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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间的体重

时间:2023-08-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低于推荐值的体重增长与早产和低出生体重的危险性增高有关,并且高于推荐范围的体重增长则与巨大儿、剖宫(腹)产及产后过度体重保留的危险性增高有关。妊娠期间体重增加情况应视孕妇年龄及体重而定。孕妇控制体重应符合正常妊娠的生理规律,要定期称体重,合理调整饮食,增加活动量。预防妊娠过度肥胖的一项可行的措施是为孕妇制定一份正式的食物热量表,并检查空腹时孕妇尿中酮体含量。

孕期孕妇体重逐渐增加,至妊娠末期可增长体重平均12~15kg。妊娠前3个月体重增长较慢,在此期间子宫及乳房增大,血容量增加;孕中期体重增长迅速,母体开始储存脂肪及部分蛋白质;孕晚期主要是盆腔及下肢间质液增多。美国食物和营养委员会于1990年的妊娠期间体重的指南中推荐妊娠期间体重增长值见表3。肥胖妇女趋于增长相对低的体重,并且还要生产正常出生体重儿。低于推荐值的体重增长与早产和低出生体重的危险性增高有关,并且高于推荐范围的体重增长则与巨大儿、剖宫(腹)产及产后过度体重保留的危险性增高有关。

表3 妊娠期间体重增长推荐值

注:来源,美国食物与营养委员会

妊娠期的体重是按一定规律逐渐增加的。孕妇体重的增加,对孕妇及胎儿至关重要。妊娠期间体重增加情况应视孕妇年龄及体重而定。由于孕妇个体情况不同,体重增加率也应有所不同。对于体重在标准范围内的孕妇,比较合理的体重增长应自孕中期开始,正常体重妇女以每月增加体重1.5~2kg,每周增加0.4kg为宜;体重低者每周增加0.5kg,而超重妇女则以每周增加0.3kg为宜。其中包括足月孕时胎儿平均体重、胎儿羊水、乳房、血液、组织间液、脂肪沉积等造成的体重增加。

孕妇控制体重应符合正常妊娠的生理规律,要定期称体重,合理调整饮食,增加活动量。尤其妊娠前肥胖者,妊娠期不应过分限制体重,因饥饿可引起多种营养素缺乏,同时体内脂肪分解不完全,可使酮体堆积而引发酮症酸中毒,而且酮体还可以进入羊水,胎儿如缺乏葡萄糖而以酮体作为能量来源,可因酮体对神经的损伤,而出现智力发育不良。

孕妇体重过低或体重增加不足,会对妊娠结果产生明显影响,当孕妇的体重过轻时,则妊娠期胎盘面积减小,而且胎儿娩出时往往体重不足。如早产或胎儿宫内生长发育迟缓等异常情况增加。有相当一部分发育尚未成熟的早产儿,表现为智力障碍或精神运动能力缺陷等后遗症。故由于孕妇营养不足而导致新生儿潜在的不良后果,并不单纯是因为经济条件低下造成的。体重低于妊娠期标准体重90%以下的孕妇通常在某些重要的营养元素摄入不足的情况下,如铁、钙及叶酸明显缺乏,而这些元素对维持孕妇及胎儿健康是必不可少的。

对妊娠期体重无明显变化的妇女,应积极查明原因,及时作出评价并采取相应措施。可能的原因如下:

(1)食物摄入量或饮水量不足,导致营养缺乏;

(2)慢性持续性呕吐;

(3)饮食摄入量充足但排泄量增加(如:非诊断性糖尿,排便次数及排便量增加);

(4)基础代谢率升高,超过正常妊娠代谢率(如:出现非诊断性HIV病毒感染、肿瘤或正常睡眠紊乱);

(5)能量消耗过高(如:妊娠期从事较剧烈的运动);

(6)缺乏经济常识及卫生常识;

(7)生活空间拥挤,生活条件贫困,营养不良;

(8)孕妇本身体质问题;

(9)妊娠期对某些新食品不能耐受;

(10)非诊断性多胎妊娠。

应及时发现引起妊娠期体重无明显增加的病因,并找出解决办法,包括对孕妇进行营养状况、工作性质、心理素质、消化系统及内分泌系统功能等多方面的调查。

如果孕妇过低的体重不是由于生活困难引起,而是由于孕妇本人过于强调限制孕期体重,或是由于妊娠期坚持体育锻炼且运动强度过大,导致营养摄取紊乱引起,对于这种情况下的孕妇应注意围生保健,及时纠正营养失衡状况。

一般的超重妇女(BMI 25~30)比正常体重妇女患妊娠糖尿病的危险性高2~6倍,而且妊娠期间高血压的发病率相当高。妊娠期过度肥胖者可引起多种妇产科合并症的发生,如高血压、糖尿病、剖宫(腹)手术发生率均升高,以及术后并发症增加(如出现伤口感染等)。目前仅有少数专家提倡对病态的过度肥胖妇女在妊娠期不应增加体重。孕期体重增加过多会导致多种妊娠合并症发生的危险性升高。预防妊娠过度肥胖的一项可行的措施是为孕妇制定一份正式的食物热量表,并检查空腹时孕妇尿中酮体含量。如果所制定的热量标准对孕妇适宜,则在空腹情况下不会检出尿中酮体,并且不会造成妊娠体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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