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四种维度不同的组合所形成的人际关系, 有其复杂的表现形式。 这些表现形式, 在不同的条件下, 有其不同的形态。 了解这些形态及其自身的特点, 可为我们建立和协调人际关系提供依据。
(一) 闭锁形态
人际关系的闭锁形态, 是指人际关系中相互交往的停止, 人际关系功能处于丧失或休眠状态。 处于这种状态的人际关系, 其需要、 相互吸引、 情绪基础都处于驱动交往的动力水准以下。 交往的双方害怕再接触, 有的是对交往对象厌恶之极, 不愿相见; 有的是怕引起他人非议, 给自己带来不便。
闭锁形态的人际关系看似像回到人际关系的初始形态, 但实际上却有实质的不同。 初始形态的人际关系是人际交往中等待开垦的处女地, 而闭锁形态的人际关系却是人际交往的结果。 其中凝结着通过交往所形成的态度和认识, 如果把这两种形态的人际关系回放在发展的起点, 闭锁形态的人际关系由于闭锁的原因不同会出现不同的情况, 或一经开放急速发展, 或刚刚开放又马上封闭, 但其发展变化都必然呈现出深厚的交往基础产生的作用, 使关系变化节奏急而短, 初始形态作为人际关系发展的起点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由此说明, 闭锁形态的人际关系是一个具有重要开发意义的领域, 打破闭锁局面, 对于促进人际关系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可取得超常的效果。 这也正符合了矛盾的斗争推动事物不断向上发展的原理。 因此, 它对于我们进行科学管理, 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有重要价值。
(二) 互补形态
与闭锁人际关系形态不同, 互补形态人际关系则是一种健康的良好的人际关系。 它是指人们在交往中, 交往双方相互依存, 并通过物质、 精神、 情感和能量的交换而使各自的需要得到满足。 互补形态形成的基础是一定频率的人际交往, 通过适量的交往, 各自从对方找出弥补自身不足的因素, 使双方产生互为依赖感。
在日常生活中, 我们常见到这样的情况, 一对生活在一起的夫妻, 生活极不和谐, 小吵天天有, 大吵三六九, 因为吵闹, 给夫妻关系蒙上了一层阴影。 而有的同事之间, 也是经常处理不好关系,两个人到一起感觉不到轻松、 愉快, 反而极为别扭, 甚至为了一点儿小事就反唇相讥, 闹得一塌糊涂, 这是什么原因呢? 就是因为双方在交往中, 互相不能从对方身上获取自己所需的东西, 需要在交往中不能得到满足。 而有的夫妻间极为和谐, 生活非常幸福美满。在工作单位, 有些同事之间也很协调, 工作配合很默契, 效率很高, 这是由于在交往中双方能使需要得到充分满足的结果。
(三) 互惠形态
互惠形态的人际关系也属较好的人际关系, 但这种人际关系缺乏感情基础, 双方只是以满足物质、 能量需要为目的。 在这种人际关系中, 交往双方以互惠为交往的原则, 驱动人们去交往的动机是利益要求。 情感和彼此间的吸引不是内在的动力, 而是外部象征性的礼仪和互相尊重的行为。 这种人际关系是以具体的共同需要而定, 一旦共同需要消失, 这种状态就不存在。 譬如, 我们在生活中常见到这样的现象, 有两个人很要好, 甚至可以说是很好的朋友,当他们互为双方提供方便时, 关系觉得很密切。 但若一方在为对方做事时, 十个事已经帮了九个忙, 只剩一个忙, 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而帮不了时, 双方就显出不悦, 甚至就此断绝关系。 所以, 有时人们发出这样的感慨: “有些人, 你十件事给他做了九件, 剩下一件做不成, 就得罪了他, 好友变为仇敌。” 这种人常被人们看成是“小人”。 其实, 这是在互惠形态发生变化后所出现的正常现象, 是人际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
(四) 制控形态
制控形态的人际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形态。 这种形态的人际关系是由于一定利害牵动或外力的压迫, 在不得已的情况下, 不情愿地进行交往的。 在这种状态下, 交往的双方或一方已完全失去了对对方的吸引, 但双方的需要存在。 对于对方的厌恶在双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之所以会有这种形态出现, 主要是因为人们在对事物的认识上出现较大分歧, 双方的价值观有明显差异, 人际关系的背景往往比较复杂。 例如同事关系, 有时候, 关系的一方很讨厌另一方的性格、 作风、 习惯, 但出于共同相处于一个群体, 并要配合做事的原因, 还要控制自己的情绪、 态度与之交往。 再如, 有些人对有些领导十分反感, 但又唯恐得罪了领导, 对自己或工作不利, 因此,还得表现出十二分的尊重, 如此等等。 这种形态的人际关系双方之间所表现出的主动性与自控精神, 并不一定是为了从对方那里获得某种利益, 而常常是出于维护一种间接的利益关系, 或出于某种道义上的、 责任上的意识和原因。 如果这种形态大量存在, 人际交往的正常功能就会受到损害, 社会和周围环境的气氛会使人感到紧张和压抑, 人就成了自身相矛盾的人, 因此, 在管理中要注重这种形态人际关系的改善。
(五) 冲突形态
这种形态的人际关系是属于不正常的人际关系, 在这种形态的人际关系中, 双方的关系已变化到相互不能容忍的地步。 只是在理智的作用下, 双方都在做向对方摊牌, 最后表明自己观点的准备。相互间的吸引已经被扭曲了的印象所代替, 情感上排斥、 急于表白观点的需要已经大于对方的客观需要。 这种形态的人际关系往往出现调节功能的反向作用, 即它不能把现有的障碍排出或弱化, 相反常把已经过去的双方交恶的问题同现实的障碍相联系, 使障碍加大, 交往愈加困难。 在这种状态中, 交往的原则只具有决定冲突方式的作用, 而约束不了冲突的发生。 冲突是人际关系内部的矛盾激化的结果, 冲突并不意味着关系的必然结束, 而只是标志关系双方反感无约束地流露, 其结果也可能会由于双方坦诚相见解除前嫌而使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恢复, 但是, 经历过这次冲突后, 相互的关系难以再向深层发展。 俗语 “不打不相识”, 只是对于初始形态而言的, 而对于已建立起来的人际关系, 进入冲突状态只会对关系造成损害。 因此, 在一般人际交往中, 应尽量避免冲突的出现, 但也不是一概反对冲突, 要进行很好的引导, 否则, 不利于群体的团结。 因此, 管理人员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防止冲突的出现, 二是当冲突出现后, 要进行积极的引导, 使冲突向积极的方面发展。
(六) 衡定形态
衡定形态的人际关系是人际关系的功能发挥得最好的阶段, 也是在管理中力图达到并使之长期存在的形态。 这种形态之所以被赞同, 是因为它有这样的特点: ①人际交往的频率高, 交往的信息量、 能量或物质数量大而稳定; ②双方各自对对方吸引和需要程度高而稳定, 对交往结果的满足程度也高; ③人际关系自调功能强而稳定, 关系双方相互了解深刻, 不易出现受阻现象。
这种形态的人际关系一般是在经过较长时间的交往之后出现的, 它具有稳定的感情基础, 交往双方非常熟悉对方各种信息的编码。 另外, 维持人际关系稳定形态的被吸引和需要对于交往双方来说相差不是很悬殊, 是保持基本平衡的形态。 再者, 衡定形态人际关系的形成, 还以交往双方共同的认识为基础, 认识一致了, 人们才能进行交往。 俗话说: “士为知己者死”, 就是这种因素在起作用。
根据以上所述, 衡定人际关系形态, 常常出现在多年患难与共的夫妻间, 经过危险考验和共度困难的朋友间, 长期共事、 相互配合默契的同志间, 互相帮助、 以诚相待的同学间, 而较少出现在交往时间很短的人们之间。 因此, 若要使人际关系达到衡定的状态,就必须经过长期的努力, 使双方达到对对方有深刻的认识, 感情积聚达到一定水平, 相互行为活动配合默契, 什么时候交往达到这一程度了, 衡定状态也就出现了。 这恰好应验了中国一句古话: “路遥知马力, 日久见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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