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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CDC健康教育所林琳、李英华的《我国省级健康教育机构能力建设现状调查分析》[中国健康教育,2007,23:323-326]显示,32个省级健康教育机构中,独立法人机构13个,占41.00%,隶属于卫生厅局或爱卫会主管;非独立法人机构19个,占59.00%,属于省CDC主管。经过30年的努力,我国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据统计,2004年全国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共有12 281人,平均每个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人员4.1人。

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农村初保达标活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爱婴医院,尤其是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全面开展和急性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推动,促进了各地健康教育机构的发展,于是,健康教育的隶属关系与管理方式,便提到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议事日程。1994年调查表明:在33个省(含计划单列市)的健康教育机构中,隶属卫生厅(局)与爱卫办单一直接管理的有21个,占63.6%;属卫生防疫站直接管理的2个;属双重管理[卫生厅(局)+爱卫办或卫生厅(局)+防疫部或爱卫办+防疫站]的9个,占27.2%;另有安徽省属三重(卫生厅+爱卫会+防疫站)管理。

表7-1 卫生部、爱卫办的卫生宣传、健康教育处历届处长名汇

图7-1 卫生部健康教育管理体制变化图

据2004年《中国卫生年鉴》登载的年度报表所示,至2004年全国各地卫生系统的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已达2 748,直属卫生厅(局)管理的已达67.4%,属爱卫办管理的15.2%,其他17.2%(表7-2)。

表7-2 2003年全国各地健康教育机构隶属关系明细表

注:表内为2004年全国各地的上报数

中国CDC健康教育所林琳、李英华的《我国省级健康教育机构能力建设现状调查分析》[中国健康教育,2007,23(5):323-326]显示,32个省级健康教育机构中,独立法人机构13个,占41.00%,隶属于卫生厅局或爱卫会主管;非独立法人机构19个,占59.00%,属于省CDC主管。健康教育机构的上级主管业务处室,分别为疾病控制处、妇社处(或基妇处)、爱卫办(表7-3)。

表7-3 2005年省级健康教育机构建设情况

注:资料来源于《我国省级健康教育机构能力建设现状调查分析》[中国健康教育,2007,23(5):323-326]

从表7-2、7-3可以看出,2003年全国各地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82.6%纳入卫生行政部门及爱卫办的正常管理(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范围,2005年省级健康教育机构全部纳入卫生部门管理。近10余年来,我国健康教育事业能够逐渐步入正轨,同健康教育机构的隶属关系与管理体制的思路正在理清是分不开的。但是,全国健康教育机构的管理分别由3个行政主管部门(卫生厅局、爱卫会及CDC)和3个业务处室(疾控处、妇社处和爱卫办)分管,由于每个部门的发展方向和业务重点不同,从而导致管理的不一致性。卫生部原副部长朱庆生在2003年《卫生部/WHO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能力建设研讨会》上指出:“健康教育工作的体制问题、管理问题一直存在争论,缺乏有效管理或多头管理,造成了政令不畅,经费渠道不通,制约了健康教育机构建设和健康教育事业的发展。”管理体制是使一个机构保持活力最重要的外部条件之一,直接制约着工作人员能力的发挥。健全、畅通的管理体制,可以大大激发工作人员的创造力和凝聚力。

经过30年的努力,我国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国家、省、市以及大多数县建立了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尚未建立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县和几乎所有的乡镇,都有明确的健康教育责任人。据统计,2004年全国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共有12 281人,平均每个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人员4.1人。同时,在城乡社区和医院、学校、企业等工作场所,还有为数众多的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和志愿者,为城乡各类人群开展健康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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