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江民
[摘 要]根据新疆语言状况的客观事实,运用语言接触的相关理论,具体探讨了语言的竞争与互补在新疆民汉语言接触中的种种表现,认为新疆不同的语言共存于一个统一的社会中,通过竞争与互补,共同构成了新疆和谐的语言生活。
[关键词]新疆民汉语言;语言竞争;语言互补;语言和谐
新疆是一个多民族的地区,由于不同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密切联系,不同语言之间必然会出现不同程度、不同方式的接触。语言接触就会引发语言的竞争与互补,二者相互作用,使语言不断地丰富和发展,从而达到语言动态的和谐。这种语言的竞争与互补无论是在语言的表达功能上还是在语言的使用功能上,都会有种种的表现。
一、民汉语言的竞争
语言接触的结果,必然出现母语和兼用语的并用,以及不同语言成分的共存。不同语言、不同语言成分共存于一个语言系统中,既有统一的一面,又有矛盾的一面。矛盾的存在,就会出现“竞争”。“竞争”既表现在语言表达功能的选择上,又表现在语言使用功能的分配上[1]。
(一)语言表达功能的竞争
语言接触中所吸收的成分,有些是少数民族中已有的成分。这样,借入的成分与固有的成分就会产生“竞争”。民汉语言的“竞争”,在词汇上表现比较明显。新疆少数民族语言中的汉语借词,不只局限于一些少数民族语词汇中所没有的词,就是少数民族语词汇中已经有的词,有些还要从汉语中去吸收。汉语词的借入,对少数民族语的固有词汇系统形成冲击。“由于语言不喜欢保持两个能指来表示一个概念”(索绪尔),含有相同意义的汉语借词和少数民族语中的固有词就会争夺语言中的语义地位。以维吾尔语中的汉语借词为例[2],见下表:
续表
汉语词进入维吾尔语后,与维吾尔语中的固有词展开“竞争”,“竞争”在未定胜负前,其表现是出现“两用”现象。“两用”是暂时的,经过一番较量,大致有以下几种结果:
(1)汉语借词占据主导地位,维吾尔语固有词逐渐让位于汉语借词。如汉语借词“案板”“茄子”“白菜”在维吾尔族语言生活中取得了优势的地位,正在或已经取代了“atata”“pedgEn”“jeswlEk”。
(2)维吾尔语固有词巩固了自己的地位,逐渐将汉语借词排斥出去。如汉语借词“馆子”“听”和“仓”借入维吾尔语后,现在正逐步被维吾尔语固有词“aana”“almaq”“ambar”排斥出维吾尔语。
(3)汉语借词与维吾尔语固有词在不同的范围内使用。如汉语借词“牙膏”“桌子”“道理”借入维吾尔语后,与维吾尔语固有词“tpasts”“ystEl”“qadE”经过竞争,和谐共处,分用于不同的领域。汉语借词“牙膏”“桌子”“道理”常常用于日常的口语中,而维吾尔语固有词“tpasts”“ystEl”“qadE”则常常用于书面语。
新疆汉语中的民族语借词的情况也同样如此。汉语中没有的词自然得借,汉语中已经有的词也借。借入后两雄并立、不分上下,有的民族语借词使用频率非常高,如民族语借词“巴扎”(市场)、“乌斯塔”(师傅)、“皮牙孜”(洋葱)等。
民汉语言接触中出现的语言“竞争”,就目前多数情况而言,借词与少数民族语的固有词语基本上能和谐共处,在语言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从而丰富了少数民族语的表达功能。
(二)语言使用功能的竞争
语言竞争不仅指语言表达功能的竞争,同时也包含语言使用功能的竞争。语言使用功能的竞争主要是指语言使用功能的分配,即母语与兼用语的功能分配以及不同兼用语之间功能的分配。
(1)母语和兼用语的竞争。新疆的少数民族语言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区域优势语,以维语和哈萨克语为代表。二是族内通用语,如锡伯语、塔塔尔语等。
第一种情况。由于母语的强大优势以及对自己母语的热爱,少数民族同志在与汉族人的交际中使用汉语,在家庭中都使用母语。但是随着新疆经济文化事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维吾尔族和哈萨克族同志认识到学习汉语的重要性,开始采取多种方法学习汉语文,使旧有的语言使用格局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尤其是随着“民考汉”人数的增多,母语在家庭中的绝对地位受到了挑战。据新疆师范大学希日娜依·买苏提老师对生活在乌鲁木齐市的166位“民考汉”家庭用语的抽样调查,与家庭成员交流时,有46.4%的“民考汉”学生使用母语,使用汉语的占1.8%,使用民汉混合语的占51.8%[3]。由此可见,“民考汉”的学生在与本民族人交谈时大多混合使用母语和汉语,这说明了他们在母语使用方面的不足。
第二种情况。尽管塔塔尔、锡伯等民族都热爱自己的母语,都希望在各种社会场合多用自己的母语,但由于母语功能的限制以及其他各种社会、文化等原因,这些民族开始不但在社会交际中大量使用汉语,而且在家庭中也有相当比例的人使用汉语。以锡伯族为例,新疆的锡伯族主要分布在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是新疆较早创办学校和倡导双语特别是学习汉语的民族之一,新中国成立后,察布查尔县的民族教育被纳入到全国的教育体系中,汉语文已成为锡伯族学校的主课之一。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现在大多数锡伯人通过学校的正规教育和传播媒体的影响较好地掌握了汉语,他们的汉语水平非常高,兼用汉语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有些青少年甚至已把汉语作为第一语言在使用。锡伯族对外交际使用汉语的比例高达60.7%,家族用语使用汉语的多达17.6%[4]。这说明汉语作为我国的主体语言,它对人口较少的锡伯族的社会生活、生产和学习影响越来越大。同时,锡伯语作为母语,在锡伯族的交际活动中仍占有相当地位。
(2)兼用语之间的竞争。新疆少数民族的语言兼用现象不仅具有较长的历史,而且随着社会环境、民族关系、民族人口比例、语言态度等因素的变化,语言兼用的类型也会发生变化。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时期,汉语强势的语言地位不断得到加强,使新疆少数民族语言兼用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从而导致了语言兼用类型由“民-民”型向“民-汉”型转化。
以新疆塔塔尔族为例,新疆的塔塔尔族主要分布在乌鲁木齐、伊宁、塔城、昌吉、阿勒泰等地,只有很少一部分散居在米泉、阜康、吉木萨尔、奇台、木垒、巴里坤等县的农村及牧区。20世纪80年代以前,塔塔尔族以兼用哈萨克语、维吾尔语为主,“塔塔尔语-哈萨克语”型和“塔塔尔语-维吾尔语”型是塔塔尔族的主要语言兼用类型。虽然也有一些人兼用汉语,但不是主流。这说明20世纪80年代以前,塔塔尔族对哈萨克语、维吾尔语的需求高于汉语,在兼用语的选择上前者高于后者。但20世纪80年代以后,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汉语作为民族共同语的地位不断加强,双语教育的进一步深化以及塔塔尔人对科学技术先进文化的需求,汉语的地位不断攀升,已成为塔塔尔族的重要兼用语。塔塔尔族的主要语言兼用类型,随之由“塔塔尔语-哈萨克语”型和“塔塔尔语-维吾尔语”型转为“塔塔尔语-汉语”型。但在一些偏远牧区,塔塔尔族的居住特别分散,处在人口众多的哈萨克族包围之中。在这样的环境中,哈萨克语仍然是主要兼用的语言,仍然发挥着区域优势语的作用。就主流而言,“塔塔尔语-汉语”型已成为了塔塔尔人语言兼用的主要类型。语言兼用类型的转换,是一种兼用语取代另一兼用语的过程。汉语成为塔塔尔人主要的兼用语言,是汉语同其他兼用语言“竞争”的结果。
二、民汉语言的互补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坚持执行民族及语言平等政策,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了新疆各民族及其语言的发展。在新疆这个多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语言生活圈里,民汉语言互补性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一)语言表达功能的互补
语言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而不断丰富发展的,语言的丰富发展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本族语的再生、调整,提高本族语表达能力。二是通过语言接触吸取外族的语言成分来丰富自己。新疆民汉语言的发展也是这样。在民汉语言的接触中,一方面,各少数民族语言中都有借用汉语的成分;另一方面,汉语也积极地从少数民族语言中吸取营养。
新疆民汉语言之间的互补内容涉及政治、军事、经济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种双向的交流和互补在新疆汉语和以维语为代表的民族语言的词汇中反映尤其明显。
词汇的互补主要表现在借词上。新疆以维语为代表的各民族语言中存在着大量汉语借词。这些汉语借词数量大、范围广。关于政治方面的借词,如du(主席)、zol(总理)、ud(书记)、luEn(路线)、gali(纲领)等。关于军事建制和军职的借词,如dyn(军)、(师)、dynda(军长)、da(师长)等。关于经济生活的借词,如da(丈)、t(尺)、su(寸)、d(斤)等。关于文化方面的借词,如a(相声)、ddy(京剧)、usej(秀才)、dyrn(举人)、dn(进士)等。关于日常生活的借词,如bosEj(菠菜)、dusEj(韭菜)、laza(辣子)、gazr(瓜子)、χas(花生)等。
新疆汉语中的民族语借词内容也非常丰富,从日常生活的服饰如袷袢(维吾尔男式无扣长外衣),饮食如馕,蔬菜如皮牙孜,植物如海拿,调料如孜然,器具如砍土曼(一种农具),到性别称谓如巴郎子(少数民族男孩),职务如卡德尔(干部),性格如儿子娃娃(男子汉);从娱乐活动如麦西来普(歌舞聚会)到普通动作如开台(走);从经济基础如巴扎(集市)到上层建筑如胡大;从心理性格如肚子胀(生气)到面部表情如扔眉毛(眉目传情)等,几乎包括了人们社会生活的全部内容[5]。
词汇的借入,丰富了民汉语言的词汇系统,填补了民汉语言词汇系统中的某些缺项,满足了交际交流的需要。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社会生活各方面的需要,民汉语言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从彼此的语言中吸收词语,大大地增强了交际的表达功能。总之,民汉语言随着民族接触而彼此吸收对方语言中有益的成分,增强自己的表达功能,是语言相互影响中最常见的现象,随着民族间接触的进一步加强,语言间的互补性也就会更深入。
(二)语言使用功能的互补
从语言的使用功能来看,同样存在着语言的互补问题。一种语言由于自身使用功能的不足或交往的需要,使用者就有可能选择兼用另一种语言,这就形成了语言使用功能的互补。
新疆各民族基本上都有本民族的语言,在一个特定的民族杂居区,不同民族的杂居为各民族兼通语言提供了条件,而杂居区内单一民族的小聚居又为不同民族保留自己的语言提供了方便。杂居区内各民族在使用本族语言的同时兼用其他民族语言,二者构成一个双语关系,并形成一个语言使用系统,各自在不同的领域发挥作用。
以吐鲁番市为例,吐鲁番市自古以来就是个多民族地区。现在的居住民族主要是维吾尔族、汉族和回族。据1995年的统计数据,吐鲁番市居住着23个民族,总人口23.6万多人,其中维吾尔族16.8万多人,占总人口的71.3%,汉族4.9万多人,占总人口的20.9%,回族1.79万人,占总人口的7.6%,其他民族312人,占总人口的0.2%[6]。民族分布并不是均匀的,汉族主要分布在城镇,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乡村。虽然汉族人口不占多数,但是由于在新疆,汉族是人口超百万的民族之一,加之汉语强势的社会文化功能,兼用汉语也就成了维吾尔等少数民族的必然选择。在城镇、生产建设兵团所在地与汉民族杂居的维吾尔人,由于频繁地接触和交际,可以使用汉语同汉族居民交际。另外,受过正规大、中专教育的学生(包括有汉语教学条件的中学的学生)以及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和厂矿企业工作人员中的一部分人,则不同程度地具备了使用汉语的能力。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汉语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不仅用在不同民族之间的交往中,而且也广泛地用于吐鲁番各少数民族的文化教育建设和党政建设,以及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
然而,在汉语不能发挥作用或汉语的交际功能不如少数民族语言的层面,如在吐鲁番的维吾尔族聚居乡村,维吾尔语处于交际优势语的地位。居住在维吾尔族聚居区的世居汉族,大多数都能兼用维吾尔语。以吐鲁番市恰特卡勒乡为例。全乡现常住人口2.5万人,其中汉族约占10.7%,少数民族约占89.3%。维吾尔语是该乡的优势语,此地的世居汉族大多数都能兼用维吾尔语。据笔者对该乡的田野调查,调查的67人(世居汉族)中有56人能够兼用维吾尔语,约占总人数的83.6%。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到,一方面,新疆少数民族语言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在一定范围内尤其在广大农村地区发挥着汉语所无法替代的作用;另一方面,兼用汉语的现象在少数民族中越来越普遍。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各有自己的功能,它们在不同层次发挥着各自的作用,互为补充,共同构成一个动态和谐的语言使用系统。
三、新疆各民族语言的和谐共处
语言作为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在跨民族的交际中,根据不同语言社会功能的差异,形成不同层次的共同语,各种语言在不同民族间的交往中发挥着各自积极的社会功能,为各民族间共同的、和谐的社会生活服务,表现出一种和谐共生的局面,称之为和谐的语言生活。新疆各族语言之间有竞争,但更多的是和谐共处。有竞争,是指语言在社会交际中,其功能的范围、大小处于不断的竞争之中。和谐,是指语言在统一的社会中虽然存在竞争,但又互相补充,各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语言竞争与语言互补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共同构建了新疆语言生活的动态和谐。
以哈密地区为例,哈密自古以来就是个民族杂居区,各民族语言之间既存在着竞争,又和谐共处,语言使用情况复杂多样。汉语、维语等民族语言既互相竞争,又相互补充,各有分工,和谐共处于哈密的语言大环境中。汉语既是全国各民族的共同交际语,也是哈密地区的通用语。维吾尔语既是新疆主体民族维吾尔族的母语,也是哈密地区的通用语。哈密境内的其他少数民族或兼通汉语,或兼通维吾尔语。长期以来,不同的民族友好相处,密切往来。不管哪个民族,都有不少人除了掌握、使用自己的母语外,还能熟练地掌握、使用另外民族的一两种乃至三四种语言。在这样一个多民族杂居的地区,不同的语言交换使用,各尽其职,和谐共处。
总之,新疆民汉语言之间既有竞争又有互补,二者相互作用,共同织成了新疆各民族语言动态和谐之网络。能否保持语言和谐,语言之外的社会、人文因素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促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构建新疆和谐的语言环境,使民族语文和汉语文在更加稳定、和谐的关系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戴庆厦,袁焱.互补和竞争:语言接触的杠杆——以阿昌语的语言接触为例[J].语言文字应用,2002(1).
[2]高莉琴.不同时期维吾尔语中的汉语借词[M].乌鲁木齐:新疆大学出版社,2005.
[3]希日娜依·买苏提.“民考汉”与双语现象[J].语言与翻译,2001(1).
[4]奇车山.新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锡伯族语言文字使用现状[J].满语研究,2000(2).
[5]张洋.多元文化交融的历史积淀——新疆汉语、维吾尔语言的互相影响和渗透[J].新疆大学学报,2005(5).
[6]吐鲁番市志编纂委员会.吐鲁番市志[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2.
原载《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6期
【注释】
[1]作者简介:赵江民,男,山东莱州人,新疆大学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为双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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