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传统文学批评中认为作者是文学作品意义的最终来源,还是解构主义“文本”观中认为作者的意义只是文本意义中的一个支流,“作者”始终是文学研究中不可忽略的组成部分,而且与文本意义研究密不可分。巴尔特对于“作者”的思考,也起源于他对于文本意义的关注。文学意义研究的符号学特质,又决定了巴尔特的“作者”观必然与他的符号学理论之间密切相关,尤其是符号内部的构成要素理论。
巴尔特对于“作家”和“作者”的区分,首先便依据他们所进行的写作活动在符号内部意指行为上表现出的本质性不同而提出。从文学符号的构成要素看,“作家”的写作本身既是能指也是所指,除此以外,再也没有任何语言之外的目的、所指和意义了。然而,“作者”的活动则更加亲近于所指,作为能指的写作活动,具有写作之外的目光、意图和所指。因此,“作家”的活动是能指的,而“作者”的活动则是从能指到所指的;“作家”的写作活动是不及物的,而“作者”的写作则是一种及物性活动。两者在符号学上表现出了本质上的不同。不过作家和作者之间也难以彻底分开,存在大量的既是作家又是作者的情况,因为当人们“想要写”的同时“人们在写”。显然,在这两者之间,巴尔特更倾向于作家,倾向于指向本身的写作,这使得写作的能指和写作之外的所指之间出现了断裂,写作的意义不在于文学之外的任何地方,而在于写作之本身。巴尔特对于“作家”和“作者”的区分显然是尝试性的,发生于他在符号学视角下的文学思考中,因此只有从这个角度看,才能正确理解并准确把握它们的意义。
由“作者之死”所引发的巴尔特对于读者和阅读的新思考,也与他的符号内部的构成要素理论关系密切。因为巴尔特将文学阅读活动性质的变化归结于它们对文学符号的能指和所指的不同追求。在文学作品的叙事学研究中,阅读是一种消费活动,具有方向性和顺序性,目的在于寻找文本的终极所指。这种阅读通常是沿着某一情节而展开,“从名称到名称、从褶层到褶层的进行;它依某一名称将文折叠起来,而后缘此名称的新褶层将其铺开”[103]。这是一种从能指到所指的意义追寻活动。然而,对于“可写文本”或“复数文本”而言,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关系出现了断裂和拖延,“文本”的阅读活动与其写作趋同,所有的文本都成为意义的编织和符码的游戏,阅读完全陷入能指的活动中。
从符号学的角度来看,“文本”的阅读是读者和作者开始玩能指的游戏。巴尔特说:“或是(涉及作者),不断地引生‘文辞的游戏’,或是(涉及读者),纵然文的作者不曾预料到,按照历史规律不可能预料到,读者也创造出游戏的意义来:能指成为共有。”[104]一旦如此,“文本”便被源源不断地生产出来。在阅读的过程中,“不懈工作的其实不是艺术家或消费者,而是文本”[105]。“文本”能够通过能指的运动产生不同的意义,意义之间只有差异没有等级,作者和读者平等了,阅读和写作平等了。这样一来,文本的阅读或书写,都是能指的变幻不定的运作过程,原来意义产生于能指和所指之间的意指作用,现在它要让位于能指之间的变化和嬉戏,即能指的意指过程。巴尔特的“文本”观消解了传统观念中认为文学具有确定的、真理般的意义的观点。这使得以寻找这种意义为目的的传统阅读活动也随之结束。这种新型的阅读只是为了“享乐”,因此后期巴尔特无论是在文学批评还是文学创作中,都将“享乐”作为文学活动的最终追求,而这种“享乐”只能存在于对文学符号能指的不懈追求中。可见,巴尔特的“享乐”观也与他的符号学理论密切相关。
巴尔特的“作者”观,是巴尔特在符号学视角下对文学意义进行思考的伴生物,也就是他的“文本”观的副产品。“作者”从隐退、疏离到死去,巴尔特最终将文学意义这一神话般的制造者推翻,从而实现了文本意义的狂欢。与巴尔特的“文本”观一致,“作者”观主要与他的符号内部的构成要素理论相关。
根据这一部分的研究可见,巴尔特的“作者之死”观,在他的思想体系中发挥了承前启后的作用。一方面,它消解了“作者意图”在文学作品意义中的特权地位,提倡作者在作品中保持中立,避免将自己的价值观和伦理道德思想强加于作品之上。从这个观点中依稀可看到巴尔特早期的“零度写作”思想。显然,如果真的实现了“零度的”“中性的”“纯洁的”写作,它将更容易成为“文本”观的理想的研究对象。另一方面,“作者之死”是尼采的“上帝死了”的怀疑主义哲学在文学领域的体现。在文学作品中,它指向的“上帝”般的作者死了,他所发出的权威声音不复存在,文本的意义呈现开放的姿态,文本之间的意义彼此流通、相互呼应。这使得“作者”和“读者”融为一体,他们在既是“写作”也是“阅读”的活动中,从文本意义的游戏中感受到快乐,从而衍生出巴尔特晚期的“享乐”思想。
本节的研究立足于巴尔特的作品和思想本身,集中分析了包括作者隐退、作家与作者的区分和作者之死等内容的巴尔特的“作者”观,阐述了这一观点与巴尔特的“文本”思想、“作者型读者”观和“写作型阅读”观的密切关系,从而全面地展现了巴尔特“写作”观的丰富内涵、发展脉络及其学术价值。在此基础上,将巴尔特的“写作”观置于他的符号学视野下,分析了这一观点与巴尔特的符号理论,尤其是符号内部的构成要素理论之间的关系,并阐释了巴尔特“作者”观的符号学特质,从而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巴尔特文学符号学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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