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战线与对非外交
非洲国家先后独立以来,作为国际政治舞台上的主权实体,逐渐摆脱西方国家殖民统治的阴影,探索现代国家的建设和发展道路。因其丰富的资源储备以及重要的地缘战略位置,从“施舍援助的对象”和“白人的负担”逐渐转变成为各国争相建立友好合作关系的伙伴。
对于中国而言,“非洲幅员辽阔、资源丰富、活力无限、前景广阔,是中国面向世界开展政治合作的重要基础,是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依托,是中国实施非传统安全全球战略的重要支撑,也是中国撬动国际体系框架的重要支点”[3]。因此,如何发挥统一战线优势,提升中国对非洲国家影响,成为2013—2014年度统一战线理论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一)提升中国NGO在非影响力
作为不以政府意志开展活动的民间组织,不少跨国NGO可以在某一特定的议题上发挥显著影响。与此同时,NGO可以传播和践行文化价值理念,能够作为促进中非交流合作的互动渠道。引导中国NGO走进非洲,有助于非洲社会“正确认识中国、理解中非关系,消除对中国的误解,建构中国在非洲的影响力及话语权”,形成中国对外关系层面的“巧力量”。但是,目前中国NGO在非洲的影响力尚不明显,当西方NGO、非洲NGO在环保、人权、良治等新兴领域抹黑中国在非洲的形象时,中国只能借助被非洲民众怀疑的官方渠道澄清事实。显然,中国NGO在非洲的缺席,已成为中国在非洲建构影响力及话语权的短板之一。为此,有学者提出中国应该利用好中国与非洲NGO之间交往的互补性和合作空间,维护自身形象和提升在非话语权,并通过“鼓励和资助中国NGO走进非洲”“重视对非洲NGO的传播”“协调好与非洲NGO的关系”“做好与西方NGO竞争的准备”“加强对非洲NGO的研究”[4]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NGO对于提升中国在非洲影响力及话语权具有重要的作用。我们要通过各种方式资助并支持中国本土的非政府组织走出去,直接与非洲的社会大众接触,提供服务,以切实的行动提升我国在非洲民众以及官方中的形象;与此同时,取得非洲NGO的支持也十分关键,为它们提供资源支持,让他们认同中国的理念,代表中国发声;此外,我们还要鼓励中国NGO打破非洲本土的NGO合作现状,改变非洲受西方影响较大的现实局面,扩大民间组织的交流合作范围,让当前西方大力鼓吹的“新殖民主义”失去市场和支持。
中国一贯重视对非传播,但需要看到我国在人文外交、公共外交方面的缺陷和不足,中国的声音还没有深入非洲的民间社会,没有取得有较大舆论影响力的非洲NGO的支持。随着中非关系全面深化,中非交往更多地呈现出多元并行的局面,民间关系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因此,非洲NGO,尤其是有影响力的非洲NGO应该成为我们争取的对象,通过开展NGO之间的直接对话与合作,培养知华友华力量。我们还可以邀请非洲NGO负责人直接参与到中非之间的官方活动中去,扩大中国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中非合作论坛作为中非之间官方合作的平台和集体磋商机制,就是一个可加以利用的契机。
由于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中非NGO之间的发展程度和角色定位往往不一致,但由于西方在非的殖民历史以及西方的资助往往附加政治条件,非洲NGO特别希望能从中国NGO处得到技术援助和资金帮助。但当前的情况不容乐观,中非NGO之间的交往仅限于经验分享,其他帮助形式还存在一定困难。例如,2011年首次前往肯尼亚参加中非民间论坛的中国18个NGO组织,绝大多数属于具有一定程度官方背景的NGO,包括全国妇联、中国文联等。它们虽然是NGO,但在很大程度上行使着部分政府职能,具有半官方的特点。而一些来自民间的NGO自身尚处于发展壮大阶段,本身的筹资能力和影响力有限,要为非洲NGO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尚不具备相关条件。
因此,中非之间NGO的合作,选好切入点很重要,可以重点关注那些非洲急需、自身具备承受能力的民生和基础设施项目,可将医疗卫生、粮食生产、环境保护、小水利建设等作为突破口,将一些好的经验甚至是好的项目引入非洲。“短期内,中非NGO之间的合作可优先关注灾难救助、技术培训、技术转让,这些是当下非洲急需的。从近几年的发展和交流成果来看,中国NGO已经注意到‘务实’和‘务虚’的结合。在通过论坛协调立场、交换观点的同时,它们借助中国在非民营企业的力量,组织了包括向经受旱灾的肯尼亚捐赠‘中非友谊井’、向非洲孤儿捐赠毛衣和药物等民生项目和一场中肯企业见面会等活动。”[5]
要想在非洲扩大自身影响力,必须做好与西方NGO竞争的准备。中国NGO走进非洲,将不可避免地削弱西方对非洲本土NGO的传统影响,打破利益格局,也必然会与代表西方价值理念的NGO产生摩擦与竞争。但是,对于非洲国家来说,中国与西方之间的竞争会给它们更多选择的空间和余地,非洲国家和非洲NGO将会欢迎这种竞争,借此推动非洲民间力量的成长和发展。
当然,中国在加强对非洲NGO传播与合作的过程中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前提,那就是要充分了解在非NGO的现状和生存状态,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非洲NGO多受西方样板的影响,分布领域广、种类多、背景复杂、主体多元,除了本土的之外,很多NGO与国际组织及西方国家关系密切。不同的NGO有着不同的背景和关注领域,因此在非洲的影响力也不尽相同。不同的NGO与政府的关系也有所差异,有些与政府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有些则处于对立状态。NGO与非洲国家政府的关系自然会影响其对政府与中国关系的看法和评价。中国政府和中国NGO只有对非洲NGO的背景及其活动特点加以了解、深入研究,才能准确把握非洲NGO对中非合作关系认知形成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才能有针对性地选择NGO进行资助,与相关NGO合作。
(二)扩大对非洲援助
美国以及欧洲对非洲的官方援助数量远大于中国,但由于附加政治条件,往往“花钱不落好”,广受诟病。但美欧越来越注意社会福利援非,非政府组织广泛参与对非援助。中国应在继续坚持现行援非原则的同时,多参与惠民项目,培育民间组织参与援非,将派遣赴非青年志愿者形成机制,加大人文交流力度,扩大和夯实中非合作的民意基础[6]。
有学者对比中欧对非发展援助后认为“现在的欠发达国家人民所最需要的不是形而上的政治民主和没有实际内容的法治和人权,而是基本的物质生活需要。甚至在日内瓦大学的张维为研究员看来,只要政府能够确保该国人民吃饱穿暖,基本人身保障,如医疗卫生、基本公共设施等能够正常运转,那么这就是一种善治,这个政府就是一个好政府。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欧盟对外输出政治价值观的途径和方式存在着不妥之处,尽管这种做法的出发点也许是好的。”而“中国政府这种不附加任何涉及受援国国内政治的对外援助的确在法理和道义上符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的基本要求,有助于国与国之间平等关系的健康发展”[7]。
虽然西方势力鼓吹中国在非洲的存在是“新殖民主义”行为,但是几十年以来,中非关系历久弥坚,突破了以西方为中心的国际关系准则。中国对非洲的援助大都针对非洲国家革命和建设的实际需要。“在非洲民族解放运动时期,中国重点支持非洲国家反殖、反帝、反霸和反种族主义的斗争;在非洲国家追求和平与发展的当今时代,中国的援助主要用于帮助非洲国家实现政治稳定和经济复兴。这种针对性强、切合实际、求真务实的援助与合作,得到非洲国家普遍认同和赞赏。”[8]中国的发展援助是真正有利于非洲国家发展实际和本质需要的,因此进一步扩大对非发展援助,在经济上互利共赢,在文化上和衷共济,对于加强中非团结以及发挥统一战线工作优势、优化中国在非形象、扩大中国海外利益具有深远的影响。
二、统一战线与对拉美外交
中国高度重视拉美能源、矿产和自然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拉美已经成为中国所需能矿资源和农业产品的重要来源地、重要的海外市场和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目的地,在我国国际战略全局中的分量越来越重。拉美则把中国崛起视为自己的重要发展机遇,重视中国市场、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优势,渴望扩大对华合作,力图借中国因素推进本国经济起飞[9]。
但是,整个拉美地区仍有12个国家同中国台湾地区保持“邦交”关系,系我国的非建交国,中国与这些国家的交往受到很大限制,需要通过一些特殊的方式进行接触。“政党外交”就是其中一个重要途径,其形式灵活多样,不受外交关系的制约,即通过和这些国家在野党和执政党的接触,以促进国家间关系的发展。也有不少学者对中国同拉美非建交国政党外交的特点进行了研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将同非建交国的政党外交与制约和影响台湾岛内选举联系起来,促进非建交国在对拉美政党外交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一方面,在90年代全面双向多领域交流的基础上,双方交往进一步拓展。统计显示,2000—2010年间,双方交往次数达到76次之多,是90年代(39次)的近两倍,占同期与拉美国家政党交往总数339次中的22%,比90年代的20%又有提高。另一方面,考察这一时期双方交往的统计数据,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即2000年和2004年分别高达15次和16次,而2008年以后的两年则为0,似与台湾岛内局势有关。2000年、2004年、2008年都是台湾大选年,国民党、民进党争夺台湾政权。2000年、2004年之所以与非建交国政党交往空前频密,意在制约影响取得胜选、主张‘台独’的民进党;而2008年选举中国民党重新夺回政权,两岸达成‘外交休兵’的默契,似为导致中国与非建交国政党交往减少甚至趋零的原因之一。”[10]
第二,我国进一步扩大和加深与拉美各类政党特别是中右翼政党的交往。拉美非建交国的中右翼政党与中国有较多的接触交流是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但绝大多数都只停留在表面。直到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的综合国力逐渐提升,国家影响力逐渐显现,拉美非建交国的中右翼政党纷纷来访,如巴拉圭二月革命党、国家团结党(2000年成立)、真正激进自由党、亲爱祖国党(2001年年底成立),巴拿马团结党,多米尼加基督教社会改革党,哥斯达黎加“改革2000”,格林纳达民族民主大会党,海地民主运动大会党,尼加拉瓜基督教道路党、立宪自由党,危地马拉新国家联盟等都是首次访华,其目标也比较统一,均为发展党际关系、促进国家关系。其中,巴拿马团结党,巴拉圭亲爱祖国党、国家团结党等政党首次访华即与中共建立了正式党际关系。来而不往非礼也,2004年4月,中共友好代表团首次访问巴拉圭,巴亲爱祖国党主席佩德罗·法杜尔(Pedro Fa Duer)将代表团访巴定义为“历史性事件”;巴方表示,愿与中国发展各个方面的友好关系,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能实现两国关系正常化。期间,巴方首次在国会接待了中共代表团,众议长,参议院第一副议长分别会见代表团。巴众议长马谢尔(Machel)表示,他所在的全国共和联盟愿意发挥第一大党的作用,促进议会各政党开展对华交往。
第三,在台湾问题和发展国家关系方面取得新进展,特别是原先对华立场和在对华交往过程中比较保守的中右翼政党,态度更加积极,而且明确提出国家关系正常化的目标。有两个显著的案例,其一就是洪都拉斯国民党代表团1997年5月访华时就表示,如果洪国民党能在1997年大选中获胜,洪中两国关系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2002年3月中共友好代表团访问洪都拉斯期间,洪国民党领导人明确表示,洪中关系不应仅限于经贸交往,在政治、文化、社会领域的交流也要全面展开,这对推动两国关系正常化也很重要;洪国民党支持中方为中洪关系正常化所作的努力。第二个案例是巴拿马民主革命党代表团1996年11月访华时,在胡锦涛会见代表团并阐述中方在台湾问题上的原则立场后,表示希望进一步加强巴中两国关系。2002年10月该党代表团访华,明确表示,两国关系应该改善并实现正常化;并表示民主革命党是巴拿马第一大党,愿为发展两党和两国关系作出不懈努力。而到2004年7月该党主席乌戈·吉劳德(Hugo Giraud)在会见到访的中联部工作小组时进一步表示,巴拿马应与中国建立和发展正常的国家关系。这样的例子还有格林纳达统一工党,多米尼加解放党、革命党、基督教社会改革党、劳动党、争取民主联盟等;各党领导人一致表示,希望同中共建立和发展党际关系,并希望多中两国尽快实现关系正常化。中共同这些政党以及政党领导人的关系总体比20世纪90年代积极许多。
第四,外国政党纷纷学习借鉴中共治党治国的经验,成为这一时期交流的新亮点。21世纪以来,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综合国力的大幅提升以及国际影响力的显著增强,拉美非建交国各政党在与中共的交流中,不仅像巴拉圭共产党、萨尔瓦多马蒂阵线等左翼政党表示要学习借鉴中共以及中国的经验,特别是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而且诸如自由党、保守党这样的中右翼政党也都对中国在中共领导下取得的成就表示敬佩,纷纷表示在治党治国方面要学习借鉴中共经验。
2002年3月洪都拉斯自由党主席拉斐尔·皮内达·庞塞(Rafael Pineda Ponce)表示,中共有严格的纪律,全党上下保持高度统一和团结,对推动改革开放起到了重要作用,自由党应该学习、借鉴中共在组织建设方面的经验。2003年11月巴拉圭真正激进自由党副主席左拉斯·亚诺斯(Blas Llanos)说,他对中共在理论上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和发展表示钦佩。
此外,巴拿马民主革命党、哥斯达黎加民族解放党、多米尼加革命党等都表示中共丰富的治国理政经验值得学习借鉴,称赞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学习的榜样。与此同时,拉美非建交国各国、各类政党还先后多次派出专门的“干部考察团”“青年干部考察团”访华。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0年年底,萨尔瓦多马蒂阵线先后三次组团访华考察;2006年10月,多米尼加解放党、劳动党、左派团结运动等三党联合组成干部考察团访华;2008年12月,萨尔瓦多马蒂阵线,洪都拉斯民主统一党,危地马拉全国革命联盟、新国家联盟联合组成了中美洲未建交国干部研修班访华。
第五,“函电外交”的形式受到重视和追捧。一方面,非建交国政党在中共、中国重大节日、重大事件(如自然灾害)发生时都发来函电,予以祝贺或慰问;特别是中共十六、十七、十八大党代会召开及党和国家新一届领导人产生时,各政党纷纷发来贺电,表示祝贺;比十四大、十五大收到的非建交国政党发来的贺电大大增加。另一方面,在新党成立、党代会召开、竞选获胜、领袖产生、重大节日、政要去世等问题上,中共方面一般都要以中联部的名义发去函电,予以祝贺或慰问。经过实践的摸索,不难发现,这种方式对于非建交国及其政党而言更加灵活有效。
三、统一战线与对中东外交
中东地区因其丰富的油气资源与错综复杂的民族宗教因素以及美国在该地区的深层次介入,一直以来都是国际政治的热点地区。不论是其所处的地缘位置还是该地区显著的伊斯兰文明形态,都使其在中国的对外交往格局中占据突出位置。“中东地区正在被冷战结束以来日益严重的结构性失衡所困扰,2011年中东变局的爆发就是对这种结构性失衡的一种反应。”[11]
地区的动荡不安不仅不利于和谐世界的建设,也对中国长期以来追求的和平的国际环境构成挑战。中国是负责任的大国,不可避免地需要参与到全球治理的进程中去。其中宗教因素在中国对中东的外交进程中十分显著。这一部分将以中国在中东地区的军事行动为主要脉络,介绍相关的研究成果。
(一)现状
中国在中东的军事活动主要包括联合国维和行动和亚丁湾海域护航活动,维和行动涉及黎巴嫩和苏丹等国,亚丁湾护航活动涉及索马里海盗和军舰补给国也门、阿曼。
首先,中国军队在尊重中东国家的伊斯兰教信仰和习俗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据媒体报道,2009年4月25日,中国海军第二批护航编队“微山湖”舰进入也门亚丁港,官兵分批上岸行动,“每次外出,带队干部都要特别提示大家尊重当地宗教习俗,如不能用食指指物,不经允许不要对着当地人特别是妇女照相或同其合影”。2011年8月,中国海军第九批护航编队“武汉”舰抵达阿曼塞拉莱港,部队官兵将在此休整三天。由于适逢伊斯兰斋月,部队及时开展当地宗教信仰知识培训。在上岸活动中,按照伊斯兰教的要求,不穿短裤,拍照时避开女性,遵守斋月禁忌,在禁食时间内不吃食物,不饮水。中国军人在中东与当地穆斯林的交流中,尊重伊斯兰教习俗,赢得了当地民众的极大好感。
其次,中国军人的宗教信仰问题在中东国家遭遇到不可避免的挑战,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来自外国军人的挑战。2009年6月,中国驻苏丹维和部队军人就遇到坦桑尼亚维和部队军官的宗教祷告邀请,党员班长朱定便指出:“中国军人不信神、不信教,信的是马克思主义,是祖国、责任和使命!”第二,来自当地穆斯林民众的挑战。中国第九批赴黎巴嫩维和工兵营一次扫雷作业中在帐篷内避雨时,一名当地穆斯林民众拿出传教画册给官兵,中国士兵退回宗教画册并婉拒道:“谢谢你的来访,中国军人尊重黎巴嫩人民的宗教信仰,也希望你尊重我们的信仰”,“中国军人信仰的是马克思主义”[12]。
以上诸案例只是中国军队在中东所遭遇宗教问题的一个缩影。随着中国军队境外活动的增多,尤其主要境外活动在中东伊斯兰国家,从对外交往和发展对外关系的角度看,中国军队必须有所准备,就宗教信仰问题,在伊斯兰国际体系中有力地予以有力的回应。但是,中国军队目前对于伊斯兰教问题,仍然主要停留在尊重宗教习俗的层面上,将宗教仅仅视作一种文化现象。2011年5月,全军首次维和待命部队骨干集训中的培训科目中,除了大量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外,“宗教文化”仅仅只是拓展性内容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并未能在新的时空中有效回应更深层次的宗教信仰问题,这对于中东国家及其民众准确理解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和中东政策无益。
(二)基于现状的挑战
从现实效果来看,中国经验也有许多可取之处。自中共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军队实施过不同的军人与宗教关系模式,最终统一为现行的模式,较好地维护了军队的团结,也维护了信教军人的权益。早在革命战争时期,党便开始关注到民族和宗教及其关系的问题,抗战时期的马本斋回民支队、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新疆“民族军”中均设有阿訇、藏军中则有着藏传佛教神职人员。这一系列做法在维护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同时,通过变通手段达到尊重宗教信仰的自由。这些都极好地规避了美国等西方国家驻中东军队中穆斯林军人与基督徒军人之间的矛盾,甚至是反伊斯兰教的极端行为。但中国军队的对外交往中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因为是否有符合伊斯兰世界话语体系的回应,这关系到中国在中东军事活动的前景和国家利益。
第一,要根据中东地区实情,将对宗教的认识和态度提升到战略性高度。长期以来,中国军队在国内一直致力于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习俗等,驻中东维和部队和护航编队也是如此,但如上文所述,目前中国军队仅仅将对宗教的认识停留在“宗教文化”或“宗教习俗”,甚至是“宗教迷信”的层次,明显脱离于中东伊斯兰世界的实际。“文化、习俗只是宗教的衍生物而非宗教本身,宗教更不是迷信,《古兰经》严格禁止巫术、求签、偶像崇拜等迷信行为。必须认识到伊斯兰教在中东国家政治、经济、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尤其是全球性宗教复兴所带来的伊斯兰教的全球复兴及其在伊斯兰国际体系中的核心纽带作用,伊斯兰国际体系与中国所参与的基于‘宗教放逐’为起点的现代国际体系有着很大不同。”[13]宗教在国际关系中的参与度与以及对于国际社会的重要性远非文化议题可以涵盖。
第二,要妥善地阐述信仰问题。在中国的政治中,“信仰”既可以指宗教信仰,也可以指政治信仰,但对于伊斯兰世界来说,这种表述可能会引起中东国家民众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解,因为在伊斯兰世界,“信仰”一词就是指宗教信仰。我们尤其需要注意中国在中东执行军事任务的军人将我们在国内所称的政治信仰和伊斯兰世界信众心中的宗教信仰相提并论,会让所在国穆斯林民众产生疑惑甚至敌视,进而质疑中国的宗教政策以及中国社会政治与宗教的关系。
第三,要正确传递中国军人与宗教信仰之间的关系以及正确阐述中国的宗教政策。长期以来,中国军人的宗教信仰问题一直受到外国的关注。2011年11月21日,中国国防大学组织的关于“中外军人核心价值观”的研讨中,就有外国军官询问“中国军队是否允许有宗教信仰”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也就是说,即使中国公民有宗教信仰,也可以加入人民军队。当然,也明确规定了军队人员不得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和宗教活动;不允许任何宗教组织在部队中发展成员,进行宣教活动。中国军人个人信仰多元化是事实,即“个人信仰层面,军人的选择却是多样化和个性化的”,这实际上体现了对非党团员军人进行制度性约束的同时,也保护其作为普通公民的信教自由。
中东是国际热点问题频繁聚焦、局势复杂多变的地区。中国在中东地区开展的有限度的军事活动是由中国的大国地位和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双重身份决定的,“军事活动的顺利开展事关中国所倡导的综合安全、共同安全、合作安全理念的实现。当前正处于西方国际体系转型的关键时期,中国和阿拉伯-伊斯兰世界都希望在后西方体系中获得一席之地”[14]。中国维和部队与护航编队遭遇到其他国家维和军人以及相关国家穆斯林民众在宗教问题上的挑战并造成了对方的误解,不利于中国与伊斯兰世界在国际体系转型中的相互合作。在中东,中国不仅要进一步提升海外军事活动的实力,而且更要积极应对海外军事活动中的各种非军事挑战,尤其是宗教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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