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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稳定的界定

时间:2024-08-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政治稳定是一个内涵极为丰富的范畴,它表示的是政治系统在运行中所呈现的秩序性和持续性。[9]作为政治稳定理论的代表,亨廷顿认为,可以从静态的政治制度化和动态的政治参与两个层面来解释政治的稳定性。

14.3.1 政治稳定的界定

政治稳定是一个内涵极为丰富的范畴,它表示的是政治系统在运行中所呈现的秩序性和持续性。所谓秩序性,是指系统内部各要素排列秩序的合理性,意味着政治体系相对来说不存在暴力、武力、高压政治和分裂。所谓持续性,指系统功能的发挥不受阻碍,保持正常运转,意味着政治体系的关键成分相对来说不发生变化、政治发展不发生中断、社会中不存在希望政治体系来个根本改变的重要社会力量和政治运动。[6]

亨廷顿等人曾经指出,一般学者使用的政治稳定概念,往往有两层含义:一是具有“合法性”的政府存在的时间——如果一个国家的政府经常通过非法方式(如政变)而更换,那么,就存在着政治稳定的隐患;二是暴力事件如群众示威,暗杀等爆发的频率和规模。“政治稳定有点像合法性,因为了解什么时候稳定不存在,要比了解什么时候稳定存在容易得多。对稳定的经验研究一般都是用不稳定的表现来衡量稳定性的。”[7]政治暴力、政变、暗杀、暴动、骚乱、镇压势力和集团间的暴力所造成的死亡,被看做不稳定的证据,政治组织机构和政治人物经常更换也是不稳定的证据。

派伊通过列举种种政治稳定的特征来揭示政治稳定的含义。他认为政治稳定具有六个方面的含义:“第一,政治文化的一体化;第二,政治权威和职责的合法性;第三,政府的有效性;第四,政治的包含性较强,以至于公民和政治力量的政治参与意识可以得到满足;第五,公民参政与政府决策的一致性;第六,社会分配均衡。”[8]

杰克·普拉诺说:“稳定是系统的组成部分保持或恢复到固定关系的一种状态。”“在政府系统的研究中,它通常是指政府的最高领导层很少发生变化;或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保持相同的宪政形式或过程;或是指在一个国家的政治过程中相对来说没有暴乱和内部骚乱。”[9]

作为政治稳定理论的代表,亨廷顿认为,可以从静态的政治制度化和动态的政治参与两个层面来解释政治的稳定性。所谓制度,是指稳定的、受到尊重的和不断重现的行为模式。制度化水平反映了一个政治体系的稳定程度。因此,考察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适应性—僵硬性、复杂性—简单性、自主性—附属性、凝聚性—离散性,就可以对该国的政治稳定程度做出基本判断。

戴维·伊斯顿认为,政治稳定在于政治系统有能力承受外部环境对系统的压力。他指出,任何持续的政治系统必须具备两个基本功能:其一,能够为一个社会权威性地分配价值;其二,社会中的大多数成员必须将这种分配作为义务予以接受。“当一个权威性分配价值的系统受到极其沉重的压力,以至于再也不能承受时,该系统就会崩溃。”[10]

综观上述观点,政治稳定是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稳定的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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