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困难群众富起来——八论《民勤县城镇困难群众解困救助暂行办法》
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之一。在路径选择上,我党首先是让一部分地区和个人先富起来,树立典型与样板,让后富者学有榜样,赶超有明确目标。改革开放30年的巨大成就,就是这一目标的成功着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实现全面小康目标,进而实现中国人民梦寐以求的理想——实现现代化,则是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想方设法让困难群众富起来。
如何才能让困难群众富起来呢?
首先,先富帮后富。利用党的政策率先富起来的地区,要通过税收、利率等经济杠杆的调节,多缴税,让国家统一掌管社会财富,支持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使富人回报社会,秉承节俭与奉献美德,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帮助困难群众,使困难群众富裕起来。
其次,制度创新。通过创新与完善制度,鼓励困难群众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变命运这一列政策,如提供就业机会,减免税收、技能培训等方式让困难群众富起来。
再次,激发活力。社会进步的核心要素是创造热情与活力。当劳动力、资本资金、知识技术、人的思维都活跃、流动时,创造的热情就会高涨,创造的活力就会激发,个人的拼搏精神、奋斗精神就强大持久。只要劳动就有收入,只要动脑筋动手就有财富,困难群众就会富裕起来。
最后,构建和谐。如果穷人永远穷下去,富人也富不长久。可见穷人与富人的和谐是很重要的。创新理论成果,也是被时间证明而又十分管用的科学理论。所以我们要在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本质论的指导下,尊重社会发展规律,注重社会财富在二次分配中更加注重公平原则,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使穷人变富,使国家强大稳定,人民幸福安康。
衡量一个社会发展进步程度的标准不是看富人有多富,而是看穷人有多穷,不是看富人是不是越来越富,而是看穷人是不是有机会脱贫致富,有致富机会。高度关注民生,让困难群众富起来,是县委县政府出台《城镇困难群众帮扶解困工作的意见》的最终目的。
2011年6月8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