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尚书
内容提要:宋徽宗崇宁以后约七十年,我们称之为“后东坡时代”。这时期,严禁“元祐学术”以北宋灭亡为代价而崩盘,政治风暴将这位深受敬重的文豪踹到谷底。时移世异,宋孝宗又将他扶上巅峰,他的作品也完成了由禁书到经典的蜕变。
关键词:后东坡时代 元祐学术 蜀学 宋徽宗 宋孝宗
南宋蜀中作家李石说:“王安石以新说行,学者尚同如圣门一贯之说,僭也。先正文忠公苏轼首辟其说,是为元祐学,人谓蜀学云。时又有洛学,本程颐;朔学,本刘挚,皆曰元祐学,相羽翼以攻新说,卒之不胜,稔成乱阶,尚同之过也。仰惟靖康定正国是,投其徒于四裔,凡悉力以尊崇元祐学者,皆得为专门名家,轼其倡也。”[2]这段话概括了王安石新学与“元祐学”(包括蜀学、洛学、史学)斗争的历程,而且明确指出所谓“元祐学”,其魁首就是苏轼。由于元祐学在斗争中“卒之不胜”,所以有了“元祐党祸”,学界对此已很熟稔。但研究者似乎更多看到的是党祸对苏轼及其同道的打击,充满同情甚至悲情;但若换个角度再往后看,苏轼死后的三十年间严禁“元祐学术”,虽使苏轼进一步污名化,同道者吃尽了苦头,但又四十年后,苏轼奇迹般地得到彻底平反,“蜀学”或“苏氏学”成了最终的胜利者和受益者,——如果没有党祸的惨痛教训,学术、特别是文学的发展也许还会经历更多的曲折,此即先哲所谓“祸兮福所倚”,当然,代价十分昂贵。苏轼死后的这近七十年,我们称之为“后东坡时代”,本文试论之。
一、严禁“元祐学术”
“后东坡时代”可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近三十年,起自苏轼逝世的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止于靖康二年(1127)钦宗被俘。
苏轼生前已深罹“乌台诗案”、元祐党争之祸,一直被贬到当时荒远的儋州(在今海南),在同时被流放的元祐党人中,对他的处罚最重。苏轼曾自我打趣道:“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3]哲宗元符三年二月,因徽宗即位大赦天下,苏轼由儋州放还。次年七月,在一片将被重用的猜测和期盼中,名满天下的旷世文豪却抱着屈辱,永远离开了这个纷纷攘攘的世界。
仙去的苏轼管不了身后事,但尘世的纠葛却仍然和他过不去:党争并没有因为他的死而结束,反而愈演愈烈。在苏轼逝世后近三十年的漫长岁月里,北宋王朝发生了许多事,有的甚至是影响国家命运的大事件,但严禁“元祐学术”一直是后东坡时代的政治“主旋律”。为了说明问题,我们不得不回顾历史,勾起那段令人气索的记忆。
明确地提出禁“元祐学术”,据现有史料,当始于崇宁之初。崇宁元年(1102)十二月丁丑,徽宗“诏诸邪说诐行非先圣贤之书及‘元祐学术’、政事,并勿施用”[4]。宣和五年七月戊午,又重申“禁‘元祐学术’”[5]。
为了禁“元祐学术”,统治集团采取了如下极端的措施:
一、进一步打击元祐党人。
崇宁元年(1102)三月,籍党人,凡五十余人,“并令三省籍记,不得与在京差遣”[6]。次年三月乙酉,诏“党人子弟毋得至阙下”。寻又诏:“元符末上书进士充三舍生者罢归。”[7]“以‘元祐学术’政事聚徒传授者,委监司察举,必罚无赦。”[8]“元符上书邪等人亦无得至京师。”[9]同年六月庚申,徽宗又诏曰:“元符末上书进士,类多诋讪,州郡遣入新学,依太学自讼斋法,候及一年,能革心自新者许将来应举,其不变者当屏之远方。”[10]马端临《文献通考》卷四六《学术考七》曰:“熙宁之立学校,养生徒,上自天庠,下至郡县,其大意不过欲使之习诵新经、附和新法耳。”所谓“遣入新学”,实际上是要为他们“洗脑”,即用“新学”对这类人进行“思想改造”。崇宁二年九月辛丑,又“令天下监司长吏厅各立元祐奸党碑”[11],此举既是对元祐党人进行严格的管制,也是对他们的人格进行羞辱。
二、迫害元祐党人子弟。
崇宁二年三月乙酉,徽宗诏曰:“党人子弟,毋得擅到阙下。其应缘趋附党人罢任,在外指射差遣,及得罪停替臣僚亦如之。”[12]同年九月辛巳,“诏宗室不得与元祐奸党子孙为婚姻”[13]。下年发生的事更多,徐自明在《宰辅编年录》中综述道:
崇宁三年九月:籍记党人子弟,令吏部告示应责降人子弟参选及射阙日,并于家状内供父亲、兄弟系与不系籍记之人,应上书邪等人知县已上资序并与宫观岳庙,选人不得改官及不得注县令。又颁降御书党人姓名下监司长吏厅刻石:宰臣文彦博、吕公著、司马光、吕大防、刘挚、范纯仁、韩忠彦、王珪八人,执政梁焘、王岩叟、王存、郑雍、傅尧俞、赵瞻、韩维、孙固、范百禄、胡宗愈、李清臣、苏辙、刘奉世、范纯仁、安焘、陆佃一十六人,待制以上苏轼、范祖禹等三十五人,余官秦观以下三十九人。十月,党人领祠并罢。又诏党人子弟不许以功赏迁改。又诏不许党人擅到阙下。又诏与党人子弟外路宫观差遣。[14]
以上一连串措施,不仅使党人子弟断送了政治前途,而且断绝了他们的生活来源。
三、建立“自讼斋”。
为惩罚元符末上书“诽谤”时政及有“元祐学术”思想的年轻人,朝廷下令将他们集中到“自讼斋”进行改造。所谓“自讼斋”,《宋史·职官志五·国子监》载:“崇宁元年,宰臣蔡京言:有诏天下皆兴学贡士,以三舍考选法遍行天下。……处上舍、内舍于太学,处外舍于外学。外学置斋一百,讲堂四,每斋三十人。太学自讼斋移于外学。”[15]则所谓“斋”,相当于现代学校的“班”,“自讼斋”是专用门于“思想改造”的特殊班。“自讼斋”原建于太学,后来推广到州县学。马端临曰:“绍圣、崇、观而后,群憸用事,丑正益甚,遂立‘元祐学术’之禁,又令郡县置自讼斋,以拘诽谤时政之人。”[16]据周密《癸辛杂识后集》《学规》条,宋代学规有五等,第一等最轻,第四等“则下自讼斋,则比之黥罪,自宿自处,同舍亦不敢过而问焉”[17]。可见罪名很重。
四、禁诗赋。
政和二年(1112)三月,徽宗亲试举人。叶梦得《避暑录话》卷下记曰:
政和间,大臣有不能为诗者,因建言诗为元祐学术,不可行。李彦章为御史,承风旨,遂上章论陶渊明、李、杜而下皆贬之,因诋黄鲁直、张文潜、晁无咎、秦少游,请为科禁。故事,进士闻喜燕例赐诗以为宠,自何丞相文缜(栗,政和五年进士第一)榜后,遂不复赐,易诏书以示训戒。何丞相伯通(执中)适修敕令,因为科云:“诸士庶传习诗赋,杖一百。”是岁冬初雪,太上皇意喜,吴门下居厚首作诗三篇以献,谓之口号。上和赐之。自是圣作时出,讫不能禁,诗遂盛行于宣和之末。伯通无恙时,或问初设刑名将何所施?伯通无以对,曰:“非谓此诗,恐作律赋、省题诗,害经术尔。”而当时实未有习之者。[18]
这是对所谓“元祐学术”特别是苏氏文章之学的又一沉重打击。对古代传统文人来说,诗赋是他们的精神寄托,禁诗赋无异于摧毁了他们的精神支柱,而为禁“元祐学术”,竟然连陶渊明、李、杜而下都要追“贬”,真是旷古奇闻,乃我国古代文学史上的空前一厄。
在近三十年的漫长岁月里,迫害有时似有松动。如崇宁四年(1105)五月戊申,“降党人父兄子弟之禁。”[19]次年(崇宁五年)春正月戊戌,“彗出西方,其长竟天。……乙巳,以星变避殿损膳。诏求直言阙政。毁《元祐党人碑》。复谪者仕籍,自今言者勿复弹纠。丁未太白昼见,赦天下,除党人一切之禁。……庚戌,诏:崇宁以来左降者,各以存殁稍复其官,尽还诸徒者。”[20]但是,徽宗的悔意并非对政策进行调整,而是害怕“天谴”,一旦天象好转,很快就故态复发。一年后,即大观元年(1107)五月癸卯,他又下诏道:“自今凡总一路及监司之任,勿以‘元祐学术’及异意人充选。”[21]
在一波又一波的禁“元祐学术”的浪潮中,大量无辜的年轻人被卷入政治斗争的漩涡,莫名其妙地遭到政治迫害。此类例子极多,兹略举数例,以见一斑。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八载:绍兴六年(1136)二月己酉:“李鼐为下州文学。鼐,阳翟人。祖荐,尝从苏轼学为文章,元符末以上书诋诬,入自讼斋,不第,死。”同上卷一○七:绍兴六年十二月辛丑,“贵州助教唐斌升循州文学。斌,连州人,元符末为太学生,坐上书诋诬,送本贯自讼斋听读,至是特奏名入五等,从例乞推恩,特录之。”同上卷九四:何伯熊、李弼直,“二人皆蜀人,弼直宣和间官太学,坐主张‘元祐学术’,送吏部。”宋施宿《会稽志》卷一曰:“惟痛禁‘元祐学术’,凡曾上书直言,在籍者皆入自讼斋,非自陈改过,不许预舍选。贤者至耻于入学。又同上《学规》:‘以讪谤朝政为第一等罚之首,非古者不毁乡校之义,天下至今叹息云。’”如此等等,不胜枚举。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两点。一是所谓禁“元祐学术”,原与“学术”无涉,而是一场政治残杀。周必大《程洵尊德性斋小集序》曰:“文以载道,物有是理,辞者达是而已,此苏氏学也。”[22]由此而论,所谓“蜀学”或苏学,其实即是文章(包括诗歌)之学。但文章之学如何能成为政治斗争的对象?正如本文开头引李石《苏文忠集御叙跋》所说,因为苏轼“首辟”王安石“新说”,涉嫌诬讪、异论,故自称“绍述”的蔡京一伙在苏轼死后要进行报复。其二,在禁“元祐学术”的过程中,统治者采用了一切无所不用其极的政治的、人身的迫害手段,令人扼腕。这不仅严重撕裂了族群,也制造了统治集团内部的深刻危机,最终成为北宋灭亡的深层次原因之一。故当靖康间国家覆亡之际,人们在反思中把罪责归结到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不能说没有道理,正如王夫之所说:“是(王)安石之法,未足以致宣、政之祸;唯其杂引……群小,以授贼贤罔上之秘计于(蔡)京,则安石之所以贻败亡于宋者此尔。”但同时也要指出:蔡京一伙的行为,与王安石本人及其变法已毫无关系,他们只是拉虎皮作大旗而已,也如王夫之所说:“安石之昼谋夜思,探求众论,以曲成其申、商、桑、孔之术者,京皆故纸视之,名存而实亡者十之八九矣。固京之所为,固非安石之所为也。”[23]
二、禁“元祐学术”期间的舆情民心
早在禁“元祐学术”之前,新党就开创了用诗文打击政敌的恶劣先例,同时也制造了恐怖政治的气氛,所谓“乌台诗案”是也。叶梦得《石林诗话》载:“文同,字与可,蜀人,与苏子瞻为中表兄弟相厚。为人靖深超然,不撄世故,善画墨竹,作诗骚亦过人。熙宁初,时论既不一,士大夫好恶纷然。同在馆阁,未尝有所向背。时子瞻数上书论天下事,退而与宾客亦言,多以时事为讥诮。同极以为不然,每苦口力戒之,子瞻不能听也。出为杭州通判,同送行诗有‘北客若来休问事,西湖虽好莫吟诗’之句。及黄州之谪,正坐杭州诗语,人以为知言。”《困学纪闻》卷一八述此事后,补充道:“晚年,郭功父寄诗云:‘莫向沙边弄明月,夜深无数采珠人。’”家诚之《丹渊集跋》又说:“间有诗与坡往还者,辄易其姓字。如杭州《凤咮堂》,坡所作也,则易以胡侯。诗中凡及子瞻者,率以子平易之。盖当时党祸未解,故其家从而窜易。斯文厄至于如此,可胜叹哉!”以上事件,盖主要发生在熙宁、元丰年间,也就是苏轼生前;到哲宗末、徽宗时代,恐怖的政治、文化生态已是冰冻三尺,而禁所谓“元祐学术”,就更雪上加霜。
但是,人们并没有被吓倒,各阶层民众以各种方式进行着抗争。吕本中(1084—1145)有诗道:
寒鸡不能晨,苦雨自朝夕。上为云雷巢,下乃龙蜃宅。坐怀阴外天,缺月挂残魄。少来可喜人,牖户陈玉帛。平生千万言,略省二三策。牛山所种木,日在斤斧厄。念君十年心,使我双鬓白。[24]
“寒鸡”“苦雨”“云雷巢”“龙蜃宅”,我们不难理解这些诗歌意象的意蕴。“牛山”二句,典出《孟子·告子上》:“孟子曰:牛山之木,尝美矣,以其郊于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润,非无萌蘖之生焉,牛羊又从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人见其濯濯也,以为未尝有材焉。此岂山之性也哉?”赵岐注:“牛山,齐之东南山也。邑外谓之郊。息,长也。濯濯,无草木之貌。牛山木尝盛美,以在国郊,斧斤、牛羊使之不得有草木耳,非山之性无草木也。”显然,这是用“牛山”喻指宋王朝,谓其已遭奸人破坏。破坏者是谁?可不言而喻。吕本中出生在“牖户陈玉帛”的著名官宦世家,其曾祖父吕公著、祖父吕希哲均为元祐党人。从他这首诗里,我们很容易体会当时政治氛围的险恶,他只能用十分含蓄的语言,表达对时事的无限愤懑,对国家前途的深深忧虑。
诗人们的不满情绪漫延着,像是涌动的暗流。吕本中《童蒙训》卷下载:
崇宁间,饶德操节、黎介然确、汪信民革同寓宿州,论文会课,时时作诗,亦有略诋及时事者。荥阳公(其祖吕希哲)闻之,深不以为然。时公疾病方愈,为作《麦熟》、《缲丝》等曲诗歌咏当世,以讽止饶、黎诸公。诸公得诗惭惧,遽诣公谢,且皆和公诗,如公之意。自此不复有前作矣。
事实上,所谓“不复有前作”不过是一时的收敛,在吕本中的诗集中,这类“诋及时事”的篇什仍不少,只是诗意越发晦涩罢了。他们心中的苦闷总得有个发泄处,只有不以示人的诗歌是唯一可以自由表达的安全角落。
宋阮阅《诗话总龟》后集卷三七《讥诮门》记曰:
荆公以诗赋决科,而深不乐诗赋。试院中五绝其一云:“少年操笔坐中庭,子墨文章颇自轻。圣世选才终用赋,白头来此试诸生。”后作详定官,复有诗云:“童子常夸作赋工,暮年羞悔有扬雄。当年赐帛倡优等,今日论才将相中。细甚客卿因笔墨,卑于《尔雅》注鱼虫。汉家故事真当改,新咏知君胜弱翁。”熙宁四年(1071)既预政,遂罢诗赋,专以经义取士,盖平日之志也。元祐五年(1090)侍御史刘挚等谓治经者专守一家而略诸儒传记之学,为文者惟务训释而不知声律体要之词,遂复用诗赋。绍圣初,以诗赋为元祐学术,复罢之。政和中遂着于令,士庶传习诗赋者杖一百,畏谨者至不敢作诗。时张芸叟有诗云:“少年辛苦校虫鱼,晚岁雕虫耻壮夫。自是诸生尤习气,果然紫诏尽驱除。酒间李杜皆投笔,地下班扬亦引车。唯有背时迂钝叟,静中吟捻白髭须。”盖芸叟自谓也。
“传习诗赋者杖一百”,这是宋人创造的又一个“奇迹”,可与前文所述“自讼斋”、追“贬”古代诗人比“美”。按:张舜民,字云叟,邠州(今陕西彬县)人。治平二年(1065)进士,著名诗人,累迁至秘书少监。坐元祐党籍。他政和中作此诗,矛头直指王安石,始终不愿低头。周紫芝《书浮休生画墁集后》曰:“政和七八年(1117—1118)间,余在京师,是时闻鬻书者忽印张云叟集,售者至于填塞巷衢。事喧,复禁如初。”普通民众对诗文的饥渴,对统治者禁诗赋的强烈逆反心理,在这里表现无余。
不仅元祐党人及其亲属,民间唱“反调”的也不在少数。苏轼原是他们心中崇敬的偶像,并不因为被诬而淡化。比如:“孙道夫,字太冲,眉州丹棱(今属四川)人。年十八,贡辟雍,时禁元祐学,坐收苏氏文除籍。”[25]又如李纲说:“东坡居儋耳三年,与士子游,墨迹甚多。余至海南寻访,已皆为好事者取去,靡有存者。甚哉!好恶之移人也。方绍圣、元符间摈斥‘元祐学术’,以坡为魁,恶之者必欲置死地而后已。及崇、观以来,虽阳斥而阴予之,残章遗墨,流落人间,好事者至龛屋壁,彻板屏,力致而宝藏之,惟恐居后。”[26]再如:“政和初,蔡京禁苏氏学,蕲春一士独杜门注其诗,不与人往还。”[27]而苏轼诗歌,更在民间广为流传,“崇宁、大观间,海外诗盛行……是时朝廷虽尝禁止,赏钱增至八十万,禁愈严而传愈多,往往以多相夸。士大夫不能诵坡诗,便自觉气索,而人或谓之不韵”[28]。“宣和间,申禁东坡文字甚严。有士人窃携坡集出城,为阍者所获,执送有司,见集后有一诗云:‘文星落处天地泣,此老已亡吾道穷。才力漫超生仲达,功名犹忌死姚崇。人间便觉无清气,海内何曾识古风。平日万篇谁爱惜,六丁收拾上瑶宫。’京尹义其人,且畏累己,因阴纵之。”[29]如此等等,民心所向,可以概见。
是非自有公论,就连由新党一手操办的科举考试,也有斗胆的例外:
(曾几)试吏部铨,中优等,赐上舍出身。擢国子正兼钦慈皇后宅教授,迁辟雍博士兼编修道史检阅官。时禁“元祐学术”甚厉,而以剽剥颓阘熟烂为文,博士弟子更相授受,无敢异,一少自激昂,辄摈弗取,曰是元祐体也。公独愤叹,思一洗之。一日,得经义绝伦者,而他场已用元祐体见黜,公争之,不可。明日会堂上,出其文诵之,一坐耸听称善,争者亦夺气。及启封,则内舍生陈元有也。元有遂释褐,文体为少变,学者相贺。[30]
上引政和中禁诗赋,皇帝为新进士赐诗改为赐箴。“未几,知枢密院吴居厚侍御筵,进诗改为口号,后圣(指徽宗)作屡出,士大夫亦不复守禁矣。”[31]
更具象征意义的是,这时陈与义居然还能以诗得官。葛胜仲《陈去非诗集序》:“政和三年,(陈与义)以上舍解褐,分教辅郡,益沈酣书传,大肆于诗文。天分既高,用心亦苦,务一洗旧常畦径,意不拔俗,语不惊人,不轻出也。宣和中,徽宗皇帝见其所赋《墨梅》诗,善之,亟命召对,有见晚之嗟。遂登册府,擢掌符玺,向进用矣。”[32]可见连最高统治者对禁诗赋也不以为然。而力主“绍述”的蔡京,眼见民怨沸腾,虽身居庙堂之上,对前途似乎也没有信心。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七《政宣上帙》记曰:“元长(蔡京)始以‘绍述’两字劫持上下擅权。久之,知公议不可以久郁也,宣和间始令其子约之招致习元祐学者,是以杨中立(时)、洪玉父(炎)诸人皆官于中都。又使其门下客著《西清诗话》以载苏、黄语,亦欲为他日张本耳。终之祸起朔方,竟以不免,岂前所谓其谋徒巧耶!”
以上所述只是一些历史碎片,但若将它们拼接起来,就会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感。要之,禁“元祐学术”极不得人心,在朝野上下引起强烈的反弹,有形无形的对立随处可见,虽是时苏氏文章之学处境艰难,逝去的苏轼也被进一步污名化,但翻盘的预兆也已十分明显,正如《周易·否卦·象词》所说:“否终则倾,何可长也!”
三、禁“元祐学术”的崩盘
虽说“否终则倾”,但统治集团绝没有料到王朝的倾覆来得如此之快。宣和七年十二月(1126年1月),宋徽宗看到大难即将临头,于是禅位于太子赵桓,是为钦宗。次年即钦宗靖康元年春,金兵已至黄河北岸,不久开始进攻京城开封。过惯了骄奢淫逸太平日子的赵宋统治集团方如梦初醒,而亡国的阴影已笼罩着这个有着一百六十多年历史的腐朽王朝。靖康元年二月六日,钦宗手诏道:
朕以不德,获奉宗庙即位。累日,大金拥兵,遂抵京城,于四方贤才,未暇远有号召也。永惟国家大政事,已诏三省、枢密院尽遵复祖宗法,而近世名臣未有褒录,何以示朕意?司马光、范仲淹可赠太师,[33]张商英可赠太保,应元祐党籍、“元祐学术”指挥并不施行。布告天下,咸使闻知。[34]
这是钦宗首次对元祐党人、元祐学术的正式表态,意味着折腾了三十多年的“元祐党争”崩盘。据李幼武纂《宋名臣言行录续集》卷二“吴敏”条曰:“公(吴敏)请三省、密院并依祖宗法。又请褒赠司马光、范纯仁、张商英,仍罢元祐学术之禁,以示好恶。上(钦宗)犹惮‘元祐’之名,遂取笔涂纯仁为仲淹,曰:‘庶不专显元祐也。’故当日诏书,仲淹仍序光下。”[35]由此可见“元祐”在当时是个极敏感的话题,如果不是形势所迫,钦宗盖断不敢这么快就改变其父皇之政。
钦宗“不专元祐”的态度,立刻被嗅觉灵敏的新党利用。靖康初,人们在危机中进行反思,焦点便是元祐党争,而一反绍圣以来所谓“绍述”的老调,不约而同地把矛头指向了王安石、蔡京,认为国家有今日之大乱,二人乃罪魁。理学家杨时《上钦宗皇帝疏》(七)曰:“臣伏见蔡京用事二十余年,蠧国害民,几危宗社,人所切齿,而论其罪者曾莫知其所本也。盖京以继述神宗皇帝为名,实挟王安石以图身利,故推尊安石,加以王爵,配享孔子庙庭。而京所为自谓得安石之意,使无得而议,其小有异者,则以不忠不孝之名目之,痛加窜黜,人皆结舌,莫敢为言,而京得以肆意妄为。则致今日之祸者,实安石有以启之也。”以下他举了王、蔡二人的罪状,并请求“睿断正安石学术之谬,追夺王爵,明诏中外,毁去配享之像,使淫辞不为学者之惑”[36]。这里姑不论杨时对王安石评价当否,但对于蔡京一伙,的确是诛心之论。元祐以后横行二十多年的所谓“新党”,已没有任何“改革”可言,他们对王氏新学的倚重,无非就是“挟王安石以图身利”;而他们残酷迫害元祐党人,无非就是打击异己,不再有人敢有“异论”,从而可以“肆意妄为”。这时,蔡京党羽深感危机深重,当他们探得钦宗“不专元祐”的态度后,立刻进行反攻。
靖康元年(1126)五月十日,左谏议大夫冯澥言:
国家自崇、观以来行贡试之法,而乡举里选徒蹈虚文,自是士失所守,而太学教养之法,一切不振,士不自重,务为轻浮。博士先生狃于党与,各自为说,无复至当,煽以成风。附王氏之学,则丑诋元祐之文;附元祐之学,则讥诮王氏之说。流风至此,颓敝莫回,兹今日之大患也。比者朝廷罢元祐学术之禁,不专王氏之学。陛下固欲中立不倚。立经之旨,惟其说通者取之,其谬者舍之,不主于一,此固甚盛之举也。
冯澥对“附王氏”“附元祐”各打五十大板,似乎崇、观以来教育、科举的失败,大家都有份,压根儿不提禁“元祐学术”的邪门,并立即表态称赞钦宗的“中立不倚”。然而,接下来他连“中立不倚”的幌子也不要了,立场鲜明地为蔡京集团歌功颂德。他写道:
臣访闻太学校试去取,于其上者或主一偏之说,守经肄业;于其下者或执一偏之见,上下哓哓,甚非陛下开设学校、教养多士之意。臣又闻臣僚上言,乞罢安石配享,而谓安石之说为邪说。朝廷从言者请,罢安石配享,而列于从祀。此固公议所在,其谁以为不然。若言者以安石之说为邪说,则过矣。安石之释经,固不能无失也。夫孟子所谓息邪说者,谓杨朱、墨翟之言,若以安石之说便同杨墨之言,为邪说,则复当禁之,此所以起学者之谤,而致为纷纷也。士之担簦负笈趋于天子之学以就教养者,非特欲以进取爵禄为心,亦顾其所养所学与操守者何如耳。今科举在迩,为士者若引用王氏之说,有司怀私便为邪说而黜落之,则其利害所系甚重,臣固不得不论也。臣愿陛下明诏有司,训敕中外,凡学校科举考校去取,不得专主元祐之学,亦不得专主王氏之学。或传注,或己说,惟其说之当理而已。倘有司辄敢以私好恶去取者,乞重赐斥责,庶使天下学者晓然无惑,而庠序多士得以安其心矣。
对此奏,当时“奉圣旨依奏”[37],显示出钦宗的软弱无能。按:冯澥(1060—1140),字长源,安岳(今属四川)人。登元丰五年(1090)进士第,历礼部尚书,知枢密院事,拜尚书左丞。他议论主熙、丰,被目为“蔡京党”,建炎初被夺职。冯氏上此奏的目的,无非企图继续将王安石当作打人的大棒,挥舞着以求自保。
这很快引来元祐旧党的反击。靖康元年六月二日,右正言崔上奏状道:
冯澥近日上章,其言曰:熙宁、元丰之间,士无异论,太学之盛也。此奸言也。昔王安石用事,除异己之人,当时名臣如富弼、韩琦、司马光、吕公著、吕诲、吕大防、范纯仁等,咸以异论斥逐。布衣之士,谁敢为异乎士?携策负笈,不远千里游于学校,其意不过求仕官耳。安石著《三经》之说,用其说者入官,不用其说者斥落,于是天下靡然雷同,不敢可否,陵夷至于今大乱,此无异论之大效也,而尚敢为此说以荧惑人主乎?又曰:崇宁以来,博士先生狃于党与,各自为说,附王氏之学则诋毁元祐之文,服元祐之学则诋诮王氏之说,尤为欺罔。岂有博士先生敢有为元祐之学而诋诮王氏之说乎?自崇宁以来,(蔡)京贼用事,以学校之法驭士人,如军法之驭卒伍,大小相制,内外相辖,一有异论,居其间则累及上下学官,以黜免废锢之刑待之,其意以为一有异论则己之罪必暴于天下,闻于人主故耳。博士先生有敢诋诮王氏者乎?欲乞下太学取博士讲解覆视,则澥之诞信见矣。至如苏轼、黄庭坚之文集,范镇、沈括之杂说,畏其或记祖宗之事,或记名臣之说,于己不便,故一切禁之,坐以严刑,购以重赏,不得收藏。则禁士之异论,其法亦已密矣。澥言元祐之学诋诮王氏之说,其欺罔不亦甚乎?
接着,崔又上奏,称“前谏官冯澥曾上章疏乞榜朝堂,朝廷以为是,施行之;御史李光以为非,缴驳之。及光之缴驳也,冯澥不敢以自直,大臣不敢以为辩,寘李光而不用,迁冯澥而不诘,政刑如此,士论纷然”,并直指冯澥乃蔡京“余党”。到六月七日,钦宗不得不再下手诏道:
朕既诏三省、枢密院奉依祖宗旧法,又命学校正王安石祀典,而士大夫未喻朕志。熙宁、元祐学术、政事,议者纷然。朕赖上皇慈训,开纪年党籍之禁,与民更始。蔡京顷唱绍述,箝制上下,变革之乱,几危社稷。艰难至此,岂可复循?应今日政令,朕惟遵奉上皇诏书,修复祖宗故事,而群臣庶工,亦当讲孔孟之正道,察安石旧说之不当者,羽翼朕志,以济中兴。播告中外,明听毋忽。[38]
钦宗虽说“中立不倚”,但基本态度是鲜明的:开党禁,“与民更始”。他在亡国之际别无选择,没有回头之路。总之,禁“元祐学术”崩盘已成定局,包括冯澥在内的蔡京死党犹如秋后蚂蚱,惶惶不可终日。是时金人已兵临开封城下,赵氏政权如冰山般崩塌,钦宗本人也做了俘虏,彻底解决党祸的遗留问题,只能留给后来的皇帝了。
四、追荣苏轼后的几点思考
禁“元祐学术”的崩盘,使“后东坡时代”进入第二个阶段即后四十年,起自高宗继位,止于乾道六年(1170)九月孝宗为苏轼文集作序。
“靖康之祸”无疑是赵氏王朝之大不幸,但却是以苏学为主的“元祐学术”之幸:以国家灭亡的惨重代价,终于使忠奸曲直大白于天下,而“元祐党祸”的受害者纷纷得到平反。《宋史·苏轼传》曰:“高宗即位,赠资政殿学士,以其孙符为礼部尚书,又以其文寘左右,读之终日忘倦,谓为文章之宗,亲制集赞赐其曾孙峤,遂崇赠太师,谥文忠。”[39]然而,南渡不久的小朝廷,皇帝由昏庸不堪的宋徽宗换成了同样昏庸的宋高宗,宰相则由蔡京换成秦桧,而政治的黑暗,却如出一辙。绍兴初,赵鼎、秦桧相继为相,又祭起了“学术”这把“刀”进行权力斗争:“数年以来,宰相执论不一,赵鼎主程颐,秦桧主王安石。”[40]“自赵忠简(鼎)去后,桧更主荆公之学。……然桧非但不知伊川,亦初不知荆公也。”[41]“靖康之难”记忆犹新,但统治集团的精英们似乎已将亡国之痛忘得一干二净。秦桧压制理学,主张王学,实际上是“禁元祐学术”的延续,只不过这时的打击对象主要是理学,而不是蜀学罢了。这时的苏轼虽“崇赠太师”,得到知识阶层的广泛欢迎,但高宗喜爱的只是他的文章,政治上并未给予应有的官方评价。
历史进入孝宗时代。乾道六年九月壬辰,孝宗“赐苏轼谥曰文忠。”[42]乾道九年二月丁亥,“特赠苏轼为太师”[43]。稍前(闰一月),孝宗为苏轼曾孙苏峤作《御制文集序》,曰:
成一代之文章,必能立天下之大节。立天下之大节,非其气足以高天下者,未之能焉。孔子曰:“临大节而不可夺,君子人欤?”孟子曰:“我善养吾浩然之气,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乎天地之间。”养存之于身,谓之气,见之于事,谓之节。节也,气也,合而言之,道也。以是成文,刚而无馁,故能参天地之化,关盛衰之运。不然,则雕虫篆刻,童子之事耳,乌足与论一代之文章哉!故赠太师谥文忠苏轼,忠言谠论,立朝大节,一时廷臣无出其右。负其豪气,志在行其所学,放浪岭海,文不少衰,力斡造化,元气淋漓,穷理尽性,贯通天人,山川风云,草木华实,千汇万状,可喜可愕。有感于中,一寓之于文,雄视百代,自作一家,浑涵光芒,至是而大成矣。朕万几余暇,绎诗书,他人之文,或得或失,多所取舍。至于轼所著,读之终日,亹亹忘倦,常寘左右,以为矜式,可谓一代文章之宗也欤![44]
在封建社会里,皇帝亲自为臣下文集作序,历史上非常少见。我们不是说皇帝作序便受宠若惊,而是在那个时代,他毕竟代表着国家。孝宗序既是对苏轼政治上的彻底平反,也是苏轼身后的莫大追荣:政治风暴将这位深受敬重的文豪踹到谷底,时移世异,又被扶上巅峰,而他的作品,也完成了由禁书到精典的蜕变。全序围绕着“节”“气”二字,前者指其立朝之“忠”,后者论其文章之美。在序末孝宗有赞,用韵文具体发挥“节”“气”的内涵。论其“节”曰:“忠言谠论,不顾身害。凛凛大节,见于立朝。”又论其“气”(文)曰:“波澜老成,无所附丽。昭晰无疑,优游有余。”最后,孝宗竟有“敬想高风,恨不同时”之叹。
对孝宗的序与赞,我们可以进行多角度的解读,笔者以为最根本的盖有如下两点。
一是充分肯定了苏轼的文学批判精神。
蔡京集团之所以严厉打击所谓“元祐学术”,而将打击对象又主要集中到“苏学”上,是因为苏轼曾用诗文讥刺过王安石的“新学”,并反对“新法”。苏氏门人黄庭坚深知苏轼诗文特点是“嬉笑怒骂,皆成文章”[45],但他对此似乎不能接受,曾告诫其外甥道:“东坡文章妙天下,其短处在好骂,慎勿袭其轨也。”[46]苏门“六君子”之一的陈师道也说:“苏诗始学刘禹锡,故多怨刺,学不可不慎也。”[47]理学家杨时说得更难听:“观苏东坡诗,只是讥诮朝廷,殊无温柔敦厚之气,以此人故得而罪之。”[48]看来苏轼好“讥刺”,几乎众口一词。然而这正是苏轼人格的伟大之处,他的政治勇气、文学批判精神,是一般人所难理解的。苏轼虽然因此吃尽了苦头,但他决不屈服。南宋作家罗大经说:“乌台之勘,赤壁之贬,卒于不免。观其《狱中》诗云:‘梦绕云山心似鹿,魂飞汤火命如鸡。’亦可哀矣。然才出狱便赋诗云:‘却对酒杯疑是梦,试拈诗笔已如神。’略无惩艾之意。”[49]如果没有这种百折不挠的精神,也就不可能使他的作品放射出夺目的光彩。上引孝宗《赞》说:“缀词缉句,文之蟊贼。”意思是若作家只擅长诗文而没有社会责任感,那他就是国家的“蟊贼”,所肯定的正是看似“讥诮”的“忠言谠论”,所表彰的也正是不随声附和的“立朝大节”。这是对苏轼文学批判精神的高度肯定。禁“元祐学术”虽不能说是造成“靖康之祸”的唯一原因,但绝对是重要原因之一;而禁“元祐学术”的翻盘和孝宗对苏轼的彻底平反,又不能不说是苏轼文学批判精神的胜利。我国古代文学自《诗》《骚》以来的怨、刺传统,到这时再次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和弘扬,实在可以在文学史上大书一笔。
二是为构建韩、柳、欧、苏古文体系奠定了政治基础。
在孝宗为苏集作序之前,即绍兴庚午(二十年,1150)七月,王十朋因读《东坡大全集》,作《读苏文》三则题后:
唐宋文章未可优劣。唐之韩、柳,宋之欧、苏,使四子并驾而争驰,未知孰后而孰先,必有能辨之者。
不学文则已,学文而不韩、柳、欧、苏是观,诵读虽博,著述虽多,未有不陋者也。
韩、欧之文,粹然一出于正。柳与苏好奇而失之驳,至论其文之工,才之美,是宜韩公欲推逊子厚,欧阳子欲避路放子瞻出一头地也。[50]
王十朋的话摆脱了自熙宁以来的政治纷争,就文论文,可谓是靖康开党禁以来对苏轼文章最精彩的评论。这位稍后成为状元的著名作家、诗人,以他开阔的视野和正确的文学史观,将宋之欧、苏与唐之韩、柳相提并论,勾画了韩、柳、欧、苏的古文统系,极具指标意义。孝宗的《赞》词沿着这一思路,将“贾马豪奇,韩柳雅健”作为“前哲典刑”,对古人“未足多羡”的是苏轼,虽未言欧,欧自然也在其中。笔墨虽少,但意义重大:“元祐学术”牵连了一大批优秀作家,如果没有苏轼的彻底平反,在封建威权时代,韩、柳、欧、苏古文体系的建立就失去了政治保障。
回顾和反思自苏轼“乌台诗案”到禁“元祐学术”崩盘的全过程,那么应该还有不可忽略的一点:宋哲宗、徽宗是这场持久的政治倾轧、文化迫害的总导演。崇宁以后的所谓“党祸”,祸首其实就是皇帝本人宋徽宗。蔡京集团固然可恨,但在高度集权的封建社会,包括宰相在内的用事大臣,其实只是皇帝的傀儡和打手。人们常对清算奸臣罪恶报以欣喜的掌声,但往往忘记了奸臣背后的黑手,出现反奸臣不反昏君的现象,对此亟应正本清源。
通观“后东坡”时代的历史,以苏轼为首的蜀学或“元祐学术”,才是最后的胜利者。但是,较之政权的力量,文学、学术似乎很渺小,很弱势,但它又很强大,很持久。古人云物极必反,假如没有徽宗时期的倒行逆施,北宋王朝殆无南渡之虞,也不会有孝宗为苏轼追荣这种为先人擦屁股的糗事。但历史没有假设。在封建社会里,如果没有统治者认可的道德和名分,苏轼的诗文再杰出,若背着“不忠不孝”或“奸党”的黑锅,便很难上升到主流文学的地位,文学的发展或许还要经历更多的曲折。这就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国情”。在重温这段令人痛心疾首的历史后,我们看到,当年自作孽的徽宗皇帝成了金人的俘虏并客死异域,而蔡京及其爪牙皆如过眼烟云,早已在《宋史·奸臣传》中遗臭万年,唯独苏轼诗文长留世间,传之永远。这真像冥冥间的“报应”,其实就是历史所彰显出来的“正义”,尽管这种正义姗姗来迟,但仍可视为封建王朝的自我救赎。因此,“后东坡时代”,仿佛是出“大团圆”的历史长剧。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