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肢体残疾包括,脑瘫:四肢瘫、三肢瘫、二肢瘫、单肢瘫;偏瘫;脊髓疾病及损伤:四肢瘫、截瘫,小儿麻痹后遗症;先天性截肢;先天性缺肢、短肢、肢体畸形、侏儒症;两下肢不等长;脊柱畸形:驼背、侧弯、强直;严重骨、关节、肌肉疾病和损伤;周围神经疾病和损伤。[15]
以残疾者在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计分。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如厕、写字。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分三个等级。
列表如下:
(一)常见的肢体残疾儿童
1.脑瘫儿童
脑瘫儿童也称脑麻痹儿童,由于大脑是神经中枢,中枢出了问题就可能带来一系列的外显症状。
一般情况下,脑瘫部位的不同,外在表现也可能不一样。他们有的说话不清——言语有障碍;有的走路有困难——行走有障碍;有的抓推物品有困难——抓推有障碍;有的身体有不自主的刻板动作等。有时一个脑瘫的孩子也可能同时有上述几种症状。在很多情况下脑瘫儿童可能是多重障碍者。造成孩子脑瘫的原因很多,母亲怀孕时的疾病感染、出生时的产钳损伤、窒息甚至出生后的物理化学损伤或煤气中毒等都可导致脑瘫的发生。
2.脊柱裂或脊神经损伤
脊柱裂是一种先天性的疾病,据称在怀孕初期就已经形成了。它可以发生在脊椎骨的任何一个部位,严重者可导致肢体麻痹、大小便失禁,还可能有不出汗(自主神经系统障碍)的现象,最为严重的是导致缺陷部位以下的感觉丧失。
脊神经损伤则是中枢损伤的另一类型,当然,脊柱裂本身就会导致脊神经损伤。许多脊神经损伤是后天形成的,往往和暴力冲撞有关,如车祸就常常导致脊神经损伤。这些损伤毫无疑问能引起肢体麻痹、大小便失禁、感觉丧失等症状。这要看损伤的部位和程度。许多损伤导致瘫痪的。
3.小儿麻痹
小儿麻痹是一种神经系统疾病,即脊髓灰质炎,它的表现是肢体障碍。它可能发生的年龄比较广泛,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美国总统罗斯福就是成年后才得这个病的。随着我国卫生条件的改善和疾病预防的广泛开展,这种恶性传染病在我国的发病率已大大降低,尤其是在城市,这种病基本上消失了。但是一旦感染上,这种病给人的损伤是非常严重的。症状确定后,它所引起的不仅仅是肌肉萎缩、无力,往往引起肢体(主要是下肢)障碍,使人的外形、走路都受影响。小儿麻痹症不影响智力、视力、听力等,因此,他们完全可以进行有关文化知识的学习和智力活动。
4.上、下肢缺失——肢体截断
过去老百姓所讲的“残疾人”就是肢体缺失或截断者,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这些人往往是上肢或下肢缺失或截断,或者手指头、脚趾、脚掌缺失等。肢体缺失既有先天造成的,也有后天因疾病、外伤等截断的。先天导致肢体缺失的原因并不十分清楚,不过在胎儿各种器官发育、形成的关键期母亲滥用药物或母体病毒感染等都能导致胎儿出生后肢体残缺——包括耳、鼻缺失,唇裂等。后天主要是由外伤、疾病等造成。如交通事故、机器扎伤、暴力击打等,如未能很好地采取措施或事故太严重等都会导致肢体截断。
(二)肢体残疾儿童的教育策略
肢体残疾是一系列残疾的总称,包含的类型很广,而且各类之间还是有区别的,并且和残疾的程度也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各类型的教育策略是有一定的差别和倾向的,在这里只提示教育策略和要点。
1.渡过困难适应期
对于所有后天致残的肢残人,家庭教育最困难、最主要或者最先碰到的问题是如何教育孩子尽快渡过致残后的困难适应期。家长应实事求是地告诉孩子病情,包括病情的程度和对孩子的影响,并树立起孩子生活的信念。家长还应尽快训练孩子的生活能力,使之适应致残后的生活。
2.开展能力训练
首先家长应培养儿童的基本生活能力,当然这也是需要结合和考虑儿童的伤残程度的,但家长应努力培养儿童吃饭、如厕、穿衣等最基本的生活能力。同时应对肢体残疾儿童开展功能训练,包括各种大小肌肉训练、协调训练等。
3.培养积极乐观的心态
家长要培养积极乐观的心态,以平和的心态接受现实,不要在孩子面前表现出对他的担忧,父母不要因为孩子的残疾争吵,而且要多用励志电影和故事鼓励肢体残疾的幼儿,并且鼓励孩子正常的同伴交往,经常和孩子到户外散步,和小朋友交流、游戏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