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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中国社会文明进步的监督体系

时间:2024-08-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本身就是一项事前把关和预防制度。这次中央主要配套出台这四项监督制度是相互配套、相互制约的党内法规,学习好、执行好,将对我国政治文明建设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保障中国社会文明进步的监督体系——中央四项监督制度学习解读

党的十七大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明确要求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要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

最近,中央办公厅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央组织部同步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

这次中央集中出台四项监督制度,在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方面的新突破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二是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四是改进了监督视角,完善了监督方法,不仅要看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更要看干部群众对本地区、本单位选人用人满意度高低这个结果,这对于有效地解决选人用人上“表面走程序、背后搞不正之风”的问题,将起到积极作用。

这四项监督制度在发挥警示和预防上有突出的作用:一是坚持惩教结合、注重预防,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方针,这四项监督制度充分体现了这一要求。《责任追究办法》列出了应当追究责任的39种主要情形,并规定了责任追究的处理措施,使各类相关人员都清楚地知道,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哪些行为会受到追究,从而树起“警示牌”、架起“高压线”,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虽然实施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事后”,但它会激励、约束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不断加强和改进选人用人工作,努力提高干部群众的满意度,对规范选人用人全过程具有重要作用。《离任检查办法》将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与其提拔交流直接挂起钩来,促使他们慎始慎终,正确行使用人权。《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本身就是一项事前把关和预防制度。制定和实施这四项监督制度,不仅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而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筑起了一道防范用人不正之风的“防火墙”。

国防大学政委、党委书记刘亚洲说,中国的希望在党内,党内的希望在中央,中央的希望在上层。这次中央主要配套出台这四项监督制度是相互配套、相互制约的党内法规,学习好、执行好,将对我国政治文明建设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这“四个”党内法规的出台,是我党积累十余年,思索数十载,而又结构完整、用意深远的强化监督的配套法规,它向全社会昭示出我党要把权利交给制度,把制度交给监督,把监督交给社会的鲜明监督导向,这也是我国社会进步、文明的必由之路。

温家宝总理曾说,我们这个民族在历史上的灾难太深重了,这就培养了我们的忧患意识、生存意识和追求和平与发展的愿望;我们这个国家太大,问题太多、太复杂,这就要求我们这个民族不畏艰险,百折不挠,坚定信心,永远奋斗。监督有效了,党内民主就有了保障,而且党内民主必将带动人民民主、社会民主。有了民主,专权就会寿终正寝,腐败现象,就会失去存在的土壤和条件。

2010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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