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制节目实用主义的特殊个案
2000年9月,重庆警方抓获跨省抢劫杀人犯张君后,当地某电视台立即制作了一系列题为《惊天大劫案》的专题节目。年轻男主持以说书的方式在演播室内讲述张君被抓获的场面,节目由张君落网开始,继而带着观众来到张君的一个个做案现场,中间不断穿插张君在审讯中十分嚣张的表现,最后回到演播室,在被害人家属的失声痛哭声中,以“我提议,向破案有功部门表示敬意”作结。
作为一期商业性的电视节目,它有“成功”之处:9月20日夜,张君被警方抓获,21日晚8点电视台便播出了这期节目,节目在第一时间制作播出了这个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并且在视觉效果上充满刺激:真刀、真枪、杀人犯和他的情妇、血迹斑斑的杀人现场和被害人扭曲的尸体等等,还运用了许多公安部门侦破时的资料照片,最大程度上满足了观众的猎奇心理。然而,作为法制节目,节目无疑是失败的。由于节目过多展示张君购枪、招兵买马及每次杀人的经过,张君无形中被塑造成为一个“英雄”,而市委书记对侦破过程的指示及对刑侦人员的褒奖等正面镜头却一晃而过,尤其当张君颇有些得意地对警方说“一般来说,小事情我是不做的……XX地的案子也是我做的,你们不知道吧”时,审讯双方的角色颇有些倒置之意,张君也似乎由此建立了与警方平等、带有几分切磋色彩的关系,甚至成了和平时代青少年可以膜拜的对象,社会价值由此被悄然颠覆。
对于一个地方台来说,这种独家性无疑是增强节目竞争力难得的机会。因此在整期节目中,记者和编导们抑制不住的兴奋直接传递给了观众,却没有显示出应有的客观和冷静,见证历史的欲望已经压倒了一切。
于是乎,法制节目惩恶扬善的本意被湮没,电视台作为宣传机构与政府机关共同维持百姓对社会安定的信心这一基本任务也被忘却。与后来愈演愈烈的传媒(尤其是互联网)对张君案的报道相比,这期节目并不是最“过火”的,但却是一个始作俑者,时至今日,该系列节目还作为精华版赫然置于该节目的网页上。一个法制节目传递了错误的法制信息却全然不知,实在令人感到几分尴尬。显然,这是当前法制节目实用主义处理的结果,而存在类似问题的法制节目在全国并不罕见。
法治是一种在人本主义思想关怀下的、动态的依法治国状态,重视和尊重个体的权利,是人权思想的直接体现,是民主与平等的保障方式及实现形式。“说法”类节目,既应弘扬法理,也应体现电视传媒深厚的人文气息。实用主义的盛行造成“说法”类节目时常丧失人文关怀,以致产生错误的法制观念和舆论导向,剥夺被访者的隐私权以获利,甚至构成对当事人的侵权行为。法律是为人服务的,普法则更是为了维护人的权益,在这样的大旗下,诸多与法治精神背离的行为将是难以指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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