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夜阑人静。读秦纪,至刺客列传,空中隐闻杀伐之声,似从无际深处传来。惊起四顾,不见有异。乃复俯首故纸,赫然见此文字:“……荆轲乃逐秦王,……秦王方环柱走,卒惶急,不知所为,左右乃曰:‘王负剑!’负剑,遂拔剑以击荆轲,断其左股。荆轲废,乃引其匕首以掷秦王,不中,中铜柱。秦王复击轲……”于是耳际铿然之响突变而为金属剧震之声。余乃恍然醒觉:此非荆卿匕首中铜柱之声耶?两千数百年过去,犹余响不绝。莫非荆卿有灵,胸中块垒千秋遗恨欲一吐为快乎!
乃作斯文。
二
荆轲与秦王,这是先秦史上两位最著名最有个性色彩的人物。
他们既是当世之雄,又是一对死敌。一个是已经改造而且还正在改造世界的霸主,一个是力图改变而且差一点就改变了历史的侠士。
他们的行进方向、价值取向正好相反,因此注定要成为不共戴天誓不两立的死对头。
他们没有私仇,没有宿怨。除这一次历史性的会见外,两人从未谋面。
他们要么不见面,见面就立判生死。
他们要么不交手,交手就一决雌雄。
三
史载秦王“蜂准,长目,鸷鸟膺,豺声”,可谓异人异相。而他也真英雄了得,“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敲扑以鞭笞天下,威振四海”。作为中国第一个封建大一统帝国的创建者,作为“百代皆行秦制度”的秦制创始人,秦王不仅是秦王朝的始皇,也是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中五百多个帝王的始祖。
其功业巍巍,自不待言。
然而当年秦王定鼎中原的战争机器次第辗过六国的土地时,往往玉石俱焚。
历史在大踏步前行时从不相信血泪,从不怜悯死亡。
恶是历史发展的杠杆。
没有道理可讲。只有权力、暴力、强力在支配一切、决定一切。
没有公正可言。只有战争规则,谁的刀快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老大。
虽说统一是历史大势,历史大势谁也无法改变,但在当时,处在这个历史大趋势中的所有人,从秦王到六国诸侯,从荆轲到燕太子丹,谁也不能未卜先知地预见到这个趋势所向,他们只能从切身利害来决定自己的行为模式,只能体验自己的感受,只相信眼前的一切。
就算知道秦并六国是大势所趋,难道就甘心国破家亡吗?!
被倾轧、被击败、被欺凌、被剥夺、被宰割、被灭国的经历和感受是椎心刺骨的。
当人被赶尽杀绝又求告无门,当人面临亡国灭族之祸却公道难寻,这时,被欺凌的弱势群体求生存的本能必然驱使其作困兽之斗,对强权以死抗争。
秦王被六国之人视为共同的死敌是必然的。
这样,事情就由历史评价走向了道德评价。
于是,有侠士荆轲出焉。
四
荆轲者,卫人也。其祖先乃齐人,徙于卫,卫人谓之庆卿。到燕国后,燕人谓之荆卿。
荆卿既非士又非民,好读书击剑,嗜酒。其行状颇类无业游民,又像自由职业者,总之是个社会边缘人物。在燕国时每天与狗屠及击筑者高渐离饮于市,歌舞哭笑,旁若无人,时人大约目其为疯子,只有田光先生知道他不是庸人,故善待之。今天我们猜想,荆轲之所以歌哭无常,很可能是感慨于当世各国被暴秦肆意蹂躏却无招架之力,由此一腔悲愤无由发泄吧。其实在当时,秦和齐、楚、燕、赵、韩、魏六国虽然实力有强弱、版图有大小,但国无大小在国格上都是平等的,都有其存在的理由,它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有权力去削平其他六国一统天下。
只是,那六国都不如秦国强大,兼并六国的历史使命就只好由秦王一肩挑了。
于是秦出兵山东以伐齐、楚、三晋,蚕食诸侯,马上就要来收拾燕国。大难临头,燕国君臣尽皆股栗。忧国忧君的燕太子丹就通过田光约请了荆轲,“再拜而跪,膝行流涕”,痛陈强秦亡燕之心,欲“得天下之勇士使于秦”。荆轲略一沉吟后慨然允诺。我想,荆轲之所以痛快受命,肯定是太子丹的这一企图与他心中筹之已久的想法暗合。
荆轲遂登车,义无反顾,绝尘而去。
五
即使是作为国家使者,荆轲想见秦王也绝非易事。其时各国使秦者多了,秦王哪会降尊纡贵一一接见?顶多打发属下处理得了。要硬闯吧,秦宫深似海,禁卫坚如铁,每前进一步都会招来百剑千刀。
燕太子丹和荆轲有鉴于此,谋而后动。他们的行动方案是:用最厚重的礼物诱使秦王亲自接见,乘机劫秦王,迫使他归还从各国掠夺去的土地。若此计不成,则刺杀秦王,秦王死,擅兵于外的秦大将对朝廷必起疑心,若乘此机会使诸侯合纵,破秦就有可能了。至于那份重礼,一是秦逃将樊於期的首级,秦王为得到它已悬赏千金;另一为燕国督亢地图,秦王对此垂涎三尺。而用来劫持或刺杀秦王的剧毒匕首就藏在地图匣的最下面。
秦王果然见利心动,破例以隆重礼节在咸阳宫大殿上接见了荆轲和他的副使秦舞阳。于是,社会地位天差地别的两个超卓人物实现了零距离接触。这就使得本来难以想象的刺秦事件得以发生。
秦王命荆轲将燕督亢地图献上,秦王取图而视,图尽,图下之匕首寒光刺目。于此千钧一发之际,荆轲闪电般跃起,左手抓向秦王之袖,右手持匕首刺向秦王之胸……
一场试图阻滞历史脚步的惊天血案眼看就要发生!
“图穷匕首见”,一个多么震撼人心的英雄诗篇。
“图穷匕首见”,一个如此机心深藏的刺杀行动。
“图穷匕首见”,一个那样心志坚忍的复仇故事。
六
说时迟,那时快,秦王在匕首及胸之际也已一惊而起,长袖撕断,脱身而走。边走边拔剑,剑太长,拔之不出,只好绕柱而奔,荆轲紧追不舍。秦法规定: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兵;卫士执兵器列于大殿之下,非有命令不得上殿。当时事出突然,卒起不意,群臣尽失其度,秦王惶急之中亦不及下令,只得且奔且躲。这时左右高呼:从背后拔剑!秦王将长剑移至背后剑果出,乃砍向荆轲,断其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以手中匕首向秦王奋力一掷,不中秦王,击中铜柱,火花四迸。秦王仗剑复击荆轲,荆轲身负八伤,自知大势已去,倚柱而笑,张膝跪于地,骂道:“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相信当时天下所有拥秦与仇秦之士都听到了匕首击撞铜柱的铮鸣声。
注意:在这整个短促而紧张的过程中,号称“年十三,杀人,人不敢忤视”的秦舞阳都干了什么呢?他捧着地图匣跟着荆轲上殿,刚到秦王高踞其上的台阶边,就“色变振恐”,以至“群臣怪之”。多亏荆轲临危不乱,从容掩饰,才过了这一关。此后,在荆轲刺秦王的龙争虎斗中,再不见秦舞阳那厮身影,只怕是早已吓倒出局了。
倘若秦舞阳也有荆轲般的胆气,局面或会改观?
经历了刚才短促而又令风云变色历史改容的较量之后,荆轲血洒秦廷,徒留千古遗恨。
七
荆轲是在笑骂中抱恨死去的。
那是一种极其复杂的心态:悲(功亏一篑)欣(杀身成仁)交集。
斯人已杳,易水凝寒。
唐诗人王昌龄《杂兴》诗云:“握中铜匕首,粉锉楚山铁。义士频报仇,杀人不曾缺。可悲燕丹事,终被虎狼灭。一举无两全,荆轲遂为血。诚知匹夫勇,何取万人杰。无道吞诸侯,坐见九州裂。”王昌龄此诗对荆轲刺秦基本持否定态度,认为逞匹夫之勇不仅自己招来杀身之祸,而且燕国最终仍为秦所灭,何苦来哉?不足为训。但他也对秦吞灭六国颇有微词,认为靠强暴得来的东西归根结底仍会失去。咏叹与悲悼杂陈,惋惜与不屑相间,全诗体现出一种微妙的心情。今人更有因秦王统一中国而以此划线将一切反秦抗秦举动贴上“反动”标签者。
这实在是误读了荆卿,亵渎了荆卿。
“春秋无义战”。战国七雄之间的战争不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一个民族侵掠另一个民族的战争,而只是新兴地主阶级内部争权夺利、互较短长、互相兼并的战争,而互相兼并的目的是做大做强自己,实现独霸天下的雄图。至于谁能达到目的,那就看谁内功练得好,谁拳头最硬了。这是一个典型的以胜负成败论英雄的时代。谁都不愿成为败者,败就意味着丧失一切。所以,秦国或别的任何一国侵吞其余六国无可厚非,其他六国的反击、抗争更是正当防卫。至于抗争的方式,那是上帝也限制不了的,在实力不足、公道难寻、悲愤难抑的情况下,弱小者对强暴者的铤而走险,往往会采取非常规、超常限的极端方式。
被迫害者对迫害者的拼死抗争,从来就具有正面道德评价的意义。
所以,刺杀、暗杀绝对是七国争雄问鼎中原这场统一大戏中的一个有机组成因子—只有从这个宏观场景上来观察,才能看到荆轲刺秦行为所包含的历史必然性及其深层的社会、道德意义,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秦并六国固势所必至,荆轲刺秦亦理之必然;也才能理解“侠”这一特殊人群、这一社会边缘群体为什么会兴起、兴盛于春秋战国时期,才能明白为什么二十四史中独独《史记》中辟有“刺客列传”,记载了数百年间从曹沫、专诸、豫让、聂政到荆轲等一干义薄云天的侠士,才能懂得为什么从荆轲刺秦之后,还有高渐离“举筑扑秦皇帝”、张良以勇士椎击始皇帝等一连串刺杀行动……
简单地以成败论英雄,宏富多姿万千气象的历史将会一变而为干瘪、粗俗、苍白。
八
荆轲上殿,与秦王于数步之内对峙搏击,是一场力量对比极为悬殊的生死较量。
没有谁比荆轲更明白这一点。他在刺秦的整个过程中以言行表明了这一点。
答应太子丹的请求后,“久之,荆轲未有行意”,只有到秦军逼近燕国南界,太子丹恐惧再请,荆轲才将行动提上日程。由此推知,荆轲决非但凭血气之勇鲁莽行事之人,面对可怕的对手,他一定是在不动声色之中权衡双方,调整心态,选择时机。
等到诸事准备完毕,荆轲仍“未发”,太子丹“疑其改悔”,再次催请启程。不料却惹得荆轲发火,指出,“提一匕首入不测之疆秦”,担当着天大的利害!他之所以徘徊未发,是要等待一位伙伴一起去。—莫非荆轲已预料到秦舞阳是“银样蜡枪头”,关键时刻靠不住,所以才“有所待,欲与俱”?
易水送别时,送行者皆白衣冠,垂泪涕泣,这分明是死别的征象。所有的人都感受到了来自遥远秦国的恐怖和杀气。坚忍如荆轲都表明了“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誓死之志,做了最坏的准备。我们今天有理由相信,荆轲虽然对这次行动做了充分的物质上和心理上的准备,尽管十分地谨慎行事,他本人对这个自己要扮演主角的刺秦之行并不看好,他一定已估计到此行定是凶多吉少。
刺秦失败后,荆轲自己说“事所以不成者”,是因为要生劫秦王逼迫秦王当廷签订有利于燕国的契约,结果留下活口,致使秦王有机会反击;而如果只是置秦王于死地,那么先躺在血泊中的就是秦王而非他荆轲了。
的确,当荆轲“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椹之”,秦王拔剑不出奔之于前,荆轲手执利器紧迫于后时,荆轲已几乎胜券在握了。
但他还是功败垂成。曾与荆轲发生过争执的剑客鲁句践听到这一信息后曾私下长叹:“嗟乎,惜哉其不讲于刺剑之术也!”在鲁句践看来,荆轲倘若剑术精粹,那就大功告成了。
果真如此吗?
九
一卷舆图计已粗,单车竟入虎狼都。纵然意气倾燕市,岂有功名到酒徒?空向夫人求匕首,谁令竖子把头颅。南来曾过邯郸道,试问人知剑术无?
沈德潜认为,此诗在探究刺秦之失时指出“不独剑术之疏,直咎行刺之失策,此是正论。”这个看法颇有见地。荆轲刺秦的失败,绝不是可用“剑术不精”来解释的。荆轲“欲与俱”的朋友因路远而未能前来也罢,荆轲“欲生劫之”而未能将秦王立即杀死也罢,夏无且以药囊掷荆轲以滞其气也罢,荆轲剑术不精也罢,这些偶然性因素于刺秦失败可能或多或少都起了些作用,但最根本的还是这个借献图生劫秦王的行动本身包含着流产的必然性,因为它与它所要效法的“曹沫故事”完全不是一码事了。
十
历史会重演。但绝不会机械地重复。
春秋时,以勇力著称的曹沫在鲁国为将,在与齐国的战争中三次战败。齐国咄咄逼人,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求和。《史记》载:
齐桓公许与鲁会于柯而盟。桓公与庄公既盟于坛上,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动,而问曰:“子将何欲?”曹沫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坛,北面就群臣之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桓公怒,欲倍其约。管仲曰:“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于是桓公乃遂割鲁侵地,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
在战争中失去的东西,凭三寸致命之匕与三寸不烂之舌居然失而复得,这的确是个令人心动的诱惑。燕太子丹请荆轲刺秦就是要效法曹沫故事。“丹之私计愚,以为诚得天下之勇士使于秦,窥以重利;秦王贪,其势必得所愿矣。诚得劫秦王,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矣;则不可,因而刺杀之。”曹沫与荆轲都以勇力称,曹沫能干成的事,荆轲就干不得?—这在形式逻辑上是绝对没错的,但在辩证逻辑、历史逻辑上就未见得行得通了。古人早就看到了这一点。
秦皇本诈力,事与桓公殊。
奈何效曹沫,实谓勇且愚。
—唐·柳宗元:《咏荆轲》
匕首西入秦,生死在眉睫。
秦政非齐桓,如何欲生劫?
—清·刘献廷:《咏史》
柳宗元、刘献廷相隔千年,却都对效法曹沫故事提出了质疑,认为秦王不是齐桓,荆轲怎么能照搬曹沫之法呢。的确,曹沫之时,春秋列国尚处在一种混战状态,齐、鲁两国虽有强弱之分,但两国之间还可以争争讲讲,曹沫不仅不会被齐的其势汹汹所吓倒,反而能在心态上压住齐桓公,所以生劫之谋方能一举奏效。
然而荆轲之世早已时移势易了。说是战国七雄,实际上已是独秦一国坐大,秦为刀俎,六国为鱼肉,无论在经济、军事实力上还是在精神气势上,秦对六国都具有压倒性的威慑力。诸侯对秦已无还手之功、讨价之力,只有赔地纳贡的份儿。血气刚勇如秦舞阳,尚且经受不住秦宫肃杀如磐的凌厉之气的威压,经受不住秦王电目一瞬的精神杀伤力,就可见“生劫”之难了。
何况,强国无弱君,秦王本人亦绝非省油的灯,从荆轲断股、“身被八创”即可知其剑术过人。
十一
这就注定了刺秦多以失败而告终:荆轲刺秦身死,高渐离击秦不中,张良椎秦亡命。难道秦王真是命不该绝?莫非天佑秦王乎?
荆轲自己是精心做了各种准备,他或许说不出这个计划究竟有何不妥,但他凭刺客灵敏的嗅觉已感受到了它的死亡气息。所以才会有易水送别那凄怆悲壮的一幕。
当然也不妨设想一下:假如荆轲此次刺秦得手,会怎样呢?恐怕很难全身以退。当殿下众武士冲上来以后,荆轲当庭伏诛是必然的。那么换一个秦皇帝当会如何?答案一目了然:当时国势强盛侵掠成性的秦国已是一辆疾驰在一统天下大道上的不可遏止的战车,任驭手是谁,都不能让它骤然止步或改弦易辙。又假设荆轲此次生劫成功,秦王被迫签订一纸协定,又会怎样呢?答案也只有一个:脱身即毁约。统一的车轮会继续毫不留情地滚滚前行。无论何种情况,荆轲都只能将性命白白赔进去。从这个意义上看,荆轲的匹夫之勇,真像是螳臂挡车。悲乎!
结论虽然残酷了一些,但却是不争的事实。
十二
那么,荆轲刺秦的行动岂非成了毫无意义之举?还值得一提吗?
对荆轲的恐怖行动,秦国决定加以报复。史载:荆轲既死,“秦王大怒,益发兵诣赵,诏王翦军以伐燕。十月而拔蓟城。……后五年,秦卒灭燕,虏燕王喜。”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燕太子丹本人也被穷途末路的燕王喜斩首以献秦王,一如樊於期头被献于秦王。燕太子丹献樊将军头是为了解救国难,燕王喜献太子丹首也是为了“社稷血食”!一个又一个头颅的抛掷、奉献,终未能使燕国得免灭顶之灾。荆轲刺秦失败反而加剧了秦灭燕并进而混一天下的进程。
荆轲以这样乖谬的方式在历史上打下了自己的印记。
然而这都无关紧要了。
荆轲一类的刺客本就没有一直置身于历史之中参与历史的创造,他们是社会边缘人物,平时神龙不见首尾,似乎隐身于历史进程、社会事件之外,只有当他们突然现身如苍鹰搏兽闪电一击时才使世人一睹其风采。然而就是这突如其来的一击,或会爆出一天令人眩目的流星雨,或会绽现一片催人泪下的碧血花,或会卷起一股义薄云天的英雄气,它对人们心灵产生的冲击和影响往往比那些实实在在的历史事变和杰出人物的丰功伟绩还要深刻得多。
十三
荆轲之前的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之俦捐躯赴难且不说了,他们的侠烈行动在数百年间已使一脉磅礴之风广为流布人间,他们所崇尚的临危受命、见义勇为、千金一诺等品格已成为社会认可的道德时尚和人格风度。荆轲之流无疑心仪久矣。
先是燕太子丹请来田光先生相商国事:“燕秦不两立,愿先生留意也。”田光告辞时太子嘱咐:“丹所报,先生所言者,国之大事也,愿先生勿泄也!”田光承诺,并将荆轲荐于太子。回去后,田光即自刎而死。他的理由是:“长者为行,不使人疑之”,既然太子嘱己勿泄,就是怀疑自己;受人怀疑,即非义侠。于是以死为太子释疑。
荆轲既败,其好友高渐离隐姓埋名为人打工,想方设法得到秦始皇的召见,虽有人举报他是荆轲一党,秦始皇惜其善击筑,还是赦免了他,但瞎其双目,让其作为宫廷乐师。高渐离乃以铅置筑中,在演奏时乘机接近秦始皇,愤然飙起以筑痛击之,又不中,亦血溅秦廷。
田光、樊於期、高渐离,当然还有荆轲,本来都好好地活着,看不出有什么理由或力量足以让他们去死。然而他们自觉自愿、义无反顾、前仆后继地去赴死了,只是为了一句话,一个请求,一个承诺,甚至一个眼神、一个表情—只因为都与“义”相连。
义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
信诚所至,虽九死而不旋踵!
十四
我每每惊叹于当时人对生命的那种豁达、自由、直面相对的心态。在他们看来,生命不是自己用来享乐的东西,不应为一己所独占,大义、尊严、信誉、公道、友情等等都比生命更可贵,生命不过是天赋的实现人生价值、人生理想的工具,因此,信义当前,他们绝对没有生之留恋,死之恐惧。
能够站在自己生命之外、生命之上来审视和使用自己的生命,这就已经超越了“自我”,在精神层面上达到了英雄的高度。
在人类大踏步走向文明的历史路途中,流淌的鲜血涓细成河,抛掷的头颅堆积如山,虽然血白洒命白搭者亦不在少数,但这不是用一句“历史的代价”、“历史的局限”就可轻易打发掉的。这其中不是有不屈之魂在长号,有不瞑之目在狞视,有不凝之血在闪光,有不甘之心在骚动么?我想,荆轲一击余响不绝,就因为有不平、不忿、不甘、不屈之意氤蕴其中吧。
“其人虽已殁,千载有余情。”只要有“义”在,荆轲即使活到今天,也仍会是—
虽千万人吾往矣!
(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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