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生因特殊体质运动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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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校初一新生陈某患有先天性血友疾病,而学校尚未了解这一情况,陈某及其家长亦未向校方讲明这一特殊情况。有一天,在校内运动场上一节体育课时,陈某不小心摔倒,撞破头部,流血不止。经医院抢救未脱离危险,另转院到广州某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共用去医疗费3.2万元。事后,陈某家长认为事情是在校内上课时发生,校方应负全责。但后来经有关部门调解后,学校未付医疗费用,只是站在人道主义立场上给予学生1000元营养费,理由是家长在入学时未向校方讲明这一情况,而且,体育课是在正常情况下进行的。
案例分析
至于针对特殊体质学生,一是学校在经济许可的条件下,尽可能加强体检,检查学生是否患有血友病、心脏病等不宜参加剧烈体育活动的疾病,并建立档案,通知相关教师。二是学校要求学生家长如实填写学生身体状况表,尤其是学生是否具有特殊体质,可在状况表中声明:谎报或错报的,家长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后果。这样促使家长如实申报学生特殊体质。
事件论坛
学生因特殊体质在运动中死亡的个案屡见不鲜。通常在运动会或体育课的跑步项目中,经剧烈运动后,学生突发心脏病死亡。其他特殊体质包括白血病、周身无汗腺等,都易因运动受伤、集会中暑致死。因为在这种环境中,事出意外,并且病急,常常由于抢救不及时,导致学生死亡。
安全锦囊
预防学生因特殊体质运动死亡事故的对策如下:
1.新生入学及学年开始,应致函校长说明因健康理由不适宜上体育课,并呈交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注明体育课免修期限,由学校酌定体育课是否免修。
2.将自己的身体状况告知体育教师,请老师按照医生决定安排运动。
3.不在豁免上体育课期间参加任何体育活动,直到豁免期结束。如在接受治疗或服食药物期间,想参加任何体育活动,必须获得医生同意,方可参加。
4.在参加运动会、足球赛等体育活动中的剧烈运动项目如跑步、竞走类项目,应事先征得家长书面同意。
5.当进行剧烈运动或体能训练时,应留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如有不适要立即报告,以便做适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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