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芸 崔 梅
[摘 要]语言生活,是人们语言生活的一种存在状态。它要求特定社会中的人与人之间、各阶层之间、各群体之间的语言行为呈现为一种相互兼容、彼此协调、均衡有序的发展状态,主要表达的是社会成员之间在语用行为上的一种认同感。就当前的情况来看,人际交往中的语用行为、社会交际环境中的语用行为、大众传媒中的语用行为、跨文化交际中的语用行为,是和谐语言生活所要涉及的四个最基本的方面。
[关键词]和谐语言生活;人际交往;社会交际环境;传媒语言;跨文化交际
当前,“和谐社会”已成为中国政治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热点问题。我们以为,和谐社会的“和谐”应该是多方面的,如社会制度的和谐、利益关系的和谐、人际关系的和谐、生活秩序的和谐等。而作为人类社会生活重要组成部分的“语言生活”,由于涉及到人们表达思想感情、传递信息的各种语言行为方式,也就相应地产生了构建“和谐语言生活”的问题。
和谐语言生活,是人们语言生活的一种存在状态。它要求特定社会中的人与人之间、各阶层之间、各群体之间的语言行为都呈现为一种相互兼容、彼此协调、均衡有序的发展状态,主要表达是社会成员之间在语用行为上的一种认同感。建构和谐语言生活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就目前的情况而言,人际交往中的语用行为、特定社会环境中的语用行为、大众传媒中的语用行为、跨文化交际中的语用行为,是和谐语言生活所要涉及的四个最基本的方面。
一
人是语言生活的主体,语言生活是人的语言活动在一定时空系列的展开,是以各种社会关系为基础的语用主体之间的语用行为的产物。处于特定社会语言生活中的人,既影响着特定社会语言生活的构建,同时也为特定社会语言生活的发展变化所改造。因此,和谐语言生活的构建,说到底要体现在人与人之间运用语言进行往来接触、传递信息和交流思想感情的交往中。这种人际交往是人类社会成员通往社会的渠道。也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相互联系的纽带。任何个人、任何集体、任何组织,都离不开它。那么,如何通过人际交往中语用行为实现人与人之间和谐关系的构建呢?
首先,遵循诚信原则。古人云:“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周易·乾·文言》)虽然这里的“修辞”与我们今天所说的“修辞”(即为了较好地表达思想感情而根据语境的要求使用语言的各种技巧、方法和规律)不同,但从古人将其视为“君子居业”的一种条件这点来看,它必然会包括言语行为诚实、真诚、谨慎的内容。就此而言,诚信原则指的就是发话人从真诚的意愿出发,坦率地与人交流和沟通,表明自己的态度,说明自己的想法,并用适当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真实感受。在人际交往中,它往往能使发话人赢得受话人的信任和理解,从而保证交际双方的言语行为以特定的价值和意义呈现出明显的可持续性,而不是一种无效言语行为。
其次,遵循礼貌原则。和谐语言生活要求人们按照一定的伦理道德规范、文明礼貌要求来运用语言、进行语言活动,从而避免不得体的语用行为对交际者造成人格伤害、造成交际者之间的情绪对立。关于这一点,“礼貌准则”[2]基本可以解释什么样的话语比较有礼貌,什么样的话语不那么礼貌。
(1)策略准则(Tact maxim):使他人受损最小,使他人受惠最大。
(2)宽宏准则(Genemsity maxim):使自身受惠最小,使自身受损最大。
(3)赞扬准则(Appmbation maxim):尽力缩小对他人的贬损,尽力夸大对他人的赞扬。
(4)谦虚准则(Modesty maxim):尽力缩小对自身的赞扬,尽力夸大对自身的贬损。
(5)赞同准则(Agreement maxim):尽力缩小自身和他人之间的分歧,尽力夸大自身和他人之间的一致。
(6)同情准则(Sympathy maxim):尽力缩小自身对他人的厌恶,尽力夸大对他人的同情。
就云南省语言生活现状来看,我们在调查云南省大学生关于日常交流中能否使用不文明语言的态度时发现:[3]
在拒绝不文明语言方面,师范类大学生比非师范类大学生更明显、女大学生比男大学生更明显、文科类大学生比理科类大学生更明显、高年级大学生比低年级大学生更明显。这表明,文明礼貌的语用行为虽然与语用主体自身的一些因素有关,但就其本质而言,它与教育的方法、手段、类型密切相关,并且能够通过教育塑造而成。因此,有针对性地培养大学生语言文明修养是构建和谐语言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毕竟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是中国未来众多社会活动的主体成员之一。
第三,遵循“正名”原则。所谓“正名”,即孔子所说的:“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论语·子路》)如果我们把孔子的这段话放到语言生活中,我们就完全可以把其中的“名”理解为社会地位,把“礼”理解为附属于该地位的规范。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扮演着两种以上的“角色”,如家庭成员的角色、好朋友的角色、上下级或同事之间的工作角色等。这些角色不仅规定了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模式,而且也规定了一个人的语言运用规范和语言风格规范。如果交际者不注意自己在特定交际环境中的话语角色,那么交际活动必然失败,也就谈不上语言生活和谐了。
就普通话和方言的使用而言,由于普通话是全国通用的语言,具有文雅、规范、标准的风格色彩,而方言则因其明显的地域性而具有较强的随意性和亲和力,因此当人们从普通话转向方言,或由方言转向普通话时,这就表示:人们正在根据交际环境或某种特殊的交际目的进行话语角色的选择和调整。下面是我们进行云南省普通活与方言使用情况问卷调查时得到的数据:[4]
这说明:随着交际场景的变化,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也在改变,而这就不同程度地影响到了语用主体对普通话和方言的选择使用;换言之,普通话和方言之间的每一次转换都是重新调整一个更适合交谈性质的话语角色关系——对等关系或权势关系。如果说以上数据代表的是人们在不同交际场景中一种具有普遍性的话语角色选择倾向,那么遵循这种话语角色的定位规律就具有积极的意义了。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个体的语用行为将为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所认可,而和谐语言生活也正是借助这种从个别到普遍的语用行为,最终才被积极、有效地建构起来的。
二
在所有制约语言交际活动的语境因素中,社会交际环境显得十分重要。它指的是特定的社会性质、时代状况、民族的传统习惯,以及特定的自然场景和特定的交际场景等。由于它糅合了时代的、社会的、民族的、阶级的因素,所以它不但制约着其他的语境因素,而且其本身就是语言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日本国立国语研究所的统计,有关“日常、周围、家庭”的话题在单位工作场所比较少,其他场合比较多。“兴趣、爱好”也是如此;有关“事务内容”的话题出现在单位工作的场所比较多,个人生活场所比较少;“接触大众传媒”在单位工作的场所为零,个人生活的场合则较多。[5]这表明:社会交际环境要求处于其中的语用主体必须以主动适应的语用态度进行语言活动;否则,就会导致语言活动的失败。
本着深入了解我省语言生活现状的目的,我们把商店名称作为当前社会交际环境中的一种语用现象进行了分析。[6]这些出现在城市繁华街区的商店名称,以一种“符号”(虽然这些名称本身就是以语言符号的形式出现的)的形式反映了城市的生活风貌和语言生活状况。首先来看商店名称的类型。根据构成商店名称的符号的性质,所有的商店名称可大致分为纯汉语单位类(①)、外来词类(②)、汉语和阿拉伯数字混合类(③)、纯英文字母类(④)、英文和阿拉伯数字混合类(⑤)、中外文混合类(⑥)、纯阿拉伯数字类(⑦)七类,每种类型的名称、数量和分布情况如下:
不难看出,云南省商店名称随着社会交际环境的变化产生了一些新的变化,例如:为了体现与国际时尚的接轨,一些商店业主直接把服装品牌作为商店名称,如“佐丹奴”“肯德基”“伊佳依”等;为了凸现商品的个性化,一些商店业主常常在汉语、阿拉伯数字、英文等符号之间进行各种组合搭配,如“可爱100”“1+1音乐厨房”“有乐の日式面馆”“5:25PM”“G.N.B”等。当然,从整体上看,云南省的商店名称仍然以传统的纯汉语单位类为主流,而这也正是人们比较喜欢、比较容易接受的一种类型。
其次是商店名称的长度。在纯汉语单位类和外来词类的商店名称(共1158个)中,4个字的商店名称数量最多,1个字、9个字和10个字的商店名称则较少。所有商店名称的长度从整体上呈现为以4个字为波峰的正态分布:
我们认为,4个字的商店名称之所以较为常见,主要是因为它节奏匀称、朗朗上口;9个或10个字的店名大多出现在服装、饰品和工艺品等个性特色较强的用品上,但因不大符合人们的语用习惯而较少使用。最后说说这些商店名称的语用特点:
(1)句法结构灵活多变。这些商店名称,有的是单纯词,如“雪丽丹”;有的是并列式合成词,如“吉利”;有的是限定式合成词,如“书院”;有的是支配式合成词,如“如意”;有的是补充式合成词,如“看穿”;有的是附加式合成词,如“顶呱呱”;有的是偏正短语,如“好品牌”;有的是主谓短语,如“我喜欢”;有的是联合短语,如“天长地久”;有的是数量短语,如“二月十四”;有的是短语的简称,如“缅艺坊”等。
(2)修辞手段丰富多彩。从修辞格的角度来看,有的使用了借代辞格,如“红粉”;有的使用了比喻辞格,如“水似银”;有的使用了比拟辞格,如“蜘蛛王”;有的使用了移就辞格,如“快乐脚步”;有的使用了双关辞格,如“佳佳乐饼屋”;有的使用了夸张辞格,如“丑八怪”;有的使用了反语辞格,如“乡巴佬”;有的使用了杂混辞格,如“e网天下”等。
(3)语言风格异彩纷呈。有的商店名称表现出贴近普通老百姓生活的通俗性、平易性,如“少一角超市”;有的反映了深厚的文化内涵,如“义兴斋”;有的体现出现代都市追求时尚的精神,如“魅力前线”;有的则显示了商店业主独特的个性气质,如“菲凡”“研色”等等。值得一提的是,服装类商店名称的风格尤其显得多样化。
(4)规范名称和不规范名称同时并存。一些商店为了抓住消费者的注意力,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往往会在商店名称上“颇费苦心”。诸如“时尚春天”“营养多元素”“零距离美容美体中心”等名称,不但能让消费者对商店的服务内容、经营特色、服务对象一目了然,而且还能给消费者带来一种审美的愉悦。可是,也有一些商店由于过于注重个性化的表达方式,从而出现了很多令人费解、也使人不敢“贸然”进去购物的商店名称。如一些开设在高校附近的服装店、精品店、餐饮店、网吧,就常常使用这类店名——“私奔”“5:25PM”“NoNo燕”“左左”“领秀”“多男瞧”“小心怕怕”“疯格娇娃”等。
以上调查数据说明,社会交际环境中的语用行为应该以民族性、大众化和独创性为基础。而这三者又是辩证统一的:民族性要求我们尊重不同民族的文化传统、审美观点、思维习惯等,有选择地运用语辞和文辞,自觉维护祖国语言文字的纯洁性;大众化要求我们从普遍性的语用行为出发,不要过度宣扬某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时尚”“格调”和“现代性”,共存于同一个社会的不同阶层应积极谋求语言活动的协调性;独创性要求我们根据当下生存状态、思想观念、文化结构和审美趣味的嬗变,把语言活动搞得丰富多彩、新鲜有趣,创造出大量具有时代特色的语用现象。
三
在谈到语言行为的媒体与种类,或传播行为的方式时,人们习惯上会把它分为大众传媒和个人交际两种手段。[7]个人交际即前面讨论的人际交往、社会交际环境中的语用行为等问题。它们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发展而发展,是人类的一种社会活动现象;大众传媒则是随着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兴现象。由于它常常通过报刊、广播、影视、广告、录像带、光盘、互联网等传播媒体,面向数目很大的人群所组成的听众或观众,宣传政策法规、传递信息、普及文化科技、进行审美娱乐等,所以因此而呈现出的语言形态——传媒语言——也就自然成为我们语言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
传媒语言是人类的语言在现实的信息传播活动中,为满足人类自身的特殊需要(如政治的、经济的、娱乐的等),而以特定方式体现出来的一种存在状态。因此,我们在大众传媒中的语用行为是否合乎规范,不但关系到大众传媒宣传报道功能、国民素质教育功能、文化审美功能的顺利实现,而且还直接反映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语言文化水平。
当前,我国的传媒语言从整体上来看还是规范的。但也有一些传媒所使用的语言有悖于和谐语言生活的创造:有的网站为了哗众取宠而滥用痞子式的语言、刺激性的语辞、谣言式的话语;有的广告为了达到“特殊”宣传效果而任意篡改成语、使用错别字;有的报刊为了追求“时效性”而不斟酌词句的感情色彩;个别节目主持人、演员不时读错字、说病句;有的人则利用手机短信传播黄色信息,进行经济诈骗……
要想让传媒语言“呈现出和谐的语用状态,首先要科学定位大众传媒的话语角色”。J.Tnomas(1991)曾根据说话人对所传递信息担负责任的大小程度,将其划分为五种话语角色类型:正在说话的“说话者”(speaker)、隐藏在话语信息后面的“作者”(author)、自作主张发布信息的“传递者”(reporter)、作为某一团体成员代表的“代言者”(spokes person)、传递某一团体信息的“传声筒”(mouthpiece)。[8]在这五种角色中,大众传媒最不应该充当的就是未得到作者授权而私自传播“小道消息”或“虚假信息”的话语角色:如果充当了这种角色,大众传媒就必须对其传播行为所引起的后果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其次,要充分发挥引导和沟通的功能。语用学认为,人类使用语言本身就是一种行为,如向别人“陈述”或“许诺”一件事、“请求”别人帮忙、对他人的行为发出“警告”等。语言交际这种“以言行事”的特点告诉我们:传媒语言一方面应努力为人们营造和谐语言生活的舆论环境,使一切有利于和谐社会建构的语言活动得到宣传、支持和肯定,从而倡导全社会形成一种语用和谐的主流思想;另一方面应通过高科技的媒体传播渠道,不断提高语言信息处理水平,让不同群体或阶层的人们相互理解、彼此协调、和睦相处,从而推动我国当前不断加快的改革开放的步伐。
我们在进行云南省普通话与方言使用情况调查时,特别关注了一下受众对大众媒体使用普通话和方言的态度。表1至表3即为调查获得的数据:
表1
表2
表3
由此可见,受众对大众媒体使用普通话和方言的态度相当灵活,而这种灵活则是与大众传媒传递内容的正规程度具有密切关系的——对于严肃性、高雅性的内容,受众倾向于大众传媒使用普通话;对于随意性、娱乐性的内容,受众则倾向于大众传媒使用方言。这种语言态度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传媒语言只有为大多数人所喜闻乐见,才能发挥它在建构和谐语言生活中的独特作用。
四
自从人类社会形成民族且不同民族形成自己的语言后,不同的语言便因凝聚着不同民族、不同社会长期以来对世界的独特认识和独特经验而成为一种特殊的“民族认同标记”,并在一定程度上“阻隔”了本民族与外民族之间的交流。然而,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又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为了其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同民族之间往往会在经济、文化、生活等方面发生或多或少的接触和影响。在这个过程中,作为特定民族文化载体和保存民族属性特征重要因素的语言,便使我们的语言生活产生了“跨文化交际”的问题。
通常,跨文化交际不仅包括国际间的跨文化交际,而且还包括跨种族、跨民族交际,以及不同文化背景群体之间的交际。本文仅讨论国际间的跨文化交际、跨种族和跨民族交际。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看,不同民族的相互接触和交流往往会引起语言在结构、功能等方向的变化。不同民族语言在语音、词汇、语法方面的借用现象,一个民族的部分人掌握外民族语言的双语现象,一个民族的部分人或全部人放弃本民族语言专用外民族语言的转用现象,等等,都是这些变化的具体表现。就构建和谐语言生活而言,跨文化交际中应注意的问题主要有:
首先,尊重民族感情,主张“语言不分优劣”。语言是维系民族感情的重要纽带。人们在使用自己本民族语言的时候,往往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表现出对本民族语言的热爱;如果某种民族在经济、文化、生活等方面优于其他民族,那么这种感情就会表现得更为明显。但是,如果这种民族感情过于狭隘,唯本民族语言至上,甚至将其与民族、种族的特点联系在一起,那就不可取了。世界上各民族的语言尽管千差万别,但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都能满足本民族交际的需要。因此,文化可以有“发达”和“落后”之分,但语言没有“发达”与“原始”之分。[9]从我国的情况来看,我们在制定语言政策和进行语言规划时,历来主张各民族语言一律平等,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社会地位以及少数民族的语言教育等问题也十分重视。这些对构建和谐语言生活都是十分有利的。
其次,合理借用外民族语言,增进不同民族文化的交流和沟通。随着当前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不同民族之间接触的频率越来越高,交流的范围越来越广,用本民族语言或外民族语言同外民族进行交谈的机会也明显增多了。于是,借用外民族语言中的词语、结构规则,便成为当前人们语言生活中的一种重要现象。就云南省省内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来看,纳西族、傣族和阿昌族等少数民族都直接借用了汉语中有关机构名称、高科技生活用品、娱乐生活等方面的词语,如电视台、洗衣机、胶卷、舞厅等;就云南省各民族和外国人之间的交流来看,越来越多的云南人开始与外国人频繁接触。仅以云南师范大学为例,学校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以来,至今已招收了近4000名各国长短期留学生,培训东南亚国家汉语教师近500名;留学生人数持续每年递增30%以上。在这样的语言生活中,很多云南人逐渐懂得了如何与外国人进行交流和沟通;一些生活在风景旅游区或外国人居住区的汉族甚至少数民族还能用简单的英语单词跟外国人进行交易。总之,合理借用外民族语言,不但是丰富本民族语言的一种重要手段,而且它作为一种特定时期民族关系的“见证”,能够较好地维系和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思想感情的交流和沟通。
第三,适当进行双语交际,谋求不同民族之间交际的和谐与融洽。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很多生活在汉族集中地区的少数民族在使用本民族语言的同时还听得懂汉语或其他少数民族的语言,而居住在少数民族集中地区的汉族则在使用汉语的同时也能听得懂一种或几种少数民族的语言;有时,为了表示对对方的尊重,在彼此都懂得对方语言的前提下,还会出现少数民族说汉语、汉族说少数民族语言的情况。如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有的汉族能听懂彝语或哈尼语,有的彝族兼用哈尼语或汉语,有的哈尼族兼用彝语或汉语;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怒族大多兼用傈僳语,有的傈僳族兼用怒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德昂族兼用傣语。如果说这种双语现象是不同民族的群众为了谋求和睦交往、融洽人际关系而自然形成的,那么我们从和谐语言生活的角度就完全可以肯定它的存在价值了——一种不同民族的群众齐心协力构建和谐语言生活的重要方法。
综上所述,构建和谐语言生活是当今社会发展、社会文明进步的需要,研究和谐语言生活能够为我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一条新的通道。当然,和谐语言生活并不是要求全体社会成员形成绝对整齐划一的语用行为,其关键也并不在于“无差别”“无个性”,它的关键在于面对现实的语言生活,使全体社会成员丰富多彩的语用行为呈现出和谐有序、充满活力的状态。构建一种多种语用行为协调、平衡发展的语言生活,作为构成其要素的人们的语用行为之间存在差异是正常的。就其实质而言,和谐语言生活是建立在语言风格的多样性和协调性的基础之上的。
原载《修辞学习》2006年第6期
【注释】
[1]作者简介:周芸、崔梅,云南师范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何兆熊.新编语用学概要[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3]“云南省大学生日常口语问卷调查”是在云南师范大学语委的支持下,由作者指导我校中文系2003级8位同学(宋桂娟、苏黎黎、杨熙、贾彦娜、蔡俊丽、金野、宋慧、陈固圆)共同完成的。本次调查共发出和收回750份问卷,其中有效问卷730份。
[4]“云南省普通话与方言使用情况问卷调查”是在云南师范大学语委的支持下,由作者指导我校中文系2003级9位同学(保玲、江琳、徐岚、黄燕、浦仕春、毛艳红、严海国、李虹、何等红)共同完成的。本次调查共发出和收回750份问卷,其中有效问卷725份。
[5]真阳信治,等.社会语言学概论[M].王素梅,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
[6]“云南省商店名称调查小组”是在云南师范大学语委的支持下,由作者指导我校中文系2003级7位同学(包崇彩、闰海芳、于婷彦、邱孝文、李维熙、田进梅、刘燕)共同完成的。本次调查涉及云南省的五个地州县市,共收集商店名称1180个。
[7]真阳信治,等.社会语言学概论[M].王素梅,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
[8]何兆熊.新编语用学概要[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9]刘润清.西方语言学流派[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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