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情态功能的副词的界定
传统的研究中,习惯将现代汉语中具有情态功能的副词称之为语气副词。 用“语气副词”来指称现代汉语中具有情态功能的副词并不准确,因为不管是从语义方面还是功能方面,“语气”这一术语都不能涵盖现代汉语中这一类副词所具有的特征。 张谊生(2000)将这类副词命名为“评注性副词”,可以说很好地抓住了这一类副词的语义和功能特征,但“评注”这一术语与英语中的“evaluative”(评价)这一范畴在翻译时可能引起误会。 崔承恩(2002)将这类副词命名为“情态副词”,但一般而言,西方现代语言学中所指的“情态(modal)副词”范围相对狭窄,只包括具有认识情态和道义情态的副词,而具有评价情态的副词则单列为“评价(evaluative)副词”[1];这是因为“评价”和“情态”两类范畴在英、汉两种语言中语法化的形式和程度不同而形成的。 在现代汉语中的“评价”和“情态”两类范畴语法化为同一种类的副词,也就是说,现代汉语中具有情态功能的一类副词既包涵情态功能,又包含评价功能,这样,单纯用“情态副词”又似乎很难涵盖这类副词的全貌,必须作出随文说明。
其实,前辈学者们早就发现了汉语与英语中这两类副词的不同,比如王力曾说过“中国语气副词在西洋语里找不着相当的词的”(王力1984:230)。 因为本章涉及对比,为了避免术语混乱,此处暂不用“评注副词”这一名称,而用具有情态功能的副词/情态类副词来称呼,但实质本章研究的具有情态功能的一类副词就是指第二章中的“评注性副词”,也大致相当于崔承恩(2002)的“情态副词”和传统的“语气副词”。
国内对这类副词进行系统研究学者主要的有张谊生(2000)、崔承恩(2002)、史金生(2003)等。 根据三位学者的研究,具有情态功能的副词主要具有如下特征:[2]
(1)主观性,这类副词是语句中命题意外的成分,体现的是说话人对命题的判断和传递该命题信息时的某种态度。
(2)即时性,这类副词体现的是说话者说话时(当时“now”和当地“here”)的心理态度,具有在线(on-line)特征。
(3)述谓性,这类副词往往充当高层谓语,对整个命题事件进行主观评注。
(4)灵活性,这类副词的分布十分自由灵活,(绝大多数双音节的)都可以根据表达的需要,位于句中,位于句首,甚至句末。
(5)动态性,这类副词与其他成分的组配关系,只能是动态的句子层面上的组合,而不能是静态的短语层面上的组合。 也就是说,这类副词通常充当表述性成分,而一般不能充当修饰性成分。
(6)前置性,这类副词与其他副词连用共现时,一般居于其他副词前面。
(7)通常只位于“是”的前面。
上述七项特征是现代汉语中就有情态功能的副词所共有的,但在具体语言表达中,这类副词在话语中的功能并不相同。 要区别它们的具体功能也就是要对这类副词进行次类划分。
二、时贤的系统研究及存在问题
近十多年来,运用语法化、主观化、词汇化、构式化等理论及语言类型学的研究范式来研究汉语副词的成果越来越多,这些成果中有许多都涉及到副词的情态问题,但大部分都是个案研究,整体性、系统性的研究还比较少。 因本章涉及对具有情态功能的副词的整体剖析,因此,对那些个案成果不多作评论。 从整体出发、比较系统地对这类副词进行探讨的有张谊生(2000)、崔承恩(2002)、史金生(2003)、徐晶凝(2008)。 本部分拟对几位学者的研究进行简单的概括与述评。
1.张谊生的研究
张谊生(2000)对现代汉语评注性副词的次类划分是从其表义功能出发的,他先从功能入手将现代汉语评注性副词分为传信和情态两大类别,再根据两大类副词的语义类型进行细分。 评注性副词的传信功能包括断言、释因、推测和总结;情态功能包括强调与婉转、深究与比附、意外与侥幸等十个方面。 张谊生(2000)对评注性副词的次类划分见表4-3。
表4-3 张谊生(2000)的评注性副词的次类划分
(续表)
从表4-3中可以看出,张谊生的传信功能中推测类副词指的就是部分具有认识情态功能的副词;释因和总结中的副词则主要是表示价值判断/评价功能的副词;而其断言中表示肯定的副词则主要是体现认识情态的副词,否定和反问中的副词则主要是指那些体现道义情态的副词。 张谊生的情态功能则涵盖了认识情态、道义情态、评价情态等类别。 这样传信功能和情态功能两大类中的副词难免有重复。 这首先是因为传信范畴和情态范畴本来就存在交叉纠葛现象,再加上现代汉语中的这类副词既能表示传信意义,又能表示情态意义,即这两类范畴在现代汉语中语法化为相同的形式,因此,要将这两类范畴在同一大类副词中截然分开难度很大。
2.崔承恩的研究
国内第一篇专门使用“现代汉语情态副词”这一术语来研究这类副词的是崔承恩(2002)。 崔承恩(2002)将现代汉语情态副词分为三类,分别是价值判断类、真伪判断类和发话行为类。 价值判断情态副词是说话者对命题事件的价值性评价判断,包括情景性判断、意外性判断、论理及理会性判断和巧合性判断情态副词。 真伪判断的情态副词表示在说话时说话人对命题事件的真伪作出评判的情态副词,包括表若然意义、表或然意义、表必然意义和表实然意义的情态副词。 发话行为的情态副词也是指在说话时表明说话者的心理态度,但是与其他两类不同的是发话行为情态副词与命题形式的关系更大。 崔承恩(2002)情态副词次类划分见表4-4。
表4-4 崔承恩(2002)的情态副词次类划分
崔承恩(2002)的分类对我们具有启发意义。 虽然没有明说,但是从上表可以看出,崔承恩(2002)对现代汉语情态副词的次类划分也是依据评价功能、认识情态功能和发话行为/道义功能来划分的,这与我们的研究不谋而合。 但崔承恩(2002)的次类划分存在如下问题:[3]将反正、毕竟等体现言者强烈情感的一小类归入表示真伪判断中表必然意义的类别值得商榷;②对价值判断类副词的小类划分需要更多的理据;③发话行为类副词还可根据不同的言语行为功能进行细分。
3.史金生的研究
史金生(2003)沿用传统称谓,即将这类副词仍旧称为语气副词①,他参照Lyons(1977)和Palmer(1986)的情态体系,从情态表达的角度把现代汉语语气副词分为“知识”类和“义务”类。 知识类语气副词表示说话人对自己所言命题的成功性和有效性所作的判断,包括肯定和推断两个次类,前者是对命题实然性的确认,后者是对命题真实性进行推测和估量。 义务类语气副词主要表示说话人/施事的意志或对说话内容的情感、评价:意志主要体现为规定、禁止或愿望;情感类包括疑问和感叹,起加强或减弱语气的作用;评价类主要是对已知事实的价值、特点等的评价。 史金生(2003)的研究见表4-5。
表4-5 史金生(2003)的语气副词次类划分
史金生(2003)的划分主要是参照Palmer(1986)的情态体系[4],首先,他将现代汉语中表示评价语义特征的一类副词归入义务情态需要更多的理据。 其次,义务类下感叹小类的意义与功能是表示言者的义务情态,还是程度副词的强化情态用法,需要进一步考察;因为据齐春红(2006)和张谊生(2010)都认为“太、多、多么、怪、真、好、可”等副词是程度副词,而不是情态副词,本书赞同这两位学者的观点。再次,其知识类中的断定小类和指明小类中的部分副词都是体现言者评价情态的。
4.徐晶凝的研究
徐晶凝(2008)依据情态副词与情态助动词的结合情况和情态副词彼此间的组合情况,将现代汉语情态副词划分为四个次类:评价情态副词、认识情态副词、道义情态副词和加强情态副词见表4-6。
表4-6 徐晶凝(2008)的情态副词次类划分
徐晶凝(2008)将现代汉语情态副词分为评价、认识和道义三大类非常切合汉语副词的特点,但其具体操作中还有一些问题需深入考察。 首先,她将情态副词分为句子副词和VP副词需要更多的理据。 其次,评价情态中的关系小类与加强情态的关系值得进一步考察,我们认为她关系小类中的“反正、横竖、好歹、毕竟/终究/到底、偏偏、明明”等副词与其加强情态中的“偏/就、高低、绝对、决、并/并非/根本、分明、就、还、也、才、都、可、究竟/到底”等副词都是体现言者主观情感的一类,归于“评价情态”似乎更恰当。 另外,她的评价情态中的“当然、的确、果真、真的/委实”等是体现说话人对命题真实性的确信态度,似乎属于认识情态;而她的评价情态中的“难道、莫非、何不、何必”等具有言语行为功能,属于体现言者意志和指令的道义情态,或者说发话行为情态更贴切。
[1] 一般来说,英语中“评价副词”是比“情态副词”更高一层级的副词类别,前者如“surprisingly、unfortunately”等,后者如“probably、certainly”等(Haumann2007:92-93)。
[2] 这里的七个特征,都是针对该类副词的典型范畴而言的,不排除例外。
[3] 但史金生将“语气副词”界定为“表达说话人情感认识的副词”(史金生2003:18)。
[4] 实际上,Palmer(1995/2001)又对该体系进行过修改,Palmer(1986)把评价情态归入义务情态的下位类型,而Palmer(1995/2001)则进一步将认识情态归入命题(propositional)情态,将义务情态归入事件(event)情态,并且都将“评价”这一范畴划出了他的情态体系。 (参见表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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