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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的角斗场

时间:2023-08-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是对当下中国电视进行分析要解决的基本问题。现在还无法统计这些媒介的精确数字,因为除了专业性的电视类报刊、网站,几乎所有综合性的报刊、网站也辟有专版或专栏,它们对电视及电视观众的影响是确乎存在的,观众对中国电视的认识不是通过自己的感受得来的,而是被它们代理的。

二、权力的角斗场——影响中国电视的力量元素分析

“电视是一个经济、政治、社会及文化势力交汇的冲突性传媒”,[10]“文化的冲突本质上体现了对权力关系的不同要求和权力运作的不同方式”。[11]谁在使用和影响电视?谁又在以接受的方式影响电视?是对当下中国电视进行分析要解决的基本问题。

在市场条件下,文化资本的运作是整个社会活动的重要方面。对文化资本的控制和媒体的掌握,决定着社会的基本文化倾向和主流意识形态的取向。高鑫、贾秀清用系统解构的方法,将作用于电视媒介的力量分为投入者、媒介自组织者、接受者三种,以下将以此为结构,对作用于电视的力量元素进行分析。

1.投入者

包括权力投入、财力投入、文化投入,[12]与此对应的是政府、企业(广告主/商)、文化精英。新闻传播学者童兵将政府控制传媒工业的渠道概括为党的领导、法规、政府宏观管理、媒介行业自律。在我国目前的媒介管理体制中,法律是缺席的,现有的规定、条例的执行缺乏监督机制,媒介的行业自律对媒介企业及媒介从业人员基本起不到制约作用,真正发挥控制作用的是党和政府。但党与政府的管理却存在诸多交叉和重合,管理方式除种种正式条文之外,尚有前文所述众多不成文的口头通报,而各级视协等半官方组织更多地通过各种专业评奖来强化对政府意志的自觉贯彻。

垂直式行政管理系统对电视传播的消极影响,在于全国数千家各级媒体都服从于同样的“指示”,报道口径过于一致,导致舆论一律、媒介内容同质化程度偏高,对于不带有政治敏感性的其他大众文化和娱乐信息的传递,则过于宽容甚至放任,而后者实际上并不是前者所能统合和遮盖得了的。

但媒介与主管部门之间也促成了媒介权力与政府权力的共同协作,即媒介利用新闻传播的知情权、传播权配合政府的权力意志的实施。《焦点访谈》是一个典型的文本形式,借高一级的行政权力监管基层权力,其舆论监督凭借权力力量得以保护和实现。媒介权力是整合社会共识的重要机制,在代表权力机构对社会进行支配的同时,权力机构也被它建立的媒介调控关系所支配,使媒介权力和政治权力有可能相互配置和相互依赖,媒介权力最终证明政治权力的合法性。但由于不同媒介隶属于不同级别的党政机构,所拥有的媒介权力也有较大差异,只有最大的权力媒介(央视)和最高或较高(一般为省级)权力的结合,才可能使报道的问题得到相应的解决,因此所谓“焦青天”只能有一个。

迫于经济压力,作为政治/政府代表的上级党政部门(包括各级党委宣传部、政府办公厅、广电厅局),不得不主动提供空间来推动电视机构的改革,条件是不触及政治利益,或出现导向、舆论的明显错误,除此之外,对电视机构的种种尝试在初期均采取模棱两可的态度,以观后效。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力量的减弱,相反,就电视的制度更新来说,处处体现着权力力量干预的痕迹,尤其在“经验推广”阶段。由于权力管理部门更多地将改革的目光放在那些制度创新取得成功的电视台,一旦以行政力量强制全国所有电视台按照一样的方式进行改革时,对那些不具备创新条件的电视台来说,旧的利益纷争未解决,又添新矛盾,反而加大了转轨的成本和难度,最终也会影响政策的权威性。

文化精英对电视的文化投入,主要通过介入制作、学术(甚至商业性)批评和专业评奖的途径来完成。矗立在新世纪门槛的中国是个传媒机构相当发达的社会,对于理论家来说,似乎只有两条路,要么坚守书斋,以清醒的理性与电视这样容易使人沉迷其中的舞台保持相当的距离;要么在“快乐中沉没”——抱着改造电视的心态进入电视,最终像一个以身试毒的医生,逃不脱沉沦其中的结局。在市场运作中,文化精英的优势和作用在于他们原本就拥有话语权,一旦掌握大众文化的种种游戏规则,便能够制造出大众狂欢的气氛。“权威而经典的文化身份”帮助他们将“象征资本转化为金钱”,作为媒介权力的指认和颠覆者,知识精英比普通制媒者更了解如何掩饰意识形态的作用。

虽然无法统计在各种层面以各种方式对电视施以影响的文化精英的人数,但文化精英对电视的影响是显著的。如果说当下中国社会的意识形态的多元和分散态势已经成为现实,主流与非主流、中心与边缘的界限已经模糊难辨,那么电视发展过程中对普遍性社会心理的指认工作是由谁来完成的呢?文化精英或许是一种不可忽视的力量,他们或是通过相关数据,或是通过历史分析,提供种种社会、大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清单,并通过理论加以合法化,而电视(当然不仅仅是电视)从业者便据此按需设计生产(实践中的情况往往是,个别成功的创新案例被文化精英们注意到后加以总结放大)。即使是在文化的象征层面,精英对电视的评说也并未像有些论者所焦虑的那样处于完全失语状态。发展中社会面临的种种问题与困境,如贫富两极化、官员腐败、社会不公与种种矛盾,使传统的知识分子具备了以“道德理念”的话语权力来进行诠释的机会和可能,使他们追求完美的“乌托邦情结”仍然有用武之地,许多文化精英致力于使边缘人的声音进入主流传媒,体现着所谓的人文关怀,也促成了多元化的电视文化格局。当然,这种多元化的努力一定程度上是对大众文化的一种现实妥协,这一点下文将作详述。

文化精英对电视的影响还可能通过一种特殊的方式进行,即向那些与电视共生的其他媒介提供批评性资源,以精英的身份参与大众文化的建构。现在还无法统计这些媒介的精确数字,因为除了专业性的电视类报刊、网站,几乎所有综合性的报刊、网站也辟有专版或专栏,它们对电视及电视观众的影响是确乎存在的,观众对中国电视的认识不是通过自己的感受得来的,而是被它们代理的。这类媒介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纯消费性的,以刊载明星轶事、电视信息为主,作为电视的副产品而被观众消费,文化精英一般不会涉足其中;一类是带有一定文化诉求的,或靠发现和培养“名骂”来赢得利益,或以排行榜之类的形式批销他们分装的电视批评信息,它们比一般的学术研究者更有实力组织调查,与后者的关系在某个角度说,也构成了共生关系。学者的学术/文化知名度决定了媒介的文化档次,当他们合谋齐唱的时候,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一个节目或电视剧的收视率,媒介提供定了调子的母带,由精英将自己的声音合成进去,为其增加文化味素,后者不但从中获得经济利益,而且借助这些媒介的影响扩大其他象征资本,使自我的资本积累、增值,进入良性循环,这一类媒介往往以非主流的姿态传递着主流系统的评价,更多地影响电视节目的制作人员,为他们如何最大可能地生产具有时代特色的、“叫好又叫座”的标准范本出谋划策。

广告对中国电视的发展功不可没,但广告主(企业或商家)直接干预节目内容的现象尚不明显,部分原因是国内的电视台为国营媒体,且具有国家权力的象征资本。同时,电视广告总的来说仍是卖方市场(但这不意味着广告对电视传播内容没有影响),一种支配性的潜隐观点是:作为纯商业性行为,广告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拥有无限的表达自由是不容置疑的。更多的时候,广告与节目文本之间的冲突和悖谬成为监控真空,只要没有对主流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提出明显挑战,电视播出和审查机构似乎就没有理由对广告主进行法规以外的限制。

2.媒介从业人员

在电视机构从“文艺单位”到“新闻单位”,再到“大众传媒”的发展过程中,从事电视媒介工作的人越来越多,渐次复杂化,既包括电视台内部的管理者、电视节目制作人员,也包括电视媒体的各层次的经营者。要言之,一个电视台要将一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全部组织机构和一个企业的全部运营系统集于一身。由于本书关注重点所限,以下分析将集中于电视机构的领导层和电视节目制作人员。

电视机构的领导层按照行政层级,分为台领导、中心一级领导和部领导三级,目前国内大多数电视台都参照此机制来设置管理层。在体制改革过程中,中心的权力被强化,但主要限于节目审批、设置等业务方面,而部的权责被弱化,在这种架构体系中,台一级的领导起主要决策作用。

所谓“政治家办台、企业家经营”,在操作中颇具暧昧性:“办台”和“经营”如何截然分开?谁来充任政治家?媒介主管究竟是政治家抑或是企业家?作为企业,需要各电视台之间公平竞争,但行政级别不同带来的特权使竞争不可能在同一层面进行。是按照市场规律,还是按政治原则处理相关的问题和矛盾?不同的解决方式可能导致截然不同的媒介企业发展结果,由于无定规可循,媒介主管的决策便成为关键性的因素。经济学理论认为,长期的经济变迁是无数个政治与经济企业家短期决策累积的结果。因此,媒介主管对具体媒介的发展可能起相当大的作用。行政级别高的电视台对级别较低的电视台,其实并无实质管辖手段和权力,一旦下级越轨,也无力惩罚,只能诉诸共同的上级权力管理部门。对于大多数电视台来说,上下级之间的制约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兑现(至少是不值得兑现)的,敢于“冒险”突破就可能获得现实利益。

因此,电视机构的领导/决策层在具体的电视企业发展中,直接影响一个电视台的改革与竞争实力。促使他们改革的原因固然有经济效益的驱动,但如果我们考察激励这些企业官僚进行经济改革的政治机制,就会注意到政治同样促使他们承担风险进行改革,领导干部既要对上级党委负责,又要对电视机构/企业负责,既要抓政治又要抓生产。一个电视台领导如果既能使精神文明建设有声有色,又能使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国家缴纳的税费不断增加,将是绝对意义上的成功者,将会获得行政晋级和经济上的双重报酬。权力在从政治领域向经济领域的下放和交割过程中,并没有失去政治控制的有效性。对于一部分电视媒介领导人来说,“政绩”的社会学意义对电视机构的领导/决策层仍旧十分有效,对上级负责、对体制负责的心理内化为他们的职业价值观,直接影响职业行为。在央视的工作总结中,1997年中央领导视察和肯定64次、1998年中办和国办表扬153次都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成绩。[13]

在旧的电视制度体系中,电视机构领导实际上是政府(或上级党政部门)在传媒的代理人,其职责是保证传媒正常运作,为政府提供宣传服务,政府向传媒及其员工提供足额财经保障,并为传媒主管提供在官僚系统内晋升的机会。80年代中期开始,各主要电视传媒的主管职位相继由60年代或其后大学毕业的党员知识分子接掌,这些人往往从基层记者、编辑逐级提升,熟悉传媒运作的各个环节,也了解国外电视传媒的发展,深知国内电视的弊病,身兼政府代理人和企业家的双重角色与职责。这些主管领导既要有相当的行政级别、政治身份和背景,又要有经济管理能力;既要大胆采取改革和创新以提高经济效益,又要保证不触及敏感问题。面对重要新闻先要统一口径,而届时其他媒介可能已经抢先发布,诸如此类的矛盾,如何解决?在多年的官僚生涯中,他们善于揣摩政策变化动向,熟练掌握协调两种利益的操作技巧,多数人有能力兼顾多方利益,在制度的边缘地带采取有限的创新,使政府/主管上级满意、电视台及工作人员得利,但他们的角色多重性和权力的被赋予性(随时可能被调迁),又使其制度创新大多难以突破眼前利益的局限。这些领导大体遵循经济上大胆、政治上保守的原则进行管理。

对普通/基层的媒介制作人员的分析显得更为困难。首先要涉及的问题是,是否将台外/节目制作公司的媒介制作者作为分析对象?虽然制播分离总的来说雷声大雨点小,仅限于小部分节目,但作为节目制作方式的一个发展方向,节目的台外制作应当引起关注。由于缺乏相关资料,为了集中笔墨,暂将这部分人员排除在分析之外,但随着这部分人员在电视从业人员中比重的加大,这样的分析将是必不可少的。

对电视制作人员进行分析的另一个难度,是电视台用人机制的转变带来的。其他行业普遍推行的全员聘任制在电视台生出了新的内容:所谓“台聘”、“部聘”、“组聘”、“人聘”确立了不同人员拥有的不同权利。“台聘”人员包括改制前的正式员工和每年通过传统渠道分配进来的“正式”员工,享有旧体制下的全部保障,没有失业和下岗之虞,毋宁说它是新形势下的铁饭碗。“部聘”者得到的体制保护就少得多了,这部分人同时卷入了一个颇有意味的悖论之中:即想尽一切办法,转成台聘!吸引他们的与其说是被媒介领导们视为工作成果的“灵活”的新体制,不如说是画饼一样的旧体制。至于“组聘”、“人聘”就带有十足的“讽刺”与“幽默”了,因为他们不但不享有任何保障,而且缺乏“聘”之所以成立的基本要件:契约/合同,来去皆由制片人甚至小组长一句话,报酬多少及其增减都完全由一人决定,这部分人为数甚众,流动率高,没有相关的统计数字,他们的工作可以说是一种体制外生产。

体制外的生产过程是一个不完整的生产过程。按照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经济的生产过程是物质生产过程与劳动力生产过程的统一,在现实中,体制外的生产过程基本上没有劳动力生产过程,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等等《劳动法》中规定的权利都没有得到提供。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凤凰卫视,一个介于“我者”和“他者”之间的商营电视机构,借高薪表达着对从业人员的充分尊重,从而达到高效的运作。

作为运作制度的一个改革成果,制片人制在一定程度上被视为衡量电视机构体制现代化的标准。但国内电视台在制片人选上,由于过多地考虑行政职务上的平衡,甚至成了安置行政职级无法晋升的老资历人员的渠道,已经使制片人制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全国的电视制片人中,由电视台人事部门任命占29.1%,电视台领导指定的占18.2%,业务部门指定的占41.8%,共计89.1%。[14]这些制片人负责的节目有固定的播出时段,不用对人员的各项福利负责,只须按照中央的宣传方针与口径完成任务,既无政治风险,又不用担心经费来源以及节目制作、播出的收益问题,他们虽没有正式的权力职位,却相对下级(普通节目制作人员)享有诸多权力。激励和处罚机制的缺失使多数制片人失去创新的动力,为了减少节目制作成本,将节目制作资金转移为私人财产,已成为制片人群体公开的秘密,在“经费”固定的情况下,制片人要想多获利,除了在节目制作上虚报支出外,可以减少的成本更多地来自制作者、编创人员的薪酬,要想从固定的资金中多获利,便需要盘剥下级,而盘剥那些体制外的人,最不具风险。

中国电视媒体的特色聘用体制已造成体制内与体制外人员的紧张关系,前者事实上掌握着对后者的领导权,这种领导不仅意味着经济控制权/盘剥权,还包括新闻/节目制作的相对自主权,从各个层面影响了体制外人员创作的积极性,这种身份区别仿佛当年的阶级鸿沟一样不可逾越,怀着巨大优越感的体制中人和被强烈的“不平等感”严重分裂的体制外制媒者,共同构造、实践、遵循着相同的传媒规则。

电视机构的复合身份直接造成为数众多的节目制作主体的身份认同危机与角色冲突。作为国有宣传机构的成员,意识形态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是其首要职责,但知识精英的批判立场对他们却颇有影响,观众对宣传的反感更使他们心怀顾虑,于是一种分裂的心态和人格控制着他们,每一个主动或是被动选择“规定动作”的人,都似乎面临着两种可能的指责:一来与官方合谋,讨好领导,二来舍弃专业精神。相对而言,品质与市场的矛盾似乎容易处理得多,收视率末位淘汰制使大多数电视从业人员都堂而皇之地在节目中添加迎合观众的元素。电视从业者的成功被重新定义为既让领导满意,又能吸引观众(同时也就吸引广告客户),大量体制外加入者在这种体制下所能作出的贡献,便是充分运用各种符号资源制造所谓上下都满意的节目。

一方面,媒介从业者是拥有话语权的人,这种话语权具有转化为政治资本和金钱资本的可能性。在文化身份认同上,他们将自己视为精英,负有一定的社会启蒙和社会关怀义务,不愿屈从于市场霸权或官方意志,但这种精英地位来自资源的占有,这种占有是临时性的,不是彻底的占有,不是靠其个人能力得到的,占有这种资源的前提是领导的肯定,是赋予型的;另一方面,很多节目制作人员也是居无定所的阶层,体制改革不会给他们带来较大的增加收入的空间,他们很容易将自己视为无权势的普通百姓,甚至利益受损者,不认为自己负有或是能够担负社会责任,这又使他们在现实中往往毫不反抗地服从于市场逻辑和官方意志,这种人格分裂既影响创作的积极性,也可能直接反映到节目文本之中。1997年1~6月,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和全国记协国内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意识和职业道德”的大型抽样调查,这项调查的结果足以支持本书的上述观点。调查表明,我国93.2%的现职新闻工作者拥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53.1%的新闻工作者为中共党员,新闻工作者的收入虽然高于社会的平均水平,但仍然偏低。总体平均收入为每个月1137元,尽管高于同期全国城镇职工人均812元的水平,但考虑到本次调查集中于地级市以上大中城市,生活指数远高于一般城镇,所以,上述收入水平较之同等年龄、同等学力水平的人,客观地讲是比较低的。不同的新闻工作者之间的收入差异是比较明显的,其中有月收入高达9000元的,也有月收入在100元以下的,月收入最高的人和月收入最低的人之间收入相差达200倍。在我国新闻工作者的自我感受中,新闻工作者的社会地位仅次于医生,属于具有较高社会地位的一种职业。人们在对“学习新知识的机会”、“报酬收入”、“福利待遇”以及“提拔和晋升职称的机会”的评价方面,表现出相对较低的满意度评价(分别有约1/3左右的被访者对这些评价方面表示“不太满意”或“非常不满意”)。调查也显示出中国新闻从业者存在严重的观念与行为的悖反:新闻领域中违背职业道德的职业行为大量存在,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意识事实上并不缺乏明晰而正确的判断。这种矛盾与其说是受社会道德风气影响所致,不如说是媒介从业机制所形成的内在矛盾。[15]从“平均年龄37岁”、“很少‘跳槽’”和“在目前所在单位工作的平均年资近11年”这三项调查结果来看,这项调查的主要对象显然是那些有着正式/体制内身份的媒介从业者,体制外的聘用人员往往学历更高,而总收入更低,当前体制外人员远远多于体制内从业者的电视界,有理由说,现在较当时上述矛盾所造成的冲突要严重得多。

3.观众

每一个观众都不是绝对的受体,他们往往在收视之前就已经被所处的现实的政治、经济关系建构过,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个体生存环境的突变,使他们的心理需求及使用电视的动机也不尽相同:

(1)精英及高收入阶层。无论是政治精英还是经济、文化精英,都可以将手中的象征资本转化为金钱和物质利益,不需要媒介对他们的现实生活产生直接的作用,或是由于时间所限,或是因为精英立场所限,收看电视不是他们生活中的重要内容。统计表明,高收入者年总收入一般在20万元以上,人数不到总人口的1%,90年代以后,主要集中在影视歌星、时装模特、运动员、部分个体和私营企业主、外企和国际机构中的中高级雇员、金融机构管理人员、房地产部门的开发人员、部分企业承包者和技术入股者、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领先者、经济学家、律师、作家等职业上。[16]这些人本身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其行为甚至生活方式具有示范作用,更多地作为信息源出现在荧屏上,他们需要电视媒介为他们拥有的资本起到增值作用,并且拥有控制和利用媒介的资本和能力。

(2)社会中间阶层。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是社会管理具有多元参与性,在社会决策过程中,社会各阶层都要有自己的利益诉求渠道,特别是社会中间层。由于它处于社会中间,易于协调上下之间的关系,因此中间层的参与决策往往是社会多元参与的核心问题,[17]处于中间阶层上部的大致包括以下几类人:高级知识分子、中小型企业经理、中小型私有企业主、外资的白领雇员、国家垄断行业的职工,占从业人口的4%左右。处于中间阶层底部的是这样几类人: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人员、律师、大中学教师、一般文艺工作者、一般干部、企业中下层管理人员、个体工商业者中的上层,占从业人口的11.8%。他们收看电视的动机和习惯依个体不同而有较大差异,但普遍具有较强的能动性,是一些带有文化品位的互动型节目的主要参与者。一般来说,他们不需要解决太多的物质或现实生活问题,但需要交流、需要确认自我地位、需要更多地保持想象地位,如央视二套改版后就吸引了一大批中间层上部的成员。

(3)社会底层及边缘层。包括:社会和经济地位不断边缘化的工人、处于困境中的农民(52.35%的农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不到2000元,处于平均水平以下,尚在温饱阶段)和城市边缘群体(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早退休或内定退休人员、停产或半停产企业职工,因疾病、年老等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者)(中国国民收入调查),这三者共占从业人口约80%(何清涟),这部分人不掌握政治、经济、文化资源,电视不仅是他们家庭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投资,也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多功能工具,既要看新闻、获取各种知识和实用技能,也要满足娱乐需要,随着民主意识的提高,他们逐渐还将电视视为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的空间。这部分人是改革的利益受损者,需要各种中介的帮助,需要宣泄,但这种利益表达完全依靠媒介的代理,电视代理了他们的绝大部分业余生活,满足他们的各种心理需求,并且替他们保持着与社会的联系,他们自己很少能直接参与。

对央视整体收视群的分析表明,央视对男性影响力高于女性,对城市观众影响力高于农村观众,在年轻观众中,收视份额明显低于省级台,主要优势在55岁以上的观众。[18]55~ 60岁的人是10年前的最高就业收入人群(中国国民收入调查),对生活满意度较高的群体也是55岁以上的老人,这是一个对媒介忠诚的群体、一个关注新闻的群体。他们是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参与者,经历了共和国的风风雨雨,他们相信党相信政府,把自己的前途命运同共和国的繁荣富强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他们比其他年龄段的受众更加关心国家大事。

4~55岁之间相对年轻的观众则更多地把省(市)台作为首选。毋庸讳言,省(市)级电视台部分由于竞争所致,更为注重节目的娱乐性和商业潜质(一个欠严谨的说法是,它们的文化品位总体也不高),年轻观众更多地将电视作为娱乐工具。我们暂且不去关注那些被港台影视剧、流行时尚喂养大的一代的价值观问题,需要讨论的问题是,这是否意味着央视这个目前最重要的意识形态整合工具不久将逐渐丧失这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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