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类精神的特质
精神(spirit),通常意指灵魂、心灵、意识、理念等,指人类生命力的根源,是物质或肉体的反义词。它源自古希腊语,具有气、呼吸(pneuma)和灵魂(psykhē)两层意思。在《圣经·创世记》中是这样描述的:耶和华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亚当。也就是说,在上帝将气吹入本是尘土的亚当之前,亚当只不过是一具毫无灵气的泥土。“精神”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概念,就其源头看,“精神”是指人的元神、精气,与“形体”相对应。《淮南子·精神训》:“夫精神者,所受于天也;而形体者,所禀于地也。”汉代王符《潜夫论·卜列》:“夫人之所以为人者,非以此八尺之身也,乃以其有精神也。”同时,“精神”也指“心”的分辨是非、认识真理的功能。《孔丛子·记问》:“子思问于夫子曰:‘物有形类,事有真伪,必审之,奚由?’子曰:‘由乎心,心之精神是谓圣。’”可见,从词源上看,精神具有两层意思,一是指人的主动性、能动性,也就是人的灵性;二是指人的思维、意识的活动和一般心理状态。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不是精神的产物,而精神恰恰是物质的最高产物。经过由一切物质所具有的反应特性到生命物质的反映形式,由低级生物的刺激感应性到高级动物的感觉和心理,由一般动物的感觉和心理到人的意识三个决定性环节,物质从其自身的发展中产生出地球上最美的花朵——“思维着的精神”(列宁语)。但无论怎么说,精神不能脱离物质,(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物质也不能离开精神,两者统一才能达到自然的完美,而这种完美正体现在万物的精华——人的活动之中。
人是物质属性和精神属性的有机统一体。人的物质属性是指人的自然躯体的吃、住、性等自然欲望和感情要求,人的精神属性主要是指人的思想、理想、自由等精神内涵。人的物质属性和精神属性在人的生活实践过程中相互关联、相互渗透、有机统一。人之为人或人之区别于其他动物的东西在于人的精神属性——“自觉的能动性”(毛泽东语)。从表面上看,人与动物有许多相像的行为,如动物吃食物,人也吃食物,动物有性行为并通过此繁衍后代,人也如此。但从本质上讲,两者是不同的,动物的吃、性行为是自然的本能活动;而人的吃、性行为是人的生活实践内容,是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因此人的活动具有精神的特质。人的吃,是具有一定的计划性和目的性的自然活动;人的性行为,是以爱为纽带的生物性活动,而计划性、目的性、爱都是人类精神的内涵。由此可知,人之区别于动物并高于动物的原因在于人的精神特质,精神对于人来讲是必要条件,没有精神的人不是真正的人,缺乏精神的人是愚昧、无知、低级的人。马克思之所以说“最蹩脚的建筑师”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1],正因为人有精神;毛泽东所说的“人是要有点精神的”,道理也在于此。
精神并不是凝固的、僵死的,而是活动的,它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之中,涵养于社会的各种关系之中,具有明显的社会属性。正像离开了大脑,意识便不可能存在一样,离开了人类社会,精神便失去了其存在的寓所。因此,精神的存在和发展是以一定的社会存在为基础和条件的。人不是单纯的自然物,而是活生生的、现实的、社会的人,社会性是人的存在本质。马克思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社会不是空洞的,而是以人与人之间关系为内涵的。因此,社会存在的内容和人存在的内容实质上是统一的,人的社会性与人的精神是共存的。一方面,人的社会性不能离开精神。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不是一种纯粹的庸俗的物质关系,而是一种能动的,包含着主体精神的社会关系,从而使主客体关系得以构成并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基础结构。如果人的社会性与精神相脱离,只是单纯地群居在一起,那么,人的社会与蚂蚁等动物没有区别。人是社会活动的主体,主体间构成的社会关系包含着丰富的精神内容,这是其他动物所没有的,其他动物虽然也群居,但没有精神。另一方面,人的精神更不能离开社会性。精神的存在必须借助一定的物质条件为基础,社会就是精神存在和发展的物质条件,离开了社会性内容,精神便成为一种抽象(如黑格尔笔下的绝对观念),一种想象主体的想象活动,是不可能真正成为有血有肉的历史和现实的生灵。精神只有在社会性中才能发挥其功能,成为凝聚社会、引导社会的力量。
马克思主义认为,在人类的社会关系中,最基础、最根本的关系是实践关系,人类精神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不断丰富完善。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们通过社会化把自己的主体精神内容付诸实践对象,使对象发生符合人的需要的改变,达到人的目的;同时,人们在实践过程中,又从实践对象和实践过程中不断吸收社会活动的成果,从而使人类精神在非社会化过程中不断涵养、丰富和完善,社会正是在这种社会化和非社会化的互动统一中不断发展的。而无论是社会化还是非社会化,其实质是人类精神(在社会生活中)的双向流动。人类精神是人们社会活动的能动内涵,是促进社会发展的能动力量,强大的精神力量促进着社会物质力量的发展。
2.精神富有的人
所谓精神富有,是指人们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主观世界不断洗练完善、精神内容不断向上向善的过程和状态,是人的知、情、意不断丰富提升,社会的真、善、美不断显现完臻的过程和状态。按社会主体不同,精神富有可以从个体与社会两个层面进行理解。
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讲,精神富有的人具有以下内涵特征:(1)精神富有的人是一个自觉自律的人。个体通过自我认同、自我调节、自我约束,一方面,不让自己的感性欲望、自然情感和物质要求无限制地泛滥来干扰其理性目标;另一方面,个体通过对这些感性要求的合理限制,使得自己的感性内容得到更加有效的、更具有意义的实现。从而使其知、情、意和谐协调,使其灵与肉、感性与理性统一有序,成为一个自尊自信自爱的人。(2)精神富有的人是一个富有理性的人。精神是在社会过程中流动的,但人的存在和发展内容、社会的流动内容并非全是合理的,人总是处在现实的种种矛盾之中。理性的人就是善于处理各种矛盾、遵循社会规则并融入社会的人,努力做到个体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眼前服从长远,使自我不断超越当下时空而趋向时间的永恒性和空间的完整性。从而使“昨天的我”—“今天的我”—“明天的我”贯成整体,使“我”—“我们”—“社会”连融一体,成为一个具有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人。(3)精神富有的人是一个富有德性的人。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具有各种行为规范和准则,这就是人伦道德。将这些伦理规范准则内化为个体的道德情感、教养、风格、情操等主观内容,便是一个有德性的人。德性是一种依靠社会舆论,人们的信念、习惯、传统和教育来起作用的精神力量,它深入个体的良知,成为人的良心的寓寄。正是因为有了德性的力量,个体才能真正知羞、知耻、知辱,从而使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处于道德自觉和社会的伦常之中,成为一个知爱怀情、知恩图报、知善向善的人。(4)精神富有的人是一个“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自由是一切有精神的存在者的属性,马克思主义历来重视人的自由,马克思把“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看成是“共产主义”必要条件,[3]人的全面发展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个人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人与自我关系的能力不断提升而趋向自由的自为状态,这种全面发展的能力,包括个体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文明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活动能力素质、心理情感素质等内涵,而这些内容的提升恰恰是个体精神整体内容的提升。通过个体精神的提升,使其成为一个具有正确价值追求的人、一个具有科学文化知识的人、一个具有民主法治素养的人、一个文化生活丰富的人、一个内在精神充实的人。
从现实的社会要求看,精神富有的人应当包括以下内涵:(1)要有正确的理想信仰。有正确的理想信念,才会有正确的人生追求,才会对生活充满希望,才会具有坚韧不拔的意志与精神。(2)要有良好的道德情操。道德情操决定一个人的思想境界、做人品位、行为规范和个人修养。精神富有的人,一定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3)要模范地践行当代共同价值观。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要尊重规则、信守承诺;要重学善学、努力奋进;要人心向善、从善如流。(4)要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知识。知书达礼,文质彬彬,人要有基本的知识修养才会成为“君子”。虽然一些没有受到良好教育的人也能成为精神富有的人(其实他们也受到家庭和社会的教育),但是,从较高的层次上看,做精神富有的人,应当以良好的教育为基础,要具有必备的科学文化知识。(5)要有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生活。人有怎样的精神文化生活,就充分展现他是一个怎样的人。那些以黄赌毒为精神寄托的人是无富有可言的,只有健康向上的人才会是真正精神富有的人。(6)要有基本的民主法治素质。民主法治素质是现代社会对公民的要求,也是做一个精神富有的浙江人的基本素质。[4]
3.精神富有的社会
从社会意义上讲,精神富有是具体的、历史的,它随着社会内容的变化而变化,精神富有与否只有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中才能确定。作为现代化建设目标的精神富有,具有鲜明的时代内涵:不断营筑和巩固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构建共同的精神家园;不断解放和发展精神生产力,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不断丰富和提升全社会的精神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具体地讲,精神富有的社会具有以下内涵特征:
精神富有的社会是一个物质富裕的社会。物质决定精神,物质富裕是精神富有的前提、条件和基础,离开物质富裕的精神富有是子虚乌有、海市蜃楼式的空想,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结论;精神富有为物质富裕提供价值引领和发展导向,道德和伦理等精神因素是一种动力调节机制,它使每个人的行为受一整套习惯、准则和规范的推动和调节,从而影响着个人的经济行为和交往方式,影响着社会的经济增长和物质富裕的程度。马克思的生产力决定论,邓小平的“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所一贯强调的“发展”都说明了这一点。浙江之所以把精神富有确定为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正因为在以前的发展中积累了较为丰实的物质基础。在建设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过程中,更加需要我们发扬改革创新的精神,牢固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主题主线,不断筑实、筑高、筑好我省的物质富裕的大堤。
精神富有的社会是一个具有共同价值追求的社会。社会共同价值是反映处于现实社会关系中的人的共同需求的价值,具有“我—我们—社会”三位一体的生成结构。它在一定的社会中居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是社会发展的自觉的、能动的内容的共同体现,是全社会的根本利益和共同理想的集中反映。因此,共同价值追求表征着人类精神的进步趋向,是社会精神生活的基本内容,是精神富有的具体展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精神支撑,是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推动力量,是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理想基础和共同价值追求。共同营筑“我们的价值”,不断提炼总结“我们的价值观”,并把它与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有机统一起来是精神富有社会的内在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在提炼“浙江精神”、“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和“我们的价值观”过程中,极大地统一了人们的思想观念,凝结了人们的内在价值,激励着人们在现实生产生活中不断向上向善,涌现出许多时代道德模范。
精神富有的社会是一个政治昌明的社会。政治昌明,是政治现代化的正向发展,是发展民主政治、建设政治文明的理性结果,是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障。它通过发展民主政治,维系公平正义,使人们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项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形成共同的政治意识认同、政治治理规制、政治行为规范和政治价值追求;它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执政的能力,不断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切实保障人民支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它通过不断改善政治生态,使全体社会成员民主法治素养、思想道德素养不断提高,政治参与不断扩大,政治生活日益丰富,形成共同的政治文化认同和政治理想。政治昌明是精神富有社会的价值追求和根本保障,是建设精神富有社会的动力之源与重要条件。浙江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公民民主素养不断提高,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不断扩大,民主执政能力不断增强,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更加健全,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得到进一步保障,为建设精神富有的现代化社会积累了基础。随着社会主义民主的进一步发展,人们有序政治参与的不断扩大和民主素质的持续提高,浙江的政治昌明程度也将进一步提高,不断为建设精神富有的现代化社会提供政治保障。
精神富有的社会是一个法治完善的社会。法治包含了一整套关于法律与道德等规范,是反映国家与公民社会、权利与义务、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等关系的原则与观念体系,体现了人对法律的价值认知与理念。法治就其内涵而言,包含制度与精神两个层面:它不仅仅是一种治国方略和民主治理模式,而且也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结构与价值秩序,包含着人权保障和公平正义等永恒价值追求等深刻的精神内涵;法治不仅仅是一种社会规则体系和行为规范准则,而且也是一种体现正义、平等、人权、自由等价值的法律精神;法治作为一种规则体系是精神富有社会的制度保障,法治作为一种法律精神是精神富有社会的内在内涵。“法治浙江”战略的贯彻实施为浙江法治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大大提升了人们的法治意识水平。我们必须大力弘扬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为建设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提供强大的法治保障。
精神富有的社会是一个科教发达的社会。科学技术的水平反映了一个社会的人与自然关系的水平和文明进步状态。科技教育不仅推动着生产力、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变革发展,而且推动着人们精神世界的深刻变革发展,对人们的思想文化、知识素养、道德观念等产生巨大的影响,成为影响经济发展、激发创新精神、释放创造活力、增进人民幸福的重要因素;科技教育是推进人类精神事业的“历史的有力的杠杆”,为精神产品的生产、传播和享受,思想道德观念的拓展和升华,提供了有效的方法、手段和动力,是构成人们精神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科学技术和教育作为一种真理性的知识体系和实践活动,对人们的精神生活,包括价值观念、行为准则、伦理道德、文化形式和理论思维,越来越产生深刻的影响。近年来,科技强省战略、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为建设精神富有浙江奠定了重要基础。我们必须大力倡扬科学理性的精神,努力形成崇学重教、追求真理、开放创新、理性包容的精神氛围,不断推进我省科教事业的发展进步,为建设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夯实基础。
文化是人们的智慧、精神客观化的成果,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确证,是人类精神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及其文明成果的体现。文化繁荣的内涵丰富,不但是指文化基础设施的健全、大众文化生活的丰富、基本文化权益的保障,而且也是指每一个社会成员内心世界的健康、充实和丰盈,精神境界的广博、美好和强大;不但包括全社会文化自觉意识的激发、文化自信心理的培育、文化自强能力的提升、文化复兴目标的追求,而且内含全社会文化心理的认同、文化精神的蓬勃、民族集体意识的强化、共同文化家园的构筑。因此,文化是社会精神生活的直接内容,是精神富有社会的内在支柱。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在文化发展理念、文化体制改革、文化政策体系、文化发展环境,以及文化产品生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打下了扎实基础。以精神富有为目标的新一轮文化强省建设,将进一步坚持价值引领,丰富社会的精神产品,不断推进全省人民实现精神富有。
精神富有的社会是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和谐有序社会是一个社会各阶层和睦相处,社会各成员各尽其能、各得其所的社会;是人们的聪明才智、创造力得到充分发挥和全面发展的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整体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和谐有三个基本指向——社会均衡、社会共享与社会公正,其内涵主要包括社会发展协调、社会民生改善、社会利益均衡、社会结构合理、社会管理有序和社会关系和睦等六个方面,这些都是精神富有社会的基本内容。因此,精神富有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浙江的社会建设取得重大成就,教育强省、科技强省、卫生强省、文化强省、体育强省等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分割走向城乡协调,覆盖城乡、区域均衡、全民共享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体系初步形成,社会结构加快转型,社会管理不断加强与创新,“平安浙江”建设成效显著,浙江公众安全感满意率不断提高。在建设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的进程中,需要我们进一步坚持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优化社会结构,创新社会管理,建构和谐关系,不断促进社会的和谐有序。
精神富有的社会是一个生态文明的社会。生态文明是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相并列的文明形式,是人类在处理与自然关系时所达到的文明程度,目的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从广义的角度看,生态文明是指人们在改造物质世界,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所取得的物质、精神、制度等方面成果的总和。因此,生态文明是自然的内在律求与社会历史发展的能动内涵互动统一的结果,精神富有的社会必然是一个生态文明的社会。浙江提出“生态立省”方略,为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建设夯实了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在建设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的新的实践中,我们必须进一步践行科学发展观,发扬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共存共生”精神,不断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社会,使公民的生态文明素养不断提高,使生态环境的质量持续改善,使全省各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地更净。
精神富有的社会是一个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就整个人类而言,人的全面发展实质上就是人类社会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过渡,它强调的是人的社会化程度,即整个人类社会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方面的全面发展,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高度协调。作为个体而言,人的全面发展强调的是人在各方面的全面发展,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的全面而协调的发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全面发展,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全面发展,人格、智力、能力、体力和创造力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思想、观念、心理、价值观、行为趋向等诸多方面组成的综合素质的整体提升,是社会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艺术、法律、伦理道德等诸多内容的全面进步,因而也是精神富有社会的内在内容。人的全面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由量的积累到质的提高的过程。在建设精神富有的现代化进程中,我们必须坚持和发扬以人为本的精神,不断实现个体的自我完善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