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但不健康这种“病苦老龄化”现象恐怕以中国为最。有数据称,目前全球有4400万名失智症患者,其中中国约有1000万名。2010年中国城乡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人,占总体老年人口的19.0%。到2015年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将达4000万人,21世纪中叶将接近1亿人。在现实生活中,失能老人照料之困难已经十分普遍。发达国家在应对病苦老龄化挑战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其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汲取。
首先在医疗方面。发达国家在老年福利方面的一大追求是老有所医、老无所忧,那就是建立公费医疗制度。例如,英国实行全民免费医疗,所有检查和手术全免费,药品只象征性收费6.65英镑。法国也是全民免费医疗,甚至境内的非法国公民一样可以享受免费医疗。挪威也采取公共医疗卫生制度,经费由国家财政负担,为全体国民提供免费的卫生医疗服务。古巴这个不甚发达的国家竟然也提供全免费医疗。在中国,大批缺乏福利性医疗保障的农村老年人过得却是“小病忍着,大病等死”的生活。
被联合国称为最适合养老的瑞典建立了完备的“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的险种及福利津贴将近50种。医疗服务制度是瑞典老年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瑞典医疗服务制度包括:(1)初级医疗保健服务。瑞典的养老方式以居家养老和公寓养老为核心。居住相对集中的社区内,设一个医疗保健服务点,几个社区构成一个医疗保健中心。老人若出现病状,可先进入医疗保健服务点,难以诊治的可转诊。(2)省市级卫生保健服务。照顾老人的家属可以得到适当的津贴。老人若无亲属照料,可以享受护士的照料,完全失能老人可以得到国家免费提供的服务。(3)医疗机构服务。老人去医院就诊,只需交挂号费和少量医药费,其他绝大部分费用由当地保险机构支付。文明幸福的真实含义不仅仅是经济发达,而且是福利的无微不至和全民共享。这是人类共同的梦想,也是中国梦的题中应有之义。
其次在照料方面。瑞典的老年护理制度同样令人向往。瑞典每年投入老年护理方面的开支为600亿克朗,老年人只要自己提出申请得到核实批准,就有护理人员到家中做医疗、家政等项服务,并且所有的服务都是免费的公共服务。对有需要的老人配有专门的警报器,全天侯监测。从20世纪60年代起,瑞典在医院开始开设失能老人瘫痪护理病床。60年代末瑞典提出“就地养老”的观念,70年代起开始规划社区老年人护理之家。1982年通过了《社会服务法》,规定老年人有在任何阶段接受瘫痪护理服务的权利。1983年颁布《健康医疗服务法》,倡导为所有人提供公平的长期照料。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更是着手负责服务设施、日间老年人护理、巡回居家老年人护理、痴呆老人小规模住宅的建设。瑞典失能老人瘫痪护理的原则是让老年人持续地尽可能长时间地生活在自己的家。居家护理是瑞典长期照护服务的主导模式,包括生活照料服务、健康照料服务、社会心理服务。机构护理是另一种重要老年人护理模式,包括老年之家,为失能老人提供诊断、评估、护理、康复等服务。养老院为不能独自居住和生活的老年人提供住处,并照料其日常生活。老年病房和康复中心为完全失能老人提供更高水平的日常照料和康复服务。
老年福利政策同样确保挪威人老有所依。高质量的老年生活需要高质量的人力资源的有力保障。在挪威的大多数老人护理院,医生、护士、厨师等人员的总数与老人总数之比为1∶1,不妨称之为“挪威护理比”。对于需要照料的老年人,挪威提供分类分层分级的养老服务。一是护理院。挪威老人中有10%左右住在护理院,这种护理院完全由政府出资,重病或年岁过大基本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人才能入住护理院。二是养老院。一般为身体不很健康但又不够入住护理院标准的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入住老人除自己付费购买房间外,还需付服务费。
瑞典国家健康护理委员会(HCB)对失能老人瘫痪护理服务进行统一管理,其职责是对家庭老年人护理、老人护理院及其他老年护理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各地区设健康管理委员分会,由经理负责管理,为本区域所有的老年人提供尽善尽美的医疗和老年人护理服。作为福利普享型国家,瑞典国家税收承担了几乎全部的瘫痪护理服务费用,使用者只需要自付很少一部分。在服务提供者方面,瑞典规定瘫痪护理服务从业人员必须是接受过护理专业或社会工作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正规教育专业人员,并且护理专业毕业生还需要在毕业后接受一年以上的老年护理专科训练才能正式上岗。从业人员配合各专业治疗师对失能老人进行有关功能训练、康复护理和功能评价等。瑞典的临终关怀制度也值得学习。当老人处于病危状态,将启动妥善的临终关怀制度,除了通知有关亲朋临床慰藉告别之外,24小时有专人守护,使老人在弥留之际享受体面和尊严。老人去世将获得良好的安葬。老年人善终成为现实。
中国在养老服务方面具有某种后发优势,可以借鉴别国先进经验,省去探索时间。例如,国内已经开始引进一些国外的养老理念。从2014年5月起,杭州市西湖区政府推出一项名为“喘息服务”的项目,通过将老人接到养老福利机构或者派人上门,进行临时性的照顾,由此让长期照顾失能老人的家属能够得到“喘息”的时间,短时间歇息一下。“失能的预防”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安排,为此国外非常重视健康教育,增强全民的健康意识。学习国外经验,发展福利性或者补贴性老年护理院是大势所趋。大力建设民办公助、公建民营护理型养老机构,恐怕是今后我国养老服务业建设的重点方向和中心任务。国家要帮助家庭摆脱困境,接过完全失能老人由专业机构来照料这个重担。
在社会保障及福利水平高的国家和地区,普通老人都能够享受到较多的社会公共养老资源,如我国香港地区的公办养老机构,所有符合条件的老人都能够通过排队免费入住。为了解决失能老人的医养护问题,一些发达国家已建立福利保障型、分层级的长期照料服务体系。但在中国,机构养老的护理成本往往超出家庭的承受能力。例如,在长沙天心区青山居家养老院,一位失能老人每月的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及水电费加在一起不超过2000元。据说这样的收费标准,即使与公办养老机构相比也算是低的。但是试问,目前农村失能老人有多少能越过这样的养老门槛?个别老人失养是儿女的耻辱,多数老人失养则是国家的耻辱。中国政府要为保障和提升普通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权利和水平付出更多更大的努力。
最后在慰藉方面。挪威老年护理院高度重视老年人的需求,特别是潜在的需求、沉默的需求(如失智失忆老人表达不出的需求)和心理心灵情感的需求。老人的精神世界有时更需要关爱。挪威“洛伦森林”老人护理院有心理医师、音乐理疗师,甚至有牧师这样的“另类工种”。但在挪威,也有虐待老人现象。在老人院或者护理院,一些失能老人被剥夺了自己决定私事的自由和权利,甚至有需求得不到满足抗议也没用。失智老人大多痛苦不安有攻击性,容易激发护理人员的对抗性虐待。为此,挪威成立了“高龄者保护服务”组织,提出“平等关爱”理念,即无论对什么样的老人都应该给以平等的关爱,不应该根据老人原有的生活环境、经济条件、经历背景和老人是谁而区别对待。总之,福利国家的老年人大多生活得很快乐,因为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护、老有所尊、老有所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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