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尔墨把某类动词能与多少数目的体词性成分组合,组合后各体词性成分与动词的语义关系称为格框架特征[15]。 同义词组内的各成员格框架特征上的差异表现在:(1)所能组合的语义角色的数目不同;(2)组合关系(体词性成分承担的语义角色)不同。
1.所能组合的语义角色的数目不同
A词比B词能组合的名词短语的数目多,同义词中及物动词与不及物动词的差别就属此类。 例如:“激动”(一价动词)与“感动2”(二价致使动词)、“宽容”(状态一价谓词,表示的是人的属性)与“宽恕”(主体是人的动作,二价谓词)、“减弱”(一价动词)与“削弱”(二价动词)等。
2.组合关系不同
与谓词组合的体词性成分所承担的语义角色关系不同,如上文所分析的“摆脱—解脱”受益角色的差别,客体所属者与主体关系上的差别,再如“躲N”与“藏1N”,前者N的语义角色是因事,而后者的语义角色是受事。“恐惧—恐怖”、“害怕—可怕”这两组词中,前一词表达的是人的心理感觉,后一词形容的是客观事物的属性特点,前者主体是经事,后者主体是系事,前者的主体是人或其他有生名词,不能是客观事物,后者的主体常常是客观事物,主体[+有生]时也是指该有生主体的外貌。
交互动词与非交互动词的差别,既有语义角色数目的差别,也有语义角色关系不同的差别,交互动词中的两个体词性成分互为主体和客体,兼有两种角色身份,而非交互动词则只有一种角色身份。 这类同义词组如:“吵嘴—顶嘴”“对抗1—反抗”“赌气—负气”等。
以上格框架特征的异同可以通过构建谓词格关系分类数据库来提取。 在这方面已有的研究成果有陈昌来对常用谓词的格关系分类,刘丹青、张谊生的交互动词分类等。 本书第三章的研究成果在他们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很多同义词组内成员的格框架特征语义语法学家们未作分析,需要我们根据他们的思路补充出来,这样才能建立完善的格关系分类数据库,谓词同义词的语义角色关系差异详见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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