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医学证明,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大致有以下几类。
1.抗生素及磺胺类药物,如四环素、链霉素、庆大霉素、氯霉素以及磺胺类等,均对胎儿有不良影响。
3.激素。性激素、黄体激素可引起男胎女性化或女胎男性化。肾上腺皮质激素可致兔唇、腭裂,糖皮质激素在妊娠早期可引起死胎、早产。胰岛素可致胎儿畸形。
5.解热镇痛药。早期服用阿司匹林可致胎儿腭裂及心血管、神经系统和肾畸形,晚期可引起胎儿出血。
6.降压利尿药。氢氯噻嗪(双氢克尿塞)可致胎儿血小板减少。利舍平使胎心变慢、新生儿鼻塞。
7.麻醉药。能抑制胎儿呼吸,使婴儿出生体重偏低和新生儿早期死亡的危险性增高。有的使新生儿出现正铁血红蛋白血症。
8.维生素。因维生素缺乏引起的疾病,给予适当剂量的维生素,可以有效地得到治疗。如果超量使用维生素,使用剂量是每日允许量的20~600倍,或日使用量高达100毫克至5克,这既不能纠正维生素的代谢缺陷,也不能治疗维生素吸收、转运或利用方面的遗传性异常。维生素补充过量可以产生不良反应。维生素制剂中的杂质也可引起不良反应,如在允许量内,杂质不会产生不良反应,但当超量数十倍以上时,可产生不良反应,这是超量使用维生素的另一种危害。
也应了解到,并不是服药后都会产生同样的危害,这与用药剂量、途径、时间以及胎龄、母体体质均有关,因此,有病应及时选用合适的药物。有病不用药,孕妇不但有危险,胎儿也一样有危险。
目前,已证实对胎儿无不良影响或影响很小的药物有:青霉素、氨苄西林、先锋霉素Ⅰ、对氨水杨酸、钙剂、铁剂、葡萄糖、叶酸、维生素B、维生素C、血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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