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意识形态的功能
关于意识形态的功能,有些持极端反对意见的人认为,所有的意识形态都是一些不切实际的改造社会的计划,从未像其拥护者所宣称的那样完美无缺。在他们眼中,意识形态就是极端可怕的谬误,一旦实施,必然给人类社会带来灾难。虽然这种观点有些偏激,但意识形态的确都包含着一些在现实生活中经常碰壁的理想化的东西。
例如,有人认为亚当·斯密的古典自由主义为19世纪的经济增长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它却导致了贫富悬殊以及周期性的经济衰退,现在它已经被修正为现代自由主义。尽管各种意识形态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局限,但它在人类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却并没有因此而受到影响和制约。自古以来,人类就生活在形形色色的意识形态之中。近代社会以后,意识形态的作用更加明显和重要。总的来讲,意识形态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几项:
1.认识功能:为人们提供了认识框架
我们先设想这样一个场景:在车水马龙的闹市上,一群人边喊口号边散发传单,在行人的簇拥和警察的紧盯下缓慢地向前游行。面对这样的场景,不同的人也许会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这是一件有着积极意义的好事,群众在自发地表达他们的意愿,反对当局对他们的不公和压制,这是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拥有的权利;有人会认为,这事无可厚非,只要不危及其他人的合法权利,他们就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还有人会认为,这是一种危险而可怕的行为,群众失去了理智,在盲目行动,幸好有警察维持秩序,否则很可能会造成事态的扩大和恶化,给社会带来危害。
根据上面这些人的看法,我们大致可以说,第一类人具有无政府主义的意识形态,第二类人具有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而第三类人具有保守主义的意识形态。正是这些意识形态使人们对事物有不同的看法,在这种意义上,意识形态实质上是一幅幅镶嵌在人们大脑中的地图,它为我们描绘出了事物的位置和意义,缺少这样的地图,我们在世界中就失去了方向感,一片迷茫混乱。这就是意识形态最重要的功能:赋予意义。对于这种功能,有的学者概括为图绘世界,有的概括为提供视界。我们不可能丢掉意识形态来看待周围的政治现象和社会事物,因为没有意识形态,这些事物对于我们来说就没有了意义。“不管怎样,政治事实从来不会自己说话”[11],而是通过不同的意识形态呈现出来。人们不是按照“世界本来的样子”来观察世界,而是看到他们希望看到的世界的样子。换句话说,他们是透过一层由内置的信仰、观念和假设织就的“幕”来审视世界。意识形态通过认识功能不仅为政治生活中的行动者设定了目标,而且也设定了他们追求目标的方式。
2.凝聚功能:促成政治集团成员的团结和整合
意识形态是特定政治集团成员所共同拥有的认知体系,使得个人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同时,意识形态也通过为每一个人提供相似或相同的理解、信仰、价值等,使集团成员彼此达成认识上的一致,从而使整个社会成为一个被整合起来的共同体。安东尼奥·葛兰西把意识形态称作是一种“水泥”,他认为“一个政党要争取意识形态的领导权而成为一个‘历史集团’,从而使社会成为一个统一体,所以,在保持整个社会集团的意识形态的统一上,意识形态起到了团结统一的‘水泥’作用”。[12]在这种意义上,意识形态就如同一种黏合剂,用一套信仰将不同的个人黏合成为一个集团,甚至黏合成整个社会。例如,个人主义意识形态虽然意味着每个人都明白自己的成本收益状况,但持个人主义意识形态的人,一般都会在参与政治生活时自觉地服从政治社会的共同惯例和传统,即使这些东西是难以理解或不符理性的,但人们仍然必须服从,因为只有这样,人们才能够有效地开展合作。
从集团层次来看,一种一致的意识形态会为集团提供连接的纽带。历史上不同的意识形态总是与不同的阶级和集团相对应的,例如,自由和民主这种意识形态将大多数西方国家的人们团结和整合起来;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独立的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中,民族主义是唯一能将人们团结整合成“一个国家”的力量,在此之前,这些国家中很多人只是属于不同的部落和种族,互相冲突和仇杀(就像发生在卢旺达的情况),并没有认为自己属于某一个国家的认同和信念。
3.辩护功能:论证政治集团采取特定政治行动的合理性
在政治生活中,任何政治团体采取集体行动都不是盲目的、无意识的,而是受特定的意识形态指导的,意识形态能够为集团的政治行动提供合理性依据。一方面,对于团体成员来说,意识形态可以使他们确信所采取的政治行动是符合正义的,是合理的、道德的,完全是理直气壮的。另一方面,对于政治集团之外的人以至整个社会来说,意识形态可以使他们相信特定政治集团所采取的政治行动不是毫无道理的,而是合法的、合理的,从而减少其他集团的抵触和敌对,尽量争取社会的认同和支持。从这个角度来讲,任何政治集团的意识形态都不愿公开宣称本团体行为的自我效用,而是一般都会打着促进公共利益的旗帜,给本集团的行动披上代表全社会共同利益的外衣,强调集团行为具有普遍的效用,能够带来整个社会,乃至全人类共同福利的提高。
4.动员功能:引导和动员政治集团的全体成员采取集体行动
法国大革命时期的自由、平等、博爱口号,20世纪俄国革命时期的解放被压迫者口号,就是意识形态的政治动员功能的真实例子。前面提到过,各种意识形态实质上描绘了一幅幅理想社会的蓝图,新的意识形态的目标必然表现为一套关于新的社会制度的规划,它要为人们展示一个比现存制度更为合理、更加美好的理想社会的前景,并把实现这样的理想社会作为自己奋斗的目标,以此来取得人们的拥护和支持。意识形态的政治动员功能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意识形态能够通过对理想社会的描绘激发起集团所有成员的政治信心和行动热情,坚定他们实现行动目标的决心。另一方面,意识形态也能够通过强调长远目标的吸引力和诱惑性,使政治集团的成员自愿牺牲短期利益。比如,政治行动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在极端的情况下,需要政治集团的成员牺牲自己的一切个人利益,如果没有意识形态的鼓励,没有本集团长远利益的吸引,这一点是根本做不到的。布莱克等人在研究俄国和日本的现代化过程中指出,由于在这两个国家中存在着一种“强调共同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强调中央政府应该在发展方面起主导作用的思想,以及由权威的政界人物确定的为国家利益献身和做出牺牲的道德”,所以这两国的意识形态在宣传为未来的利益做出牺牲方面,比包括德国在内的任何早期发达国家更加成功。
意识形态的动员功能是由少数政治精英来完成的,因为他们通常能够识别团体所处的环境和潜在的危险,认识到团体的生存方式与发展目标,所以他们更清楚团体的利益所在和利益增长与维护的方式。这样,他们就可以通过团体内部机制,如宣传机制、示范机制等来鼓动全体成员,采取集体行动。
5.约束功能:约束社会成员的“搭便车”行为
这个功能是诺思反复强调的,他也因论述意识形态的这一功能以及对制度变迁理论的贡献而获得诺贝尔奖。根据诺思的理论,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政治集体行动中,由于个体的成本与收益是不对称的,集体行动的结果是一种公益物品,积极行动的人不见得能够得到全部行动成果,而不积极参加行动的人也往往能够分享部分集体行动的果实。在社会政治活动中,“搭便车”现象由于种种原因总是存在的,它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治集体行动的效能,甚至使得政治集体行动变得不可能。
但是在诺思看来,意识形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集体行动的障碍。他认为,意识形态指的是所有人解释他们周围世界时所拥有的主观信念(即模型和理论)。无论在个人相互关系的微观层次上,还是在组织的意识形态的宏观层次上,它都提供了对过去和现在的整体性解释。正因为如此,意识形态能够修正个人行为,减少集体行动中的“搭便车”问题。
应该特别注意的是,意识形态的约束力只是一种思想、道德上的“非正规约束”,是一种“软约束”,缺少执行和监督的制度保障。它的作用的发挥依靠个人对集体目标的认同及在个人成本-收益与集体成本-收益之间的权衡。因此,意识形态的约束力量是不稳定的,在执行集体目标的过程中,会由于它背离了个人收益最大化原则而逐渐失去效力。
6.经济功能:意识形态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
对于意识形态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学者们早有所论述。马克思在论述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时,就指出了意识形态对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具有一定的反作用,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经济发展,也可以阻碍经济发展。德国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在其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提出,在社会发展中,存在着两组力量:物质力量-精神力量、社会力量-个人力量。两组力量之间互为因果,互相起着作用与反作用。结果是一组力量的增长促使另一组力量跟着增长;一组力量削弱时另一组也难以幸免。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就曾经论述了基督教对西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以及儒教对东方经济发展的阻碍作用,这实际上也是对意识形态与经济增长关系的一种阐释。
目前,在西方经济学者中,以诺思为代表的新经济史学派在研究经济增长与意识形态的关系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诺思试图将意识形态纳入制度变迁的模型中。他认为,一套能够促进制度变迁成功、经济持续增长的意识形态,必须能够提供一系列全面的观点,能够对人类面临的所有问题做出系统的解释;必须在解释外部环境的变化时足够灵活,以得到新老成员共同的忠诚。对他来说,全面性和灵活性是意识形态有力地推动经济增长的前提条件,此外成功的意识形态还应满足合理性、稳定性和包容性。[13]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