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举制产生和初创时期,中国和遥远的欧洲是两个基本互相隔绝的、不同的文明系统。中国考试制度对西方最早的影响,很可能是12世纪与13世纪中国医学选拔考试方法,经由阿拉伯人中介传到西西里王国,并引入西方。比较确切的时间是16世纪以后,许多来华的欧洲传教士将中国的科举考试办法介绍回西方,并大加称颂,引起西方人的特殊兴趣。西文献中关于科举制的最早记载见于葡萄牙人克鲁兹的游记。他于公元1556年来华,是到中国的第一个传教士。1569年他回到葡萄牙,1569—1570年间,他用葡萄牙文写作的游记在威尼斯以意大利文首次出版,文中提到中国官员“系由考验其学问而后产生”,并简要记述了举人和进士的情况。1585年,西班牙修道士门多萨出版了《伟大中国之历史及其现状》,该书第1部分第3卷14章,专门描述“考博士学位者的考试,及其如何及第,如何对待同年”。1615年耶稣会士金尼阁根据利玛窦的日记及其言论编纂成《基督教远征中国史》,以拉丁文在德国奥格斯堡出版,在欧洲不胫而走。该书第1卷第5章详细地介绍中国科举考试的全过程,包括府州考试、岁试、乡试及举额分配、贡院规制、乡试程序与内容、试卷评阅方法、会试、殿试、进士的授官、武举等各方面。1667年,曾在中国居住22年的葡萄牙人曾德昭的《分成三个部分的中国通史》法文版在里昂出版,其中有3章专门系统地描述了科举制的全貌,在第8章61页还说:“这些考试构成国家最重要的事务,因为它们事关权位、声望荣誉及财富。它们是大家关切注意的目标,是大家关怀备至、魂系梦萦的事物。”
不过,真正借鉴中国科举建立自身文官考试录用制度的还是英法美等国家。这里主要参考邓嗣禹文,简述科举制对英国、法国和美国的影响。
(一)科举制对法国的影响
由于各种有关中国的书刊的介绍和描述,以及欧洲人对中国的兴趣和好奇,在18世纪下半叶至19世纪上半叶,科举考试制度在欧洲包括在法国知识界已为人们所熟知。当时欧洲人对遥远的中国充满了好奇,对处于另一文明系统的东方古国中国的一切皆感到新鲜,特别是在18世纪,中国成为刺激欧洲文学、哲学和工艺、绘画灵感的重要来源。在许多法国人的著作和书信中,对中国的科举制往往赞赏有加。
例如,1712年9月1日彭德加会士在致印中传教会会士的信件中,谈到了崇明岛上的文人绅士的情况,并说:“岛上有近四百名秀才,其中有三人是基督教徒,两名武秀才,七八个举人和三四名进士,还有许多十五六岁至四十岁左右的书生,每隔三年到县堂去参加一次考试,由地方长官出考题。所有的人都希望考上秀才,尽管中者寥寥无几,长期不辍的用功与其说是想使自己变得聪明能干,毋宁说是由金榜题名的雄心所支撑。秀才除了能免除长官的处罚外,还授予其进见长官的特权,可以与长官对坐共食。这在中国被视为是极大的荣耀,平民百姓是无此殊荣的。”[15]
1735年,巴黎出版了法国耶稣会士杜·荷尔德的《中国纪实》巨著,该书有若干章节谈到了中国的教育、科举,并详细叙述了秀才的岁考方法和作用。18世纪上半叶开始,在法国兴起了一股推崇中国文明的热潮,而以科举制为核心的中国文官制度和整个中国文明也使伏尔泰、孟德斯鸠、狄德罗、卢梭等一代哲人心悦诚服,如伏尔泰曾受荷尔德书籍的影响而向慕中国文化,他曾说:“假如有一个国家其人民的生命、名誉及幸福都受到法律保障的话,那么就是中国。”论到中国文官制度,伏尔泰赞赏中国由文人及第的官员,他们奉行儒家信条,恪尽其职,不为外物所动,因此他说:“人类的确不可能想象出一个比这更好的政府,在那里一切事务均由互相制约的部门统理,而其成员只有通过层层严格考试后才能录取。中国一切事务都通过这些部门加以调节。”[16]
法国重农主义经济学家奎奈是《中华帝国的专制政府》一书的作者,其学说曾为法国大革命开辟道路。他甚至直接主张欧洲引进中国的科举考试制度。他认为中国的公开竞争考试制度是一个良好的典范。据说奎奈“像与他同时代的所有中国迷一样,极为推崇这一制度,并期望在欧洲推行类似的制度;他主张……统治者的首要职责就是依此促进教育发展。这一制度是政府的基石,但是除了中国以外,所有国家都忽视了它的必要性。”[17]重农主义者都一致想将“中国精神”推行于法国。许多法国学者认为法国教育的确是以中国竞争性笔试原则为基础的,以竞争考试选拔文官的观念,无疑源于中国。因为这一制度通过哲学家(尤其是伏尔泰)的宣传在法国已是众所周知[18]。
法国是1791年开始实行文官考试制度,但大革命后渐趋松弛,1840年后法国又重新考虑建立文官制度,至1875年法国文官系统基本形成。美国汉学家卜德(Bodde)在《中国思想西入考》一书中说:“法国人对中国的热情在1789年大革命之后逐渐消失了,但科举制仍然是他们从中国学来的一项重要的遗产。”[19]
(二)科举制对英国的影响
在英国也有许多向慕中国文化的学者,18世纪不少学者认为中国通过科举考试选拔人才,使中国的行政管理水平远在其他国家之上,并认为中国历史悠久的文官制度和监察制度值得英国仿效。英国是中国科举制对欧美文官考试制度影响的典型国家和重要中介。17世纪以后,多数关于中国的书籍都被译成英文在伦敦出版过,有大量的英文论著谈到了科举制。例如,1775年,一位英国作者在伦敦出版的《中国旅行者》中概括了科举考试制度的五点好处:“第一,好闲怠惰的青年因常年于举业可使他们避免误入歧途。第二,学习使他们睿智明察。……第三,能者始能为官,即使他们无法社绝因某些官员贪婪腐败而酿成祸害,至少也可以加意防止因无知无德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第四,既然官职是授予的,皇帝就可以十分公正地黜退不称者……最后,人民无须为审议机构纳费。”1788年在伦敦出版的《中国概述》第2卷中说到:“为了提高和鼓励学习,欧洲人怎么也想不到彼此竞争的中国人所居住的区域是多么的辽阔,如果路易十四从那些知道并支持我们看法的人那里获得这些消息,那他就会发现,在教育考试方面,与这些君主们相比,甚至与那些远住在荒远沙漠中的鞑靼人相比,都将自叹不如。”[20]作者认为中国通过科举考试选拔人才,使中国的行政管理水平远在其他国家之上,并认为中国历史悠久的文官制度和监察制度值得英国效仿。
1815年,马礼逊编撰的《汉英辞典》在澳门出版,《汉英辞典》第一卷中用相当篇幅介绍了中国科举制的历史发展、条令规则和实施情况,其所论根据中国官方文献及敕令如《科场条例》和《学政全书》等撰成,为西方人全面了解科举制度提供了很好的工具书。1838年,郭施拉在伦敦出版的《开放的中国》中说:“这一伟大帝国的各种制度中,没有哪一种能像开科举、从最有才华的青年中选拔政府官员那样,给予其创立者这么大的荣誉。……在中国学而优则仕,不问其身份如何……这一原则是很崇高的,很值得其他国家采行,至于如何选用,则取决于试行国的国情。”
1835年,留居中国的英格尔斯撰文指出:“在选择行政官员上,去设计出一种比之前面所述通过科举取士的更完美的方法,从理论上说似乎更公允,但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或许它只是中国政府制度的一个部分,但作为一般的制度,它却是古往今来的某个或其他伟大的君主制度所无法相比的。也许这就是他们所创造出来唯一值得保留的制度,而此制度还未被其他国家所采用。”[21]1836年,默德赫斯特(Medhurst)在《中国:现状与前途》一书第7章谈到科举制时说:“在任何等级上,该制度被认为能够确保选出一群有学问的官员。假如我们的文职官员和副职官员在得到委任之前,能够采用某种三级考试的选拔,那么他们就不会经常出差错了。中国人将科举制视为他们国家的光荣,并蔑视那些没有实行科举考试的国家。”在该章节的最后,他还提出:“如果学习的过程得到改进和扩展,如果所有弊端能认真地加以防范,该制度本身是真正值得赞赏和值得模仿的。至今为止,它是中国保存得最纯洁、创建得最好的制度。”[22]
在主张仿行科举制的英国人中,最为热情而执著的是1842年到中国的麦杜思。他在1847年出版了《中国札记》,该书主要写作目的之一就是强烈呼吁建立起向全体英国臣民开放的竞争性的考试制度,从而提高英国行政官员的水平,并促进大英帝国的团结。他认为,“中国国脉所以能历久不坠,其原因仅仅是也完全是因为它有一个只起用贤能有德之士的好政府”。在得到当时英国驻广州的领事首肯之后,麦杜思做出了一个创举,为聘任英国驻广东的办事机构的办事员举行了竞争性考试。1854年,他告假返回英国,又以极大的兴趣考察文职和军职考试的进展。1856年,麦杜思出版了另一本著作《中国人及其叛乱者》,在该书中他进一步主张“应该像中国近千年来几乎一成不变的实行科举制那样,只有考试合格者才能获准在英国三大行政部门各个分支机构任职”。麦氏所强调的是中国科举考试制度的原则,并将公平竞争的原则和方法运用于英国。他的观点在当时的英国社会具有相当的影响。
1853年,英国任命马考莱组织委员会考察东印度公司已先行采用考试选才的官职任用制度。在调查的基础上,马考莱写成报告书,报告书的基本思想是通才教育、择优选官。在此前后,财政大臣格莱斯顿委托查尔斯·特利维廉和诺斯科特等研究永久的文官制度,并提出选拔官员的最佳办法,这两人都曾与东印度公司有关。他们于1853年12月拟成的“关于建立常任文官制度”的调查报告,为英国现行的文官考试制度奠定了基础,报告将事务官与考试联系在一起。即凡欲担任政府事务官者,必须考试录用。1854年11月,由马考莱等人共同签署的《印度文官制度报告书》提交议会。该报告的要点为:建议建立一套完整的考试制度,有关考试事宜应由一位权威人士主管的考试中心全权负责;考试必须采取竞争性的笔试办法,对考生的年龄、健康和品行也应定出具体的要求;对于高级职位,应有相当于国内最高教育水平的竞争性考试。换言之,学校考试与文官考试应紧密配合。所有考试,应定期举行。低级职位的考试可在地方上举行,以利于那些付不起旅费的考生投考。同时文官考试及格后,尚须经过一个严格的试用期再决定可否获准进入行政机构任职。
显然,这些建议和方法与中国科举考试的原则是十分相似的。但是,经过议会辩论后于1855年5月开始实行的文官考试制度,只是吸取了科举制的合理内核,即考试的平等竞争精神,而舍弃了科举制考空疏无用的经典内容,此后各种文官考试的内容均为数学、法律、政治和历史、国际关系等与各种文官职位密切相关的学科,1870年6月,新上台的帕麦斯政府为迎合舆论,颁布了《关于录用王国政府官员的枢密院敕令》,规定凡要进入政府各部门工作,都必须经过竞争性考试。至此,英国文官考试走向制度化和正规化。
当时,就有人认为英国建立的文官考试制度是受到中国的影响。1857年4月,英国著名的权威刊物《威斯敏斯特评论》评论说:“这些中国的‘外夷’(英国人)的确只是从中国科举考试的书籍中学到一页而已。”[23]当然,英国借鉴科举并非生搬硬套,而是取其精华,弃其糟粕,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吸取了科举制的合理内核,即考试的平等竞争原则和择优录用方法,而舍弃了科举考试空疏无用的古代经典内容,因而后来被其他欧美国家和日本等国所仿效。
法国、德国早期建立的文官考试制度较不稳定和正规,对其他国家影响也较小。而英国在19世纪正处于鼎盛时期,号称“日不落帝国”,它于1855年以后所实行的文官考试制度较系统而卓有成效,因而后来被其他欧美国家和日本等国所仿效。英国成为中国科举制度对欧美文官考试制度影响的典型国家和重要中介。难怪孙中山在《五权宪法》中会说:“考试制度,在英国实行最早,美国实行考试,不过二三十年。现在欧美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中国学去的。”
(三)科举制对美国的影响
深受政党分肥制所带来的周期性政治震荡困扰的美国政府,在19世纪60年代之后,也在考虑采用择优录取的文官考试制度。美国的文官考试制度基本上是模仿英国的产物,部分系取自德国,然而,除了经由英国而间接受到中国的影响之外,史料表明科举制也曾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对美国文官制度产生过影响。
威廉姆斯(Williams)在1848年出版的《中央王国》一书中,对中国的科举制进行了相当详细的评论,在指出存在贿买秀才等弊端之后,他说:“尽管存在这些可恶的腐化现象,且这些现象似乎也波及和影响到整个国家机器运转的有效性与和谐性,那也不容否认,从科考的结果来看,中国政府的高官阶层中的不少官员都怀有让人极为敬佩的才能和知识,及正直、爱国、勤奋和有条不紊地工作的态度。维持着国家这个庞大机器的不停运转,同时也证明对这些上层官员的筛选是正确的。……因而可以这样推论,激励起一代又一代的学者们为科考而竞争,使社会保持着一种不衰的崇文风气,那就是这种制度给人们的莫大回报。”[24]
美国的文官制度,首先是由罗得岛的国会议员托马斯·詹克斯系统提出的。此前美国虽曾讨论过两个关于考试录用官员的法案,但因过于简单而流于形式。1868年5月,詹克斯在“紧缩问题联合选举委员会”中提出的报告送交众议院,向议会详细介绍了中国、普鲁士、英国的文官制度,其中有一章题为“中国的文官制度”,考试录取官员的做法引起议员们的注意和兴趣。同年,当波士顿市政府欢迎一个中国使团时,爱默生的演说赞扬了中国科举制:“目前中国使我们最感兴趣的是它的政治。我相信在座的先生们一定还记得罗得岛可敬的詹克斯先生曾两次力图使国会通过的那份议案。那份议案要求担任公职的候选人必须经过考试,以证明他们的知识水准是够格的。的确,在杜绝任意用人方面,中国是走在我们前面了,也走在英国和法国前面了。在中国的社会生活中,教育受到高度重视,这是使中国享誉域外的必不可少的凭证。”[25]
1868年10月,在中国京师同文馆任总教习的美国人丁韪良,出席了在波士顿召开的“美国东方学会”会议,并宣读了题为“中国的竞争考试”的论文,在文中他极力建议美国政府应该像新近实行文官考试的英、法、德等国一样建立文官考试制度,并向长期有效地实行科举制的中国学习[26]。此文于1870年6月在《北美评论》上发表,并收入他本人于1880年出版的《翰林文集》中。
1870年,史皮尔(施惠廉Spear)在《最古老与最年轻的国家:中国与美国》一书中说:“中国人民的竞争使用于整个政府管理的政治原则公开化。为保证地方行政官员有知识、有能力和值得信赖,各种提拔的基础就根植在教育之上。面对这一事实,整个世界无不为之赞美。听吧!西方国家,它没有世袭等级,或许没有个人荣耀,它没有财富的权力,它不主张任人唯亲,它也不去迎合世俗的偏见和利益。”他看到广东乡试的盛况,并描写道:“此际,全城、全省都处在一个兴奋的骚动之中,信差在恭候,随时准备用船、马和跑步等方式,将发榜的结果报之全省的每一个角落。在中榜者的家乡,一旦他们归来,张灯结彩,设宴欢迎。面对此,我流下了遗憾的眼泪。在我亲爱的祖国,却看不到如此令人崇敬和令人兴奋的场面。这种伟大的基本原则的糅合,是美国共和体制最缺少的东西。”[27]他也主张美国借鉴中国的经验实行考试选拔制度。他们的观点或多或少影响到美国的行政改革。
然而,实行考试录用的行政改革步履维艰,一些国会议员对此类议案冷嘲热讽。他们习惯于政党分肥制,反对以考试来决定候选人员是否称职,因为他们认为这种办法是中国式的,外国式的,“非美国式的”。从理论上说,这种考试也许是正确的,但在实际上却行不通,因为中国有许多官吏贪赃枉法,甚至卖官鬻爵。但赞成者反驳道,西方国家应该借鉴中国科举考试的平等竞争观念,使其适合于各国的需要而发展,不能因为中国没有实现其理想而完全抛弃这种方法。1883年,以平等竞争为原则的文官考试法案(又称彭德尔顿法)终于获美国国会通过,该法案规定政府事务官的录用,必须经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从此以后,考试录用事务官,成为美国文官制度的一条基本原则。到1893年,美国文官考试制度完全确立。
欧美国家借鉴科举建立了文官考试制度,科举像一桶威力巨大的火药,炸开了英美政党分肥的大门。东方古老的科举制移植到西方的文化土壤中后,各国结合本国的国情,化腐朽为神奇,结果确实为各国的政治制度开创了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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