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对法律进行分类:按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分国际法和国内法;按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按适用范围的不同,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按照规定的内容不同,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按制定和表达的方式不同,分为成文法和习惯法。
(一)法律渊源
法律渊源是指法律的效力来源,包括法律的创制方式和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我国法律渊源主要包括: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宪法。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3.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各部、委等制定的部门规章。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
5.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特别行政区法律。
7.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军事法规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等制定的军事规章。
8.我国与外国签订和我国批准加入的国际条约和国家惯例。
(二)法律分类
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对法律进行分类:按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分国际法和国内法;按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按适用范围的不同,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按照规定的内容不同,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按制定和表达的方式不同,分为成文法和习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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