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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体

时间:2023-08-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这是因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宪法修改草案规定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是从实际出发的。可以肯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将在宪法修改草案被审议通过以后更加完善起来,更加增强行使国家权力的能力,更好地推进四个现代化建设。

政体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指统治阶级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宪法修改草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一规定确认了我国的政体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人民代表大会制。

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这是因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直接反映我们国家的阶级本质的制度,也是体现我国社会政治生活的全部面貌的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是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享有当家作主的权力,有权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而人民的这种当家作主的权力就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来实现的。因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通过民主的选举原则和程序由人民选举自己的代表所组成,它们一经组成之后,就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决定整个国家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在行使国家权力的过程中,它们自始至终都要向人民负责并报告工作,都要接受人民的监督,人民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可见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全部组织与活动,都是服从于人民的意志和利益,都保证了人民实现其当家作主的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好形式。民主集中制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所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正是按照这一原则组织起来的制度,其主要表现是:它体现人民主权原则,它由人民选出的代表所组成,并且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它体现多数决定原则,会议内部采取合议制,少数服从多数,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下级服从上级,上级代表的决议对下级人民代表大会有约束力,代表全国人民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一切决定,地方各级人大都必须遵守,不能违背。由于人民代表大会制既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它所实行的民主制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制,它所实行的集中制又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制,所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具有巨大的优越性。

粉碎“四人帮”以后,这个制度立即恢复正常活动。全国人大越开越好,地方各级人大的工作得到加强。省、县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增设了常设机构,使之能够经常地发挥权力机关的作用;直接选举已推广到县级,进一步扩大了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民主基础。现在,新公布的宪法修改草案对人民代表大会制作了许多具体明确的规定,又使这个制度得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宪法修改草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表现是扩大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加强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建设。根据宪法修改草案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和修改除应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对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有权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有权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这些职权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前所没有的。宪法修改草案还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的任免等;此外,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人员的任免,也有类似规定。这些决定任免权过去是有“个别”两字加以限制的。

根据宪法修改草案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设委员长会议,它由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处理常委会的日常重要工作;常委会成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以便他们能集中精力和时间履行自己的职责;增设一些专门委员会,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这些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受常委会的领导。这些新的规定,对于充分发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宪法修改草案规定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是从实际出发的。由于全国人大代表人数多达三千以上,而且大都是兼职的,对国务情况和政府工作不大熟悉,加之每年仅集会一次,每次会期不超过二十天,不便经常工作,行使职权,而要大量减少代表人数,又有实际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扩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把原属于全国人大的一部分职权交由它的常委会行使,实行上能够加强全国人大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能力,更好地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宪法修改草案规定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完全符合社会主义民主原则。宪法修改草案规定:常委会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常委会要向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人大有权罢免常委会的组成人员。这些规定说明常委会在全国人大的监督之下进行工作,它不能违背全国人大所代表的全国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可以肯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将在宪法修改草案被审议通过以后更加完善起来,更加增强行使国家权力的能力,更好地推进四个现代化建设。

【注释】

[1]本文载于《长江日报》1982年(发表的具体日期已无法查找),与邓波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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