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已经说过,小说前八十回中,上回结尾与下回起首有许多脱榫之处;有几回尚未写完;有几回残缺不全。[1]曹霑原稿中的回数和分回界线与现存前八十回脂评本也有出入。[2]从脂评本中还可以看到修改正文和重编主要情节的迹象。显然,作者在1764年去世前,虽已大体改定前八十回,接近完成后文约三十回,但尚未最后杀青,我们先从回目和其他有关问题谈起。
脂京本的底本壹,是在1760年之前抄清的。当时作者说已“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3]但脂京本中有些回目仍付缺如,如第十八、十九和八十回。还有一些回目,不同的抄本互有异文,[4]在脂残本、脂京本、脂戚本和程乙本(1792年)这四种抄本中,回目不同的至少有三回,即第三、第五、第八回。[5]除了程乙本外,其他三种抄本中的回目异文,很难分辨是作者本人还是脂砚作了修改。中国小说的传统模式要求在每回正文之前题诗一首,并在回末照例用“正是”引出一副对联,曹霑无疑也想照此办理,但只有少数几回完成了这样的诗或联。[6]有几回的末尾,标出套语“正是”以后却无联语,光塌塌地十分刺眼。[7]这类缀语,有些存在着事后增补的痕迹,所以第七回的联语没有录入正文,只在另纸上由评者注明“七回卷末有对一付……”[8]第十三、十七回开首的短诗也是如此。显然,这些对子或诗句,是作者写完各回文字以后很久,陆陆续续补写上去的。有些则显然出于棠村之手,如脂残本和脂京本第一、二、十七回的序后诗。[9]
这些都无关宏旨。倒是有一回目,似乎可以从中看出并非所有回目都出自作者手笔,因而也不尽妥帖。第七十五回前有一附页,是脂砚1756年6月4日写的:“缺(宝玉、贾环、贾芸的)‘中秋诗’,俟雪芹。”脂砚还建议,此回回目可采用以下词组:
开夜宴 发悲音
赏中秋 得佳谶[10]
后来就有了一联对句,用作第七十五回的回目:
开夜宴异兆发悲音
赏中秋新词得佳谶
上联指贾府祠堂里发生悲叹的怪声,与此回情节切合。下联则牛头不对马嘴。因为此回无诗,何来凶谶佳谶?故事虽说了三个男孩在作即景诗,但看来作者已无意为他们捉刀。从1756年至1760年,直到脂京本“定”稿,他一首也没有补上。原因很明白:前文赋诗甚多(后回又有一长诗),如在这里再添三首,太没意思,且其中之一还得是替顽冥不化的贾环代笔写打油诗。仔细阅读便能领会这回的重点在于贾赦的失礼,他说的笑话伤了他的老母,败了全家中秋赏月之兴。本回的用意,是预告贾府行将大难临头,也有揭露贾赦恶行,为他日后玷辱家声打下铺垫之意。从第七十一回起,小说开始描写败象,贾府走的是下坡路,后十回中再也无“佳谶”可言。脂京本采用这一回目,似乎表明脂砚比作者本人更急于看到前八十回能以定稿形式快快发行。
小说中出现了好几处上下回故事脱榫的断缺,[11]有些还很显眼。第十回和十一回之间的断缺,是因为作者修改了秦可卿之死的故事,这将在后文讨论。其他脱榫处,可能是因为作者手稿的回首或回末部分损坏,如脂京本中的第二十二回;也可能是因脂京各底本的拼接配合造成,因为,如本书第四章所述,脂京本中有些底本完稿较早;有些底本晚出,且有修改。[12]第三十五回末讲到黛玉访宝玉,下一回却不再交代。[13]但最大的断缺是在第七十和七十一回之间,由此引出一些值得玩味之点。
上一个故事四月放风筝,下一个故事九月贾母八十寿辰,两者之间留下了一大片空白,这也许是作者的刻意安排。[14]因为第七十回标志着大观园全盛期无忧无虑生活的终结,下一回则冒出最早的不祥之兆:两名顶嘴的婆子被捆,两府女主人因此生隙,败了寿庆的兴。这回书还提到了金陵的“甄家”,这在第十六回追叙皇帝南巡时也提到过。脂砚在第七十一回评“甄”这个姓时说:“好一提甄事。盖真事欲显,假事将尽。”[15]此评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性:除了再一次有力地否定了胡博士、俞先生、周先生等红学家所持的“自传”说外,还透露了小说背景和写作过程的一些重要情况。
首先,它确认了作者在第一回中关于隐去真事,虚构故事的自我表白,也证实了脂砚在前面几条评语中的提示——提到“甄家”时才讲真事,否则便是作者的创作。
其次,小说主体部分的许多故事,比方说从第十七回到七十三回,绝大多数出于作者的虚构,当然也有作者经历过或听到过的一些零碎片段被编了进去。凡属这类插曲,脂砚便批道:“有是事”,“有是人”,“此非作者杜撰而有”等,[16]如在矮舫前以合欢花酿酒,在西堂以大海饮酒,马道婆的胡言乱语,贾蓉的失态等。这并不是说,第十七回以前和第七十三回以后的故事都是曹家生活的实录。这只是说,像抄没家产导致“贾家”破败之类在后文佚稿中的故事,是以作者自己家里发生过的历史事件为基础的。另一方面,元妃省亲虽属虚构,却有一个特殊的历史背景,即康熙南巡时把行宫设在曹寅的金陵织造府。前文已经指出,[17]把脂京本和脂残本合在一起计算,前二十六回脂砚批了很多评语,时间是第一期和第二期;[18]第二十七、二十八回只有朱笔评语,可见是后来批注的;进入第二十九回以后,评语数量急剧减少。进一步考察便会发现,从第二十九回到三十二回除各回回首的棠村小序,正文竟无任何评语;第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各回,正文中也只有一两条短评;从第三十六回起,头两期评语数量稍多了一些,但远比不上前二十多回;最后八回(第七十三回——八十回)脂评的条数又多了起来,为前数回的两倍。[19]在誊录脂京本时,可能自第六十六回以后略去了一些评语不抄,[20]把这种情况考虑在内,前二十八回各回中的评语仍是此后各回评语的三倍或四倍。很自然,比起小说中间部分纯属虚构的故事,[21]脂砚对自己十分熟悉的以作者家庭生活为背景的故事写了更多的评语。
第三,小说后半部,如上一章故事探源所述,是个家败人散的悲剧。作者意欲通过这种描写,揭示曹家衰败的真相。因此,作者这一部分手稿的散失,更加令人惋惜;与高鹗假手皇帝使贾府“沐皇恩”以恢复往日的尊荣相对照,反差也更为明显。
脂京本第二十二回末尾的残缺,以及脂砚的附注,[22]都说明有若干回在作者去世时仍处在未完成状态。这一回的后半部分,讲大观园开夜宴,男男女女大家赋诗制灯谜,给家长贾政猜。这些灯谜,同第五回中的《红楼梦》曲子一样,既要符合制谜者的个性,还应暗示其将来的命运。[23]但在脂京本正文中,只写了贾氏姐妹四人即元春(她制的谜是从宫中送到府里来的)、迎春、探春、惜春的四首诗谜,便突然结束。脂砚在丁亥年写的附注中记下了宝钗的诗谜,并说:“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24]无疑的,曹霑本意要为在场的每位姑娘写一个谜,但这项工程比写曲子更难,只好放下诗谜继续写故事了。在高鹗的本子中,脂砚注明为宝钗的谜却成了林黛玉的,惜春的谜被删,另制了两首加入正文,一在宝钗名下,一在宝玉名下,湘云、李纨和其他姑娘的仍付阙如。为了过渡到下一回,高鹗在回末让贾母说了一句“明日还是节呢,[25]该当早些起来”,把这次聚会解散了事。这样一来,高本的下一回的开场白是:“话说贾母次日仍领众人过节。”但接下去与“过节”毫不相干,径直讲起别的故事来了。第二十三回开头的这句话,在脂京本以及其他各种抄本中都没有的,加得不是地方,是高鹗为了把此回和他自己加在上回末尾的“明日还是节”云云相承接而插入的过门。[26]
脂京本前八十回正文,每回都和经高鹗修改后于1791年、1792年印行的版本略有不同。高的这两种版本,亦称程甲本和程乙本。关于高本问题将在第十七章中专门讨论。本章所说的“早期稿本”,指的是经脂砚评过的八十回的各种抄本,其中的修改,或是作者采纳脂砚建议所作,或是稿本所有者誊录时所作。本书第一章提到的五种抄本中,脂配本是个残本,内容只有三十八回,[27]年代已无从探究。[28]脂晋本据说是1784年稿本的后来过录本,但评语稀少,不能确定它是早期底本的准确过录本。[29]因此,这两种稿本的文字的可靠性令人怀疑。出自脂戚本的有正本,在重印过程中有某些改动,[30]但从俞先生把它和高本比较时所引的相关段落来看,[31]脂戚本文字与脂京本基本一致。[32]这样,只剩下了两种稿本:脂残本和脂京本。这是迄今犹存最重要的两种稿本。要作任何文字比较,都离不开这两者。可惜现在公众能见到的只有脂京本。能从脂残本得到的材料非常少,只限于胡博士1927年的文章和俞先生《辑评》中的引文,以及从脂残本和脂京本的评语中偶尔得出的推断。
脂残本第一回神话故事中,有一段四百多字的文字,描写仙界的石头在下凡前央求和尚道士带他到人间去享一享荣华富贵,于是,巨石被佛法缩成扇坠大小一块玉。[33]此段有六处脂评。[34]在评到僧道二仙关于好事多磨,乐极生悲,人非物换,万境归空一段话时,脂砚说,“四句乃一部之总纲”。但原稿中这很长的一段在其他所有稿本包括脂京本和脂戚本中都被删去了。因脂残本的底本直到1774年仍保存在脂砚手中,因此此段在其他稿本中被删似不是出自作者或脂砚之手。设若果为作者手删,也是从脂砚所未曾见过的另一抄本中删却。脂残本中第一回的序和正文之间有八行开场诗,在其他各种稿本中也全被略去。[35]
在第六回中,初次提到刘姥姥女婿家时,作者直接面向读者,以茶馆说书人身份讲了这样几句:“你道这一家姓甚名谁,又与荣府有甚瓜葛,且听细讲。”[36]上述最后一句“且听细讲”在脂残本中,是这样说的:“若谓聊可破闷时,待蠢物(即“石头”)细细言来。”脂砚在这句下评道:“妙谦,是石头口角。”[37]其实,在脂京本后文中,有好几处也被评为“妙谦”。如第十八回,对新筑大观园在元妃省亲时月夜张灯结彩作了详尽的描写之后,有一大段文字是用这样一句起头的:
此时自己回想当初在大荒山中,青埂峰下,那等凄凉寂寞,若不亏癞僧跛道二人携来到此,又安能得见这般世面!
作者接着说,他本想作一篇灯月赋或省亲颂,但转念却收了笔,怕入了别书的俗套。这段话是这样结束的:
按此时之景即作一赋一赞也不能形容得尽其妙,即不作赋赞其豪华富丽,观者诸公亦可想而知矣。所以到是省了这功夫纸墨,且说正经的为是。[38]
脂砚在这里加了两条评语。一条是早期的双行评语,加在这段独白末尾:“自‘此时’以下皆石头之语,真是千奇百怪之文。”后来他在一条朱笔眉批中又评道:
忽用石兄自语截住,是何笔力!令人安得不拍案叫绝,是阅历来诸小说中有如此章法乎?
后来有一位局外的读者名叫绮园,却以为“‘此时’句以下一段似应作注”。确实,作者这种不同寻常的笔法会使不知用意的人惘然不解,于是早在过录“脂京底壹”时就作了修改:前面所引的第六回中的那段文字就是这样被改动的。
第七十八回中也有类似的插曲:宝玉写诔悼爱婢晴雯,在月夜设灵宣读前,作者突然转向读者,说:“诸君阅至此只当一笑话,看去便可醒倦。”[39]所有这些道白,就像中国戏曲演出时演员走到舞台边偷偷向观众旁白一般,表明作者重视与之有关的故事的重要性,以唤起读者对下文的注意。[40]但在高鹗的本子中,这些道白已被悉数删尽。
顺便提一下,秦可卿灵前铭旌,各本互有异文,也是早期稿本中文字变动的又一例证。[41]
但早期稿本中最重要的异文出在第六十四和六十七回,脂配本和脂京本没有这两回文字。高鹗续补和编辑成一百二十回本时,在《引言》(1792)中抱怨说,在他收集到的各种稿本中,“六十七回,此有彼无,题同文异。”俞先生把脂戚本第六十七回文字和高本相校,发现二者出入很大。[42]他列出了脂戚本有而被高本删去的四段,以及其他稍有不同的两段。现在脂京本第六十七回是从脂配本中补入的。把脂配本中的这回文字与高本相校,则二者完全相同。但脂配本中本来也没有这两回:即第六十四回和六十七回,它也是从另一本子也许是晚得多的本子中抄来,[43]这个本子可能和高的程乙本是同一来源。可以说,脂戚本的第六十七回在三者中为最早出,最接近于作者原稿。俞先生认为程乙本中的某些段落文字较脂戚本为胜,[44]可能经过作者亲手修改。脂京本第六十四回与第六十七回出自同一底本,其文字更接近于程甲本而不是程乙本。[45]看来,脂配本中这两回文字是根据不同的来源抄配的。
所有这些本子都是作者“增删五次”以后的原稿的抄本,作者的手稿早已荡然无存,要探索小说中故事修改的轨迹几乎没有可能。幸好,在小说前几回中曾部分透露了作者对小说的总体设计,诸如《好了歌》的注,警幻仙子的簿册,《红楼梦》曲子以及姑娘们的诗谜,虽说采取了谜一般令人费解的形式,毕竟道出了后文故事发展的某些线索。再加上脂砚的评语,它们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作者心中最初的构思和后来的修改。下文将根据已有的材料考察三个实例。
在小说主要故事中,改动最明显的当数秦可卿之死。1921年6月24日,远在脂残本出现之前很久,顾颉刚先生就在给俞平伯先生的信中提出了这个问题。俞先生从他们二位后来的讨论中得出结论,秦氏是自缢身亡,不是病死在床。[46]最重要的论据是第五回中警幻仙册上关于秦氏的画:一座高楼,上有一美人悬梁自尽。1927年出现的脂残本中,脂砚的评语不但为俞的立论提供了坚实的证据,而且使我们知道,正是应脂砚之命作者才从原稿中删去了部分内容,并改写了整个故事。[47]但对这一修改的探讨,到此并未结束。
虽然俞先生和胡博士都详细地讨论过这个问题,但他们两位都没有看到这一修改对其他故事的影响。修改后的故事说,秦可卿死时,托梦给王熙凤,建议趁今日富贵,预留退路,省下钱来,多购祭田房舍,作为合族公产,以经营所得,举办宗族义学,将来即使家道中落,后代子孙仍可读书务农,自食其力。[48]这番良言大为脂砚和松溪赞赏。脂砚在脂残本的一条总评中说:鉴于秦可卿向王熙凤提出这一忠告,他令作者怜赦秦可卿,把她因淫丧身的情节从原稿中删去。[49]如此看来,秦可卿遗言倒像本来就是作者原稿的一部分。其实不然。
第一,秦可卿生前,既不长于治家,亦不善于进谏。她待人亲切,心地善良,但在情爱方面并不慎重。《红楼梦》曲中把她说成是“败家的根本”“宿孽总因情”。[50]无论在这套曲子中还是在警幻仙册的诗画中,都看不出她进忠告的影子。倘若她真有这种聪明和远识,也不至于断送自己——就像作者原稿中写的那样了。
第二,秦死时贾府尚未登上富贵的顶点,元春尚未贵为帝妃(第十六回),其父尚未点为学差(第三十七回)。在这种情况下,秦说什么“月满则亏,水满则溢”,显然不是时候,这种判断,只应出现在极盛或转衰之际。
第三,作者修改这一故事,不但重写了第十三回从起首到秦死的部分,还重写了第十回和十一回中详细描写她病情的部分,作为秦病死的张本。[51]秦死时托梦赠言的情节,虽与删改后所描写的气氛相符,但若说原稿如此,却无法令人信服。在原稿中,她是私情败露,惊恐自缢。[52]因此,所谓遗言云云,实为重写时所增添,非原稿所得而有。脂砚曾令作者修改秦氏之死的故事,这是真的,但原因绝非因为秦氏做了进忠言这件后来加上去的好事。脂砚此举的真实动机,是要掩盖根据曹家实事而写的这一令人恶心的丑闻。
但另一方面,关于“趁今日富贵”,留下“退路”,使子孙将来还能“读书务农”等,确是小说中心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至于这是秦可卿说给王熙凤听的,还是某人说给另外的人听的,倒无关大局。在作者最初手稿中,这一遗言是为元春设计的,她是位博学的女子,死时向父母托梦,进了忠言。《红楼梦》仙曲中,《引子》后的第三首,写的就是元春。[53]为了说明我们的观点,值得把它译成英文。[54]
Sorrow for the Uncertainly of Life
While happily enjoying her honour and prosperity,
She was suddenly confronted with the arrival of Death.
With wide-open eyes everying had to be abandoned,
And into the unknown infinitude her youthful soul must vanish.
Looking towards her native place: the road were long, the mountains high.
Hence she had to find and to tell her parents in a dream
Your child's life has now gone to the Yellow Spring.
You must find a retreat and retire there in good time.
这支曲中最后一句“须要退步抽身早”,概括了忠告的内容,在作者后来手订的修正稿中,这些话转到秦可卿名下,由她去告诉王熙凤。但在作者初稿中,显然是元春亡魂在她母亲梦中进言。试回顾与之有关的作者家庭背景:元春的原型是曹寅的女儿,1706年嫁给讷尔苏。作为亲王的正配,身居京城,她当然熟知宫廷内幕,意识到曹家潜在的危险,何况曹家的肥差又如此惹人垂涎。元春这一遗言,毋宁说是一警告,完全符合她的思想倾向。比方说,她初见大观园内外的富丽堂皇,便“默默叹息奢华过费”。后来在园中游赏时,她又清醒地提出批评:“以后不可太奢,此皆过分之极。”[55]经过彻底重写秦可卿之死的故事,作者把元春的遗言转到病死在床的秦氏头上,其实是为脂砚作出修改的建议提供一个说得出口的理由。
然而,在修改后的稿本中,元春之死并没有写入前八十回。这似乎也与作者原计划不符。警幻仙册中,元春那幅画上题了这样一首诗谶:
二十年来辨[56]是非,榴花开处照宫闱[57]。
三春争及初春好,[58]虎兔[59]相逢大梦归。[60]
元春自制的诗谜也不是吉兆。最后两句是:
一声震得人方恐,回首相看已化灰。[61]
这诗的谜底是爆竹,象征她权势的短暂,表明元春的日子已经不多了。
诗中的“二十年”含义不明,可以包含她进宫前的时日,也可单指她在宫中的岁月。若是后者,元妃死时想必将近四十岁了。[62]故事中说,宝玉三四岁时,她教宝玉读书,有如母子。则她册封为妃,获准省亲,想必将近三十岁了,那时宝玉大约十二三岁年纪。[63]但若元春在宫中如此之久而只有一次回家省亲的机会,她大概无法明“辨”贾府发生的各种“是非”。所以,“二十年”想必包括了她进宫前的日子,她教幼弟读书也在其内。她的鼎盛期应从封妃那年算起,根据爆竹诗谜,从册封到薨逝,时间不长。省亲是元春在贾府中地位的最高峰,此后不久即死,初稿中元妃之死的情节不可能拖到八十回以后。但这一故事的主要情节即谏亲赠言一事已转嫁给秦可卿,元春之死的意义便降低了,整个故事也非重写不可。
这里有个很有趣的问题:在作者早期手稿中,元春之死究竟安排在什么地方?既然她的遗言是敦促节俭力戒骄矜,可见当时贾府已走完了它的全盛时代,元妃之死意味着贾府权势开始迅速下降。
贾府经济拮据的最初信号出现在第五十三回,宁府主人贾珍向佃农庄头乌进孝抱怨上交租子太少,说府中这几年入不敷出。[64]至第七十二回,景况恶化到荣府的主持者贾琏不得不求贾母的大丫头“偷着运出”老太太的金器去典当,弥补亏空。为了替贾母做寿,宝玉的母亲王夫人张罗了两个月,[65]同样只得把“后楼上的铜锡家伙”当掉,才把钱凑了起来。为了支付另一笔开支,王熙凤把金钟卖了560两银子。[66]此时贾府声望也大不如前。第七十二回中就讲了太监们到贾府来需索无厌的一些故事。[67]假如元妃健在,太监怎敢如此肆无忌惮地向她娘家敲诈?随后,在阖家团圆的传统节日中秋之夜,从祠堂传来了叹息声。[68]若元春平安在宫,按照他们的信仰,祖宗何至于如此忧心忡忡。看来,元春之死的故事当以安排在第五十三至七十二回之间的某处最合乎情理。
第六十三回中,赋闲的宁府主人贾敬,一位虔诚的道教徒,沉溺于长生术,死于过量服用自炼的“金丹”。当时碰巧只有他的儿媳即贾珍[69]的妻子尤氏一人在家,正如回目所示:“死金丹独艳理亲丧”。这一事件是作者总设计的一个重要部分,因为只有这样,这位孤零零的尤氏才不得不把她继母和两位漂亮的异母妹尤二姐和尤三姐接来协理家务,从而发展成尤二姐嫁给贾琏为侧室,最后被王熙凤逼死的悲剧,事在第六十五和六十九回中。贾敬死时,贾府所有正经主子从贾母、邢夫人、王夫人起,到贾珍、贾蓉、贾琏等等,统统不在家。其原因,在贾府通过礼部代呈上达天听的奏折中是这样说的:“其(死者贾敬)子珍,其孙蓉;现因国丧,随驾在此,故乞假归殓。”[70]后来王熙凤申斥贾琏,第一条罪状就是在国丧期间娶[71]尤二姐作二房。
这里出现了问题:所谓国丧,究竟死了谁,闹得非但第四代爵爷贾珍及其子贾蓉,而且上至贾母、王夫人,以及宁荣二府全体女眷统统都得躬自入朝随祭?人们自然会想,必是皇妃元春死了,才惊动了整个贾府上下。但如回过头去复按前几回书,便会在第五十八回中发现一段奇文:
谁知上回所表的那位老太妃已薨,凡诰命等皆入朝随班,按爵守制……敕谕天下……贾母邢王尤许婆媳祖孙等皆每日入朝随祭;至未正己后方回。在大内偏宫二十一日后,方请灵入先陵,地名曰孝慈县。这陵离都来往得十来日之功,如今请灵至此,还要停放数日,方入地宫,故得一月光景。宁府贾珍夫妻二人,也少不得是要去的,两府无人。因此大家计议,家内无主,便报了“尤氏产育”,将他腾挪出来,协理宁荣两处事体。[72]
这段文字,提供了“独艳”尤氏为公公贾敬治丧的理由;但仍有许多矛盾,参读其他回的有关段落就更明显。上回即第五十七回压根儿没提到这位“老太妃”。不管怎么说,第五十五回开首处倒是带了一笔“目下宫中有一位太妃欠安”。[73]这些都可以说出于疏忽而置之不论。太妃之死要求全体诰命夫人随祭也许好像有点道理。但再读下去,贾府一应婆媳祖孙都得每日入朝,她们并不个个都是“诰命”夫人,而是全体成员,不分男女老幼,都躬与祭典。看来,死者若非贾府亲人,很难说得通。
“老太妃”的安厝闹得贾府忙乱不迭。第五十九回开场,几乎用了两页篇幅,写贾母、王夫人、贾赦夫妇,以及其他人等五鼓入朝的情况。这时离送灵日已不远,仆役们在准备马匹、驮轿和随身用品。由于大多数人不在家,府中采取了特别保安措施:主要大门全关,小厮们坐更打梆子。[74]这种气氛明摆着在预示将有重大事件发生。但故事突然中断,下文笔锋转到丫头们拌嘴等鸡毛蒜皮的事上。可以一提的是,这个第五十九回,只有14.3页,是前八十回篇幅最短的数回之一,与第五十七回(31.7页)、五十八回(20.3页)、六十回(21页)、六十二回(34.9页)相比;少出6~20页。[75]似乎题中本应有一大段描写送灵场面和有关情节的文字已从此回初稿中删去了。还可指出一点,在这部脂评《石头记》的最后四十八回中,唯有这第五十九、六十、六十七、六十八和六十九五回没有双行评语(参看页101~103附表)。看来,这五回的原稿已被作者在修订时抽去,致使脂砚原来所写的评语与修改后的内容不再符合,无法录入修改后的稿本。[76]
还有一个矛盾,存在于那位不知名的太妃之死和贾府发生的事件之间。太妃显系死于三月中旬,因为她的灵柩停厝二十一天后是在清明之前送到乡间的。[77]贾敬之死则在盛夏,[78]但直到此时,贾府中的贾珍、贾蓉、贾琏等人仍在陵寢淹留,尚未回家。[79]两起丧事之间,显然比上述有关国丧安排中所说的“一月光景”长得多。贾府诸人在下葬后守陵达两三个月之久,说明他们与死者的关系非一般官宦人家与皇室成员之间的关系可比。然而,这位“老太妃”却与贾府非亲非故,与小说中的任何故事都无关联——书里连她的姓名也没提到过。
此外,第五十五回首次提到这位老太妃时,说元宵节时(阴历正月十五),她病了,致使嫔妃不能省亲。[80]这也令人难以置信。元宵倒正元春省亲一周年(第十八回)。看来,这几句话是想解释,为什么这个专为元春省亲而筑的大观园,她却只来过一次。让这位不知名的“老太妃”如此孟浪地闯入小说的主文,至少是太露斧凿。这位老太妃除了强行使贾家诸人离府一段时间以外,不起任何作用。然而,为了打乱贾府上下的正常生活,她从生病到死一个短短的故事却被小心翼翼地分配在四回文字之中。[81]
还有一个与太妃之死有关的情节更令人难以理解。第五十八回讲了一下国丧安排以后,尤氏和王夫人便去商量府里十二名女伶和教习等的遣散事宜。问及这些女孩子愿去愿留时,七人愿意继续留下。诸教习每人给银八两,令其自便。[82]也许需要重提一下,这些女孩儿是专为元妃省亲之需从苏州买来唱南昆的,教习也是打那儿请来的。[83]从来府到遣散,她们一直在梨香院中排练,[84]有时被元春召进宫中表演,[85]平时在大观园和府中演唱。[86]只要元春还在,总还会有回府的机会,还要听戏班演唱,还会召她们进宫。可怪的是,不知名的“老太妃”一死,贾府的戏班就被解散了,甚至无须征询元春还要不要她们继续侍候。戏班解散以后,不愿离去的女伶被允准同贾府的女孩们同住,最绝色的女伶芳官和宝玉的丫头一起留在怡红院里。这一新情况为她们将来在大观园里的活动铺下了路。可见遣散戏班一定是作者早期稿本中最初布局的一部分,当时肯定知道从此不再需要戏班表演了。
现在只要把元春的名字代入这位不知名的“老太妃”,就一通百通了。在作者初稿中,正是元春薨逝,才要求贾府全体成员赴大内偏宫随祭,其中重要成员还须在陵地守丧两三个月,甚至贾敬死了,他们要回家奔丧,还非上奏乞假不可。元春的夭折也说明了她何以再未重游这座专为她营建的大观园,以及府中戏班何以遣散之由。[87]元春册封为妃,才一年多就死了。所以,《红楼梦》曲子里提到了无常的突然来到,而她自制灯谜的谜底则是一束爆竹。[88]
其实,脂砚早已指明,元春将在初游大观园后不久死去。第十八回,元春在离园前说“倘……天恩仍许归省”句下,脂砚评道:
妙极之谶……只有如此现成一语,便是不再之谶。只看他用一“倘”字便隐讳,自然之至。
很明显,她的谶语,必与她自己的死而绝非与某一“老太妃”之死有关。正是她的死,使她从此不能再度省亲了。而且,根据小说后文,那位“老太妃”死后多年,元春也没有再到大观园里来过。[89]
作者改写了秦可卿之死的故事,就必须相应地改写元春之死。但原总体设计中有贾府举家外出的情节,关连到后来尤氏姐妹的悲剧。现在既然别无他法使贾家成员在贾敬死时不在府中,作者只好造出一位“老太妃”来顶替初稿中的“贾妃”。这样一改,当然轻而易举,但也引出了一些矛盾,且使某些段落显得牵强。作者在修改时还必须删繁就简,把“老太妃”之死,尽量简化。这种删节,在第五十九回中最刺眼,也许原稿的二分之一被割爱了,其中可能本来包含着一些引人入胜的故事。
而且,作者还得写一个“新的”元春之死的故事。当他把那个“老”故事从第五十八和五十九回中删去时,前八十回各回均已完成。这样,新的故事只能放在第八十回以后,元春之死就这样被推到后边去了。
脂砚在脂残本第十三回末尾的总评中说,因删去了天香楼[90]即秦可卿自缢的故事共四五张,此回只10张即20页了。现存第十三回在脂京本中占15页半,可见脂残本中每页的字数比脂京本少。[91]这就是说,若把未经删改的第十三回原稿按照脂京本的规格抄录,大约有22页或更多的篇幅。一般人会想,删改后的第十三回一定短得异乎寻常。但在前八十回中,篇幅最短的不是第十三回,而是第十二回,它在脂京本中只占12页半,其中还包括了星星点点约占半页多纸的评语在内。确实,第十二回比15页有半的经过删削的第十三回短得多。
天香楼故事在第十三回初稿中占三分之一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个故事,非但必须包括秦可卿自缢,还得讲瑞珠、宝珠两个小丫头如何发现她的私情致使她自杀,[92]讲这一事件如何遮盖平息,以及贾珍的妻子尤氏如何悻悻恚怼乃至托辞身体不适拒绝参与儿媳的丧事。而且,秦可卿和她公公贾珍的不正当关系[93]已非一日,早在第七回中,老仆焦大在酒后“骂”街时就揭出了这一丑闻。[94]在事情败露和秦氏自杀之前,作者想必在原稿中写过这一事件。脂砚还暗示了丑事的地点。宁府有一建筑,名叫“逗蜂轩”,脂砚在楼名下面评道:“轩名可思。”[95]
既然删改前的第十三回按照脂京本的格式可望达22页或更多,若说第十二回的文字并未删改,未免短得异乎寻常。[96]秦氏自缢的情节是在她与贾珍关系被人发现后随即发生的,可见后者必与第十三回紧相衔接,即在第十二回中写出,而绝不会出现在数回之前。所以,第十二回篇幅所以如此之短,也是由于作了大删大削,而删削的目的在于避免与经过修改的后回文字相凿枘。
现存的第十二回主要讲了贾瑞调戏王熙凤未遂的故事。王装作多情,却屡设圈套,埋下伏兵,把贾瑞抓了起来,最后要了他的命。这是一个有趣而别致的故事,除了表现王熙凤的狠毒以外,与整个布局中的其他部分没有什么关系,显然像是以独立插曲的面目出现在小说之中。其实,这正是作者揭示全书主题的关键情节之一。贾瑞临死,有道士给他一面名曰“风月宝鉴”的镜子,用反面照,可见一具骷髅立在其中。但贾瑞不听道士警告,照了正面,却见王熙凤在其中微笑招手相邀,便“进了”镜子与凤姐云雨——当然是在荡荡悠悠之中。[97]风月背后即是败亡,这一主题是这样重要,以至于作者之弟就以镜名作了书名。[98]但用一回书中一名次要人物的游离于其他情节之外的故事来表达全书的主题,似乎有点怪。
然而贾瑞的故事毕竟和秦可卿的故事有其异同之处。这两个人,在初稿中,都因风月之情被对方所害。贾瑞与王熙凤实无所染,秦可卿则真的被卷入了不正当的私情。贾瑞是被王熙凤瞧不起的穷措大,径直落进她的陷阱。秦可卿不然,嫁与巨室,生于安乐,顺从了她公公的引诱。在贾瑞寄灵铁槛寺[99]一段下,脂砚评道:“先安一开路道之人,以备秦氏仙柩有方也。”[100]这一段描写的事情,发生在秦可卿自缢之前。脂砚把这两个牺牲品相提并论,是以他们的共同的命运来说明作为小说主题的同一论点。这样,贾瑞的故事,虽在细节上是游离于总体结构之外的一个孤立的片段,但在思想内容上与随即发生的秦可卿的故事相类通,都直接服从于小说的主题。而“风月宝鉴”正是这种类通的最好的象征。
“宝鉴”有两面:正面反映现实,是一美女的影像,因而是虚妄的;反面反映结果,是死亡的标志,是随着时间流逝而必然要来到的。风月之情,不管真如可卿,还是幻如贾瑞,最终都归于毁灭。[101]“宝鉴”的寓意,对两者都适用,是对贾瑞和秦可卿这风月场中两种典型的冒险者的当头棒喝。所以棠村认为它意味深长,值得作为全书的标题。倘若第十二回只讲了贾瑞这个在全书中并不特别重要的角色的故事,棠村就不至于认为,这一孤零零的宝鉴故事适宜于用作小说的标题。
迄今提出的问题都说明了一个事实:在小说这一部分初稿中,包含着两个互相平行又互相区别的故事。一是王熙凤设计害死贾瑞;一是贾珍勾引秦氏,家丑泄露。[102]第十二回初稿中所描写的,便是反映了镜子正反两面的两个故事。修改秦可卿之死的情节,导致第十三回初稿截短了三分之一。而修改秦可卿在第十二回中的故事,则使这一回初稿也删掉了大致相等或更多的篇幅。此回于前八十回中篇幅最短,便是明证。
[1]参看《红楼探源》,页55~58。
[2]参看前文页113~118。
[3]见影京本第一回,页15,正文。
[4]参看《脂京本的构成及其底本》,见《红楼探源》,页40~41。俞平伯先生列出脂戚本与高本回目不同的有9回(第五、八、九、十七、二十五、二十七、三十、六十五、八十)。(见《研究》,页80~81)高本与脂京本相比,第三、十四、四十一、七十四回的回目也不相同;还有一些回的回目有一两个字的小出入,即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九、五十二、五十六、五十七、六十一、七十三、七十九回。
[5]俞平伯先生列出了脂残本、脂戚本和程乙本中的回目异文。(见《研究》,页264~265。)事实上,那些回目在脂京本中也不同于其他三种抄本。例如,这四种抄本中第八回的回目分别为:
脂残本:薛宝钗小恙梨香院,贾宝玉大醉绛芸轩
脂京本:比通灵金莺微露意,探宝钗黛玉半含酸
脂戚本:拦酒兴李奶母讨厌,扔茶杯贾公子坐嗔
程乙本:贾宝玉奇缘识金锁,薛宝钗巧合认通灵
[6]脂京本中,第一、二、十三、十七回,起首有诗;第五、六、七、八、二十一、二十三回,回末有联。第一回有两首诗:其一见于脂残本,在棠村序文之后正文之前(见《文存》,页582;《辑评》,页33)。但脂京本没有这首诗。其二在作者自撰的楔子之后(见影京本,页15),各本都保存了这首诗。脂京本第二回的诗,也在序文和正文之间(同上,页34)。脂残本的评语中多了两首诗,分别在第七和第八回之前(见《辑评》,页144,页160)。第十三回的诗也含在脂评中,是由脂砚连同棠村序文一并录下(这一句是作者补在自校本上的;影京本,页240),但未抄入正文。第十三回末尾还有一副对子。第六十四回末尾的联语,脂戚本有(见《校本》,页725),其他各本均无。参看,《红楼探源》页41。
[7]见影京本第十八回,页405;第十九回,页439;第六十九回,页1666。
[8]见影京本第十八回,页178。
[9]关于第十七回诗的作者,著者后在自译稿中有修正。
[10]见影京本,页1799。
[11]上下故事脱榫的各回,已在本书第129~131页附表中列出。请参看该页注a。
[12]关于第四十与四十一回之间的脱节,请参看《红楼探源》页45~46。
[13]俞平伯先生讨论了这一点。请参看《研究》,页2。
[14]在高鹗本中,这一断缺已插入了一些段落,因而被遮盖了。
[15]见影京本第七十一回,页1707。其中“真事”误抄为“直事”。这一笔误很明显,因为“甄”是“真”的谐音而与“贾”即“假”相反。《辑评》页566未录此条和页1703、1706的两条评语。这一条评语碰巧与“自传”说抵牾。
[16]参看《红楼探源》页139~142。
[17]参看《红楼探源》页135~136。
[18]前两期脂评,在脂京本中以双行小字形式散见于正文中。
[19]在《辑评》中,前二十八回每回平均有15.6页评语,从第三十六至七十二回这五十七回中,每回平均只有2.5页评语,最后八回的评语平均每回4.8页。
[20]参看《红楼探源》页24。
[21]当然,不包括作者根据家庭生活而写的故事以及有诗的各回,如第三十七、三十八、四十五、七十八、七十九回。
[22]参看《红楼探源》页57。
[23]脂砚在每条灯谜下的评语指点得很清楚。见影京本第二十二回,页510~511。
[24]见影京本,页513。
[25]其实这次聚会已是阴历正月二十二,“节”早已“过”完。
[26]脂戚本第二十二回最后一大段文字(见《校本》,页227)显系出版者有正书局所添。它与高鹗的程甲本完全相同,只有四个字歧异,意思也未变。参看《校本》,册三,页125。《红楼梦》下,“校记”页11;以及《校本》,册一,页228。
[27]即第一至二十回,三十一至四十回,六十一至六十三回,六十五至六十六回,六十八至八十七回。参看《辑评》,页8。
[28]在《辑评》页8和影京本《出版说明》第5页中,脂配本被定为“1759年”,但此说不能成立,正如把脂京本和脂残本分别定为“1760年”和“1754年”之不能成立相同。脂配本可能是1759年底本的过录本。
[29]本章完稿时,著者读到俞平伯先生的意见。俞认为,丁本(晋本)中的文字,与其说接近于甲本(残本)和丙本(京本),不如说更接近于1791年本。参看《校本·序言》,页27;又见《红楼探源》所收之《有关高鹗续作的其他问题》,附录三。
[30]参看《新证》,页540;《研究》,页101,注②。
[31]参看《研究》,页86~99。
[32]俞平伯先生每当看到脂戚本有与高本不同的段落,便感到“奇怪”,说它们是后来“插进”的。(见《研究》,页89,页94~96)但俞先生所指的这些段落在脂京本全有。因此,没有理由把它们说成是后来“插进”的。
[33]在《文存》页592~593上录有这段文字。《校本》第一回,页2~3亦已补入。
[34]见《辑评》,页35~36。
[35]诗文见《辑评》,页33~34。在根据脂戚本重印的《校本》中,已将此诗插入正文(见第一回,页1~2)。
[36]见影京本,页135。
[37]见《辑评》,页132。
[38]见影京本,页381~382。
[39]见影京本,页1925。
[40]这种口气其实是由旧时茶馆说书人吸引听众注意的一种技巧,《今古奇观》和《清平山堂话本》中保存着许多这样的形迹。
[41]参看《红楼探源》页47。
著者自校本还有三条补充:1. 脂残本第十四回,页2上,眉批贴身丫头与男人交谈,今无此故事,已删去,此批脂砚在回前总评第一条已回答,可见乃早期原稿中故事。2. 从棠村序文可见回次分合变动。参见脂残本第六回,页16上,抄作回末总评,述及三回之事。3. 脂残本第十三至十六回均有“诗云”二字而无诗。可证原有诗,已删。参见脂残本第十三回,页1—2本书著者眉批。(全文为:“再按此回及以下三回中每回正文之前,均有‘诗云’而皆无诗。第三至五回、第二十五至二十八回共七回前亦无诗,但亦无‘诗云’二字。则可知有‘诗云’者原来有诗,过录时因故删去,其故维何?即因原题旧稿《风月宝鉴》之诗,已不适用于改后新稿《石头记》,故只好割爱。即如脂京本中第十三回墨本誊录时亦无诗,但有朱评之底本,则尚保存此五绝,遂补录于第2册目录页后空白处。而第十四至十六回之三诗,则已悉被删去,甚为可惜。如能保存即可推知原稿故事之大概,如由脂京本第十三回之诗,不独可以确定可卿之死因:‘一步行来错’,死状:‘回头已百年’,且知其诗原来为《风月宝鉴》所作,其第三句已点明矣。”——编者补记)。第二条还可参看《红楼探源》页122。——译者注
[42]见《文存》,页601;《研究》页94~96。
[43]见《辑评》,页8。
[44]见《研究》,页95~96。
[45]参看影京本,页3,“出版说明”。
[46]俞平伯先生用整整一章讨论了这个问题。参看《研究》,页175~185。
[47]参看《红楼探源》页146~147。
[48]见影京本第十三回,页274~275。
[49]见《辑评》,页214。脂京本中没有这则评语。参看《红楼探源》页146~147。
[50]见影京本第五回,页125。“宿孽总因情”的“情”字,与“秦”谐声。
[51]第十二回也有大改。将在下文讨论。
[52]参看《红楼探源》页146~147;参看《研究》,页178~183。
[53]见影京本,页121。
[54]影京本第五回,页121原文如下:
恨无常
© “黄泉”,指冥府。这是一个典故,见《左传·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译者注
[55]见影京本第十八回,页386、页393。又见《红楼梦》页175、页178。已被改动。
[56]在脂京本中,“辨”被误抄为“辦(办)”。见影京本第五回,页113。
[57]“闱”被误抄为“围”。
[58]“三春”通常还指春天的第三个即最后一个月,但这里是个双关谐语,指迎春、探春、惜春三姐妹。“初春”当然是作为第一春的元春了。
[59]“虎”和“兔”是十二地支中的第三和第四的岁属名称。高鹗认为元春死于阴历虎年的最后一个月,兔年的春天已经开始了。见《红楼梦》第九十五回,页1066。
[60]“大梦”指“人生”。“归”自大梦,即“死”。
[61]见影京本第二十二回,页510。
[62]高鹗在续书中写她死时43岁。见《红楼梦》第九十五回,页1066。
[63](见过宝玉诗的)“一等势利人”以为当时宝玉年龄如此。见影京本第二十三回,页525。其实,书中从未明白讲过宝玉的年龄,他可能比那些人所说的大两三岁。
[64]见影京本,页1238~1240。
[65]见影京本,页1723~1724。
[66]见影京本,页1729~1730。
[67]见影京本,页1731~1732。
[68]见影京本,页1821~1822。
[69]贾珍(chia chen)是宁府的老爷,宝玉的堂兄。勿与宝玉的父亲、荣府的贾政(chia cheng)相混。
[70]见影京本第六十三回,页1518。“殓”,意思是“为死者穿衣”。
[71]见《红楼梦》页762~763;《校本》页767~768。影京本中,缺了包括这段文字在内的两页,见第六十八回,页1642以后。请参看前文第129~131页附表,注g。
[72]见影京本第五十八回,页1369~1370;《校本》,页638;《红楼梦》,页632,已被改动。
[73]见影京本第五十八回,页1287。高本删去此段。
[74]见影京本第五十九回,页1391~1392;又见《校本》,页648~649;《红楼梦》,页642。
[75]参看前文页129~131,附表。前八十回篇幅最短的是第十二回,只有12.5页。
[76]以上两句(“还可指出……无法录入修改后的稿本。”)为英文本所无,是作者补在自校本上的。原文是英文。——译者注
[77]见影京本第五十八回,页1374。清明一般是公历4月4日或5日。
[78]见影京本第六十三回,页1515。
[79]见影京本页1516,页1519。
[80]见影京本页1287。高本中删掉了这句话。
[81]即第五十五、五十八、五十九、六十三回,提到她的文字,大多只有寥寥几行。
[82]见影京本,页1371~1372;《红楼梦》,页633~634,其中删掉了“教习等”字样。
[83]见影京本第十六回,页339,第十七至十八回,页379~380;《红楼梦》页155,页172。
[84]见影京本第二十三回,页529~530,第三十回,页704,第四十回,页923~924;《红楼梦》页233,页315,页421。
[85]见影京本第三十六回,页831;《红楼梦》,页375。
[86]见影京本第四十回,页924,页927~928,第五十四回,页1276~1278;《红楼梦》页421,页423,页585~586。
[87]又,第七十七回王夫人要宝玉明年搬出园,此亦表示元妃已死。因宝玉等入园乃元妃之命,若元妃仍在,王夫人此举须待元妃同意也。(这一条注是作者补记在自校本上的。原文是中文。——译者注)
[88]参看前文页199;见《影京本》第二十二回,页510,以及脂砚对灯谜的评语。
[89]见影京本第十八回,页405,墨笔双行评语。
这一段文字和注解,为英文本所无,是作者补充在自校本上的。原文是英文。——译者注
[90]秦可卿自缢处。参见《红楼探源》页146。
[91]脂残本每页12行,每行18字,共216字。见《文存》,页568。
[92]参看《研究》,页179~181,页183。
[93]这种关系在中国被视为乱伦。
[94]见影京本,页177。
[95]见影京本第十三回,页280,墨笔双行评语。
[96]脂京本前二十回的平均篇幅是每回20页,每页10行300字。
[97]见影京本第十二回,页269。
[98]见影京本第一回,页15。参见前文《红楼梦研究的历史背景》,页1,注①;又见《红楼探源》,页98~99。
[99]“铁槛”在佛教原意指生死界限,参见影京本第十五回,页314,脂砚双行评语。
[100]见影京本第十二回,页270,墨笔双行评语。
[101]脂砚对宝鉴的“两面”是这样评论的:“此书表里皆有喻也。”见影京本第十二回,页268。
[102]家丑泄露一节,在第十三回初稿的前半回中,也许写了,也许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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