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腐败就如腐烂的苹果,方法正确,就能将烂苹果挑出而保证整筐苹果新鲜。方法偏离,纵有万途挑扔烂苹果,但挑扔的速度却永远也赶不上苹果腐烂的速度,以至于总是挑不尽扔不完,总也不能保鲜。这就需要我们研探那些能够有效挑扔烂苹果且能持久保鲜的治腐方略。建构廉政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就是治腐的一个好举措。本课题解析了建构廉政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的内涵与理论,总结了宁波教育系统建构廉政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的成果与经验,揭示了目前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并从教育、评估、制度、防控等视角提出了应对之策。
近年来,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反腐工作的部署要求,市教育局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认真贯彻《宁波市建立健全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围绕宁波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大局,服务宁波教育“两个率先”发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对教育系统重点岗位、重要领域腐败现象进行超前预警、防控治理,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方式,加强廉政预警机制与风险防范体系建设,为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廉政预警机制与风险防范体系的基本内涵及理论支撑
(一)基本内涵:廉政预警机制与风险防范体系的相关内涵解析
廉政预警机制是预防和遏制各种腐败产生的制度、措施和方法的总称,其鲜明特点是改变出现问题后再查处的被动局面,预先防范和警示社会转型期出现的各种腐败苗头,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造成的损失。廉政风险防范体系是按照廉政建设科学发展的要求,根据特定原则划分廉政风险等级,并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和监督检查等考核办法,依托预警、防控、考核、修正等四个环节的管理制度,采取前期预警、中期防控、后期考核修正等措施,逐步形成“内控防范有制度、岗位操作有标准、事后考核有依据”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
(二)理论支撑:廉政预警机制与风险防范体系的相关理论
1.风险管理理论——反腐倡廉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的管理学依据
风险管理,是指管理主体通过风险识别、风险量化、风险评价等风险分析活动,对风险进行规划、控制、监督,力求把风险导致的各种不利后果减小到最低程度,以成功实现组织目标的管理方式。反腐倡廉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以不同的公共权力和权力运行中不同环节中存在的廉政风险为防控对象,将预防腐败措施与部门业务紧密结合,主动超前预防,前移监督关口,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概率,在腐败行为发生之前进行监督控制,把腐败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减至最低程度。
2.权力监督理论——反腐倡廉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的政治学依据
权力监督理论主张:如果没有正确的、有效的监督,以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为本质特征的腐败现象就不可避免。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权力来自于人民,属于人民;权力向人民负责,行使权力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始终为国家和人民谋利益,在权力的获取上,必须服从人民的选择和安排,在权力的使用和运行中必须进行有效的监督。我们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权力监督观,形成了中国特色的权力监督思想。
3.成本收益理论——反腐倡廉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的经济学依据
反腐败成本包括腐败行为的查处所带来的直接成本和机构运转、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投入。有效打治腐败行为,从经济学角度,运用成本收益理论分析,关键在于提高腐败成本,降低腐败收益,使腐败的成本远远高于个人非法收益,使反腐败的综合效益远远大于实际投入。
(三)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论述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反腐败斗争处于重要时期。胡锦涛指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和国家建设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要充分看到廉政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立足成绩,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廉洁教育,认真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形成廉政建设方向更明确、思路更清晰、措施更有力的系统治理、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宁波教育系统建构廉政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的有效探索
市教育局紧紧围绕“管人、管财、管物”的权力运行关键点,建立起以突出防范为重点、以制度制约为根本的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努力消除违纪违法源头。
(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建构责任体系
1.建立组织机制
建立了“统一领导、齐抓共管、步调一致、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成立以市教育党工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市教育纪工委书记为副组长,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校也都成立了相关的领导小组。
2.明确工作责任
将建构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中,明确分管领导、牵头处室,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教育纪工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深入开展调研,主动纳民意、摸实情。市教育局与各地各校签订反腐倡廉责任书,各地各校都建立工作机构,细化工作措施,出台具体意见。
3.健全规章制度
市教育局不断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落实工作,稳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订并完善了宁波教育系统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一系列制度,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廉政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有力推进了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二)贯穿四个环节,严格执行廉政预警机制
1.预警信息采集突出“早”
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收集和发现机制,发现苗头性问题并提早防范。预警信息采集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信访举报信息发现机制。(2)认真执行个人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3)建立基层纪检委员、特邀监察员和民主人士信息反馈机制。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建立了一支廉情信息员队伍,由行政人员、教师、民主党派人士等不同群体的人员组成。(4)建立审计部门同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及信息共享机制。宁波大学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里的重点跟进机制,加强工程建设规范性操作和监督关口前移。宁波市成人教育学校信息采集实行内部信息采集和外部信息采集相结合的方法,打好预警机制“监督第一仗”。
2.预警信息分析突出“准”
科学分析和确定高风险岗位及关键环节,并根据查找出的风险点制订相应的防控措施。抓好对“高风险”岗位人员的岗前培训,通过廉政谈话和各种培训班,使在风险岗位的同志明确自己面临的风险,在思想上筑牢反腐防线。针对风险环节,对照业务流程,加强制度建设和流程设计,规范管理、加强制约,同时还采取定期轮岗、透明管理等措施加以防范。
3.预警信息反馈突出“专”
建立专门的联席会议制度,由专业人员与相关部门定期对廉情共性问题进行分析。强化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的全面实施,使预防腐败工作更加规范化和法制化。对获取的数据、信息进行量化分析,计算出单位或个人的廉情分值,给出评价并做出处理。海曙区教育局开展评估预警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对权力运行单位以及权力运行人员进行测评和评议。
4.预警信息运用突出“救”
对群众有反映、有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或其他错误问题需要预警的单位和党员干部,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进行提醒和告诫;对具有苗头的问题以及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或执行政策中出现偏差的单位和党员干部,及时进行纠偏,督察引导,终止其错误行为;对已经造成错误事实,构成轻微违规违纪,能不必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批评训示,强制纠错改正。江东区教育局结合《江东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实施“五书告诫”的若干规定》,根据违纪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廉情预警”。
(三)排查廉政风险点,充分提供防范依据
1.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
依据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分析梳理岗位职责和各个工作环节,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盲点”和“条块结合、内外结合”的原则,通过自己查、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等方法,查找各类岗位风险点。经过深入查找、三级评审,2011年宁波市教育局本级有29个部门最终核定风险点1562个,其中一级廉政风险点86个,二级廉政风险点91个,三级廉政风险点1385个。浙江万里学院通过排查风险“菜单化”,推动“复杂事情简单做→简单事情认真做→认真事情反复做→反复事情经典做”。
2.制订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由监察审计室牵头,相关处室制订廉政风险防控权力流程图,各处室负责人把关,分管领导审核;对处室存在的廉政风险,由处长在征求全体处室人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具体防控措施,分管领导把关,党政领导班子和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此基础上,各地各校制订相应的风险处置办法和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奉化市教育局制订了《机关岗位风险防范手册》,结合运用奉化市廉政风险防范信息平台,使廉政风险防控依据有制度、公开有网络、工作有手册。
3.开展廉政风险点查找“回头看”
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活动,以工作岗位为点,以工作流程为线,重点围绕基建工程、招投标和后勤总务工作等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对每一份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进行分类、分级再排查,坚决做到查准、查清、查全、查透,着力实现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风险防范全覆盖。江北区教育局采用逆推法,通过“拉网式”排查、“过滤式”筛查,确保不放过一个细节,不漏掉一个隐患。
(四)密切结合实际,加大创新执行举措
1.创新廉政教育方式
组织专题讲座,如邀请市纪委领导、专家作专题报告。开展专题培训,如与宁波大学合作开展《廉政准则》专题培训。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案例教育等开展警示教育。大力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征文活动,举行廉政文化建设座谈会,编辑《廉雨清风沐桃李》一书。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目前教育系统已有廉政文化进校园32个市级示范点、12个省级示范点。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创新开展廉政教育,宁海县教育局做到理论灌输与专题教育、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针对性教育与预防性教育、正面疏导与反面警示“四结合”。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开设“干部网上党校”,实现“每人一账户、每学一测试,每考一记录”。市职教中心学校教育干部党员算一算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这“七笔账”。
2.创新廉政教育载体
教育系统注重创新教育载体,着重发挥润泽功能,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公告栏、电脑桌面、手机短信、网络平台等多种载体,加强廉政教育的全覆盖。象山县教育局每星期一向全系统270余名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格言、警言警句等廉政提示,做到每周“收到一条信息、敲响一次警钟、接受一次教育、经受一次洗礼”。海曙区教育局积极搭建廉政教育制度平台、廉政教育文化平台和廉政教育思想交流平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发放廉政台历、廉政期刊(《清泉》),发送廉政短信。宁波电大编辑了一份廉政简报,每月发行一次。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积极组织以“廉洁药监、为民监管”为主题的征文评选等活动。慈溪市教育局实施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头脑”工程,积极开展廉情预警机制建设。
3.创新监督公开工作
为推进教育系统党务、校务公开,实现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的趋势,市教育局党务公开工作大胆创新、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有序推进。创新理念思路,变“要我公开”为“我要公开”;创新公开内容,变“依事公开”为“按需公开”;创新公开方式,变“结果公开”为“全程公开”;创新公开机制,变“自行公开”为“监督公开”。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在自主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纪委书记参与招生中的重大问题讨论和决策,密切配合职能处室,加强对考试命题、试卷印刷、试卷保管、试卷批阅、试卷选用等重要环节的监督,为招生工作有序规范开展提供了保证。
三、宁波教育系统建构廉政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的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一)问题审视
针对廉政预警机制和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复杂性和长期性,在推进廉政预警机制和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着思想认识、制度设计、执行力度、部门合力等多方面问题。
受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大多数公职人员的民主意识与监督意识淡薄,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缺乏应有的重视。领导干部不愿主动接受监督、群众不敢监督等思想严重影响对权力的有效监督。部分同志不懂廉政风险防范体系的意义、方法、目的,以为这主要得靠党委、纪委的监督,也有些单位把自己视为“清水衙门”,认为没必要进行廉政风险防范建设。
2.存在信息障碍,廉政风险预警信息不全
党风廉政建设预警机制中存在信息不全障碍,导致预警工作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是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全面。排查集中在基建、科研经费、后勤等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区域,没有实现全覆盖。二是预警信息的采集渠道单一。外部信息采集是通过投诉举报、行风评议等取得预警信息资料。三是对预警信息的评估和分析不够深入。没有完备的风险调查评估机制。四是对预警信息的处理和反馈不够及时。对反映的问题没有快速做出回应、限期进行办理。
3.存在体系障碍,系统性和有效性相对不足
我国关于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之中,关于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的整体性和配套性规定比较缺乏。首先,忽视制度建设的整体效应。很多制度的出台只是阶段性地应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可能出现制度“打架”现象。其次,不注重配套制度的建设。缺少配套的落实制度的规范,如信息反馈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导致制度的落实情况无从反馈,难以起到有效防范。第三,重实体性制度建设、轻程序性制度建设。一些条款由于缺乏规范、健全的操作程序,而使实体性制度难以落实,由此在实际操作中导致较大的随意性,使有的制度流于形式,对违纪违规行为难以发现,或难以及时有效处理。
4.存在合力障碍,纪检监察部门孤掌难鸣
目前,我国党风廉政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主要靠党内自身监督,即党委纪检部门的监督。党外监督、群众监督、下级监督、社会监督等各个方面的力量没有充分调动起来。此外,纪检监察工作本是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强,且专业化高的工作。这几年,纪检监察队伍不断扩大,机构设置逐渐齐备,但是专业人员配置比较少,业务素质总体不高,直接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原因析理
1.教育机制不健全
目前,由于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工作不够重视、教育方式单一形式化,使得他们的思想意识得不到提升,导致某些党员干部严重缺乏“公平”“透明”“廉洁”等意识。
2.监督机制不合理
监督体系存在着“缺位”“越位”“错位”的现象,权力监督机制欠缺。一是实施监督的规章制度不够具体明确,监督部门不敢进行深度监督,导致对权力的实质性监督“难到位、不到位、常缺位”。二是监督目标不够明确,无法理清对权力岗位、部门的监督重点。三是监督的途径不够具体,多限于文件、会议等监督,致使监督表面化和形式化。四是监督客体不积极配合,个别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不愿主动接受预警监督。
3.制度体系不完善
一是在宏观制度层面,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相互制约,协调机制推进建设的难度很大。二是在中观制度层面,难以出台如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等关键性制度。三是在微观制度层面,制度的执行力面临严峻的考验,如工程领域的招投标制度等。
四、宁波教育系统建构廉政预警机制与风险防范体系的基本原则
1.预防性原则
要注重以“事前监督”取代“事后惩戒”,作为廉政预警机制与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把廉政预警与风险防范工作的重心由“事后”转移至“事前”,转“被动査处”为“主动预防”,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进而彻底扭转“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局面。
2.客观性原则
要逐步将风险预警的相关技术和方法,科学地引入到廉政风险评估中,对廉政风险进行量化测算,对每个廉政风险点进行定量分析,对不同风险点的廉政风险等级进行定格描述,以使廉政风险评估的结果和实际相一致。
3.导向性原则
要立足于廉政风险评估,通过制度分析方法,发现廉政风险和制度之间的联系,查找廉政风险预警机制与防范体系建设过程中相关制度运行的状况和出现的问题,切实发挥制度预防与制度控制的功能,逐步实现廉政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导向性。
4.系统性原则
要对廉政预警机制与风险防范体系的整个进程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综合评估,以此为基础落实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以主动识别风险和制订防控措施为主要特色,第二道防线以对防控措施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控为主要特点,第三道防线以对动态监控发现的问题进行相应处置为主要内容。
5.人本性原则
廉政预警机制与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必须遵循自身的内在规律,在制度设计、过程控制、后续管理等环节都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关口前移,立足于防,即在腐败行为发生之前,针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利的情况,查找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提高防控实效性。
6.可操作原则
廉政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中的风险查找、综合评估、动态考核、日常管理、长效建设应做到便捷实用、容易操作,提出的对策建议需具有实际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可操作原则,选择教育系统容易操作、简便实用、易于推广的措施与对策,以保证廉政预警机制与风险防范体系建则能用、用则起效、效则致远。
五、宁波教育系统建构廉政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的路径选择
(一)明确廉政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的思路引领
1.强化“三种意识”,奠定廉政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思想基础
廉政预警机制与风险防体系建构需要从调动、激活、保护教育系统干部师生的角度出发,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事前防范,需要在干部师生中强化“三种意识”:一是强化问题意识。要把握上层,从重点领域、关键部位查找风险点;要把握中层,从职能分配、权力运行和资源配置等角度查找风险点;要把握基层,从思想道德、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等角度查找风险点。二是强化体系意识。要在教育部门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级管理、责权明确的组织体系,抓好廉政建设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制度建设。三是强化防控意识。拓宽自上而下的监督渠道,采取单位定期自查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动态考核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等方式,全面考核风险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到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2.坚持“分层推进”,确立廉政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推进路径
教育系统廉政预警机制与风险防范体系工作应从三个层次进行分层推进、立体防控。一是从“点”上突破。把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立项审批、人财物管理使用等重点部位以及县(市、区)教育局长、党组书记,学校校长、书记等权力集中的重点岗位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二是从“线”上延伸。选择与干部群众生活关系密切、腐败发生较多的基建工程、设备采购、招生财务、干部人事等重要领域,作为廉政预警与风险防控的重点。三是从“面”上拓展。根据宁波市打造国际现代港口城市、宁波向新型城市化海洋经济转型、宁波推进“三思三创”主题活动的发展定位特点,开展特色鲜明的区域性廉政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二)建构多管齐下的廉政教育与培育机制
1.丰富和拓展廉政教育的各类载体
教育系统只有抓紧党风廉政建设,才能弘扬真善美,战胜假恶丑。首先,要强化领导载体。加强对“一把手”的廉政教育,通过思想教育使其明廉政之理、知廉洁之重、立反腐之心、行廉教之举,并挂帅廉政教育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以强有力的领导支持,保障廉政教育落到实处。其次,要丰富形式载体。充分挖掘与廉政教育相适应的鲜活、立体的文化素材,导入廉政教育元素,打造廉政教育与廉政文化交合融汇的无形阵地,使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从中接受浓郁廉政文化的洗礼。第三,要夯实物质载体。运用校报校刊、内部电视、信息网络、广播等媒介设施和宣传载体,进一步拓展为廉政教育的依托平台。保证经费投入,将展廉影片、导廉讲座、论廉述评、聚廉讨论、涉廉广告通过宣传载体映射开来,使廉政教育贴近群众、贴近民生、深入心灵。
2.探索和完善分层廉政教育机制
在具体操作中,廉政教育需对承载不同角色的“支流”分层施教。一是做好领导干部的从政教育。借廉政专题教育、集中教育、重点教育,促进其由被动的接受教育向主动的自我教育转化。二是做好中层干部的廉政教育。要调整其融入腐败“潜规则”的明哲保身心理,引导其树立与腐败现象做斗争的坚定意识,发挥其在廉政建设中的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三是做好教学人员的师德教育。深化职业道德建设,建立职业道德档案,实行“道德失范,一票否决”监察制度。精心培育典型,立体宣传榜样,净化心灵风气,助力廉政建设。四是做好学生的廉洁诚信教育。开辟《中国廉政理论与实践》等课程,对学生进行系统的课堂廉政教育。融廉政教育入校园文化,以第二课堂增强教育效果。
3.提升和增强廉政教育新效果
创新“实践锻炼手段”。推动教育工作者在服务基层的实践中体验现实。以适宜的机制推动教育工作者深入乡村、社区、企业,与其一同耕种、劳作、服务、吃住,且不少于一定时间。创新“传递技术手段”。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引入廉政教育实践,以“立体刺激感官,多重震击心灵”为创新理念,创办廉政教育“幻影基地”,让进入基地的受教育者产生如履薄冰的紧迫感和如坐针毡的紧张感。创新廉政教育的表现倾向。从贴近现实、融进生活的视角宣传廉洁典型,使受教育者在感佩、羡慕和向往幸福生活的同时自身走向廉洁。
(三)建构廉政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指标体系
建构廉政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也需开展对应的绩效评价,通过评价,反映廉政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总体状况,客观评析廉政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的实际效果,充分掌握廉政预警和风险防控的影响因素与存在缺陷。通过对评价资料和统计数据的综合分析,科学预测廉政风险的发生变化趋势,并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做出正确的反腐决策提供依据,通过将评价结果反馈到教育纪检监察部门,使其及时调整部署、修正政策、完善制度、改善监督,保证廉政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的修正更加及时。
1.系统性与科学性相统一:设计教育系统廉政预警和风险防范指标体系
目前,教育系统尚未建构起规范统一的廉政预警和风险防范指标体系。结合我国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发展动态,从腐败发生学视角构建廉政预警和风险防范指标体系,设置四级指标体系:一级指标2项,二级指标7项,三级指标25项,四级指标48项。具体指标见附图。
2.体制内与体制外相统筹:建构教育系统廉政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多元合作参与制
遵循管理学的一般原理,将廉政预警机制与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评价主体拟定为四类:一是教育单位直接负责并对其汇报工作的上级主管部门;二是经常自评内部廉态的教育单位党政;三是包括前述基层教研人员、工勤人员、学校用房租用经营业主、学生等在内的利益相关群体;四是能以旁观者和独立第三方视角客观冷静调查、分析、评判教育系统廉态的社会廉政调查评价机构。
3.操作性与便利性相兼顾:保障教育系统廉政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评价结果的信度与效度
一方面,坚持采用具有可操作性的指标测评法、态度测评法、民主测评法、问卷调查法等评价方法,以保证廉政评价的客观性、科学性。另一方面,注重实施便宜性评价策略。在实施“指标测评法”时,对照教育系统廉政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建设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查核资料、走访座谈、个别交流、实地考察等途径收集信息,开展定量分析,进行定性评估,而后综合核定指标测评分数。
(四)实现廉政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互通互联
1.建设信息处置机制
首先,建立廉政建设的信息汇集系统。与上级纪检监察等机构联通设置规范的举报网络、举报电子信箱,教育系统内的信访部门开通举报热线电话,设立党风廉政建设栏目,多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收集有关信息资料。其次,建立廉政建设信息评价系统。改变习惯上运用的定性表达方式,尽可能以量化指标为基准,从而更加客观地描述实际状况,科学设计党风廉政建设信息评价系统,力求使廉政建设的评价科学化、精确化。再次,建立廉政建设信息处理系统。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廉政预警机制的研究,提出预防党风廉政建设可能出现的问题及预防对策,定期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研究,查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2.建立联动协调机制
建立起党内和党外相结合、组织和群众相结合、上级监督和下级监督相结合、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协调网络。一要理顺廉政风险防范建设体系。推动廉政建设机构之间既分工明确,又责任保证,既制度健全,又落实到位的合力机制形成。二要增进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建设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在党组(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整体联动,协调配合。三要建立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监督责任制。教育系统的各级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建设负总责,形成“一把手”抓“一把手”的监督工作局面,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建立预报警示机制
首先,建立廉政预报机制。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督察巡视制度,聘请党性强、有丰富领导工作经验和较高工作热情的同志担任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督察员;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要坚持离任审计和任期审计相结合,凡离必审;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其次,建立督察警示机制。正确处理廉政预警信息,尤其是领导干部的预警信息要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实事求是,宽严有度。在处理信息和反馈处理意见时,既要把握反馈的时机,重大过错应当立即反馈,一般情况可以积累反馈,又要采取适当的反馈方式。
(本课题组成员:孙剑鸣 徐建春 吴 勇)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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