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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效益兼收

时间:2023-08-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法人治理结构是与现代企业制度尤其是股份制相联系的范畴。“三个层次决策”,第一层级是指集团党委、集团公司董事会,对集团重大的人、财、物和战略事项进行决策。2004年,集团总收入约26亿元,其中20亿元来自《广州日报》的广告和发行收入。集团党委作为集团最高领导机构,负有“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

两个优势结合 两个效益兼收 积极探索党报集团的体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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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安

在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报业集团建设大力推进的过程中,如何探索党委领导与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的新路子,既是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又是一个迫切的实际问题,本文结合广州日报报业集团的实践,就此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第一,党委领导作为党报的传统优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它既是报业集团的突出政治优势,也是报业集团参与报业市场竞争的一个核心竞争力。

法人治理结构是与现代企业制度尤其是股份制相联系的范畴。从单一报社转变为报业集团之后,不管报业集团继续保持事业法人身份,还是变更为企业法人身份,都共同面临着体制创新、机制转换的问题,都要把现代报业集团塑造成为适应报业市场竞争需要的市场主体,都有把现代企业制度引入报业集团内部管理的客观要求。因而法人治理结构也不可避免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在这个探索过程中,有的同志把党委领导与法人治理结构对立起来,认为强调党委领导不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法人治理结构相矛盾,因而在行动上有意无意淡化党委领导,在理念上不敢理直气壮地强调党委领导,似乎一讲党委领导就会回到计划体制的老路上。我们认为,党报姓党,以党报为龙头和主体组成的报业集团也姓党,这是我国报业集团与国外报业集团的不同之处,也是报业集团有别于其他国企集团的主要特点之一。报纸产业能否生存、能否发展壮大,关键取决于报纸办得好不好,导向对不对,读者爱不爱看。因此,报业集团是具有鲜明意识形态特点的产业。坚强有力的党委领导,既是确保正确导向的需要,又是确保报业改革方向的需要,无论文化事业的发展,还是文化产业的壮大,都离不开这一政治上和组织上的坚强保障。可以说,党委领导是以党报为龙头的报业集团的突出优势,也是报业集团在市场竞争中的一个核心竞争力,在深化文化改革的新条件下,不能淡化或者削弱,只能通过加强和改进,不断强化这个优势,创新这个优势,并进而把这个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和产业优势。

10年前,《广州日报》在组建全国首家报业集团时,报社的最高领导机构从编委会变更为社委会,社委会的工作从过去偏重采编转为既重采编又重经营管理,较好地发挥了社委会在报业集团建设中“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近年来,我们不断强化这一理念,积极探索把党委领导和法人治理结构有机结合的具体途径,较好地处理了党委领导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提高了决策效率和决策科学性,克服了前些年舆论导向偶尔出现偏差的情况,同时解决了集团内部一些长期遗留下来的体制问题,在事业发展中体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为了加强和改进党委领导,我们还有计划、分步骤地从思想、组织、作风、制度诸方面加强集团的党建工作,2005年以来又通过组织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委领导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有力促进了报业集团的改革和发展,新闻宣传多次受到上级领导机关的肯定,集团的综合实力也在不断增强,2004年集团收入26.84亿元,总资产达到52.63亿元。

第二,积极进行报业治理结构机制创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把探索建立适合报业特点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作为新的竞争优势。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企改革的方向,而改革能否成功,重要的基础在于能否建立起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这一点对大型国企集团尤为重要。报业集团是国有资产,成立报业集团后,家大业大,已初具大型国企集团雏形,如何通过有效的经营管理,使它不断保值增值?如何参照大型国企集团的经验,把经营部分尽量企业化,把文化产业做大做强?应当看到,报业经营过去几十年也一直在搞,但计划经济的色彩浓重,市场机制没有确立,管理粗放,效益不高,报业集团作为报业市场竞争的主体地位还很模糊。因此,引入现代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就显得非常重要、非常迫切。其好处在于:一是有利于明确界定集团的法人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确定集团在报业市场中的主体地位;二是建立“分工—制衡”和“制约—激励”机制,让各职能组织各司其职;三是用法治取代人治,用科学决策取代经验决策,把运行机制建立在法制化、制度化的基础上。报业集团要做大做强,与国外境外同行在新的起点上开展交流和竞争,就要把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作为制度创新的突破口,作为新的竞争优势来培育,为事业发展和产业拓展打开更大空间。

基于这样的思路,我们正在进一步深化集团的体制改革,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两种优势结合,三个层次决策”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党委统一领导”,就是在《广州日报》社委会的基础上,再设立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作为集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两种优势结合”,就是完善集团党委领导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的领导体制,成立广州传媒控股集团公司,建立宣传业务与经营业务相对独立、相辅相成的组织领导结构,设立集团党委和集团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的编辑委员会和经营委员会,分别负责管理整个集团的新闻宣传业务和产业经营活动,变报社办集团为集团办媒体、办企业。“三个层次决策”,第一层级是指集团党委、集团公司董事会,对集团重大的人、财、物和战略事项进行决策。第二层级是指集团编委会和经委会分别对采编业务和经营业务进行决策。第三层级是指下属各二级单位(各媒体各企业)作为集团内部独立核算主体,对本单位的日常业务进行决策。“三个层级决策”,体现了“主辅分离,统分结合”的精神,既保证集团责权利统一的规范运行,又保证集团内各子系统、各法人单位的相对独立自主及整个系统有序互动的格局。

第三,在发挥两种优势、使之相互结合的过程中,党委领导是占主导性的优势,自始至终都要发挥主导性作用。

报业资产中既有媒体产业的资产,也有一般竞争性产业的资产,竞争性产业今后还可能会越做越大,但总体上看,报业属于文化产业,离开了党报,报业集团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这一点在我们集团表现得尤为突出。不要说10年前组建集团时是以《广州日报》为主体,具有明显的“报社办集团”特征,就是在10年后的今天,集团最主要的收入依然来自作为党报的《广州日报》。2004年,集团总收入约26亿元,其中20亿元来自《广州日报》的广告和发行收入。因此,坚持党对新闻工作的领导,把集团的采编队伍建设好,把党报办好,自始至终是办好报业集团的关键所在,抓住这一条,也就抓住了报业集团建设的“牛鼻子”。

集团党委作为集团最高领导机构,负有“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任。报业集团的工作和业务很多,既有采编业务,又有产业经营,还有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等,所有这些都要由党委统揽起来。在产业经营中,公司化、市场化固然重要,法人治理结构也要建立,但同样需要党委发挥“统揽”和“协调”的作用,坚持采编和经营两手抓,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新闻宣传和产业拓展的各个环节中去,从总体上把握住媒体舆论导向和资产保值增值的主动权。

我们认为,报业集团引入法人治理结构时,应注重“神似”而不是“形似”。典型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建立在产权明确而且股权多元化的基础上。这一前提目前报业集团尚未具备,但这并不妨碍报业集团引入法人治理的精髓,这就是一定要做到让所有者、决策者、经营者、监督者各就各位,按职能分工,依照法律和制度规定,分别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其中制度建设是重要的基础性工程。有鉴于此,近三年来我们高度重视集团的建章立制工作,陆续制订和修订了170多项规章制度并付诸实行。事实证明,这样做不仅使领导从琐碎的日常审批管理中解脱出来,而且又加强了集团对各单位(部门)的调控与监督,为提高集团整体管理水平打下基础。

我们探索党委领导和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的实践还只是起步阶段,对很多问题的理解还很肤浅,但有一点我们是坚信不疑的,那就是报业集团既然是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结合体,党委领导和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就有其客观性、必然性,把两种优势结合得越好,两个效益就会收获更多,事业、产业就会比翼齐飞。

〔张德安:广州日报报业集团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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