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晋语六
范文子不欲伐郑
厉公将伐郑〔1〕,范文子不欲,曰:“若以吾意,诸侯皆叛,则晋可为也。唯有诸侯,故扰扰焉〔2〕。凡诸侯,难之本也。得郑忧滋长,焉用郑!”郤至曰:“然则王者多忧乎?”文子曰:“我王者也乎哉?夫王者成其德,而远人以其方贿归之〔3〕,故无忧。今我寡德而求王者之功,故多忧。子见无土而欲富者,乐乎哉?”
【注释】
〔1〕厉公:晋国国君,名州蒲,晋景公之子。〔2〕扰扰:纷乱的样子。〔3〕贿:财物。
【译文】
晋厉公将要征伐郑国,范文子不愿意,说:“要按照我的看法,诸侯都叛离我们晋国,那么晋国才能得到治理。正因为这些诸侯,所以我们才搞得乱作一团。这些诸侯,是祸患的根源。如果得到了郑国,忧患会更多,哪里用得着征伐郑国!”郤至说:“这样那么,称王天下的君王忧患就多吗?”文子回答说:“我们晋国是称王天下的君主吗?称王天下的君主广施德政,远方的诸侯自愿把本地的财货进献给他,因此没有什么忧患。现在我们晋国德行不足,却要求建立王天下的功业,因此忧患很多。你看那些没有土地而梦想富有的国家,能安乐吗?”
晋败楚师于鄢陵
厉公六年,伐郑,且使苦成叔及栾黡兴齐、鲁之师〔1〕。楚恭王帅东夷救郑〔2〕。楚半阵〔3〕,公使击之。栾书曰:“君使黡也兴齐、鲁之师,请俟之。”郤至曰:“不可。楚师将退,我击之,必以胜归。夫阵不违忌,一閒也〔4〕;夫南夷与楚来而不与阵〔5〕,二閒也;夫楚与郑阵而不与整,三閒也;且其士卒在阵而哗,四閒也;夫众闻哗则必惧,五閒也。郑将顾楚〔6〕,楚将顾夷,莫有斗心,不可失也。”公说。于是败楚师于鄢陵〔7〕,栾书是以怨郤至。
【注释】
〔1〕苦成叔:郤_。栾黡:晋卿栾书的儿子。〔2〕楚恭王:楚国国君,又作楚共王,名审,楚庄王之子。东夷:指楚国东面的少数民族。〔3〕半阵:指尚未摆好阵列。〔4〕违:避开。閒:通“间”,间隙,漏洞。此指可乘之机。〔5〕南夷:指南方的少数民族。〔6〕顾:观望。〔7〕鄢陵:晋国地名,在今河南鄢陵西北。
【译文】
晋厉公六年,晋国讨伐郑国,并且派苦成叔和栾黡分别前往齐国、鲁国要求派兵支援。楚恭王率领东夷军队前来援救郑国。楚军还没有摆好阵列,晋厉公就下令发动进攻。栾书说:“您已派栾黡他们到齐国、鲁国去请求派兵,请等它们到了之后再开战。”郤至说:“不可。楚军将要撤退,我们攻击它,一定能大胜而归。楚军在晦日摆阵而不避开忌讳,这是第一个可乘之机。南夷的军队虽然与楚军同来,却没有参与布阵,这是第二个可乘之机。楚军与郑军虽然布阵,却阵列不整,这是第三个可乘之机。而且他们的兵士在阵列中吵闹喧哗,这是第四个可乘之机。众人听到喧哗就会感到恐惧,这是第五个可乘之机。如此一来,郑国军队观望楚国军队,楚国军队观望南夷军队,均无斗志,我们不能失去这个好机会啊。”晋厉公听了很高兴。于是在鄢陵打败了楚军,栾书由此而怨恨郤至。
郤至勇而知礼
【注释】
〔1〕鄢之战:指秦昭襄王二十八年(前279)秦国、楚国之间的战役。秦将白起奉昭襄王命讨伐楚国,引水浇灌,攻取鄢城(今湖北宜城)。〔2〕韦:赤黄色的软牛皮。跗(fū)注:古代的一种军服,衣裤相连,裤长至脚背。〔3〕三:多次。楚平王:当为楚共(或作恭)王。〔4〕工尹:楚国官名,掌管百工和手工业。襄:人名。〔5〕方:当。殷:激烈,紧张。〔6〕伤:此指劳累。〔7〕甲胄:名次动用,披盔戴甲。〔8〕君之外臣:一国大夫对他国君主自称“君之外臣”。〔9〕肃:肃拜之礼,作揖垂手至地。
【译文】
鄢陵一战中,郤至穿着赤黄色的皮军服,多次追逐楚共王的兵士,但是每次看见楚共王,总是下车快跑,并退出战斗的行列。楚共王让名叫襄的工尹送给郤至一张弓表示问候,说:“当仗打得正紧张的时候,有一位穿赤黄皮军服的人,是个君子,每次遇见我都下车快跑,恐怕太累了吧?”郤至披盔戴甲接见了工尹襄,摘下头盔听取楚共王的致意,说:“贵国国君的外臣郤至,依仗我们君主的灵威,现在身着盔甲,因此不能下拜接受贤君的慰问。因为使者的缘故,谨行三个肃拜之礼!”君子评论说:郤至勇敢而又懂得礼节。
范文子论内睦而后图外
鄢之役,晋人欲争郑,范文子不欲,曰:“吾闻之,为人臣者,能内睦而后图外〔1〕,不睦内而图外,必有内争,盍姑谋睦乎〔2〕!考讯其阜以出〔3〕,则怨靖〔4〕。”
【注释】
〔1〕内睦:指国内和睦。图外:谋求外部利益。〔2〕姑:暂且。〔3〕考讯:考察讯问。阜:众,大众。〔4〕靖:安定,平息。
【译文】
鄢陵战役,晋国想让郑国归附自己。范文子不愿意,说:“我听说,作为臣子,搞好内部团结后再去谋求国外利益,内部不团结而去谋求国外利益,一定会引发内部纷争,为什么不先想办法搞好国内的团结呢!考查咨询一下民众的情况再决定是否出兵,那国内的怨声就会平息了。”
范文子论私难必作
反自鄢,范文子谓其宗、祝曰〔1〕:“君骄泰而有烈〔2〕,夫以德胜者犹惧失之,而况骄泰乎?君多私〔3〕,今以胜归,私必昭。昭私,难必作,吾恐及焉。凡吾宗、祝,为我祈死,先难为免〔4〕。”七年夏〔5〕,范文子卒。冬,难作,始于三郤,卒于公〔6〕。
【注释】
〔1〕宗、祝:宗伯和太祝。此指文子家中掌管祭祀的家臣。〔2〕骄泰:骄纵奢侈。烈:功业。〔3〕私:指宠幸的近侍臣妾。〔4〕先难:在祸难发生之前。〔5〕七年:指晋厉公七年(前574)。〔6〕难作:发生祸难。卒:最后,最终。公:晋厉公。
【译文】
从鄢陵回国,范文子对族里主持祭祀的宗人、祝史说:“我们国君骄侈淫逸却又打了胜仗,即使依靠德行取胜还害怕失掉战果,更何况骄纵奢侈呢?国君宠幸的近侍臣妾太多,现在胜利归来,必定大肆封赏私幸之人。私幸的情况严重,祸难一定会发生,我害怕遭受祸难。凡是我的宗人、祝史,祈祷我尽早死掉,赶在发难之前死掉就可以免遭祸难。”晋厉公七年的夏天,范文子死。这年冬天,晋国果然发生了祸难,最初是厉公杀三郤,最后厉公也被杀害。
栾书发郤至之罪
既战,获王子发钩〔1〕。栾书谓王子发钩曰:“子告君曰〔2〕:‘郤至使人劝王战〔3〕,及齐、鲁之未至也。且夫战也,微郤至王必不免。’吾归子。”发钩告君,君告栾书,栾书曰:“臣固闻之,郤至欲为难,使苦成叔缓齐、鲁之师〔4〕,己劝君战,战败,将纳孙周〔5〕,事不成,故免楚王。然战而擅舍国君〔6〕,而受其问〔7〕,不亦大罪乎?且今君若使之于周,必见孙周。”君曰:“诺。”栾书使人谓孙周曰:“郤至将往,必见之!”
【注释】
〔1〕获:俘获。发钩:楚公子,名茷。〔2〕君:指晋厉公。〔3〕王:指楚恭王。〔4〕苦成叔:郤_。缓:延迟。〔5〕孙周:晋悼公,名周,一作纠。〔6〕擅:擅自。舍:放走。〔7〕受:接受。问:慰问,问候。
【译文】
鄢陵战役开战之后,晋国俘获了楚国王子发钩。栾书对王子发钩说:“你告诉厉公说:‘郤至派人劝说楚王和晋国打仗,趁着齐、鲁两国军队还未到就开战。而且在打仗时,如果没有郤至的帮助,楚王一定难以脱身。’我就放你回国。”发钩对晋厉公说了这番话,厉公告诉了栾书,栾书说:“我早就听说了,郤至准备发难,让苦成叔故意延迟齐、鲁两国出兵,自己却劝说君主对楚开战,如果晋军战败,就迎接孙周为君,结果楚国战败,因此故意放走楚王。然而在战斗中擅自放走敌国君主,并接受敌君的慰问,这不也是大罪吗?即使现在您派他出使到周,他也一定会去见孙周。”厉公说:“好吧。”栾书又派人对孙周说:“郤至将要到周,你一定要接见他!”
郤至聘于周,公使觇之〔1〕,见孙周。是故使胥之昧与夷羊五刺郤至、苦成叔及郤锜〔2〕,郤锜谓郤至曰:“君不道于我,我欲以吾宗与吾党夹而攻之,虽死必败〔3〕,君必危,其可乎?”郤至曰:“不可。至闻之,武人不乱,智人不诈,仁人不党〔4〕。夫利君之富,富以聚党,利党以危君,君之杀我也后矣〔5〕。且众何罪,钧之死也〔6〕,不若听君之命。”是故皆自杀。既刺三郤,栾书弑厉公,乃纳孙周而立之,实为悼公〔7〕。
【注释】
〔1〕觇(chān):窥视。〔2〕胥之昧、夷羊五:二人都是晋厉公的宠臣。郤至、郤b及郤锜:指上文所说的“三郤”。〔3〕必败:指国家必定会衰败。〔4〕武人:勇武之人。乱:作乱。党:结党营私。〔5〕后:迟,晚。〔6〕钧:通“均”,同样。〔7〕实:通“是”,这。
【译文】
郤至到周访问,晋厉公派人暗中监视他,郤至果然前往拜见孙周。所以厉公就派胥之昧、夷羊五去刺杀郤至、郤_和郤锜,郤锜对郤至说:“晋厉公不讲君臣道义而要杀害我们,我打算带着族人和亲信一起围攻他,即使我们战死了,晋国也一定会衰败,晋君也一定会遭受危难。这样做可以吗?”郤至说:“不可以。我听说,勇武的人不会发动叛乱,聪明的人不采用欺诈手段,仁义的人不会结党营私。我们从君主那里获得俸禄富起来,富起来之后却聚众结党,并操纵党徒去危害君主,如果是这样君主早就该让人来杀我们了。况且族人亲信又有什么罪过,而让他们去送死?反正都是死,不如听从国君的命令。”因此三郤都放弃抗争而被杀死。三郤被杀之后,栾书又弑杀了晋厉公,于是把孙周接回晋国继位,这就是晋悼公。
长鱼矫胁栾中行
长鱼矫既杀三郤〔1〕,乃胁栾、中行而言于公曰〔2〕:“不杀此二子者,忧必及君。”公曰:“一旦而尸三卿,不可益也〔3〕。”对曰:“臣闻之,乱在内为宄〔4〕,在外为奸,御宄以德,御奸以刑。今治政而内乱,不可谓德。除鲠而避强〔5〕,不可谓刑。德刑不立,奸宄并至,臣脆弱,不能忍俟也。”乃奔狄〔6〕。三月,厉公弑〔7〕。
【注释】
〔1〕长鱼矫:晋国大夫,厉公的近臣。〔2〕胁:劫持。栾、中行:指栾书和中行偃。二人均为晋国执政卿大夫。〔3〕尸:杀死,陈尸。益:增加。〔4〕宄(guǐ):奸邪,作乱。〔5〕鲠:祸害。韦昭注“鲠,害也”。〔6〕狄:指邻近晋国的一个少数民族邦国。〔7〕弑:此指被杀。
【译文】
长鱼矫杀了三郤后,便挟持了栾书、中行偃,并对晋厉公说:“如果不把这两个人杀掉,忧患很快就会降临到君主身上。”厉公说:“一个早晨就杀了三个卿,不能再杀了。”长鱼矫回答说:“我听说,发生在国内的祸乱叫宄,发生在国外叫奸,抵制内乱要靠推行德政,消除外患要靠动用刑罚。现在治理政事而发生内乱,不能算是有德。消除祸害却躲避劲敌,不可以说树立刑罚。德政和刑罚都没有确立,内忧外乱一块到来,我势单力薄,不能坚持等到那时候了。”于是就投奔狄国避难。三个月后,晋厉公就被杀害了。
韩献子不从栾中行召
栾武子、中行献子围公于匠丽氏〔1〕,乃召韩献子,献子辞曰:“弑君以求威,非吾所能为也。威行为不仁,事废为不智,享一利亦得一恶,非所务也。昔者吾蓄于赵氏〔2〕,赵孟姬之谗〔3〕,吾能违兵。人有言曰:‘杀老牛莫之敢尸〔4〕。’而况君乎?二三子不能事君,安用厥也!”中行偃欲伐之,栾书曰:“不可。其身果而辞顺。顺无不行,果无不彻,犯顺不祥,伐果不克,夫以果戾顺行,民不犯也,吾虽欲攻之,其能乎!”乃止。
【注释】
〔1〕栾武子:栾书。中行献子:中行偃。匠丽氏:晋国的下大夫,厉公的嬖臣。〔2〕畜:养。赵氏:指赵盾。〔3〕赵孟姬之谗:指鲁成公八年(前583)孟姬向晋景公进谗言,杀害赵同、赵括一事。赵孟姬,是赵盾儿子赵朔的妻子,晋景公的姐姐。〔4〕尸:主,做主。
【译文】
栾武子、中行献子把晋厉公包围在匠丽氏家里,便召唤韩献子前去,韩献子推辞说:“杀害国君来显示威风,这不是我所能做的。对君主施威不仁德,事情办不成不明智,得到一点利益,却背上一个恶名,这不是我应该干的。从前我做赵氏的家臣,孟姬进谗言害得赵氏被灭门,我都能坚持不出兵。人们有句俗语说:‘杀一头老牛,也没有人愿意作主。’更何况是杀君主呢?你们既然不能遵从臣道事奉君主,哪里还用得着我韩厥呢!”中行偃想要讨伐韩献子,栾书说:“不可以。韩厥处事果断而言辞合乎情理。合乎情理的事情没有行不通的,处事果断没有实现不了的。忤逆合乎情理的事情不吉祥,讨伐果断的人难以成功。他果断而又顺理行事,百姓肯定听从他,我们即便想进攻伐他,能做得到吗?”于是便没有讨伐韩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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