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科举太坏,还是人们对科举的偏见需要重新纠正?我们不要动不动就以西化后的现代的尺子,去度量中国古代的民族的历史。用现代的眼光去看待中国的传统,以西方的标准去衡量中国古代的事物,往往观察到的尽是落后、黑暗。如果不再受清末单一的科举批判观的羁绊,不再戴着有色眼镜去看科举,我们便可听到许多以往闻所未闻的言论,发现许多称赞科举的资料。
科举制被废止,并不意味着它就该彻底否定。在1300年中国科举史上,有大约1240年左右的时间,科举制是适应当时的时代和社会的。正如美国学者艾尔曼所说的:“帝制晚期的科考制度并非是逆时代潮流而动的顽石,它是一个有效的文化、社会、政治和教育系统,满足了明清官僚政治的需要,有助于社会结构的稳定。”[13]只有当西学东渐、国门被迫打开之后,科举制才日益与时代脱节,因此,废止科举是东西方文明冲突的典型事例[14]。
当今,许多人对科举和历史的看法存在着矛盾之处。例如,过去被视为阶级敌人的帝王将相,不少在现今的影视作品或历史小说中被塑造为我们民族历史上的英雄人物,或至少是重要人物,如康熙大帝和汉武大帝。对此,国人多以开放的心态来接受。怎么一谈到科举,有的言论就好像回到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时代,又将自己民族历史上的帝王看成是十恶不赦的敌人了呢?
对本身是进士出身且曾经主管科举或参与过科举改革的白居易、苏轼、欧阳修、林则徐等历史人物,对柳宗元、韩愈、狄仁杰、王安石、包拯、文天祥、史可法、张之洞等大量进士出身的著名历史人物,如果还要一切以阶级分析的方法来看待,那么这些人及第从政后当然也属于统治阶层,也就是“剥削和压迫人民”的分子,为维护专制统治出力的人物。而如果我们将这些人视为我们民族历史上的优秀人才或精英文化的传承者和创造者,那么科举的选拔功能便值得肯定。
科举之所以能够选拔出许多优秀人才,主要在于其公平竞争机制,使有才学者能够脱颖而出。在传统社会,科举是平民百姓的出头天。如果说贡院犹如考试地狱的话,那也是通向古代人间天堂的考试地狱。“山瘦栽松柏,家贫子读书”、“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这些格言反映的都是科举时代贫民子弟通过科举改变命运的期盼与史实。范进中举的故事确实生动地描写了科举时代某些文人的可笑之处,但很少人意识到它同时也反映出“中举效应”的积极方面,即经过苦读可能出头,可以改变自己和家人的命运,走出社会底层。古代社会很少有机会能够让人通过个人奋斗而跻身主流社会,读书应举便是难得的一个途径。
在前科举时代,寒士几乎没有出头的机会。西晋时著名文学家左思的《咏史》诗说:“郁郁涧底松,离离山上苗,以彼径寸茎,荫此百尺条。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地势使之然,由来非一朝。”这形象地反映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社会情况。而到科举时代,情况则大为不同。颜元曾说,“家贫、亲老,宜作时文以便砚食”;章学诚也说过,“家贫、亲老,不能不望科举”[15],此类说法典型地反映出陷入贫穷状态的书生指望靠科举改变命运的心理和希冀,也充分反映出科举促进社会阶层流动的历史事实。
大概是因为科举时代人们都说科举考试很公平,现代人们总习惯于要找出科举制实质上的不公平之处。科举确实无法达到实质上的公平或绝对的公平,但你还能举出古代社会任何其他比科举更公平的制度吗?既然举不出,我们只好说科举是传统社会相对最公平的一种选才制度。关于科举是否公平的问题,对科举的其他许多误解也与此类似。
对科举制的反思关系到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评价问题。清末废科举时,对科举制的评价已经矫枉过正,以偏概全,但那是历史的必然,当时或许也有此必要。只是现在还须经过一个否定之否定,才能还历史的本来面目。
为科举平反和正名,消除人们对科举制的误解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但只要用事实说话,让史实说话,就能逐渐纠正人们的成见。《为科举制平反》一文酝酿了五年以上,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才发表的,而且也只是我为科举制平反的系列论文中的一篇。科举评价中误区和偏见远不止七个方面,还有大量的误会需要化解和纠正,因此,接下来我还会有许多后续研究,将来适当时候还准备写一篇堪称姐妹篇的《为科举正名》或《正说科举》。
【注释】
[1]董富田:《略论科举考试制》,《东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2年第6期。
[2]刘海峰:《科举制是否有值得借鉴之处》,《教育研究与实验》1987年第3期。
[3]盛奇秀:《中国古代考试制度》,山东教育出版社,1988年,127页。
[4]启功:《说八股》,《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3期。
[5]徐可:《历史不能割断传统岂容忽视——访启功》,《光明日报》2000年10月31日。
[6]秦晖:《科举官僚制的技术、制度与政治哲学涵义》,《战略与管理》1996年第6期。
[7]何怀宏:《选举社会及其终结》,三联书店,1998年12月,38页。
[8]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一《变法通议·科举》,中华书局,1989年。
[9]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二三《官制与官规》,中华书局,1989年,68页。
[10]刘海峰:《梁启超在辛亥革命前夕》,《历史知识》1985年第1期。
[11]孙中山:《咨参议院议决文官考试令等草案文》,《临时政府公报》第24号,1912年2月28日。
[12]孙中山:《宪法为立国之基础——宴请国会及省议会议时的演说》(1918年2月7日),《孙中山文集》,团结出版社,1997年版,第529页。
[13]Benjamin A.Elman,A Cultural History of Civil Examinations in Late Imperial Chin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2000,p.xx.
[14]刘海峰:《外来势力与科举革废》,《学术月刊》2005年第11期。
[15]自林奇贤:《科举制度的明清知识分子——资料库之制作与分析》,台湾师范大学《教育研究所集刊》第22辑,1990年6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