中国近代的移民潮多发生在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20年代之间,如湖广填四川、闯关东、渡海移台、下南洋和移民欧美各洲等。针对大规模海外移民,清朝政府曾实行禁止民人出洋贸易的政策,更不允许民人出洋居留;假若在外国停留多年回归,按犯罪处置。在19世纪后期在清朝开放海禁之后,数以百万计的华人,在短短几十年中,到南洋、美洲、澳洲各个国家和地区谋生,形成了一次真正的汹涌澎湃的出国浪潮,出洋的主要是闽、粤人,内地和北方人极少。
移民在海外,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在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下,为求生存,要借助于群体力量,要利用熟悉的行会、会馆和宗族组织。海外华人的宗族组织有其独异之处。[4]
台湾的幅员小,只有3.6万多平方公里,且多崇山峻岭,只有西部形成台地、盆地及平原。台湾开始进入中国的历史,可远溯自三国时代,孙权曾派兵征夷州。较可信的是隋唐时期,史籍记载“流求国在泉州之东,有岛曰澎湖,烟火相望”。至宋代,台湾仍被称为“流求”,澎湖已有汉人居住。元代为了拓展贸易,对南海经略更为积极,于1361年设置巡检司于澎湖,隶属于泉州同安。明末天启四年,荷兰人占据台湾,后不久驻菲律宾的西班牙人占据台湾北部,为时三十多年,建造了一些城堡及教堂。南明永历十五年,郑成功收复台湾,结束荷兰的统治,开始设官分治,推行屯垦,引入中国的政经制度,建造文武庙,闽、粤的汉人陆续移居台湾。康熙二十三年台湾归清版图,开始了清政府治理台湾的历史。光绪十三年,台湾建省,刘铭传出任巡抚。[35]
明末清初,台湾在被荷兰占领和郑成功统治期间,大量的汉人移居台湾,特别是郑氏实行招徕屯垦政策,命将士回大陆搬迁眷属,使台湾人口大增。清朝统一台湾后,将郑氏集团上层分子及其宗属内迁,“人数恐当以十万计”。
清朝统一台湾后取消了“迁海令”,但仍禁止民人去台湾贸易、捕鱼、务农、做工,更不许男子携带妻子渡海。而闽、粤沿海人民迫于生计,偷渡赴台,川流不息。大陆人到台湾,首先到达西海岸的南部、中部,然后向北部和内地发展。乾隆五十五年准许台湾移居民回大陆搬迁眷属,有亲戚在台湾的大陆居民可以赴台探亲,但是仍然不准新移居民赴台,到光绪元年才废除这一禁令。由于清朝禁令松弛和国力下降,大量闽、粤人渡海至台,使台湾人口大增。从1782年的91万多人,到1895年的254万余人,为原来的2.79倍。1895年台湾被日本占据,这一增长受到阻止。[36]
台湾土著人口极少,在清代,大陆的移民已经遍布海岛了。1926年的调查表明,台湾汉人属闽籍者311.64万人,粤籍者58.63万人,其他籍贯者4.89万人,总计375.16万人。[37]
大陆移居台湾的人,多系福建漳州、泉州二府和广东潮州府人。各姓移民在台湾相对聚居,可以在社会活动中利用姓氏关系谋求利益。在台湾,民间械斗经常发生,据黄秀政统计,在康熙六十年至光绪八年的161年中,发生了38起械斗。多半是在闽粤籍人之间进行的,或闽人中漳、泉人之间的械斗。地缘间的争斗,往往有宗族大姓在背后起作用。[4]
大陆移居民在台湾建立宗族,第一个阶段是携带公妈牌、父母骨灵到台,或回大陆祭祖、阅谱乃至抄谱;第二阶段在新的聚落组织宗族团体,以建立祭祀公业作为群体成立的标志。
祭祀公业有两种宗族性质类型,一种是融合型组织,血缘关系淡薄。参加者以同祖籍同姓氏为原则,不一定有血缘关系,不一定以家庭为单位,称“丁仔会”。参加者出于自愿,以契约方式凑钱置产,以便祭祀祖先,其股权保留给后代,成为长久性团体。所祭祀的祖先,是在古代同姓名人中选择一人,尊为始祖,共同祭奠。管理人由有声望和资产者出任,不世袭。
另一种宗族团体是以房分原则建立祭祀公业。由有血缘关系的族亲组成,其来台祖先遗有产业,在分家时,以抽签方式留一份遗产作为祭祀公业,所祭祖先是始迁居台湾者,因其为子孙开辟基业,被称作“开台祖”。公业的管理,初时各房轮流管理,及至规模大了,房分增多,改为采取公收公费的办法。宗族经常性的事务是组织祭祀祖先活动,还有一些宗族办教育和赞助族人参加科举。
融合型宗族在19世纪的台湾是过渡型的宗族形态,及至条件成熟,就转变为房分制宗族,成为典型宗族形态。[2]
祠祭的仪礼闽台各地大同小异,多遵循古礼,十分繁缛。在闽台,家族祭祀祖先活动的经济开支来源于以族田为主的族产。在台湾,还有由同姓或同宗组织而成的祭祀团体:祖公会。祖公会最初由族人集资购置田地房屋作为族产,派专人管理,以财产的收益作为祭祀共同祖先的费用,并带有敦亲睦族、慎终追远之意。各地名称不同,或称“会”,或称“堂”。近代以来,台湾祖公会剧增,据1918年台湾总督府统计,当时台湾地区共有各姓祖公会627会。台北地区尤多,有吴、李、谢、赵、杨、庄、黄、林、陈、简、柯等20多姓设立祖公会。[38]
海外华人的宗族是同姓氏者的组合体,是古代移民家族认同姓氏的延续和发展。海外移民创建宗祠者既有有势力的人,更有相当多的平民,努力建设家庙以为凭借。建立家庙的旗号是怀念祖先,实行孝道,宗族将家庙中的祭祀搞得隆重而虔诚。槟城华人宗族春秋祭祠,和在国内一样仪式,而中元节搞得最隆重。结婚时也举行拜家庙的仪式。(《槟榔屿志略》)
在19世纪末出国潮之前的早期海外移民,已开始设立宗族组织和宗祠家庙。约在1756年,三宝垅郭氏建立郭六官家庙。1841年三宝垅陈长菁建置陈圣王庙,纪念“开漳王”陈元光,有家祠性质。[39]后来在印度尼西亚出现汾阳郭姓世家、高阳许姓公祠、杨氏联谊会等宗族组织。[40]《槟榔屿志略》记载,1891年时该地华人各姓有家庙,如林、杨、邱、李、谢、黄、王、胡、梁、陈诸族各建家庙。梅氏家庙于1909年建成。[41]修宗祠的家族往往会编写族谱。1980年有人在马来西亚收集到族谱100多种,搜集的百余种族谱中当有一些是1911年以前编辑的。有的家族没有条件写作族谱,则以口口相传的方式延续家族谱系。族谱是一种教育工具,是进行家族史教育不可缺少的。有些宗族还设立本族学校,培养子弟,如槟城杨氏家庙延师课子弟,黄氏家塾书声朗朗。教学内容,以儒学为主,所谓“子弟入学,训以诗书,教以孝悌,遵循孔孟之教”。(蔡钧:《出洋琐记》,见《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11帙)
南洋华人的宗族活动与地域性、行业性及政治性团体融合在一起。华人的常见团体是地域性的,即以原籍省、府、县为单位组成社团、会馆,开展活动。会馆供奉天妃、关羽,举行祭祀,集会议事,演出节目,丰富华人文化生活;保护华人利益,谋求工商业发展;进行慈善事业,设立义冢、义学,赈济贫病同乡。宗族会往往是在会馆内别树一帜,把同姓的人再加以组织。[4]
宗族会议的出现与传统宗族组织原则的某些变化,是近代中国宗族社会的特点:1. 以族会代替祠堂族长管理体制,体现了近代民主精神。2. 宗族组织移植到台湾地区和海外移民社会,能同地缘组织并行,且有发展的趋势。对变动中的社会有适应能力。3. 宗族民众化程度有进一步的发展,近代宗族管理人则趋向平民化,放弃了以功名身份为原则的领导人条件。[4]
20世纪七八十年代台湾宗族组织和世界华人宗亲会得到较多发展。尹建中说:以台北市而言,宗亲组织的发展,表现出蓬勃而富朝气的趋势。许多老的家庙重新翻修整建,有的则迁往市郊山清水秀之处扩建,更有许多新设立的宗族组织,将其办公室供奉先祖的神位,设置在公寓式建筑内,或店铺的顶楼。还有一些宗亲组织热切地讨论兴建祠堂或祖庙,这都是近年来所发生的现象。[41]
台湾组织宗亲会,不限于该地区,还以台湾为中心,联络世界各地华人,分别组建各姓氏的世界宗亲会,促进世界性的华人宗族在一定范围的发展。在亚洲、美洲、欧洲、澳洲及非洲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原有华人宗族组织的基础上,出现一些新组织。冯尔康等依据1985年出版的《谱系与宗亲组织》一书制作了“世界性宗亲总会简况表”,列出19个世界宗亲总会的建立和分支机构。这些宗亲组织普遍探讨族源,考察本姓氏的由来、同姓氏的历史名人,再确认始祖。这种认祖表示宗亲会不放弃血缘原则,仍然是具有宗族特性的组织。[4]
台湾现存原住民主要是马来语系的九族,另有少部分的平埔族。九族大部分居住于山区,他们的居住文化充分体现了地域色彩,产竹地区使用竹材,产石地区使用石片。据近代调查显示,排湾族牡丹社出现过汉化式的平面,即三开间平面,中为起居室,两旁为卧室。
汉族自明末清初大量移台,使台湾成为大陆文化之延长。台湾各地之民居,不但反映着地理气候之差异,也反映出各籍移民之文化差异。北部因多雨潮湿,民居多用砖石构造,屋顶坡度较陡。而南部炎热干燥,民居多用竹木构造,屋顶出檐较深,屋顶坡度较缓。泉州人多住港口或海边,漳州人多居于内陆平原,而客家人多居于内陆丘陵地带。汉人的民居,其平面几乎皆是闽粤传统的移植,清代台湾社会浓厚的封建色彩,尊重人伦之序,重男轻女,似乎深受儒家礼教约束,因而民居的平面多倾向于中轴对称,左右均衡布局。常见的住宅平面格局有一条龙式、单伸手式、三合院式、四合院式、多护龙式。[35]
台湾草屯一带许多来自漳州山区的移民,建筑采用土角、土坯砖、灰砖、灰瓦等材料,山墙作生土粉刷,屋面作悬山大出檐;彰化永靖一带的饶平籍移民,建有源自故乡“四马拖车”式建筑;来自嘉应州的客籍移民,在东势与内埔一带建筑类似围龙屋的住宅等,都可以反映移民初期原形引入的事实。当移民社会逐步稳定,经济能力较强的士绅阶级返回原乡延聘有水平的工匠来台,带来自身所熟练的原乡形式。[35]
19世纪末,清光绪年间,台湾建省,人口增多,社会成熟。台湾的民居开始显示出一些不一样的风格,尤以大木结构特别明显。总的来说,大木结构的构件倾向于繁复的雕饰,木雕精细,彩绘丰富,并且融合了闽南的漳、泉与粤东的潮、汕各地特色,汇聚成一种混合式的风格。
以台湾民居大木构件与皖、赣、浙、闽、粤古建筑构件略作比较,或可为其长久渊源关系提供参考:从历史发展来看,年代愈晚愈有精致化及装饰化之倾向,台湾民居的大木结构也反映了这个规律。例如月梁的造型增加了雕饰,拱身也喜雕成螭龙形,斗的形式有六角、八角、菱花、桃弯及莲花等,瓜柱的雕饰也增加内容,一根瓜柱可再分为瓜盖、瓜仁及瓜脚等三部分。由于小构件增多,木材内部的榫卯也复杂化,台湾精巧的榫头,相对也具有强化构造节点之作用。
南方的匠师大约在明代出一本《鲁班经》,近代台湾匠师仍然使用《鲁班经》。举凡建造习俗、上梁礼或施造程序穿屏掮架,皆以《鲁班经》为本。台湾民居主要渊源于闽南与粤东,大木结构方式一脉相承,但至20世纪以来出现混合现象,形成了台湾的风格。
文献记载,明代以后,福建许多家族才开始建造自成格局的祠堂,明末清初蔚然成风,不但有一族合祀的族祠、宗祠,而且有各支房的支祠、房祠。一些大姓建造的祖祠、宗祠、支祠、房祠多达数十座,甚至数百座。台湾祠堂的建造比福建迟,清代初叶才出现个别祠堂,乾隆以后渐多,清末民国时期建造祠堂蔚然成风。据1918年台湾总督府统计,当时台湾地区共有各姓祠堂120座,其中澎湖就有48座。(黄伟华《闽台民间崇拜中的“墓祭”和“祠祭”》,海峡之声网)
一般的家族祠堂为三间结构,正厅内按一定的规制排列着列祖列宗的牌位。有的家族则把大厅分隔成若干小厅,正厅供奉着始祖的牌位,左右小厅分别排列各支房祖先的牌位,每个支房一厅,主次分明。一些家族的先祖并不是全部入祠,而是选择有功德者与有爵位者来祭祀。有些家族无力构造大祠堂,往往以祖先居住的房屋作为祭祀先祖的庙堂,俗称“祖厝”,不少支房祠是从祖厝演变成的。还有少数小姓家族,连祖厝也无法保留下来,就在村口旁选址设神龛,供祖先牌位。
至清末光绪年间,台湾的客家人聚居地区,形成东、西、南、北分散的结局。北部包括桃园、新竹与苗栗,中部则属东势,南部包括高雄、屏东,东部则为花莲。这些地区多接近山区,形成一种较封闭的地势,相对保存了较多的古老传统文化,例如语言、风俗、习惯及建筑等。[35]
南北两地的客家人虽然皆来自嘉应州、惠州及汀州,但是渡台百年之后,也逐渐形成南北之差异,不但口音有些不同,建筑物的风格亦各自发展地域性的特色,反映在建材、平面布局、屋身高度、屋顶形式与屋脊线条等方面。北部多雨潮湿,南部炎热干燥,所以北部民居多以砖造为主,南部多以土造及木造为多。北部屋顶多用硬山式,南部多用悬山式,增加遮阳防热功能。南部平原受台风侵袭频率高,屋顶坡度较缓;北部多偏居山区,有山为屏障但屋顶坡度趋陡一些,以利于排雨水。
在平面布局上,南北最大的差异即在于北部采用“五间见光”,南部则用“五间廊厅”之制。所谓五间见光,指的是三合院的正屋左右第五间房与横屋(护室或厢房)相衔接之处,呈90度直角相接,但故意向外偏3尺或5尺宽,以便增辟一窗,引光线进入正屋内的巷道。这种做法在台湾闽南式民居极为常见,特别是北部的漳、泉民居,为了安全防御,外墙太厚导致室内过于阴暗,乃在三开间正身的左右边间,再增设一小窗,匠人称之为“五间见光”。至于“五间廊厅”,指的是将横屋不直接触及正屋,在两者相交之处,让出一个走廊出来,称“廊厅”,具有挡雨之功能。台湾南部客家民居喜用这种五间廊厅之平面格局。
台湾北部的客家民居,长期受到邻居漳人或泉人影响,已有变化发展之现象。而南部民居身处于较完整的客家文化圈里,保存了较多大陆原乡嘉应州、惠州一带之特征。风水之术源自汉朝,明清时期最为兴盛,堪舆术书多为明清人士所著。台湾移民来自文化颇高的闽粤,自然带来了风水之说。[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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