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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禁用的西药有哪些

时间:2023-08-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孕妇、早产儿和出生后第1周的新生儿禁用。据报道,在孕早期使用大量的黄体酮,胎儿脊柱、肛门、四肢等部位发生畸形的危险可增加8倍。此外还可导致颅内压升高、呕吐和昏迷等;怀孕初期大剂量服用维生素C,可能对胎儿的新陈代谢产生有害影响;维生素E服用过量,可致新生儿腹泻、腹痛和乏力。实际上孕妇对该药需求量并不比未怀孕时多,因此没必要服用此药。

孕妇禁用的西药主要是那些可导致流产或引起胎儿畸形的药物。

可引起流产而必须禁用的西药是:①麦角、垂体后叶素、催产素、奎宁等(这些药能收缩子宫平滑肌);②硫酸镁(有强烈泻下的作用,可引起子宫和盆腔充血及子宫收缩);③氯噻酮、呋塞米、氨苯蝶啶等(这些药是利尿药,有可能引起流产)。

对胎儿及新生儿有害的药物主要有以下21类,孕妇亦不得使用。

(1)抗生素:怀孕末期大量使用青霉素,可破坏胎儿红细胞并引起黄疸,此外死胎率增高;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可导致胎儿的听觉神经损害,并造成新生儿听力丧失;氯霉素对新生儿,尤其是早产儿有致命危害,可致灰婴综合征,死亡率很高;四环素类,孕妇中期与后期服用,可致小儿乳牙变黄和龋齿;新霉素可致新生儿黄疸;磺胺类消炎药可引起新生儿高胆红素血。孕妇、早产儿和出生后第1周的新生儿禁用。

(2)地西泮、氯丙嗪:长期服用可能引起胎儿肝功能障碍、血小板减少、眼损害和新生儿呼吸抑制;怀孕早期服用地西泮有可致胎儿畸形和流产,分娩前服用超过30毫克时可对新生健康产生危害。

(3)解热镇痛药:怀孕早期服用阿司匹林可增加胎儿致畸作用。怀孕末期大量服用可引起新生儿溶血和出血。

(4)保泰松:怀孕36-39周时服用,有引起新生儿高胆红素血(一种黄疸很明显的病症)。

(6)降血糖药:胰岛素对胎儿有致畸可能,小心使用。

(7)氯磺丙脲:大剂量(每日500毫克)可致死胎。

(8)甲苯磺丁脲:常致胎儿畸形和新生儿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9)抗过敏药:大剂量或长期久服异丙嗪可致新生儿智力损害。

(10)美克洛嗪:可致畸,也可引起神经抑制和脑脊髓系统功能障碍。

(11)抗甲状腺药——硫氧嘧啶:可致新生儿甲状腺肿大和呼吸困难。

(12)甲巯咪唑:用药过量或长期服用可致胎儿先天性克丁病(一种因缺碘引起的智力障碍性疾病)和甲状腺肿大。

(13)碘化物:可致甲状腺功能损害和肿大。

(14)激素类药:乙菧酚可致男胎女性化或女胎男性化;如孕妇怀孕早期使用,尚可导致女胎儿出生后长大成年人时发生阴道腺癌。

(15)丙酸睾酮:怀孕3个月后使用可致女胎男性化。

(16)黄体酮:国际上已不推荐用孕激素治疗先兆流产,尤其是妊娠早期更不宜使用。据报道,在孕早期使用大量的黄体酮,胎儿脊柱、肛门、四肢等部位发生畸形的危险可增加8倍。如果使用人工合成的孕酮(如炔诺酮具有雄性化作用),约有18%的女性胎儿男性化。

(17)可的松、氢化可的松:可能导致死胎或腭裂。

(18)维生素类药:维生素A大量服用,可引起新生儿厌食、体重减轻、骨骼异常及脑、肾和眼畸形。此外还可导致颅内压升高、呕吐和昏迷等;怀孕初期大剂量服用维生素C,可能对胎儿的新陈代谢产生有害影响;维生素E服用过量,可致新生儿腹泻、腹痛和乏力。实际上孕妇对该药需求量并不比未怀孕时多,因此没必要服用此药。

(19)氯米芬:可以促进排卵和受孕,但怀孕后服用可使胎儿流产率增高并多为葡萄胎,还可引起新生儿体重减轻。

(20)催产素:可引起新生儿黄疸;怀孕晚期使用该药,或将催产素与等渗葡萄糖溶液合用时,不仅孕妇容易发生水中毒,还能造成胎儿发生同样的危险;新生儿可出现软弱、呼吸暂停和抽搐;当孕妇胎盘功能出现障碍时可导致新生儿死亡。

(21)口服避孕药:正在口服避孕药的妇女意外怀孕后应终止妊娠,以免导致胎儿和新生儿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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