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孩子晚上不敢独自在房间里玩,更不敢一个人去上厕所。每当夜幕降临时,就寸步不离地缠在父母周围,这种现象算不算正常?更有甚者抓住儿童怕黑暗的特点,把他们关在暗室中或夜间推到户外加以惩罚,这种教育方法是否妥当?以下将介绍正常与异常的胆小恐惧的特点、区别及处理。
1.恐惧的表现
正常儿童在发育过程中,会对某些事物发生恐惧、害怕,其害怕的对象多种多样,如怕虫、怕火、怕陌生人、怕贼、怕黑暗。一般来说,儿童常常对客观存在的某些危险,或可能发生的危险表现一时性的恐惧反应,可表现为惊叫、回避等情绪反应,甚至出现心跳加快、呼吸加速、面色苍白、浑身发抖等生理反应。但事过境迁,可以释然,且随着年龄增大而渐渐减少或消失。这是一种正常现象,在婴幼儿中十分常见。且不同年龄的儿童有不同的恐惧对象(见下表)。
不同年龄儿童的正常恐惧表现
一般来说,发育过程中出现的恐惧现象,比较短暂,一般随着年龄增长而消失,这种恐惧很少持续1年以上,多数在3个月内消失,这类恐惧一般表现不甚严重,很少会对儿童的行为产生不良影响。
2.恐怖的表现
另有少数儿童的恐惧属于病理性,这类儿童的恐惧心情十分严重,明显地干扰了儿童的正常行为,患儿整天沉溺于恐怖情绪之中,不能自拔。例如:有位名叫王伟的儿童,害怕老鼠,有时严重到“谈鼠色变”的程度,不仅看到真老鼠,即使提到纸老鼠,就会出现惊恐及回避反应,还可伴有心跳加速、呼吸变快、出冷汗等植物神经系统的症状。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恐惧情绪,尽管知道不对。这类恐惧与年龄无关,存在的时间也较久,还可伴有焦虑反应及强迫症状。
3.引起恐怖症的原因
有人认为是素质性因素,有人发现同一家族中类似患者较多。另有人认为是亲子关系发生了问题所致。20世纪60年代以后,有更多的学者通过临床或实验室进行研究,提出通过观察、学习的方式,也可建立恐怖症。例如某处社会秩序不好,常有流氓犯罪活动,母亲在谈到流氓犯罪活动时,则表情恐怖,儿童经常看到母亲的恐怖表情,虽然自己从未见过流氓,但一听人提流氓一词,也同样表现恐怖。
总之,儿童可以通过直接的或间接的学习方式,建立对某些事物的恐怖。恐怖对象众多且复杂,可以是比较抽象的事物,例如:怕天灾、怕鬼怪、怕与父母分离等;也可能是十分具体的东西,例如:怕狗、怕老鼠、怕蜘蛛等。焦虑情绪也可以导致恐怖,且两者可以互为影响,造成恶性循环。
4.对儿童恐怖症的治疗
从小对儿童应采用正确的教育方式,提倡讲科学,讲道理,不要对儿童采取用神鬼、山怪、关黑房子等恐吓的手段。从小培养孩子养成勇敢、镇静情绪的习惯。父母、老师也要注意不无故怕这怕那,以免对儿童起了不良的示范作用,更不应该用关暗室及推到户外来惩罚儿童。
心理治疗是治疗恐怖症的主要方式,包括支持性心理治疗与行为治疗,后者尤为有效。行为治疗可采用系统脱敏法、示范法、操作性处理法、阳性强化法等。
帮助患儿松弛情绪、克服焦躁,对恐怖症的治疗十分有效。对伴有的焦虑情绪,可同时给予抗焦虑剂治疗;如安定2.5~5毫克,每日服1~2次,可连服数月。
一般说来,恐怖症的预后较好,10岁以下儿童的恐怖症恢复较快,青少年期的恐怖症,也较成人期的预后好。给予治疗常可加速其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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