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又分为两种情况:二价动词和二价形容词的语义角色关系差异;二价以上动词内部的语义角色关系差异。
1.二价动词和二价形容词的语义角色关系差异
二价动词和二价形容词构成同义词组,动词除了主体以外,所关联的第二个体词性成分一般以客体的角色出现在动词的后面,也可以对象的角色出现在动词前面,而形容词的第二个体词性成分只能以对象的角色出现在形容词的前面,当然,它们还都可以话题化。 张国宪分析了形容词“精”和动词“精通”的语义角色差异,指出二者语义角色的分布差异。[113]这样的同义词组还有:
“精通—精6”:他精通无线电。 *他很精无线电。
“熟悉—熟4”:他很熟悉小王。 *他很熟小王。
“忠诚—忠实”: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他忠实朋友。
“适合—合适”:他很适合你。 *他合适你。
“热心—热情”:他热心党的教育事业。 *他热情党的教育事业。
2.二价以上动词内部的语义角色关系差异
(1)客体语义角色关系差异
马庆株对动词和宾语之间的语义关系进行了系统研究,他从语义角度把宾语分为客体宾语、主体宾语、使动宾语、工具宾语、方式宾语、表称宾语、结果宾语、予夺宾语、对象宾语、时间宾语、处所宾语、数量宾语、虚指宾语十三类。[116]虽然分类的标准还没有完全统一(如数量宾语是就宾语的词类角度着眼,虚指宾语的分类和其他分类也不是遵循的相同的意义角度,其他十一类是从动名语义关系着眼作出的分类),但这种分类是开创性的。 《汉语动词用法词典》的分类标准就完全统一到语义关系这一视角上来,该书把宾语的语义类型分为受事宾语、结果宾语、对象宾语、工具宾语、方式宾语、处所宾语、时间宾语、目的宾语、原因宾语、致使宾语、施事宾语、同源宾语、等同宾语、杂类共十四类。[84]以上分析是从句子构成的角度所作的分类,其中有一些是语用作用下的临时组合,不在我们的研究范围之内。 例如施事宾语、“吃食堂”类处所宾语、“烧水壶”“写毛笔”类工具宾语,以及某些杂类宾语。
范晓对施事宾语作了详细的分析,他把施事宾语分为五类,[117]其中,A类属于存在句,B类通过作为话题的N1所领属的事物的出现消失从而间接地表示领有者的情况变化,如果把领有者看作场所的话,B类也是存现句;C类其实是整体中出现或消失了一定数量的部分的存现句。 都可以归入存现句,D类和E类也都有深刻的语用因素驱动。 施事宾语是语用因素作用下由上下文决定的充当话题的成分对原有谓词的语义结构的扭曲,与词汇意义无关,并不是汉语实际语义结构和语法结构的体现。
王占华认为《汉语动词用法词典》中的“吃食堂”类处所宾语、“烧水壶”类工具宾语,实际上是通过隐喻的形式来表达的受事宾语。[118]从表示空间的词语转移到表示该空间内的容纳物,例如“拉肚子”“倒簸箕”“吃食堂”等,是人类语言的普遍现象,[119]是以隐喻为认知基础的。 除非该隐喻已经非常稳固,渗入词的理性意义,产生了新的义项,否则,这类非常规用法只能看作特殊搭配。
陈昌来《现代汉语动词分类词表》是现代汉语谓词语义角色关系的集中反映,为了提取谓词的不同语义角色关系,我们将陈昌来的《现代汉语动词分类词表》[45]输入Access数据库,与将张志毅先生刘叔新先生的谓词同义词词目数据库,进行连表查询,陈昌来动词分类词表中没有的词目,根据《现代汉语实词搭配词典》以及我们的语料调查补充其语义角色关系,并且参考徐峰对三价动词的研究成果[120],得出客体的角色关系存在差异的谓词同义词如下。
a.“受事”客体与“成事”客体的差别
“把持1—操纵2”:
“操纵2”的名词客体也可以是无行为能力的名词,如“物价”、“命运”、“市场”、“利润”、“会议”等,但是动作行为可以带来该名词的发展变化,使之成为主体想要的结果。 主体对之施加人力从而达到主体想要的发展结果,是不太典型的成事;“把持1”的名词客体,如“权力”“岗位”“职位”“职务”“席位”“部门”等,但是动作行为不能带来该名词的发展变化,动作行为的目的是占有该名词所表示的事物、场所。 是典型的受事客体。
“发现—发明”:
“发现”的客体早已存在,只不过动作之前不为人所知,经过动作之后被人所知道;“发明”的客体在动作之前不存在,是动作的结果。 “发现”带受事客体,“发明”带成事客体。 短语结构“想起来—想出来”的差别与此一样,前者客体早已存在,后者客体在动作完或前不存在。
“开拓1—开辟1、2”:
“开拓1”的客体已经存在,通过动作使其发展变化,介于受事和成事之间,“开辟1、2”的客体在动作之前并不存在,是典型的成事,如“开辟航线”“开辟战场”等。
“建设—建造/建筑”:
“建设”的客体是受事,“建造/建筑”的客体是成事。
“转变/转化—转移”:
“转变/转化”可以带成事,有时需要“成”“为”等标志,“转移”只能带受事(转移目光、转移阵地、转移主力)。 当没有形式标志的时候“转变”的客体是不太典型的成事(转变角度、转变策略),与“操纵物价”中的“操纵”一样,动作行为可以带来后面名词自身的发展变化。 当“转移”后的名词主体占有实实在在的客观空间(如目光、阵地、主力、位置、军队、文件……)时,只能用“转移”,“转移”会带来客体空间位置的变化,而“转变/转化”的客体没有空间位置变化,只是自变。 当“转移”的客体是抽象事物,不占有实实在在的客观空间时,如“话题”“重点”“兴趣”等,与“转变”基本可以换用,但是内部的语义机制是不一样的。 “转移”仍然包含着隐喻机制下的位置变化,“转化”仍然是客体自变。 因此,“转移目光”与“转变目光”都可以说,但是意思不一样,前者指目光从一个客观位置到了另一个客观位置,后者指对同一客观事物的看法改变,“目光”自变,用的是其引申义。
“召集—召开”:
“召集”的客体是受事(人员、人马),该受事一般具有行为能力,因此“召集”可以用于兼语句中(召集大家开会);“召开”的客体是成事,不能用于兼语句中。
“瞒—隐瞒”:
“瞒”后的客体是对象(人),隐瞒的内容常常出现在前边,句法上作主谓谓语句的大主语;“隐瞒”的客体是受事(隐瞒的内容),对象用介词“对/向”引出,放在其前边。
b.位事与受事的差别
“遍及—普及2”:
“遍及”后跟处所词语,是位事;“普及2”后跟一般名物词语,是受事。
“暴露—披露1”:
“暴露”后可能跟受事和位事两个客体角色,“披露1”只能跟受事。
c.因事与受事的差别
“躲—藏1”:
“躲”后面的客体成分是动作行为的原因——因事,如“子弹”“雨”“汽车”“壮丁”“劫”“敌人”“警察”“灾”“台风”等给主体造成危险、不便的东西;“藏1”后面的客体成分是动作行为的对象——受事,例如等“钱”“宝”“枪”等主体不愿意被别人发现或知道的东西。
2你是不是故意躲我?
23*你是不是故意藏我?
“庆贺/庆祝—祝贺”:
“庆贺/庆祝”的客体是因事(节日、丰收、毕业……),是高兴的情绪产生的原因;“祝贺”的客体是对象,是人。 在“Sb.(主体)+X+N”格式中,“祝贺”可以变换为“Sb.(主体)+向+N+(表示)+X”的格式,“庆贺/庆祝”不可以。 “祝贺”的客体也可以是受事,如祝贺节日等。
“挽回—挽救”:
“挽回”的客体成分是因事,如“挽回损失”“挽回败局”等;“挽救”的客体是受事,例如“挽救病人”“挽救财产”等。
“推卸—推脱”:
“推卸”的客体是受事,“推脱”的客体除了是受事以外,还可以因事(推脱有事)。
d.使事与受事的差别
“改变—改造”:
“改变”的客体是使事(改变政策);“改造”的客体是受事(改造飞机)。
“警戒1—警惕”:
“警戒1”和“警惕”都可以用于“X+Sb.+Vp”格式中,但是“警戒1”后面的Vp一般用否定,“警惕”后面的Vp一般用肯定,二者语义角色的默认值也不一样,“警戒1”的后面指人的对象角色是必不可少的,而“警惕”的后面sb.如果是贬义的(警惕敌人),Vp可以省略,若不带贬义,Vp必不可少。
内心抱着希望,却又警戒自己不要奢想。
25内心抱着希望,却又警戒自己。
*内心抱着希望,却又警戒不要奢想。
要警惕农村小卖部卖假货。
*要警惕农村小卖部。
要警惕卖假。
从句法上看,“警戒1”和后面的小句构成兼语句,“奢想”不是“警戒1”的对象;“警惕”和后面的小句不构成兼语句,是小句宾语句。Vp是“警惕”的受事,在“警戒1”句中Sb.是其使事,“警戒1”是具有使动意义的动词,“警惕”是普通的及物类二价心理动词。
“摆脱—解脱”:
二者都可以用于“X+N”格式中,当“N”是“困境”“痛苦”“苦恼”“尴尬”等消极评价意义的无生名词时,语义角色关系是受事,二者基本可以换用,但当“N”是有生名词时,“摆脱”中的“N”是受事,“解脱”中的“N”是使事,如:
这下可把少安解脱了!(“少安”是使事,受益者)
这下可把少安摆脱了!(“少安”是受事,被憎恶者)
“扩充—扩大”:
“扩充”的客体是受事,“扩大”的客体是使事。 另外,“扩充”还可以带工具角色(扩充军备、各地游击队扩充战士),“扩大”不能带工具角色。
“实行—执行”:
“实行”的客体是使事,“执行”的客体是受事。
“转化—转移”:
前文谈过“转化”可以带成事,但需要“成”“为”等标志,当没有形式标志的时候“转化”的客体是使事(转化后进、转化落后),“转移”只能带受事(转移阵地、转移目光)。
“消除—消灭”:
“消除”的客体是使事(消除误会、消除影响),“消灭”的客体是受事。
e.感事与受事的差别
“感激—感谢”:
“感激”是二元心理动词,其后的名词性成分是感事,也是因事;“感谢”是动作行为动词,其客体是受事。
“观赏—欣赏2”:
“观赏”是动作行为动词,带受事客体;“欣赏2”是二价心理动词,是“认为好”之义,带感事客体。
“赞美/赞叹/赞扬—赞赏”:
“赞美/赞叹/赞扬”是言语类二价动作行为动词,其客体是受事,“赞赏”是二价心理动词,其客体是感事。
“体验—体会”:
“体验”是二价动作行为动词,其客体是受事(体验生活),“体会”是二价心理动词,其客体是感事(体会这种感情)。
(2)主体语义角色关系差异
动词和宾语之间的语义关系是极为复杂的,这已是共识。 主语和动词之间语义关系的复杂性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菲尔墨指出,主语和动词之间的关系在语义上的千差万别正和其他各格一样。[15]但主体语义关系的差异往往首先在动词内部分化为不同的义项,而我们的研究是以义项为单位进行的,因此要想全面的考察主谓语义关系的差异,需要把动词的不同义项也考虑进来。
自主动词与非自主动词的差别也同时决定了它们主体的语义角色关系的不同,自主动词的主体是施事,非自主动词的主体是致事或者系事。 如“暴露—揭露”、前者主体是致事,后者主体是施事。 再如“鞭策—督促”前者是系事,后者是施事。 具有自主与非自主对立的同义词组参见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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