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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战线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时间:2024-08-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党就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论提出后,很快在学界引起巨大反响。中国政治学者何增科在党中央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概念后,比较早地对这一内涵进行了解读。

我国现阶段的全面深化改革,其实质就是通过革除现行制度、体制中不适应社会生产力要求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弊端,不断实现制度的现代化,从而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33]。统一战线不仅是一种组织体系,更是一种制度体系,作为政治制度的统一战线,其内在的包含了政党制度、人民政协制度和针对协调和处理阶层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而开展的统战工作制度,统一战线的制度体系是否完善、制度能力是否有效发挥,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客观上要求统战制度体系和制度能力的现代化,统战制度体系和制度能力的现代化又能有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终目的是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代意蕴

(一)中央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问题的提出

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我们党首次使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新的政治理念,它表明我们党对社会政治发展规律有了新的认识。2014年2月17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在中央党校开班,习近平总书记在开班式上专门阐述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开始以全新的角度思考国家治理体系问题,强调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有效的制度体系。这项工程极为宏大,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总体上是好的,是有独特优势的,是适应我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同时,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在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上需要下更大气力。只有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尽快把我们各级干部、各方面管理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工作本领都提高起来,尽快把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工作能力都提高起来,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更加有效运转。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应该注意什么基本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对此也作了深刻的阐释。习近平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完整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两句话组成的一个整体,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的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习近平还强调,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我国国家治理体系需要改进和完善,但怎么改、怎么完善,我们要有主张、有定力。中华民族是一个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的民族,在漫长历史进程中,不断学习他人的好东西,把他人的好东西化成我们自己的东西,这才形成我们的民族特色。此外,习近平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加快构建充分反映中国特色、民族特性、时代特征的价值体系。

(二)学界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学理解读

党就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论提出后,很快在学界引起巨大反响。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力图深入地剖析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科学内涵、时代意义等问题,以下仅仅介绍一些较早解读上述问题的学者的研究成果。

第一,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科学内涵的解读。中国政治学者何增科在党中央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概念后,比较早地对这一内涵进行了解读。首先,何增科从国家统治、国家管理和国家治理的概念区别上作了分析。何增科认为,“国家治理是现代国家所特有的一个概念,是在扬弃国家统治和国家管理基础上形成的。首先,它凸显了政权的管理者向政权的所有者负责并可以被后者问责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其次,它强调政权的所有者、管理者和利益相关者等多种力量合作管理的重要性。最后,它把增进公共利益同维护公共秩序放在了同等重要的地位,实现这两个目的的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最重要的体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目的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普遍提高国民生活质量和实现可持续的稳定。”[34]其次,何增科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制度内涵也进行了解读。在他看来,“国家治理体系作为一个制度体系,包括了经济治理、政治治理、社会治理、文化治理、生态治理、政党治理等多个领域以及基层、地方、全国乃至区域与全球治理中的国家参与等多个层次的制度体系。结合我们国家的实际来说,国家治理体系实际上就是我国经济社会管理制度体系,既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的制度安排、体制机制。治理能力则是我们运用这些制度和机制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35]

第二,关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时代特征和国家治理能力核心内容的解读。肖文涛是对这一问题较早进行解读的学者。首先,肖文涛对国家治理体系的外延从多种角度进行了解剖。在他看来,“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全面系统的制度体系,它可以从多种维度加以分析。从横向来看,国家治理可分为经济治理、政治治理、社会治理、文化治理、生态治理等;从纵向来看,可分为基层社会治理、地方国家治理、全国性国家治理、国家参与区域治理和全球治理等。从国家治理的范围看,包括政府治理体系、市场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体系等。从国家治理的内容看,包括常态治理体系和非常态治理体系等。从国家治理的过程看,包括决策体系、支持体系、执行体系、评估体系和监督体系等。”[36]其次,肖文涛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时代特征进行了分析。在他看来,“整体而言,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一个从传统治理体系转型为现代治理体系、稳步推进现代国家建设的历史过程,它应当具有若干鲜明的时代特征:一是治理主体多层化;二是治理结构网络化;三是治理方式民主化;四是治理手段法治化;五是治理制度理性化;六是治理技术现代化。”[37]最后,肖文涛对国家治理能力的核心内容作了阐释。他这样论述道:“国家治理能力是当今全球化、现代化进程中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是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的综合体现。毫无疑问,构建一整套与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国家治理体系至关重要,但无论多么完好的治理体系,最终都要体现在具体的治理能力上。国家治理能力包含丰富的内容,是一种多元综合能力,贯穿在国家治理的整个过程和各个方面。择其要者,现代化的国家治理能力应当由以下几种核心能力构成:一是集合全民意志的目标凝聚能力,二是推进全面进步的领导发展能力,三是确立善治格局的制度创新能力,四是保障公平正义的社会平衡能力,五是回应公众需求的公共服务能力,六是有效化解危机的应急处置能力。”[38]

第三,关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重要意义的解读。俞可平是我国较早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涵和重要意义进行研究的学者之一。在他看来,“国家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第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一个全新的政治理念;第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重要创新;第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转向执政党的重要理论标志;第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实际上就是政治现代化;第五,从统治走向治理,是人类政治发展的普遍趋势。”[39]

二、统一战线与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体系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这表明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的本质就是国家治理制度体系的现代化。在我国,国家治理的制度体系如党的十八大报告所述,既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的制度安排、体制机制。从统一战线来讲,作为政治制度的统一战线,其制度体系主要有政党制度体系、人民政协制度体系以及针对构建和谐阶层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体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的统战工作制度体系,其中,最为成熟的制度体系就是政党制度体系和人民政协制度体系。统一战线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主体,因此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客观上要求统一战线制度体系的现代化,而统一战线制度体系的制度化和现代化水平又会直接推动和促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水平,二者之间存在内在的关联性,并共同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具体来讲,推动统一战线制度体系现代化的基本措施主要如下。

(一)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现代化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的政党制度,也是党的统一战线在国家政治生活层面上得以有效展开并形成实际效应的重要制度形式。在新的形势下,统一战线要对国家治理现代化,尤其是对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起到推动作用,其最直接的方向就是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现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现代化。当前,实现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现代化最有效的路径是推动这一制度的“三化”建设,即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

第一,推进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目前,推进我国政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面临着协商主体不够清晰、协商内容不够明确、协商程序不够规范、制度执行不够有力等主要问题,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清晰协商主体。在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过程中,人大和政府机关是否是协商主体,这一问题还存在争议。实际上,政协章程中明确表明,政治协商的提议者和参加者包含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民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其次,明确协商内容。执政党和参政党、无党派人士等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哪些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必须进行协商,由哪些方面、哪些层次的人士进行协商,通过何种形式进行协商等,作出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规定。再次,规范协商程序。要明确规定政治协商的具体程序,保证各政党和利益群体在政协这个平台上公平、公开、公正地进行协商,使政治协商制度得以正常运行。最后,推进协商的制度化。通过具体的制度设计、制度安排,将政治协商以制度的形式确立下来。这种制度一旦确立,除非以合法的方式和途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予以改变。

第二,推进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目前,我国民主监督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民主监督的意识、约束力、形式和渠道都存在不足。对此,推进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明确监督内容。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内容应包括党务监督、政务监督、事务监督三个方面,并把执政党是否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作为民主监督的重点。其次,规范监督形式。民主监督应该有频繁度和实质内容,不应搞礼仪性、节庆性的监督。再次,强化保障机制。应通过立法、党纪、政纪等途径,真正让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具有约束力和实效性。最后,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要转变观念,虚心接受监督,坚决杜绝那种对民主监督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闻而不办、办而不实的衙门作风[40]

第三,推进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参政议政工作是一个理论上不断探索、政策上不断完善、实践中不断发展的过程。现阶段,推进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首先,大力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党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奠定组织保障。其次,建立健全参政议政的工作机制。比如通过建立健全参政议政的职能机构、组织机构、信息反馈机制等,为参政党履行参政议政职能提供有效保障。最后,建立健全参政议政的调研、提案工作机制。比如建立和健全联合调研、联名提案机制等,从而使民主党派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

(二)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的现代化

有学者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保障,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为重点,是实实在在的具有巨大优越性的民主,是我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步骤。”[41]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内在的契合性,推动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题中之意。对此,我们“要重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发挥其总体效应、形成合力,以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42]。对于统一战线来讲,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的重要主体就是人民政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专门实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常设机构和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它把协商民主上升到国家制度层面,成为体现我国广泛人民民主的又一种重要形式,成为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广泛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渠道。显然,实现协商民主离不开人民政协这个制度平台,而放弃协商民主,人民政协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基于以上逻辑,统一战线助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就是进一步完善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和现代化水平,从而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平台的功能作用。但如何完善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和现代化水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从制度上保障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中的主渠道作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体系中,民主协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就一直存在的民主形式,但改革开放以前的传统民主协商方式主要以通报式的形式表现出来,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制度规范的结果。此外,在当前中国社会中还存在公民协商参与的理性程度相对不高、无序化冲动仍然强烈的现实问题。对于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而言,相对于其他协商民主形式,它无疑具有特殊的地位、功能与作用。包心鉴认为,人民政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架构中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从协商民主的性质、地位与功能上说,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既是政党性质的协商民主,又是国家性质的协商民主,同时还是社会性质的协商民主。因此,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构建中具有“主渠道”“主阵地”作用[43]。党的十八大要求则更明确要求: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由此可见,要想不断深化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水平,就必须将公民在人民政协的协商参与纳入有序的制度化轨道,充分发挥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对协商民主的规范作用。

第二,在实践中不断改善人民政协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平台作用的组织方式和协商形式。首先,加强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组织方式的协调和优化,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充分发挥广大政协委员主体性作用,积极鼓励其通过提案、建议等方式充分参与民主协商;二是优化政协内部的机构设置,使专委会、界别等组织机构更好地发挥平台功能,通过自己的活动吸纳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民主协商[44]。其次,不断丰富和创新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形式、流程和内容。要改变人民政协在民主协商中存在的通报会的协商形式,注重抓好主席会议重点协商、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专委会议对口协商、全体会议总体协商、提案办理多方协商。形成从协商内容确定、开展调研、专题协商、成果报送、政府承办到书面反馈等一整套规范高效的协商流程。要加强协商平台建设,搭建和完善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及“委员论坛”等协商平台。通过以上实践,不断丰富和创新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形式、流程和内容。

第三,不断完善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工作机制。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中的渠道和桥梁作用不是自然得到有效发挥的,有必要加以妥善的统筹和协调,形成灵活有效的工作机制,使相关的制度规范和程序安排得到切实的落实[45]。显然,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工作机制事关协商民主制度的效果和效能。当前,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工作机制加以完善。首先,建立和完善协商对象的补充机制,其主要原因在于随着新阶层的出现,原来政协界别吸纳的协商对象相对滞后于社会结构,对此,人民政协可以合理设置界别,把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阶层、新群体的代表人士纳入政协组织里面,包括富二代、进城农民工、下岗再就业人员、外来建设者、退休职工和其他弱势群体等;其次,建立和完善协商内容的确定机制,主要是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所规定的“大政方针、重要问题、共同性事务、重要事务、其他重要问题”的协商进行细化和完善;再次,建立和完善协商意见的反馈机制,主要是注重协商意见的反馈和注重办理结果的反馈;最后,建立和完善协商结果的保障机制,通过对协商结果的监督和重视来保障协商内容的落实和贯彻[46]

(三)统战工作制度体系的现代化

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党的统战部门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工作制度体系。但是,随着统战空间的拓展,统战任务的复杂以及统战对象的多元,现有的体系已无法完全适应统战工作发展的需要。所以,适时地进行统战部门统战工作体系的现代化是统一战线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措施和基本内容。在当前形势下,推动党领导的统战工作制度体系现代化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

第一,完善党的党派工作体系。党的党派工作体系主要包含两个结构,即中国共产党的统战结构和民主党和无党派的组织结构。要加强各级党委统战部门的组织建设和权力配置建设,目前地方党委统战部长兼任地方党委常委是强化党委统战工作体系的重要举措。要加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的组织建设,完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自中央到地方的组织体系,更重要的是要加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组织所联系的社会力量,从而强化它们的社会基础。完善党的党派工作体系的目标是力求做到既加强领导,又保障党派自我运行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第二,完善党的政协工作体系。人民政协是统战组织,政协在开展统战工作的过程中,当前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完善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通过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平台作用的功能,使公民的意见、诉求得到及时、准确的回应,同时使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也通过政协向人民做出及时、准确的传达。此外,完善党的政协工作体系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力求使政协的政党协商与党的决策过程有机结合起来,使“协商在决策之前”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第三,完善党的基层统战工作体系。当前,完善党的基层统战工作体系主要内容就是不断建立和健全基层统战工作的领导机制、统战工作运行机制、统战工作协调机制和统战工作网络联系机制。通过以上机制的完善使党的统战工作与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基层组织的工作能直接为统战工作服务。

第四,完善党联系新阶层、新团体、新力量的工作体系。这其中的关键是,党的统战部门要走出原有的工作空间,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以及各类市场组织,建立广泛的沟通、联络与合作机制,帮助它们做统战工作,同时也从它们那里获得统战的机制与资源[47]

三、统一战线与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48]中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指不断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增强依法按照制度治国理政的本领,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能力和水平。如果说“国家治理体系”解决的是国家治理的制度性框架问题,那么,“国家治理能力”则是为了解决如何切实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独特功能问题。而从统一战线的角度来看,要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须实现统一战线制度体系的效能化。统一战线制度体系的效能主要体现在:使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更加巩固,各民族的关系更加和谐,社会各阶层的关系更加协调,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更加适应,大陆同胞与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的联系更加密切,努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统一战线,为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国家综合国力、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提供广泛支持和有力保障。效能是结果,功能的有效发挥则是前提,因此,要通过统一战线制度的上述效能来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其基本的前提就是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各项潜在或显现的功能。从宏观的层面上讲,国家治理主要涉及的是关于政治事务、社会事务、经济事务等方面的治理,其能力也是在这些领域治理能力的综合。因此,作为政治制度的统一战线要助推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升其自身效能。

(一)提升统一战线凝聚共识的能力

市场经济社会是一个多元的社会,这不仅仅是指社会角色的多元,也是指社会意识的多元,统一战线成员本来就是个思想活跃的群体,随着治理主体的确立,必然会对多元共治的局面产生更大的影响,这就需要我们加强引导,更多在凝聚共识上下工夫,坚定他们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49]。通常社会中的个体和群体能够产生交融点的时候,共识就产生和凝聚。对此,统一战线要提升凝聚共识的能力,就要从寻找社会中不同阶层、群体和公民个人之间的交融点入手。

首先,从利益的交融点来提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不断分化,多元的利益格局业已形成。但这种多样性和多元性并不能完全切割掉社会的共同性和交融性。社会不同阶层、群体和个人在安全、自由、幸福方面的利益交融始终存在,所有人都追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政治清明,都会反对恐怖、专制和落后。今天中国社会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因此,统一战线要从利益的交融点出发,来凝聚社会不同阶层、群体和个体的共识。

其次,从价值的交融点来提升。当前能够把多元化社会凝聚起来的最大的价值共识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所以,统一战线要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价值体系的建设入手来提升统一战线凝聚共识的能力。

最后,从目标的交融点来提升。当前党提出“中国梦”“三个自信”“国家治理现代化”“同心思想”等目标,都是统一战线提升凝聚共识能力的有效资源。

(二)提升统一战线社会整合的能力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社会阶级和阶层在不断分化和重组,社会利益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总体上呈现出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矛盾复杂化和经济利益矛盾凸显化的发展态势。统一战线是不同的社会政治力量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实现一定的共同目标,在某些共同利益基础上组成的政治联盟。社会阶层和利益结构的分化客观上要求统一战线肩负起多样化社会整合与协调的重要功能。一般来讲,统一战线的社会整合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即利益整合、组织整合和价值整合。然而,当前统一战线在利益整合、价值整合和组织整合等方面都面临不少的问题,如在利益整合上,统一战线面临着各类团体利益表达不均衡、统战部门牵头协调的利益整合工作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在价值整合上,统一战线面临着统战文化建设亟待加强、舆论引导工作滞后的问题;在组织整合上,统一战线面临着党建工作存在“有组织”“无活动”的现象、基层和社区对统战工作关注度不够和统战资源整合乏力的问题[50]。对此,提升统一战线社会整合能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创新和优化统一战线社会整合工作,需要构建党委领导、统战牵头、政府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体制;(2)优化统一战线利益整合格局和健全利益整合工作机制;(3)构建统一战线价值整合机制,统一战线价值整合的重点是围绕“人本”“法治”的理念,加强统战文化建设和统战网络舆论引导;(4)整合统战资源,形成社会化“大统战”工作格局,即统战工作对象从体制内的精英扩展到社会精英和大众;(5)创新社区统战工作新机制,当前,传统的街道统战工作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社区统战工作的需要,亟须确立“善治”理念,在不违背社会自治的前提下创新社区统战工作新机制[51]

(三)提升统一战线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能力

政治参与是一定主体通过介入一定的政治过程以实现一定目标的行为。从统一战线的角度来看,当前我国统一战线的地位得到明显提升,但是,我国统一战线应有的影响力却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一方面是因为各阶层参与政治过程的人数较少,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统战工作中现有的政治参与渠道还很不通畅。因此,对于当前我国的统战工作而言,拓宽政治参与渠道,充分发挥统战有序政治参与能力,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目前,统一战线提升政治参与能力的主要举措如下。

首先,践行协商民主制度。有学者认为,“协商民主的实质,就是实现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52]。作为统一战线机构的人民政协是发扬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平台,因此,统一战线提升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能力的重要举措就是不断完善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通过人民政协践行协商民主来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

其次,完善统一战线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具体制度和规范。比如建立新社会阶层代表性人士参加的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和重大事项恳谈会、座谈会、听证会制度,信息反馈制度,政协界别制度等,通过这些具体制度和规范的完善,为统一战线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提供制度保障。

最后,拓宽统一战线各界人士政治参与的渠道。“统一战线应建立健全统一战线的组织依托,除了要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党派、工会和社团这些传统组织的影响力之外,还要帮助统战阶层及成员建立各种企业行业协会、社区、自治性组织,以拓宽统战阶层的政治参与渠道。”[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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