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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项目过程中反腐倡廉工作浅谈

时间:2024-08-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丧失了地位,没有作为,没有树立起威信。三是在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利用项目立项、招投标、规划审批、资金拨付、质量监管等诸多环节,借机贪污受贿。一是纪委书记在党委书记的领导下工作,纪委监督“一把手”很难做到有力监督。今年以来,公司(局)启动实施了“项目建设年”活动,有力的推动了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合阳公司 火宗修

火宗修,男,1983年11月出生,宁夏固原人,2008年参加工作,201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澄合合阳煤炭开发公司综合办公室业务专管,助理政工师。曾获澄合矿业公司“优秀团员”、合阳公司“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自2009年以来,澄合矿务局党政根据形势的变化及发展的迫切需求,提出了“挖掘西区潜力,发挥东区优势,开发建设新区”的重大战略方针。至此,新区建设的序幕全面拉开,先后有百良旭升、安阳、山阳、西卓子等重大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伴随着一批批工程项目不断涌现,腐败、贪污、受贿等苗头也相继滋生。为此,矿业公司先后下发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确定项目管理模式,并多次开展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治理等活动,重点就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项目立项、招投标、规划审批、资金拨付、质量等诸多环节加强监督监管,有效的杜绝了腐败问题的发生。但是新区建设只仅仅处于起步阶段,腐败现象苗头仍处于多发期,反腐倡廉工作终将成为今后乃至长期一段时间内最为紧迫的重点工作。

一、在建工程项目中反腐倡廉存在问题及薄弱环节

(一)利用职权干预工程建设,索贿受贿的势头有所抬头。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者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有关人员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收受钱物或安排自己的亲属朋友承包工程。

(二)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搞权钱交易,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个别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将一个总体工程肢解成若干个小工程,或者分成若干期工程实施。这种肢解工程的目的,就是把工程标的人为控制在公开招投标的规定标的以内,然后以邀标或议标方式,或直接发包方式把工程给关系人做,最终目的为了权钱交易,谋取私利。

(三)个别工程管理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收受钱财,造成监督验收不严,从而导致质量和安全责任得不到落实。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采用挂靠、分包等违法现象而不闻不问,使工程合同协议成为面子工程,一张废纸,失去本有的约束效力,严重的造成工程质量差、工期拖延等问题,侵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

(四)个别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存在一人说了算,没有切实执行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五)纪检等监督部门深入的不够,没有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的职责。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丧失了地位,没有作为,没有树立起威信。

二、在建工程建设领域产生腐败的原因

腐败现象根深蒂固,存在于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形成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但任何事物都有一定的规律可循,只要找出腐败的病因就不难对症下药。本人认为,在建工程领域存在腐败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个别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贪念及享乐思想侵蚀严重。一是少数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法律法规教育和廉政教育落实不到位,普遍流于形式。一些领导干部强调业务工作忙,没有时间学习,对学习政治理论不感兴趣,不注重世界观的改造,在日常学习中存在“帮学”现象,就是帮助抄记录,顶替上课、找人帮忙补笔记等。当各种利益诱惑时,就产生了攀比心理、失衡心理和侥幸心理利己主义和私欲贪欲膨胀,把理想信念全部抛到脑后。二是政治立场不坚定,经受不住“糖衣炮弹”的侵蚀,尤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经受不住诱惑很容易掉入承包商设下的“陷阱”,受制于人,乃至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三是在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利用项目立项、招投标、规划审批、资金拨付、质量监管等诸多环节,借机贪污受贿。

(二)规章制度不健全。作为新区建设单位,各项工程建设总是由起步到完善再到健全的一个过程,所以在工程建设初期由于相关规章制度和各种约束机制不健全,不完善,这就给个别思想不坚定的领导干部有了可乘之机。比如某行业主管部门既是招投标活动的监督者,又是项目建设的组织者,使监督流于形式。

(三)权力过于集中。权力过于集中是在建工程项目中表现最为突出的,由于管理人员的缺乏,一人多岗多职多权,是导致领导干部产生腐败的温床,如果监管体制跟不上,约束机制不到位,腐败只是早晚的事。

(四)监督监察部门责任难于落实。当前,由于煤炭行业的特殊性,是以安全生产或者过分的追求效益,大力促进工程项目建设进程,从而忽视了监督监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管作用。一是纪委书记在党委书记的领导下工作,纪委监督“一把手”很难做到有力监督。由于体制机制存在的弊端,工程建设领域监督乏力,存在着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浅、下级监督太软、法律监督太晚的问题,使得监督在相当程度上依靠自我约束。二是奖罚体制的不健全,对发现违纪违法案件时往往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工程建设进度,只要情节不是特别严重,一般处罚力度不大或直接免于处罚。由于以上种种原因,往往造成了监督责任难于落实,基层单位纪检部门的监督权力落到空处难于发挥作用。

三、在建工程建设领域反腐败工作的对策

新区在建的各项工程项目都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更是地域经济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反腐倡廉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今年以来,公司(局)启动实施了“项目建设年”活动,有力的推动了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反腐败工作的开展。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反腐败工作,必须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保证项目资金的合法运用,确保项目优良、质量优良、干部廉洁。当前,在公司(局)十二五战略规划的指引下,新区各项目建设的步伐稳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基本全面启动,继续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反腐败工作,不但是构筑廉洁企业的首要任务,更是为今后各新建煤矿顺利上市奠定廉洁环境

(一)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的全程跟踪和监管

作为新区建设各煤矿,从矿建到土建,从一期工程到二期工程,投资额大,工程周期较长,环节繁杂。关键要把好以下几个关口:

一是要把好项目立项和招标关。一个好的项目必须经过多次的调研和多方的论证,广泛征求专家、群众的意见,结合地域形势、环境、地理构造、概预算等诸多因素,综合考量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项目。同时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科学监管,要杜绝一把手一人说了算,防止决策的失误,切实执行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局)对新区各单位的项目立项监管的较好,形成了“三一”体制,即对所需立项的项目首先由该单位进行决策,设计院评审,公司(局)评审的三级体制,最后上报公司(局)由公司(局)统一进行安排招标,杜绝了以往基层招标中暗箱操作的腐败现象。同时限定招投标金额,投资概算在1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报矿业公司(局)审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防止业主肢解工程,与工程队串通内定项目,搞权钱交易。还有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可能出现围标与串标。目前社会上存在串标、围标行为,资质挂靠是一个重要原因。有的企业拿到标后,转包给其他工程队,自己坐收管理费。这些工程队往往达不到工程资质要求,很容易出现质量问题。作为纪检监察部门要组织人员对中标的企业进行检查,查处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重点检查在现场施工的企业是否与标书上的单位及项目经理、项目管理班子等中标内容相一致,项目经理、项目管理班子是否在岗。建设单位也要将工程施工单位作为自己的队伍进行管理。

二是严把质量关。一个项目的建设需要多个层面的稳固,如果某个环节出现问题,整个项目可能就毁于一旦。对项目建设的质量监管,项目经理、监理公司、建设单位都很重要。怎样才能平衡这三个方面做好质量监管呢?我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抓起:一是建设单位将施工单位作为自己的队伍进行管理,同时选派业务精、能力强、负责任的管理人员对项目建设现场进行跟踪监管,及时掌握监管项目的进展和质量情况,在内部适时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的同时,公司(局)定期对工程进行验收,不合格的要求立即整改,对偷工减料存在质量隐患的项目勒令返工。二是建立联合验收检查制度。形成建设单位、监理公司、项目经理联合检查工作小组,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同时,建设单位要防止项目经理与监理公司工作人员合伙做假,必须提高警惕。三是建立质量监管通报制度。合阳新区每周二召开基本建设例会,对新区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的进行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勒令停工停产,并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经检查整改合格才能开工。对一些屡教不改、违规操作的施工单位终止施工合同。

(二)利用各种有效的手段,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一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筑牢思想防线。项目建设中的腐败现象无时不在侵蚀着我们的干部队伍,如果在项目建设中不加强监管,就很难保证干部不出现腐败问题。要时常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组织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尤其要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的论述,要把学习当成工作的一部分,使党员干部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从学习中提高认识,端正工作态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二是要充分发挥效能监察作用,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监察。效能监察是领导监督检查工作的延伸,是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再管理,能及时纠正管理工作中的偏差,保证项目管理工作计划、任务、目标的实现。效能监察在实施监督检查的过程中,能够发现和揭露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案件线索;能够通过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管理部门和人员积极采取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规范管理行为,监督关口前移;能够通过效能评价和责任追究,惩防并举,促进项目建设中管理人员廉洁从业、高效优质地工作。

三是要召开好各种工程例会,切实解决好工程项目当前存在的问题。工程例会由规划部门主持,每周进行一次,参加人员应包括项目经理、现场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对本周工程进度以及下周工程进度的安排进行汇报,提出对本周工程施工中所遇到的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下道工序的施工方法、进度、安排进行说明。现场监理对本周施工监理过程中的施工质量、进度、材料供应情况进行说明,并对监理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控制措施。从而杜绝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偷工减料,确保施工质量。

四是建立有效的奖惩制度。领导干部在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坚守原则,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凡在项目建设中发现有腐败受贿的嫌疑,要彻查到底、绝不手软、严惩不贷,无论牵扯到什么人都不能放过;凡在项目建设中坚持原则,敢于碰硬,质量把关严格,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要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五是认真执行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始终坚持重大项目、大额度资金使用采用集体议事程序。

(三)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检查监督工作的力度

要通过专题调研,查找制度建设中的缺失部位。要把深化工程项目源头预防机制作为破解课题,在总结加强工程项目源头预防机制建设有效做法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杜绝制度执行不严和过程监管不力;要对项目源头管理进行科学定位,建立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防控机制;要提高快速反应项目动态管理的纠正性能力,发挥公司(局)及基层单位两级纪检部门的合力作用,加大对项目的综合督查力度,做到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同步落实、效益审计与效能监察同步开展、严格管理与严肃纪律同步约束。

总之,在建项目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程,其反腐倡廉任务十分艰巨而重大,各级监管部门及管理人员,一定要关口前移,扎根一线,常走动,常调研,在落实责任的同时强化监管力度。要通过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在建工程项目监管体制,始终做到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工期,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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