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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的评价

时间:2023-08-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科举制是中国古代一项重要的政治、教育、文化和社会制度。今人对科举制的偏见,很重要的原因是囿于清末人士对科举制的否定评价。古人对科举的评价,往往也与自身的体验和经历有关,金榜题名者与名落孙山者对科举的感受是大不一样的。吴敬梓获得秀才后参加过多次乡试未中,对科举制甚感愤懑。科举制度受到赞扬最主要是因为其公平性。“至公”是长期贯穿中国科举史上的一个理念和原则。

科举制是中国古代一项重要的政治、教育、文化和社会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可能再也找不出其他任何一种制度曾经如此深刻地影响过知识分子的思维方式、人生际遇和生活态度了。由于影响重大且与士人的命运息息相关,科举取士向来是传统社会关注和议论的热点话题,赞美与批评者都很多,而且古代对科举制正面的评价要多于负面的批评。但在现代一般人的印象中,科举制是一个很坏的制度,以为古代多数有识之士或进步人物对科举都是持批判态度的。这实际上是一种错觉和偏见。

今人对科举制的偏见,很重要的原因是囿于清末人士对科举制的否定评价。科举时代对科举的批评与当今人们对高考的批评颇为类似。如果只看清末废科举时经过筛选的过激言论和后来的历史教科书,那么科举制的确很坏。如果后人对高考的印象都定格在1966年废高考前后的阶段,那就会形成这样的看法:“现行的升学制度,就是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来的旧科举制度的延续,是一种很落后的、很反动的教育制度。”[1]若只看经人们选择后的当代关于高考争论的部分观点或主张废高考派的言论,后人可能会认为所有当代中国人都十分痛恨高考制度,而实际上当今多数中国人还是赞成高考制度的。同样,清末对科举制的批判也往往是以偏概全的,一百年后的今天,我们对科举的看法总该更为冷静客观。

经过现代一些人的价值观的过滤,在各种正统的历史教科书中多见批判科举的言论,而肯定的言论则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中学课本中选编的《范进中举》和《孔乙己》只代表了批判科举一方面的观点。古人对科举的评价,往往也与自身的体验和经历有关,金榜题名者与名落孙山者对科举的感受是大不一样的。对科举持激烈批判态度者往往是屡试不第者,而中举及第者对科举较可能有肯定的评价。《儒林外史》的作者吴敬梓和《孔乙己》的作者鲁迅,都对科举有厌恶的情结。吴敬梓获得秀才后参加过多次乡试未中,对科举制甚感愤懑。因此有的论者认为,科举制并非一无是处,若科举制度并不是真的困死了人才,《儒林外史》就不过是小文人的一腔牢骚宣泄的产物,不值得学问家过分的推崇[2]。鲁迅的祖父周福清因企图通过行贿预先获得乡试考题,被查获后遭处罚并导致其家道中落。鲁迅对科举深恶痛绝可能与此家世有部分相关。1926年,心理学家张耀翔曾指出,科举是一种智力测验,科举人物可以代表智慧才能。聪明人也有落第的,怀才不遇和滥竽充数情形或者不免,但为数必极少。他从北京国子监明清进士题名碑抄录了24451名进士的资料进行人才地理分布的实证研究,他认为主张科举无法选拔才智之士的人,至少须找出百分之一,即240余人,聪明而落第,或及第而蠢者,才值得一个小小的注意。“‘科举在命不在文’,这是失意人常有的牢骚,我们何必受他们的欺骗”[3]

但是,对待古代文艺作品,许多人以现代的观点来取舍,例如,批判科举的小说《儒林外史》和《聊斋志异》中的内容被选入语文教材,而大量称赞科举为贫寒士子改变命运的戏剧作品或传奇小说,被看成题材落后而被忽略。即使在中文系的古代文学课程中,谈到状元戏或才子佳人小说时,也是先入为主地对科举持批判的态度。其实,除了清末时期,多数时候,许多有过中举和及第经历的人与屡试不第者对科举的态度往往不同,他们一般对科举不至于那么痛恨,不少人有肯定科举之词,古代不少文化巨人也曾称赞过科举。科举时代,不仅许多通过科举阶梯获得成功的政治家和文学家,而且一般的知识分子多是拥护科举制度的。至于普通老百姓,往往以为科举是一种可以让人经过奋斗而改变命运的东西,没有什么不好,不过,一般百姓许多赞美科举的言论既无法成文,也难以刊刻流传下来。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能够找到不少以往人们想不到的肯定科举的言论。这里我们略举一些史实,便可看出科举时代也有大量的正面评价。

唐代的白居易、柳宗元等人对考试取士和进士科都有过肯定的言论。宋代的苏轼曾极力为科举取士作辩护,欧阳修则高度称赞过科举制度[4]。科举制度受到赞扬最主要是因为其公平性。五代时王定保认为,科举考试以才取人,“有其才者,糜捐于瓮牖绳枢;无其才者,讵系于王公子孙”[5]。也就是说,不管家世出身高低,以才学为标准公平竞争。对于科举制是否能够选拔人才的问题,宋代陆九渊曾辩护说:“人才之不足,或者归咎于科举,以为教之以课试之文章,非独不足以成天下之材,反从而困苦毁坏之。科举固非古,然观其课试之文章,则圣人之经,前代之史,道德仁义之宗,治乱兴亡得丧之故,皆粹然于其中,则其与古之所谓‘学古入官’‘学而优则仕’者何异?困苦毁坏之说,其信然乎不也。”[6]陆九渊认为科举制度与“学而优则仕”的古代理想本质上相同,认为科举制度能够选拔人才。

“至公”是长期贯穿中国科举史上的一个理念和原则。考试的基本原则是公客观,即“犹准绳也”[7]。从隋唐至明清的科举时代,许多人将科举考试看成平是一种“至公”的制度。不管科举实际上是否真正做到“至公”,至少科举制的许多制度设计是试图体现“至公”精神的。唐宪宗元和三年(808),白居易在主持制科考试的复试时便说自己“唯秉至公,以为取舍”[8]。唐穆宗长庆元年(821)复试进士诏说:“国家设文学之科,本求才实,苟容侥幸,则异至公。”[9]唐宣宗大中元年(847)复试进士敕文也声称“有司考试,只在至公”[10]。科举考试“至公”观念到宋代体现得更为充分,特别是普遍采用弥封和誊录法之后,其公平客观进一步得到保障。北宋开宝六年(973),宋太祖在《赐宋准等及第诏》中说:“国家悬科取士,校艺取人……俾咸登于上第,谅克叶于至公。”[11]景德四年(1007),宋真宗在讨论糊名法时宣称:“取士之意,务在至公,擢寒畯有艺者。”[12]

当然,追求细节上、形式上的公平有可能偏离考试取才的根本意图,因此也有人认为采用各种严防考试作弊的办法不一定就是符合公平的真正意义。熙宁二年(1069),苏颂曾上书说:“弥封、誊录本欲示至公于天下,然徒置疑于士大夫,而未必尽至公之道。”[13]从中也可以看出科举制的核心理念是至公。按惯例,殿试前十名的试卷要奏请皇帝定夺,而南宋建炎二年(1128),宋高宗认为“取士当务至公,岂容以己意升降,自今勿先进卷”[14]。绍兴二十六年(1156),南宋政府决定,甚至对皇族也要执行禁止使用挟带的命令,以“示天下至公”[15]。元代至元五年(1345)陈祐在上奏的《三本书》中也提到“或以科第为至公”[16]

明清时期,各省贡院的中心位置都有一座名为“至公堂”的主体建筑,它将“至公”这一科举制的核心理念用直观的形式表现出来,是考试公平性的具体象征。在明代,科举已被人们视为天下最公平的一种制度,以致有“科举,天下之公……科举而私,何事为公”之说[17]。因此,虽然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讲究等级的国度,但另一方面也是一个注重以考试来进行公平竞争的社会,考试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清代多数学者也未否认科举考试的公平性。如魏源认为科举制不以贵贱取人,比世袭制和九品中正制进步。他说:“三代用人,世族之弊,贵以袭贵,贱以袭贱,与封建并起于上古,皆不公之大者。虽古人教育有道,其公卿胄子多通六艺,岂能世世皆贤于草野之人?……秦汉以后,公族虽更而世族尚不全革,九品中正之弊,至于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至宋、明而始尽变其辙焉,虽所以教之未尽其道,而其用人之制,则三代私而后世公也。”[18]

由于科举选拔出大量的人才,人们对具有真才实学的科举出身者十分敬重,因此科举时代流行着“科名以人重,人亦以科名重”的格言。这是在科举选拔了大量人才所以显得重要,人们因而高度敬重科举,科名与人两者之间长期良性互动之后形成的说法。即使到了清末,对科举制批判的言论空前激烈,但人们批判的矛头主要是对准八股文而不是科举制本身。在19世纪末以前,很少有人直接提出要废止科举制,多数人只是提出改革科举考试的内容和方法。直到20世纪初,因为内忧外患加剧,废科举才突然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而且比原先研议的计划一再提前,最后在没有充分展开讨论的情况下匆忙废止。

总之,我们对古人的科举观应一分为二,既看到批评科举的一面,也看到肯定科举的一面。科举并非完善的选才制度,但却是古代社会相对最公平的制度,经过千百年中多次改革对比实验,证明无法找到比科举制更合理而可行的选才办法,因此可以说科举考试是传统社会相对最优越的选拔人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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