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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及病因

时间:2023-08-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此外,有些妇女在怀孕前已有高血压病史,包括原发性高血压、慢性肾炎引起的肾性高血压,通常在妊娠早期开始症状加重,这属于妊娠合并症。发生于孕末期的高血压被称为“先兆子痫”,先兆子痫为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最严重的阶段,是母体和围生儿死亡的首要因素。例如,血压为150/110mmHg或170/100mmHg,均按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计之

有些妇女平时的血压是正常的,可是,怀孕到中期以后,血压升高,并出现水肿、头晕、头痛,检查尿液还发现有蛋白尿,甚至发生抽搐和昏迷,可影响到胎儿的正常发育,危及产妇的生命。这是一种妊娠特有的病症,称“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简称“妊高征”,旧称“妊娠中毒症”。主要表现有三大症状,即高血压、水肿和蛋白尿。

此外,有些妇女在怀孕前已有高血压病史,包括原发性高血压、慢性肾炎引起的肾性高血压,通常在妊娠早期开始症状加重,这属于妊娠合并症。发生于孕末期的高血压被称为“先兆子痫”,先兆子痫为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最严重的阶段,是母体和围生儿死亡的首要因素。尽管先兆子痫的原因尚不清楚,有些危险因素是与营养相关的:母体肥胖、糖尿病、高血压以及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等,见表2。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好发因素:①精神过分紧张或受刺激致使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者;②寒冷季节或气温变化过大,特别是气压升高时;③年轻初产妇或高龄初产妇;④有慢性高血压、慢性肾炎、糖尿病等病史的孕妇;⑤营养不良,如贫血、低蛋白血症者;缺乏钙、铁、锌、硒及维生素B1;⑥体形矮胖者,即体重指数[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m)2]大于24者;⑦子宫张力过高(如羊水过多、双胎妊娠、糖尿病巨大儿及葡萄胎等)者;家族中有高血压史,尤其是孕妇之母有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史者。

表2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分类

注:1mmHg=0.133kPa,血压如不符合以上标准时,则以其收缩压或舒张压之高者为标准。例如,血压为150/110mmHg或170/100mmHg,均按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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