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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丝绸之路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研究

时间:2023-03-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额济纳旗居延遗址群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境内,文化内涵极为丰富,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草原丝绸之路地域辽阔,横贯欧亚大陆,涉及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历史文化遗产数量、种类极其众多,目前限于种种条件,尚难以进行全面的研究。内蒙古地区在草原丝绸之路研究中具有典型意义,而且涉及丝绸之路的各个方面,历史文化遗产的研究同样如此。
草原丝绸之路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研究_以汉代居延甲渠塞遗址群为个案考察_地方文化研究辑刊(第十辑)

翟 禹

内容摘要:在草原丝绸之路中,中国北方草原文化的集成区——内蒙古地区因其独特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和农牧文化交错带等因素而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内蒙古地区是历代草原丝绸之路上的黄金通道。额济纳旗居延遗址群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境内,文化内涵极为丰富,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本文以居延遗址群中最为典型的汉代甲渠塞遗址群为例,对其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价值进行了评估,对甲渠塞遗址群的保护措施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如划定保护区划,制定管理规定,开展周边环境实施整治与管理的措施,实施科学回填、抢险加固等保护工程,对于遗址群的展示利用开发也进行了探讨,主要包括展示范围与主题,特别是A8障城和部分重点烽燧的展示与利用等方面,以此为例来探讨草原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路径和方法。

关键词:草原丝绸之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居延遗址;甲渠塞遗址群

绪 论

“丝绸之路”其本意是指在中国古代把织成的丝织品运往地中海沿岸及周边诸地区的、横断欧亚的古代贸易之路,最早为德国学者李希霍芬(Ferdinandvon Richthofen)正式提出,后经阿尔伯特·赫尔曼等学者论证,“丝绸之路”这一概念被广泛地用于泛指古代连接东西方两个世界的贸易之路。目前,学术界普遍认可的丝绸之路交通路线包括“两大类、三大干线”[14]

环境考古表明,欧亚大陆只有在北纬40~50度之间的中纬度地区,才有利于人类的东西向交通。这个地区恰好是草原地带,即亚洲内陆的中心,其大致范围是东起兴安岭,西至里海,北起西伯利亚原始森林,南至昆仑、喜马拉雅山一带。这一地域范围内分布着一片片广袤的草原,草原地区的东南部是蒙古高原,蒙古高原南部是中国北方草原地带。这个草原地带东起兴安岭,西至帕米尔高原,北至中蒙交界地区,南至中国的万里长城。从中国今天的行政区划看大致包括内蒙古、宁夏、青海、甘肃、新疆、西藏以及与各省区毗邻地区。通过研究可知,草原丝绸之路的路线大体在黄河流域中下游及以北的今内蒙古地区及周边地区为起始,通过几条路线向北进入蒙古高原,抵今鄂尔浑河流域、贝加尔湖诸地,向西或经西伯利亚草原直达东欧,或向西越过杭爱山,沿阿尔泰山西行,向南折入天山以北地区,再向西抵达咸海、里海和黑海沿岸,乃至更西的欧洲。这条路线横贯欧亚北方草原地带,大致方位在北纬50度附近,经过区域主要为北方草原上的游牧诸部族,地理景观面貌为以草原为主,兼有荒漠、戈壁和山地、河谷等地理特征[15]。草原丝绸之路横贯欧亚大陆,地域广阔,是东西方融合、交流和对话之路,几千年以来为内陆欧亚地区人类的共同繁荣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草原丝绸之路”沿线遗留了众多的历史文化遗产,均是在历史发展过程逐渐留存下来的,承载了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具有丰富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内蒙古地区面积广大,自然条件以草原生态环境为主,总体较为脆弱,古迹遗址大多数分散在草原、沙漠、戈壁、森林地区,对其进行保护具有特殊性。文物遗址大体有城市遗址、墓葬、古代工程遗址、建筑遗存、村落聚落遗址等,典型的有元上都遗址、红山文化遗址群、燕家梁元代聚落遗址等。“草原丝绸之路”历史文化遗产以其独特的价值和魅力应当成为当今国内外文化旅游的首选之地,而对于遗产的展示和遗产价值的宣传最好的方式就是实行旅游开发和利用,这也是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题中之义。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相辅相成,既要在保护中开发,又要在开发中保护。一方面,我们不能简单化地绝对强调遗产的历史文化价值而放弃其经济效益的合理利用;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为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而对文化遗产进行不合理甚至掠夺式开发利用。

草原丝绸之路地域辽阔,横贯欧亚大陆,涉及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历史文化遗产数量、种类极其众多,目前限于种种条件,尚难以进行全面的研究。其中,草原丝绸之路的西段为中亚、西亚地区,与传统的绿洲之路基本重合,其重点地段和重要遗迹遗存已经成为世界遗产。内蒙古地区在草原丝绸之路研究中具有典型意义,而且涉及丝绸之路的各个方面,历史文化遗产的研究同样如此。由于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研究涉及保护与开发利用两个方面,内容较为庞杂,在今天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之下,作为保护与开发的行为主体仍然是政府,其视角是行政管理,因此这就在实际操作中不可避免要涉及行政管理、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文化传统,因此只能在现有行政区划框架范围之内开展研究,因此本文的研究是以内蒙古地区的文物遗址为主要视角来进行草原丝绸之路历史文化遗产的个案研究。

目前中国已有20多个省区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的发展格局当中。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其内容包括时代背景、共建原则、框架思路、合作重点、合作机制、中国各地方开放态势、中国积极行动和共创美好未来8个部分。在“框架思路”方面,文中提出了“陆上依托国际大通道,以沿线中心城市为支撑,以重点经贸产业园区为合作平台,共同打造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的构想,并针对内蒙古地区具体地提出了“发挥内蒙古联通俄蒙的区位优势”的倡议,其中的“中蒙俄”国际经济合作走廊与内蒙古的关系极为密切,可以说国内的实现主体就是以内蒙古为核心的经济文化区域。在“合作重点”中,还提出了“沿线国家间……联合申请世界文化遗产,共同开展世界遗产的联合保护工作。……加强旅游合作,扩大旅游规模,互办旅游推广周、宣传月等活动,联合打造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等内容。在“合作机制”中提出了“支持沿线国家地方、民间挖掘‘一带一路’历史文化遗产”,本文的研究就是基于这个时代背景和发展目的而开展的。

额济纳旗居延遗址群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境内,南起甘肃省鼎新,北至额济纳旗苏古淖尔居延海的南岸,分布在额济纳河流域内长250余公里,宽约60公里的区域。目前,发现有青铜时代遗址1处,不同时期的城址13座,墓葬区6处,汉代烽燧100余座,西夏至元代的庙宇、佛塔20余处,以及大片的屯田区和纵横曲折的河渠等遗存,可见,居延遗址见证着内蒙古西部地区几千年的历史发展进程,文化内涵极为丰富,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鉴于此,居延遗址于1988年1月13日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当今社会,居延遗址作为一处历史文化资源,是内蒙古地区文化遗产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居延地区在历史上是著名的“草原丝绸之路”上非常重要节点,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以居延遗址群中最为典型的汉代甲渠塞遗址群为例,探讨草原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路径和方法。

一、汉匈时期甲渠塞的历史沿革与遗址现状

公元前206年,刘邦建立西汉王朝,汉朝初年国力衰弱,无力对抗北方渐已强大的匈奴。汉朝经过六七十年的休养生息,至汉武帝时国力强盛,中央集权加强,抗击匈奴南下的条件逐渐成熟。汉武帝经过三次与匈奴的战争,夺回了河南地,使匈奴北退漠北草原,“幕南无王庭”。匈奴退出河西之后,西汉政府开始陆续设置酒泉、敦煌、武威、张掖四郡,“使强弩都博德筑居延泽上”[16],即在额济纳居延地区,西汉太初三年(前102),汉武帝派遣伏波将军路博德为强弩都尉,屯驻居延地区,修筑障塞、烽燧等军事设施,设置了居延都尉府、肩水都尉府。这两个都尉府是军事机构,是西汉政府为了防御匈奴民族南下的北方边塞屏障。

居延都尉府辖4个候官(殄北塞、居延塞、甲渠塞、卅井塞)、15部、127座烽燧、1处关隘(悬索关)。肩水都尉府辖3个塞、14部、约95座烽燧、1关隘。3个塞中的广地塞在最北边,北接居延都尉府卅井塞,向南依次是橐他塞、肩水塞,1关隘为肩水金关。居延都尉府所辖遗存情况:殄北塞,现存遗址长达27公里。据出土汉简分析,应有烽燧10座以上,但尚未全部发现或确认。甲渠塞,分为河北塞、河南塞,共计有烽燧约55座,障城1座,即A8[17]障城(也称破城子)为其候官遗址。卅井塞,现存烽燧41座,延伸长达60公里,P9宝日川吉为其候官遗址。居延塞的烽燧数量目前尚不清楚,现已发现部分烽燧遗址。这里处于甲渠塞之东、卅井塞之北、殄北塞之南,居延泽之西,是古代的屯田区,是汉代所谓“居延”中心地带。居延都尉府、居延县、居延属国治所和遮虏障、居延候官均在此区域内。东汉安帝时在居延地区设置了张掖居延属国,属凉州管辖,治所在居延县,辖境为今天的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河流域一带。汉献帝建安末年,在此设立西海郡,治所仍在居延地区,辖境保持不变。

甲渠塞始建于西汉武帝太初三年(前102),A8障城是甲渠塞之长甲渠候官的驻地。甲渠塞之名是从汉简记载中得知的。西汉时,从内地来的戍边屯田者在这里开挖了若干条渠道,开辟农田从事灌溉,推测甲渠塞应与第一条渠道有些关联,故名甲渠塞,后废弃。后人见甲渠候官遗址一片残破,便将其称为“破城子”。西汉政府在额济纳居延地区设置军事建置,并建立了完备的军事制度,用以指挥调度戍边官兵。以出土的著名烽燧警备信号“塞上烽火品约”为例:1974年甘肃考古队在甲渠候官遗址(破城子)发现17枚居延都尉府的“塞上烽火品约”,同时在肩水都尉府发现2枚肩水都尉府的“烽火品约”。其中一条是这样记载的:“匈奴人昼入甲渠河北塞,举二烽,燔一积薪。夜入,燔一积薪,举堠上二苣火,毋绝至明。殄北、三十井塞和如品。”此汉简中的规定非常明确地指出匈奴来犯时候的应对之策。

截止到目前的考古调查和发现,甲渠塞遗址群包括甲渠候官遗址(A8障城)、27座系列烽燧以及天田等相关遗迹。甲渠塞遗址群大部分位于额济纳河西侧,基本上呈东北—西南方向排列,延伸长约45千米,各烽燧(包括A8障城与南北相连的两座烽燧之间)由北向南依次间隔约1.3千米,烽燧和障城的西侧约10~50米处分布着甲渠塞天田遗迹。A3烽燧与T7烽燧之间原本应有T4烽燧、T5烽燧、A4烽燧、T6烽燧4座烽燧,但由于河水冲蚀和人为破坏,现已消失。

甲渠塞遗址群构成表

二、甲渠塞遗址群的价值评估

1.历史文化价值

甲渠候官遗址及其所属的烽燧等防御设施是汉代中原王朝为防御北部游牧民族而修建的军事防御体系,它见证着中原农耕文化与北方游牧文化之间的冲突和交融,表现在秦汉时期主要是汉王朝与匈奴的关系。甲渠候官及其所属的烽燧、障塞和长城在当时建立有一整套完备的军事、政治制度,对它们实施保护,有助于从历史学角度对秦汉军事、政治制度进行研究。尤其是在那里出土的居延汉简是关于当时历史的原始记录和文书档案,是当时当事人的亲笔,详细描述了基层社会的具体情况,可以弥补历史文献记载的缺陷和不足。因此,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2.科学价值

甲渠塞遗址群是我国古代北方草原大漠戈壁地区的一处重要军事防御遗址群。自古至今,居延地区的自然生态环境的变迁非常明显,成为学术界重点关注的地段。甲渠塞遗址群立在居延地区的中心地带,其城址的建筑风格、选址原则、城址形态的设计等方面都具有很明显的地域性和适应性;同时,甲渠候官遗址及其所属防御体系是基于军事需要而建,属于北方长城防御体系中非常重要而又非常特殊的一个环节,它是理解和研究古代长城防御体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为理解长城防御体系的内涵提供了实物例证。甲渠塞防御体系所体现的军事方略对于我们今天的军事科学也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对其进行保护和研究,有助于推进中国建筑史和军事科学的研究。因此,甲渠塞遗址群遗址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

3.艺术价值

甲渠塞遗址群修建在额济纳河流域上的戈壁滩上,障城、系列烽燧和天田分别以点带线、以线成面,从微观上看,单独的遗址具有细部结构上的观感,从宏观上看,整体遗址群具有宏大的文化景观和历史氛围。甲渠塞的选址、营造风格具有浓郁的时代和地域特征,既有秦汉时期的古典风格,又有因地制宜的建筑特征,显示出独特的边塞城镇格局及农牧文化景观交错带的特色。遗址与周边自然和人文环境相互映衬,体现出北部边疆荒漠地带的独特文化景观,是一种独特的风景美。因此,甲渠塞遗址群具有典型的艺术价值。

4.社会价值

甲渠塞遗址群是草原丝绸之路上一处典型的历史文化遗产,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有利于保护传统的文化,具有社会教育意义。由于其悠久的历史,丰富的内涵,使得甲渠候官遗址成为一处重要的了解和认识中国传统历史文化、弘扬爱国主义的教育基地。在遗产合理利用的过程中,能够改善当地居民的工作、生活方式,推动当地社会的和谐发展。甲渠塞遗址群基于地理位置、交通、文化和景观资源方面的便利条件,在城镇发展、旅游开发、文化和自然景观保护区建设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三、甲渠塞遗址群保护开发的基本原则

保存文化遗产本体及其相关环境的原真性、完整性、延续性。确保文化遗产本体及其相关历史环境所依赖环境载体的生态安全性和可持续性。确保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与当地社会、经济、文化等建设方面的和谐性。

1.关于文化遗产及周边环境的原真性、延续性

要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文化遗产本体及相关遗存和环境的干预,保证遗产的原真性。坚持遗址本体保护与周边环境遗存保护并重的原则,重视与遗址本体相关的一切遗迹遗存,实施遗址与周边遗迹遗存整体保护的原则,保证遗产的完整性和延续性。加强遗产保护的日常维护和有效管理,保证遗产本体及周边环境的延续性和安全性。坚持考古调查发掘与遗址展示相结合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考古发掘和研究计划。

2.关于保护措施的制定

要求在文化遗产保护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应针对遗产本体的残损破坏状态,制定科学、合理、有效并符合实际情况的保护措施。改变过去只注重文化遗产本体、忽略周边生态环境的做法,强调遗产本体与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有力保护遗址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

3.关于文化遗产的社会效益

要坚持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保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科学、适度、持续,并达到合理利用的程度。注重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当地民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提倡遗产保护的公众参与性。

四、甲渠塞遗址群的保护措施

1.划定保护区划,制定管理规定

根据文化遗产保护的安全性、整体性等原则,参照政府已公布的保护范围,以遗产本体及相关环境评估为前提,考虑到遗址区域自然环境状态和人类活动发展的方向,以及规划应当确定的甲渠塞遗址群的范围,划定符合保护管理要求和具有现实可行性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根据甲渠塞遗址群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和遗址本体保存现状,建议如下:

(1)划定保护区范围。烽燧线上各处遗址点及附近天田遗迹、木栅栏遗址、T108烽燧、T107烽燧遗址连成片区,以遗址两侧外边界为起点外扩100米。保护范围长度为甲渠塞烽燧线总长度(其中A3—T7之间6000米4座烽燧因历史上城镇建设等原因无存,不设保护区)两端各外延100米。

(2)建设控制地带。建设控制地带,是指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外,为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据此划定甲渠塞遗址群建设控制地带,建议应沿保护范围边界外扩50米。

(3)遗址区域延展规划建议。鉴于甲渠塞遗址群的空间分布特征,建议结合未来遗产调查工作对遗址保护区划作动态管理和合理延展。

(4)制定保护管理要求。要在保护范围边界设立保护标桩。不得进行与遗址保护和展示无关的建设工程,任何活动均应满足文物保护要求。建设控制地带内可设置以遗址考古研究和展示为核心的遗址观赏区域,使遗址区域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之中,为传播知识和当地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建设控制地带内可以建设必要的保护、管理、展示、服务等方面的设施,包括标识牌、管理用房、陈列馆、栈道等,管理用房的高度和规模应有与城址保护工程相应的限制,一切建筑设施的建筑形式应与遗址及周边环境相协调。基于甲渠塞遗址群的分布特征,建设控制地带为“遗存可能分布区”。

2.对遗址群周边环境实施整治与管理措施

(1)拆迁整治。拆除甲渠塞遗址群中旧有的重点保护区范围内的铁丝网防护围栏,应根据最新的考古调查和勘探所设立的保护范围重新树立围栏;拆除不合理的保护标志牌,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规范设立。拆除、改造、整治保护范围内一切不符合文物保护规定、影响遗址景观的建设项目。对保护范围内的水电设施进行合理改造,满足环境保护、景观控制、管理监控及展示利用的要求。

(2)污染治理。根据大气环境监测范围大小、地形、气象等条件,遗址保护区内至少应设置一个大气环境监测点,进行定期或连续监测、判断大气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制定的大气质量标准,并为遗址群保护提供依据。为保护地上文物,减少大气污染可能对遗址本体造成的损坏,应逐步优化区域的能源结构,减少大气污染面源排放量,采用清洁能源,实施清洁生产。控制旅游设施建设,使旅游设施建设与遗址达到和谐统一。应定期清理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内存在的各种人为丢弃的垃圾。还要清理因开展各种建设施工项目而遗留的工业废弃物。

建议在额济纳旗315省道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边界设置防护围栏,禁止公路建筑控制区向两侧延伸扩大,额济纳旗文物主管部门应会同当地公路建设、维修、养护单位商定协调公路建设与遗址保护的关系,务使公路维修建设的影响缩小到最小范围,不应遗留任何影响遗址保护区的工业垃圾和废弃物。禁止在公路两侧的遗址保护区内取土、挖沙,维护保护区域内的环境。

(3)植被恢复。为控制水土流失、风沙侵蚀,在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应严禁樵采、放牧、打草、耕种等活动,让植被自然恢复。在保护区和建控地带内风沙严重地段,可因地制宜种植固沙效果显著的木本和草本植物。在保护区内的植物根系深度应不损害地下文物的安全。防止保护区内的植物根系对遗址的破坏,对植被较多地段应进行勘探,确保地表文化堆积层的安全。

(4)土地利用调整。应将保护区范围内的用地性质调整为文物古迹用地。根据遗址将来展示利用的需要,建议在保护范围东南部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遗址保护工作站、文物展示馆建设与游客服务中心建设用地,建筑面积控制在500平方米左右。严格控制建设控制地带土地性质的改变,原则上维持现状。

(5)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在现有环境保护法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相关环境保护规则,完善环境管理条例,提高法律保障的可操作性;加强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6)加强宣传,积极推动公众参与遗址保护。加强管理人员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权益与保护意识,并把环境保护权益与保护群众切身利益及改善联系起来,使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保护环境的社会管理和社会监督行列,形成强大的正能量,真正把保护环境、关爱生命的人类责任进行到底。

3.以甲渠候官A8障城为保护个案的探讨

因甲渠塞遗址数量众多,分布广泛,各遗址点保存现状和周边环境存在不同差别,限于篇幅不能一一细述,现以甲渠候官A8障城为个案进行讨论,其他将另行撰文。

(1)拆除旧有残破防护围栏,设置新的防护围栏。在A8障城周边设立新的防护围栏,应沿新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边界,均设置连续性、防护性网围栏。网围栏地上可高1.5米左右。

(2)实施各项保护工程

①实施科学回填保护工程。A8障城早年经过多次发掘,但尚未回填,现在障城周边堆积有大量堆土。对不需展示的部分要尽快实施保护性回填,实施回填保护工程,需立项并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制定具体过程方案,由旗文物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通过,并报自治区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付诸实施,并报国家文物局备案。保护性回填工程应根据遗址的土质状况特征、环境水文状况选择合适的回填材料,以选取目前遗址周围的堆土为主,但堆土中夹杂有大量非遗址本体的土质,部分为多年侵蚀遗址的沙土,使用时应注意筛选。在遗址本体和回填材料之间要铺垫隔离层,减少遗址二次清理时对遗存本体的再次干扰和破坏。在使用目前遗址周围的堆土时,要注意避免对堆土下面掩埋遗迹的破坏。

②实施抢险加固工程。障城部分墙体破坏较为严重,有随时面临进一步倒塌的危险,应采取抢险加固工程进行抢救性保护维修。抢险加固工程应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段墙体的破坏程度和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紧急措施,确保有效控制城墙继续损坏的危险。

③实施保护加固工程。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墙断坎、缺口等地段的病害现象,实施保护加固工程,保护加固要采用传统工艺、方法和材料进行,但要结合现代先进的建筑技术,避免保护性破坏。

④实施夯土封护工程。对因雨水冲刷、冲沟发育造成的城墙上的冲沟、裂痕等病害现象,进行夯土封护工程,要采用传统工艺、方法和材料进行,但要结合现代先进的建筑技术,避免保护性破坏。

⑤实施沙土清理工程。对遗址内部墙体东侧和南侧堆积的流沙、黄土等堆积物进行清理,清理工程应避免破坏遗址本体以及城内地下文化堆积层,并保持城址内部景观风貌的协调。遗址北侧和西侧风沙堆积因对城址有重要保护的作用,不宜清理。

A8障城各段保护工程措施表

(3)加盖防风保护棚。此防风保护棚原则包括:不损坏遗址的任何部位,建筑不与遗址直接接触;可进行恒温、恒湿调控,保证遗址内空气、湿度等大气环境的稳定;具有可逆性,建筑本质上为临时性,可随时拆卸;建筑风格与遗址及周边区域环境协调一致;这种保护性建筑力求达到保护与展示的双重作用[18]

(4)障城周边相关遗存保护措施

①在A8障城本体以外的重点保护区范围内的遗迹遗存,与障城本体同样为绝对保护对象,禁止实施任何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建设工程。早年有考古发掘未回填地段,需与障城本体同样实施回填保护工程,回填工程的实施技术和标准均与障城本体相同。

②在A8障城本体周边的一般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所进行的所有建设工程,都需要在项目立项之前对该工程可能要涉及的区域进行考古勘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凡应进行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如在甲渠塞遗址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的考古发掘未发现任何遗存及文化堆积层,可在遵循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开展建设工程。如在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的考古发掘发现了相关遗存及文化堆积层,应当由自治区文物主管部门根据文物保护的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商定保护措施。在A8障城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进行的建设工程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额济纳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予以督促并责令改正,若由于未按上述要求执行而造成后果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七章由责任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甲渠塞遗址群的展示利用开发探讨

1.展示利用的基本原则

必须以遗址文物本体及其历史环境的保护为前提。坚持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必须以保证遗址文物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历史性及延续性为前提,做到文物遗存及相关环境不受损伤,公众安全不受危害,尽可能体现文物遗存的历史文化价值。保持遗址现有景观特色,尽量不干预文物本体及其历史环境。坚持科学、适度、持续、合理地展示利用,展示手段、相关工程必须与文物本体、风貌、内涵及其环境相协调,有效控制游客参观数量。根据考古工作的具体要求,适当采取边发掘边展示的方式。展示内容要准确,应以学术研究和科学普及相结合。注重环境优化,为观众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

2.关于甲渠塞遗址群的展示范围与主题

根据甲渠塞遗址群的价值、现状、环境等相关指标的评估结论,从展示利用角度,将本遗址划分为“A8障城展示区”和“重点烽燧遗址展示区”两个展示区,A8障城展示区主要展示障墙、坞壁、内部设施以及内部文化堆积层;重点烽燧遗址展示区主要展示已发掘的重要烽燧遗址及相关遗存。在整体展示范围内,还要展示戈壁、荒漠、沙丘和各类植被等自然景观。

总体展示流程设计:甲渠塞遗址群总体呈线性分布,延伸里程较长,从最北边的A2烽燧开始,自东北向西南延伸大约40千米,加之各处遗址保存状况和所在区域环境状况各不相同,根据展示利用要“突出重点”、避免“遍地开花”的原则,选取其中具有可观赏性、可达性和文物价值较大、具有代表性的几处遗址进行展示。因此需要设计总体展示流程。

预设以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为起点,可先赴A3烽燧处参观游览,然后乘车沿315省道南下,至T9烽燧处参观,继而沿土路向南至T10烽燧处参观,然后转而返回315省道,驱车至公路与土路交叉处,沿土路至T13烽燧处参观,然后再至A8障城遗址处参观,然后再至P1烽燧遗址处参观,最后返回。

3.A8障城展示设计

(1)展示内容。包括A8障城本体及周边遗存、城内外地表文化堆积层以及西边250米处的天田遗迹,A8障城遗址文物陈列馆;此外,还有A8障城所在戈壁荒漠展现的自然与人工建筑交相辉映的景观。

(2)展示方式和设施。①在A8障城遗址整体上方加盖可逆性轻体材料保护棚,防止降水和风沙对已经岌岌可危的障城的继续损毁,保护棚本身也须作为展示设施之一。在此建筑上设计展示路线,使游客能够直接进入到保护性建筑的上面,看到考古发掘后的遗迹原貌[19]。②在障城的各处重要遗址、遗迹展示点设立展示标识牌,重点介绍遗迹的名称、来历、功能等情况,以展示遗址的历史文化内涵。③设计展示路线。以障城遗址北边的管理服务设施处为起点,向西延伸至天田遗迹处,沿天田遗迹东侧向西南延伸,大约延伸150米,折而向东,进入A8障城遗址保护区内,登上遗址上方的保护性建筑上面,参观脚下的障城遗址,同时可看到周边的戈壁、植被等景观,展示路线在遗址东侧转而向北延伸,返回管理服务设施处。展示路线以土质路面为依托。土路的施工以对遗产本体及周边环境最小干预为原则。土质路面的规格:宽度3米,道路表面可铺满取材于当地的黑色砾石,采取适当措施对路面实施适度硬化。障城重点保护区内的参观道路应设置1.5米的木栈道,禁止有人直接踩踏遗址本体。道路两旁设立防护围栏,禁止游客离开道路。④通过主题文化景观设计,借助雕塑、绿化、说明标识牌、陈列展览等多种形式展现遗址历史文化内涵。

(3)管理与服务设施。在A8障城北侧保护范围之外的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内设置200平方米的管理用房和500平方米的文物陈列室,该建筑与障城保护建筑一体。

4.重点烽燧展示设计

(1)展示内容。T9(第十六燧)、T10(第十四燧)、T13(第九燧)、T14(第七燧)、P1(第四燧)共计五座烽燧的本体及相关遗迹遗存;戈壁、荒漠、沙丘和各类植被景观;烽燧遗址文物陈列馆。

(2)展示方式和设施。①在5座考古发掘未回填的烽燧遗址均设计安装可逆性保护棚,既能对已裸露烽燧内部遗存起到保护作用,又可作为展示设施。在此建筑中设计展示路线,使游客能够直接进入到保护性建筑中,看到考古发掘后的遗迹原貌。②在诸烽燧的各处重要遗址、遗迹展示点设立展示标识牌,重点介绍遗迹的名称、来历、功能等情况,以展示遗址的历史文化内涵。③设计展示路线。路线一:以315省道为起点,自省道公路向东南修建的展示专用线路(土质路面)延伸至T9烽燧遗址,参观完毕后沿天田遗迹向南至烽燧遗址文物陈列馆,再向南至T10烽燧处,参观完毕道路折而向西,回到省道公路上。路线二:以315省道与土路的交叉处为起点,向南沿土路延伸至T13烽燧处,参观完毕继续向南延伸至A8障城遗址进行参观。路线三:以A8障城遗址为起点,沿天田遗迹向西南方向延伸,至T14烽燧处参观,完毕后继续向南延伸至P1烽燧处,分别参观P1烽燧和文物陈列馆。展示路线以土质路面为依托。土路的施工以对遗产本体及周边环境最小干预为原则。土质路面的规格:宽度3米,道路表面可铺满取材于当地的黑色砾石,采取适当措施对路面做适度硬化处理。道路两旁设立防护围栏,禁止游客离开道路,随意行走踩踏。④通过文化主题景观设计,借助雕塑、绿化、说明标识牌、陈列展览等多种形式展现遗址历史文化内涵。

(3)管理与服务设施。在T9烽燧、T10烽燧之间和P1烽燧处分别建立非永久性小型游客服务中心,作为重点烽燧展示区用于游客接待、导游、展示等方面的重要场所。两座游客服务中心高度均不得超过10米,其建筑形式、造型、建筑材料不仅要体现标志性建筑的特征,同时也要与遗址整体风貌、周边景观以及其他建筑协调。

待展示更加成熟的时候,可在游客服务中心旁边新建一处非永久性烽燧文物陈列馆,作为展示诸烽燧遗址中的出土文物和历史发展变迁的场所。还可在游客服务中心区建立一组与甲渠塞系列烽燧及设施历史文化相关的非永久性室外雕塑群,用以展现甲渠塞及其所在戈壁大漠的历史文化信息和特色景观。

结 语

“草原丝绸之路”历史文化遗产以其独特的价值和魅力应当成为当今国内外文化旅游的首选之地,而对于遗产的展示和遗产价值的宣传最好的方式就是实行旅游开发和利用,这也是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题中之义。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是一对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既要在保护中开发,又要在开发中保护。一方面,我们不能简单化地绝对强调遗产的历史文化价值而放弃其经济效益的合理利用;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为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而对文化遗产进行不合理甚至掠夺式开发利用。

本文主要以草原丝绸之路上的重要节点——居延地区的甲渠塞遗址群为个案探讨了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和当代价值、遗产的保护原则,并在实地田野调查和借鉴遗产保护理论、经验的基础上,对遗产的保护措施和展示利用开发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也许并不具备实际可操作性,权作为一个新的逻辑路径和思考方式,以供学界和有关部门参考。

〔作者单位: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历史(成吉思汗)研究所;

南京大学元史研究室/民族与边疆研究中心〕

【注释】

[1]基金项目:本文系四川省社科联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维立体模型研究”(项目编号:SC15E073)的阶段性成果。

[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

[3]厦门大学硕士论文,2011年。

[4]《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

[5]《图书与情报》2011年第4期。

[6]文物出版社,2014年版。

[7]朱海霞、权东计:《大遗址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 以大明宫为例》,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

[8]《大遗址保护高峰论坛论文集》,2009年。

[9]此数据系成都市文广新局提供。

[10]此数据系成都市文广新局提供。

[11]此数据系成都市文广新局提供。

[12]此数据系成都市文广新局提供。

[13]以上数据由成都市文广新局提供。

[14]芮传明:《丝绸之路研究入门》,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3页。

[15]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历史(成吉思汗)研究所草原丝绸之路课题组《草原丝绸之路史迹及其地位与作用研究》(翟禹执笔),《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蓝皮书》,内蒙古教育出版社,2014年。

[16](汉)司马迁:《史记》卷110《匈奴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

[17]目前居延遗址群众各处遗址的编号均为20世纪20~30年代斯文·赫定(Sven Hedin)率领的中瑞西北科学考察团考察时所作,其中大部分为当时考察团成员之一弗克·贝格曼(Folke Bergman)所作。可参见《内蒙古额济纳河流域考古报告》(〔瑞典〕中国西北诸省科学考察报告考古类第8和第9),考察者:〔瑞典〕弗克·贝格曼、整理者:〔瑞典〕博·索马斯特勒姆(Bo Sommarström);翻译:黄晓宏、张德芳、张存良、马智全;审校:张德芳,学苑出版社,2014年版。

[18]关于“加盖可逆性防风保护棚”的措施,详细论证也已经甘肃中铁西北研究院完成实地调查、勘探和设计工作,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甲渠塞遗址群(A8障城、T9燧、T10燧、T13燧、T14燧、P1燧)抢险加固维修工程方案设计》(2013年)。

[19]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甲渠塞遗址群(A8障城、T9燧、T10燧、T13燧、T14燧、P1燧)抢险加固维修工程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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