桧(即郐)国疆土在今河南中部,都城在密县东北五十里。国君姓妘,最初受西周封爵者不知何人,东周初年被郑国所灭。《左传》襄公二年,记吴季札观乐于鲁,对各诸侯国的乐歌都有论赞,对桧国,则说:“自郐以下,以其微也,无讥也。”讥是评论。意思是,桧国以下的国风都是国小政狭,只能置而不论,后人常以“自郐以下”比喻不值一谈的事物。
《桧风》共四篇,第一篇为《羔裘》,前人说这是因为国小而受迫,君主还讲究衣饰,逍遥自在而不在政治上振作,因此作此诗讽刺。理由不很充足。也有人说,贵族妇女因失宠而独处,暗自心伤,故作此诗,希望丈夫回心转意。
一
羔裘逍遥,狐裘以朝。岂不尔思?劳心忉忉。
……
三
羔裘如膏,日出有曜。岂不尔思?中心是悼。
这首诗没有什么特别内容可说,却想借此谈谈古代的服饰。
服饰是人类的特殊创造,起先只为保护身体,后来又发展为人对美化自身的要求,因而是文化生活中的重大贡献。
本诗中的裘即皮衣,古文作“求”,像下垂的形状。现代人们穿的皮袍,都是将裘内向,不露于外,古代的裘却相反,裘上另加外衣,叫裼,又把裼的两袖卷起以露其裘之美,表示尊敬。刘向《新序》卷二:魏文侯出游,见路人反裘而负刍(草),魏文侯感到奇怪而问之,答道:“臣爱其毛。”文侯说:“你难道不知道里面(指皮)一尽,毛无所依恃吗?”因为将裘内向,易使里皮受到摩擦,也即“皮之不存,毛将安傅”之意。
那个路人穿着的反裘,现在妇女的皮大衣,就是这样制作的,在魏文侯时候却是一种怪现象了。
和狐裘同样名贵的为貂裘。貂是食肉小兽,明人宋应星《天工开物》说,一件貂皮的完成,要用六十余只貂,穿上以后,“立风雪中,更暖于宇下”。猎貂的方法有好多种,一种用烟火熏洞,迫貂出洞。一种用木板做成机关,拴上诱饵。一种侦察雪中貂的足迹,待其经过用箭射击。还有是利用猎犬追扑,貂受惊后窜逃树林,犬虽不能升木,却能盯住猎物,因而被射。
貂分布于中国东北,和人参、鹿茸称为“关东三宝”,清代在长白山设有“打牲乌拉”机构,主要为皇家猎取貂皮,《红楼梦》第六回,写凤姐见刘姥姥时,带着紫貂昭君套,石青刻丝灰鼠披风(斗篷),在她却是家常便服。
从先秦到明代,有一种“附蝉为文,貂尾为饰”的貂蝉冠,原为王公和武将所戴,后来因为戴的人多了滥了,因而有貂不足,狗尾续的笑话。
《桧风》的第二篇是《素冠》:
一
二
庶见素衣兮,我心伤悲兮,聊与子同归兮。
因为篇名是《素冠》,也有人以为是咏丧服的人。其实古人不居丧,也戴素冠,《孟子·滕文公》就记许子冠素。周密《癸辛杂识》记六朝和唐朝,天子日常所戴多是白纱帽,国子生亦戴白纱巾。古乐府《白纻歌》“质如轻云色如银,制以为袍余作巾”,那是全身都是白色。原来古代丧服以布料粗精为标准,不在色白。丧服分五等,即所谓五服,最重的为“斩缞”,用最粗的生麻布制成,断处外露,不缉边。这是儿子和未嫁女为父母,妻为夫的丧服,期限是三年。其次是“齐缞”,也用粗的生麻布制成,但剪断处缉边。这是为祖父母服一年,曾祖父母服五个月。最轻的为“缌麻”,用最熟的麻布制成,为堂房的曾祖父母,岳父母等服,期限三个月。《礼记·问传》说的“素缟麻衣”,指丧服,《曹风·蜉蝣》说的“麻衣如雪”,却是指贵族夏天所穿的白衣,也可作朝服。
帽是冠的现代称谓,冠由“头衣”发展而来,头衣是披在头上的皮或布。原是给幼儿披的,由于成人蓄发,须把结的发收容进去,于是而有冠,所谓“冠,贯也”。现代人冬夏都戴帽,头部温度增加了,秃顶的人也多了。看看极寒地带的人,有几个秃顶的?从北极熊身上,也可看到这一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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