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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情观

时间:2023-08-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最后,长篇小说《穆斯林的葬礼》掀开了那神龛的一角,从前那些有关爱情的窸窸窣窣的声音,一下子随着那月与玉的故事,驻进我心里。大脑旺盛分泌的多巴胺使人成瘾,爱情的排他性所激发出的占有欲使人癫狂。但爱情与事业之间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世俗的偏见杀死了韩天星的爱情。而小说最终也设置了一个极妙的结局,让年轻却已华发的楚雁潮永远地沉浸在那份夭折的爱情的悲情里。

爱情,于高中生而言是一个过于暧昧的话题,它好像离得很近,在周围同学小声的、嘻嘻哈哈的议论里;然而它又很远,我不知道自己会与它在遥遥前路的哪一个结点相遇。当流言在我耳畔搔痒时,我也不过一笑置之,以为事不关己。

许多年来,我都把这个敏感的话题小心翼翼地拢在心底最隐秘的角落,就如同一件圣物纳在神龛里。只是偶尔,罗密欧那溢满激情的“朱丽叶就是太阳”会让我脸红,舒婷描绘的“爱你伟岸的身躯/也爱你坚持的位置/足下的土地”会让我心动。最后,长篇小说《穆斯林的葬礼》掀开了那神龛的一角,从前那些有关爱情的窸窸窣窣的声音,一下子随着那月与玉的故事,驻进我心里。

(一)遇见

能够遇到那个“唯一者”的人是幸运的。

韩新月与楚雁潮的第一次遇见是略略带着些尴尬的——新月不知道眼前那穿着白衬衣的朴素男青年就是她的大学班主任,楚雁潮也没有立即公布身份。走在一起时,“楚雁潮的脸红了”,“新月的脸发烫”。那样的遇见,在两个人的心底轻轻、浅浅地播下了一颗种子。

往后他们还有很多次的遇见:楚雁潮遇见宿舍里独自夜读的新月,新月遇见备斋里专注译著的楚雁潮,楚雁潮遇见未名湖畔新月忧伤又若有所思的目光,新月遇见白雪纷飞里备斋传来的楚雁潮的琴声……每一次遇见,都是一束阳光,几滴清露,滋养着那颗小小的种子。

“世界上没有一个青年不曾想到过爱情,每人心中都有一颗爱的种子。它可能萌发得很早,也可能贮存得很久;它可能成熟于短短的一瞬,也可能经历漫长的磨难而最终凋落。爱情是一种神物,不遇到适当的时机,它并不显露明显的形态,以至于本人都觉得似是而非。而当他清醒地意识到它的存在的时候,它就已经成熟了。”

比及那些拥有在遇见时就种下了种子,而最终成熟了的爱情者,更多人一生也不会有这样直击灵魂深处的遇见,或者从没让爱情的种子成熟,所以陈淑彦在听到楚雁潮送与新月的那一牒《梁祝》时,按捺不住心底淡淡的失落;爱情被钉上十字架的天星被情感的重压击垮,在暴雨中不辨方向地奔跑……

那些妥协,那些软弱,那些猜忌,那些或多或少的身不由己,让我们“不幸”,或是过于愚钝,让我们没能捕捉到一场遇见。它们可能使我们痛苦,使我们守不住那一颗美好的种子。

我偏激地以为在那场“遇见”中的种种不幸很大程度上是来自自我,因为从没完全认识过自己,所以也从没完全认识过那个属于自己的“唯一者”;从而有了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与错误的人的遇见,因为对一份感情的不坚定和不自信,才使一场溢彩的遇见同肥皂泡一般一触即破。

只有那时时在心镜里能照见自我的人,只有那真正从容自信、优雅而又坚定的两个人,才能在人群中一眼就读出对方的眼神,有着一拍即合的默契。就像钱钟书先生遇见杨绛先生一般:“在遇到你之前,我没想过结婚;在遇到你之后,我没想过和别人结婚。”

电影《三个傻瓜》中的主人公兰彻说:“当你真的爱上一个人时,你看着他,你身后的月亮会变圆变大,你的丝巾和长发随风飘扬,你的眼里就只有他了。”

(二)爱情与事业

爱情最好的样子,不是你望着我,我望着你,而是我们俩一起,望着同一个方向。

太多时候爱情与事业结成了对子,韩子奇用他的所有去赎回了一个奇珍斋,包括他的爱情。玉是他的命。所以当璧儿向他道出“奇哥哥,你娶了我吧”的时候,他那颗少有幸福的、甜蜜的心荡起了涟漪。但大丈夫的义气、一雪前耻的决心和矢志不渝的玉王梦给他尚未萌芽的爱情盖上了沉甸甸的棺盖。所以他的爱情从一开始就被事业与伦理判了死刑,尝试着要把他的爱情,连同他的心灵从牢笼中释放出来的梁冰玉,注定要遭到放逐。

纵观历史,多数英气逼人的天才、艺术家都有意无意地疏远爱情,或者说,爱情对他们冷眼相待。有人说:“爱情是一种疾病。”大脑旺盛分泌的多巴胺使人成瘾,爱情的排他性所激发出的占有欲使人癫狂。“恋爱中的人智商为零。”所以有些人决绝地说:“我不需要爱情。爱情是浪费时间的东西。”

但爱情与事业之间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两个观念同追求相去甚远的人相爱,可能产生这样那样的分歧;而两个志趣相投且对前途有着清晰且相似规划的人,则可能走得更快、更远。一朵喇叭花同一支狗尾巴草终难以形成极美的构图,而两片相互依持的锦绣,便成了灿烂。

正是因为这相互依持的力量,新月一次又一次挣扎着起来,同疾病做斗争,楚雁潮夜夜从繁忙中抽出身来,把《铸剑》译得精彩些、再精彩些。

爱情和事业是人的左眼同右眼,因为过分偏爱哪只而戳瞎另一只,显然是不明智的。

我想我在向爱情或是事业偏倚(倘若必要时)之前,定应寻到过二者之间的平衡点。否则过早地对任意一方判了死刑(不管有心或无心),于你我一般的凡人而言都未免过于残酷。

(三)爱情与尘俗

有时,是尘俗杀死了爱情。

战争杀死了海嫂的爱情,许多年来,这个善良而又不幸的人从没忘记过她的爱情。她在博雅宅里痴痴地等着。年复一年,即使知道于战火中颠沛流离,恐已不在人世的儿子已经没有希望归来了,她犹在口中念叨:“我的孩子,他也该这么大了……”这份痴情让人心碎,博雅宅的人们都默默地听着,默默地不愿把她心上的那块痂揭开,不愿向她摊开现实的牌。有时,支撑一个人生活下去的,正是这般无望的等待。

世俗的偏见杀死了韩天星的爱情。那样一个沉默的人,他爱得却是那样深,那样切!所有他在平日里敛起来的不曾表露的感情,都在爱情这个出口喷薄。但那世俗的偏见,所谓“门当户对”的观念堵住了这个出口,待他发现那个出口是被刻意堵上之时,他疯狂了。但一切已经太迟,他心里的那些责任、那些善意已经不容许他不顾一切地把那个出口撞开。在某种程度上,他的沉默与极度自尊,以及灵魂深处的自卑感是世俗最大的帮凶。也许幸福与痛苦之间只隔着一步,但跨出那一步,战胜世俗,需要突破自我的巨大勇气。

而小说最终也设置了一个极妙的结局,让年轻却已华发的楚雁潮永远地沉浸在那份夭折的爱情的悲情里。我常想,即使新月还活着,他们是否又能足够坚强和勇敢,冲破“教门”的束缚呢?或许比及被世俗荼毒,生死离别使爱情离开得更为优雅。

而更多时候,尘俗是一艘小船,载着彼此,缓缓地驶向地久天长。所以亨特太太于丈夫归来时那份惊喜“哦,上帝你总算回来了”令我感动;亨特夫妇于战火中彼此依偎取暖,用笑容把阴沉苦难的日子点亮的态度使我动容。

如果企慕是让人变得脱俗,那么爱就是让人不免于俗气。爱是无数次地在心里想晚饭要做哪些菜;爱是在那些柴米油盐的关怀里,所有的海誓山盟都褪了色;爱是一个眼神,比所有的蜜语甜言更能洗脱一身的疲劳。

我不曾留意当街亲热的青年恋人,而见到手牵着手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里走来的一对,却忍不住多看两眼。雨天里一把小伞下相依偎的两人不曾让我艳羡,而那一方撑伞明显向另一个倾斜的场景却予我以一种难言的温暖。

尘俗,让两颗心真正地融合在一起。

想一步一步攀上自我的巅峰,遇见一个人,携着他的手,时而漫溯于云端,时而忙碌于尘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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