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障,监督是关键。在当前正在进行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中共中央对党员和党员干部提出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各地党支部要监督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这“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
党支部不仅负有检查和处理违纪党员的责任,而且要承担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要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正面教育,防微杜渐,把违纪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要经常了解和掌握各个时期党员的思想情况,经常不断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纪教育,以提高党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从而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并能同违犯党规党纪的行为作斗争,提高党的战斗力。
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障,监督是关键。这是我们党总结反腐败斗争获得的重要经验,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淡薄,不习惯也不愿意接受监督,一些党的组织对干部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甚至放弃监督,同级领导干部之间相互监督不力,下级不敢监督上级。一旦权力失去制约和监督,就会产生腐败。要通过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保证他们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同时,还要强化廉洁自律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在当前正在进行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中共中央对党员和党员干部提出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六项禁令”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地党支部要监督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这“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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