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外政治发展研究述评
(一)政治发展的研究阶段与研究内容
在西方政治学界,政治发展理论已经是一种比较成熟的政治学理论。对政治发展问题的研究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在60年代得到极大的发展并逐步系统化。著名政治发展理论研究者亨廷顿等认为,在很大程度上,政治发展理论是以下两股潮流汇合的结果:一是20世50年代初区域研究的发展,二是政治学的“行为革命”。[1]我国台湾学者陈鸿瑜认为,政治发展理论的出现,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比较研究方法的运用;二是科技整合之需求;三是提供发展策略之需要;四是世界文化统一的理想。[2]可见,西方政治发展理论并非探讨人类政治发展的一般历史进程,而只是针对特定区域在特定历史阶段的研究。当然,其理论本身的发展也经历了起起落落的过程。
Richard A.Higgott认为,西方政治发展理论的发展本身经历了三个不同的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50、60年代,主要表现为政治发展研究中的现代化理论及对它的批判。第二阶段是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主要表现为对现代化理论的继续批判和拉美国家所提出的依附理论的兴起。第三阶段是从1974年起到现在。这个阶段呈现出两面特征:一是新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形成的性质及第三世界中后殖民时代国家的角色的争论;二是作为“后保守”发展理论的自由理论的复兴。如果从理论本身的内容来看,则可分为保守与激进之分。保守学派过去几十年的发展中最明显的变化是从现代化理论走向公共政策理论;而激进派的主要表现是依附理论、马克思主义与国家理论的兴起。[3]
国内学者徐湘林也认为,无论是政治发展理论还是政治变迁理论,都存在着重大的体系缺失,因而提倡一种中层分析的政策过程理论。他认为,政治发展的宏大理论所暴露的问题恰恰在于其理论体系过于追求普适性意义而忽视了特殊性意义的重要性,过分强调普遍价值含义而忽视了现实中的具体政治需求。而政治变迁研究多数停留在社会经济变革与政治变迁的相关性解说的层面上。这些研究更多地是运用宏观描述性理论,通过相关性解说对政治变迁表层现象进行概括性描述。这种宏观理论体系的建立所依据的事实根据往往是有限的,当这种理论体系被用于更大范围的经验性研究时,其普遍化理论的指导意义就会减弱甚至丧失。在这种情况下,则需要建立相对具体的实证分析理论。[4]
以上观点代表了自政治发展理论兴起以来至20世纪80年代末的研究状况。政治发展研究由原来的强调西方民主价值的普适性走向具体的祛除价值判断的政治变迁(宏观)和政策过程(微观)研究。在政治发展研究的初始阶段,政治科学家们均信奉政治民主的理想,希望通过研究,为发展中国家出谋划策,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政治民主化。但发展中国家民主政治发展并不顺利的状况使得他们不久就开始怀疑或者拒绝把这一信念看做唯一的价值判断,希望只研究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变迁事实,这只是回避了先前的问题。亨廷顿曾认为:“政治发展无论是用做综合的概念还是用做区别的概念,都是多余的。”[5]我们可以发现,他在1965年所发表的《政治发展与政治衰朽》一文中将政治发展解释为政治制度化,[6]但在1968年的《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从头至尾没有一处用到“政治发展”这一概念,尽管后者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政治发展与政治衰朽》一文为基础的。亨廷顿自己解释说:“如果说我在改弦易辙,那么,我也鼓励别人改弦易辙。”[7]随后出现的依附学派的研究,似乎弥补了在价值判断问题上的缺陷,但由于所持的价值判断遭到发展中国家进一步的发展事实所质疑,也失去了活力。美国著名政治学者派伊认为,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当发展问题提出时,恰好是“进步”这一概念的终结,而“二战”及专制的出现使人们很难看到非西方世界的发展。“进步”概念又从后门溜入,从而政治发展研究进入一个调整期。第二,从最近的知识分子的视角来看,发展问题受到了文化相对主义的挑战,每一种文化都是相对的,无所谓哪一种更进步,更发展,不存在比较性。第三,现代政治科学的经验性、现实性取向与发展问题的方向相冲突,进步变化只能是渐进的,没有为突变式发展留有余地。第四,当时流行的操作程序和方法也影响到我们处理发展问题的能力,行为主义要求更加严格的标准,而发展问题的研究由于客观的原因无法完全做到。[8]无论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政治发展理论研究重点的转向,政治发展理论在价值祛除后走向衰落却是不争的事实。
然而,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由于第三次民主化浪潮的出现,政治发展理论重新回复到原有的对民主转型与巩固的研究上来,可以说,第三次民主化浪潮为政治发展研究重新提供了契机。竹森认为,正是因为政治发展理论研究抛弃了原有的对民主价值的强调,从而导致了政治发展研究的衰落。“从纯粹功利的角度去评价一个社会的公共政策,这对正在现代化的国家是无益的,因为政府除了反映该社会人民的世俗需要之外,毕竟还需要反映该社会人民的高尚需要。”“政治发展研究到了变迁研究阶段,似乎真正科学化了,但也走进了衰落的低谷。因为政治发展研究的原初目的是研究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问题,描述其过程,诊断其问题,并给发展中国家提供政治发展的政策建议。如果政治发展研究放弃了这一目标,不再考虑价值判断,政治发展研究实际上就失去了现实需求的动力,也就步入了衰落之道了。从根本上来说,政治现象并不是道德无涉的自然现象,政治科学也不可能是像物理学那样的价值无涉的科学,在这种情况下,祛除价值,实际上就等于阉割了政治发展研究的活力,使政治发展研究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9]近年来,随着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民主转型与巩固研究的进一步深入,政治发展理论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从以上分析可知,政治发展研究大体经历了三大阶段:初期以自由主义政治现代化理论为核心,寄希望于第三世界走上发达国家的民主化之路;由于20世纪60~70年代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民主化普遍受挫,权威主义政治发展观兴起,政治发展理论旋即转入以政治变迁研究和政策过程研究为中心的价值祛除阶段;进入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政治发展理论则重点转向对发展中国家的民主转型及其巩固的研究。
本书认为,尽管其宏观的理论描述及其强调普适性价值有其自身固有的缺陷,但是政治发展研究仍然具有生命力。发展本身意味着进步,政治发展意味着政治进步,而人类至今所找到的最好的政治形式就是民主政治。国内著名政治学学者王沪宁认为,民主政治并不是最好的政治体制,但是是人类社会目前所能发现的最好的政治体制。[10]他指出,民主化是政治发展的神圣目标。“发展中国家的道路将是漫长曲折的。有些学者认为发展中国家不宜实行民主,以便集中精力全力促进政治一体化和经济发展。这种主张如果有意义的话,那也只是一时的意义。从历史发展的方向来看,民主仍然是发展中国家政治发展的最终目标。”[11]所以,无论怎么批评西方学者的政治发展标准带有西方中心主义的色彩,但不能否认的是至今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都无法回避政治民主问题。因此,随着全球政治经济形式的变化,政治发展研究的重点仍然重新回归到了民主及民主化问题上,尽管民主的形式肯定是依各国具体情况的不同而不同的。恰如威亚尔达在《民主与民主化比较研究》中所指出的:“我们相信,有某些普遍标准是民主所要求的——制度化的竞争性选举、政治自由、政府的定期更换,但与此同时,民主的确切含义、后果、重要性及文化底蕴又存在显著的不同。”[12]
总之,在当今世界,民主及其巩固是每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其政治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主要难题。可以说,“当社会中就如何产生一个政府的选举程序达成了充分的一致,当政府是由自由、广泛的选举产生的,当政府有权威直接制定政策,当新生的民主政府的立法、行政、司法各行其政的时候,民主转型就基本终结了”。[13]尽管已经向民主转型的发展中国家还只是少数,但近年来关于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的研究正坚定地朝这一方向发展。“从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这一领域的学者专注于民主的先决条件和民主制的发展,这里的民主几乎完全是西方模式定义的。60年代后期,研究发展问题的政治学家格外注意到政治秩序与政治稳定问题。这种状况持续了将近十年,到80年代初,向民主制过渡的问题才又被重视”。[14]亨廷顿本人也正是这一转变的最典型的代表,从其著作《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到《第三波》就可见一斑。
(二)政治发展序列观及其局限
对于政治发展的基本目标——政治民主与政治稳定,国内外学界并无多大争议。争论的焦点就在于怎样实现这些目标。毫无疑问,发展是一个时间概念,因而必定就会有一个时间序列。所有的好事不可能同时发生,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也不例外。因此,在政治发展理论的主流理念中,序列观是其最为重要的观点。尽管自由主义政治现代化理论主张民主优先,权威主义政治发展观主张稳定优先,但二者的共同之处在于将政治发展看成是一个序列过程,通过人为设计某种发展序列来促进政治发展。
1.政治发展序列观
序列(sequence)的英文解释是succession,而财产继承的继承次序在英文里用的就是“succession”一词,因为继承次序是由法律设计、规定和安排的,因此“sequence”一词可以理解为一种类似法律继承次序的主观程序安排,这种安排带有一定的优选性。[15]如果说先发国家的政治发展过程更多地是一种自生自发过程,那么后发国家则更多地是一种人为选择的过程。
在先发国家几百年的政治发展历史长河中,其政治发展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政治发展最重要的指标就是公民政治参与的扩大,而公民政治参与的扩大又主要表现在选举权的扩大。马克思和恩格斯还对选举制给予过高度赞扬,“选举是真正的市民社会对立法权的市民社会、对代表要素的真正关系。换句话说,选举是市民社会对政治国家的直接的、不是单纯想象的而是实际存在的关系。”“由于有了无限制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市民社会第一次真正上升到脱离自我的抽象,上升到作为自己的真正的、普遍的、本质的存在的政治存在。”[16]但仅仅是普选权的普及,发达国家也经历了上百年的时间。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确立现代选举制度的国家,直到1970年,英国男女公民的选举年龄才同等地降为18岁,至此才形成比较成熟的普选制。美国、法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直到1970年和1974年才最终普及普选权。
对于后发国家而言,它们普遍都没有这么幸运,因为它们没有足够的时间,从一开始它们就都必须面对普选的要求与压力。亨廷顿在其《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明确提出,发展中国家在20世纪60、70年代的动荡不安,“在很大程度上,这是社会急剧变革、新的社会集团被迅速动员起来卷入政治,而同时政治体制的发展却又步伐缓慢所造成的”。“社会的动员和政治参与的扩大日新月异,而政治上的组织化和制度化却步履蹒跚。结果,必然发生政治动荡和骚乱。政治上的首要问题就是政治制度化的发展落后于社会和经济变革。”[17]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首要的问题不是扩大政治参与,不是民主化,而是建立政治秩序,建立起有效能的政府。政治发展的进程就依次表现为:权力的集中、权力的扩大、权力的分散。“现代化对一个分散的、组织薄弱的和封建的传统体制的第一个挑战,典型地是集中必要的权力以造成传统的社会和经济的变革。接着的第二个问题是在该体制中扩大权力,以吸收新近动员起来的参政团体,从而创立一个现代体制。这是当今世界现代化中国家面临的首要挑战。在此后一阶段,该体制就面临参政团体进一步要求分散权力并在各团体与机构之间确立相互制约的制度。”[18]因此,在亨廷顿看来,是权威先于自由,效率先于民主。只有有意识地选择这一发展过程,才能有效地避免政治发展过程中的骚乱与衰退。
派伊在《政治发展中的危机与序列》一书的序言中写道:“在求得一个更具意义的历史视角中,我们对危机所历经的不同序列及其所带来的持续性结果变得兴趣勃发。”[19]他认为,在政治发展过程中,有可能会依次出现六大危机:认同危机、合法性危机、行政命令贯彻危机、参与危机、整合危机与分配危机。而对于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而言,就是要依次处理好这六大危机,首先必须解决好民族认同危机以建立起稳定的民族国家,然后再解决合法性危机等。因此,派伊等人认为,必须设计出一个解决危机的序列模式,以渡过政治发展过程中的危机。
罗斯托认为,政治发展最有效的顺序是先建立国家统一体,然后扩大行政管理当局,最后是走向政治平等。而帕威尔则认为,不同的发展序列可能会导致不同的政治发展结果:如果是农民政治化先于农业商品化,最后才是城市化,那么就会导致农民革命的发生;如果是农业商品化先于农民政治化,最后是城市化,那么就会有助于产生农业的和平改造。[20]欧堪斯基借用经济学家罗斯托的经济成长观点,将政治发展分为基本统一的政治、工业化的政治、福利国家的政治、经济富裕的政治四个阶段。[21]毕尔则以现代化为基准,将政治发展分为18世纪的贵族政治、19世纪的自由民主政治、20世纪的集体主义政治三个阶段。[22]尼托认为,政治发展是一级确定的优先顺序,一个过程,以及把国家分成已发展和低度发展的观念。在分析家和参与者的观念中,应承认发展有阶层次序。至于发展之优先顺序,有些分析家主张以经济为主,有些分析家则主张以社会政治为主。[23]
政治社会学家李普塞特就明确提出,经济发展将会自动地导致政治民主,因此经济发展优先于政治民主。“一个国家越富裕,它准许民主的可能性就越多。从亚里士多德到现在,人们一直认为,只有在富裕社会,即生活在现实贫困线上的公民相对较少的社会,才能出现这样一种局面:大批民众理智地参与政治,培养必要的自我约束,以避免盲从不负责任煽动的呼吁。一个分化成大多数贫困民众和少数显贵的社会,要么导致寡头统治(少数上层分子的独裁统治),要么导致暴政(以民众为基础的独裁统治)。”[24]然而,无论是经济发展优先于政治民主,还是政治民主优先于经济发展,政治发展都被看做是一个分阶段、有步骤的序列化进程。
当代民主理论家罗伯特·达尔认为,最好是将政治发展看成是几次历史演变构成的。一是由霸权政治和竞争性政治向近似多头政治的演变。这基本上是19世纪西方世界所发生的进程。二是由近似多头政治向完全多头政治的演变。这是20世纪末和第一次世界大战之间的30年左右的时间里在欧洲所发生的事情。三是完全多头政治的进一步民主化。这是“二战”以来正在发生的事情。[25]而在这通往多头政体的途径中,达尔认为大致也有三种顺序:一是自由化先于包容性;二是包容性先于自由化;三是捷径,一个封闭的霸权政体由于短期内迅速赋予普选权和公开争论权而发生突变成为多头政体。从旧政体到比较稳定的多头政体之间,最寻常的历史顺序,大概就是近似于第一条道路,即先实现竞争性政治而后扩大参与。另外两种道路则比较危险些,原因是相同的:要达到一种可行的共同安全体系无论如何是一种困难的事;人数越多,涉及的利益越多样化,差异越大,这项任务就越困难,所需要的时间也越长。[26]达尔很明确地分析了通向多头政体的三种序列模式,可是达尔的分析并不是以发展中国家为基础,而是以西方发达国家为样板。
总之,在西方传统的政治发展理论中,普遍认为政治发展是一个序列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不同的发展目标应有先有后,鱼和熊掌不能兼得。欧阳景根在分析政治发展序列观的理论假设时指出,其理论假设的前提有二:一是政治发展的目标的多样性及不可同欲性。政治发展的目标是一个体系,包括民主、平等、自由、效率、能力、分化、制度化、世俗化、官僚化等,但是另一个方面,这些目标并不能同时或一次性达致,只能有所选择,有所取舍,有所侧重,分清轻重缓急,逐次获得。二是各目标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某一目标的优先达致是下一目标达致的先决条件;某一目标的达致程序所付代价成本影响到下一目标或其他目标达致的程度或成本。[27]
事实上,早在西方政治发展理论之前,中国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就在1906年颁布的《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中,提出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宪法之治的建国三程序说。继而在1924年《国民政府建国大纲》中,将国家建设分为军政、训政和宪政三个时期。“在军政时期,一切制度悉隶于军政之下,政府一面用兵力扫除国内之障碍,一面宣传主义以开化全国之人心,而促进国家之统一。”“在训政时期,政府当派曾经训练考试合格之员,到各县协助人民筹备自治。”“凡一省全数之县皆达完全自治者,则为宪政开始时期。国民代表会得选举省长为本省自治之监督。”“在宪政开始时期,中央政府当完成设立五院,以试行五权之治。”[28]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孙中山先生的观点与后来政治发展理论诸多学者的观点是一致的,即政治制度化优先于政治民主化,先集中权力,然后扩大权力,最后才是分散权力。
既然古今中外,政治发展概莫能外,是否每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都要经历这样一个序列过程呢?在政治发展过程中一个目标的实现就必然会导致另一目标的实现吗?政治发展序列观并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
2.政治发展序列观的局限
从以上对政治发展序列观的介绍可以看出,由于政治发展是个时间问题,也由于政治发展并不是一个完全自生自发的自然秩序,人们在政治发展过程中不能完全只是被动地应付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危机,而是要主动选择最佳道路与序列,实现政治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不同的政治学者提出了不同的序列变量与发展顺序。究竟是自由优先于民主,还是经济发展优先于政治民主,还是权威优先于自由?无论哪种序列都有其存在的理由,也都有其实践的事例所证明。这恰恰证明人类的政治发展很难找到一条通行的普适的序列模式,每一种序列模式在运用到具体的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实践时都有可能出现较大的偏差。因为政治发展序列观本身就存在着诸多的局限。
对于政治发展序列观的局限性,我国台湾学者陈鸿瑜认为主要有以下四点:第一,它只限于对民主国家的解释,而无法适用于非民主国家。第二,它的推论是以都市化为解释的起点,但没有解释都市化是如何发生的,况且都市化也未必会发展成现代民主社会。第三,教育与大众传播的内容都必须是有关民主的,才可能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否则极权和独裁政权亦可以利用教育和传播手段,加强对社会的控制。第四,这些纵向的因果模式,只是简单地提出都市化、教育、沟通和民主政治发展的因果关系,或者指出了变迁的方向,但并没有说明变迁发生的动机以及变迁的速度。[29]另外,欧阳景根认为序列理论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缺陷:一是序列变量选择的标准问题,他们选取的标准往往过于复杂、抽象。二是序列设计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对各后发国家政治发展目标、所走道路与序列之间关系的忽视。(2)对精英冲突和序列间关系的忽视。(3)对序列政策化后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的忽视。假如出现“现代化中断”或中途基于对战争、经济恶化等考虑而中断序列的贯彻时,原有的序列是否会改变?(4)子序列对母序列的影响。(5)因果假设。一个目标的实现并不必然导致下一目标自动地实现。(6)假定国际形势保持不变。(7)假定各序列变量之间的作用均衡。(8)概念上的混乱,混同序列(sequence)与阶段(stage)这两个不同的概念。[30]可以说,欧阳景根所总结的政治发展序列理论的这些缺陷都是十分准确的,但他在指出这些缺陷的基础上并没有反思序列观本身,而是提出了自己的另一种序列观。本书认为,暂且不论各位学者所提出的序列观的可行性等问题,仅是序列观本身至少还有以下局限:
首先,政治发展序列观基本上以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为样本,对于后发国家的经验总结不足。西方成功的民主国家的发展大体都经历了两百余年的历史,它们有足够的时间来按政治发展的阶段进行演变,先建立民族国家,然后扩大政府权力,最后走向民主国家。李元书认为,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会先后经历以下七个阶段:结束前民族国家状态建立统一的政治一体化的民族国家的阶段,实行集权政治的阶段,实行低级代议民主制的阶段,实行高级代议民主制的阶段,半直接民主与代议制民主相结合的阶段,人民自治的阶段,最后是社会自治的阶段。而且集权政治阶段是发展中国家走向民主政治的必经之路。[31]但是,对当今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它们往往一开始面临的就是不但要建立起一个民族国家,而且还要建立起一个民主国家。好事不可能同时发生,发达国家在过去两百多年中逐步出现的问题却往往同时在发展中国家发生。如果说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经济方面有诸多的“后发优势”,在政治发展方面则更多地是“后发劣势”。因此,以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为样本,再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一个发展序列,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往往文不对题。以选举权为例,“在1830年时,英国尽管也许是当时欧洲最民主的国家,却只有2%的人口有选举权;这个数字在1867年上升到7%;在1880年,上升到40%。众所周知,在美国,黑人曾长期被排除在选举的大门之外。在瑞士,直到1971年,妇女才获得选举权。”[32]而我们现在却见不到一个新兴独立的民族国家像这些发达国家一样,在建国初期只给予极少部分人选举权。因为时过境迁,不同的时代所面临的问题已经大不相同。广大发展中国家不可能再重新经历西方国家那样先建立起贵族政治,再过渡到自由民主政治,或不可能先建立和扩大王权,然后再限制或推翻王权。
其次,政治发展序列观中的序列变量,大多是以其研究的几个具体对象来进行抽象的,往往只是具体国家的经验总结,很难对其他许多国家的政治发展过程作出有效解释。比如《政治发展过程的危机与序列》一书大体就是以英美国家为例的总结。陈鸿瑜指出:“唯有英国的发展过程较符合危机发生的顺序,如英国最早发生的是民族认同问题,其次是君王制和政府的合法性问题,再次是扩大参与问题,在政治系统整合之后,终发生分配危机问题。但若干欧洲国家的发展危机则不按上述顺序发生,如意大利和德国在民族国家建立之前,无须解决民族认同的问题。法国的合法性和整合问题,一直都影响政府的行政绩效,而且加深分配危机。大体而言,欧洲国家的发展危机是重叠和同时发生的,与英国的顺序发生的情形不同。至于亚非国家,则似乎较接近欧洲大陆的经验,而非英国的经验。”[33]还例如,达尔对通往多头政治的三种序列的分析,基本上是以发达国家已经走过的道路为蓝本,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已经没有重复选择的可能性。多头政体更多地是美国政体的概括,而不是整个西方世界民主政体的总结。
再次,政治发展序列观往往基于一系列的因果假设,即在某一阶段实现某一优先目标往往有助于实现下一阶段的某一目标,可是事实往往并不如人意。不可否认,建立独立的民族国家是政治发展的第一步,权力集中在此时是必要的,但如何保证这些建国者们就不会走向独裁而会继续推动政治发展呢?“二战”以后广大第三世界的发展历史表明,民族国家的建立只是政治发展的第一步,然而从第一步迈向第二步就步履蹒跚、困难重重了。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的设想不可谓不周密细致,但如何保证军政实现了就一定会转向训政,训政完成了就一定会转向宪政呢?国民党当局后来正是以训政之名行独裁之实。亨廷顿后来也认识到调和政策的重要性。从某种程度上讲,权威优先于民主并没有错,但如何保证已经建立起来的权威不自我复制并不断增强而阻碍下一阶段的目标的实现呢?政治发展序列观将其实现看成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但第三世界的政治发展的历史进程却并不顺利。例如,20世纪60年代,拉丁美洲全部变成了军人政权,但这些军人政权几乎很少有主动将权力移交给文官政府的。正如前苏联学者米尔斯基所说:“在一般情况下军人是不会让出政权和‘返回兵营’的,而且只要他们保持团结和相信自己能够对国家实现牢固和有效的统治,谁也不能让他们这样做。”[34]另外,发展序列可能受到来自模式以外的因素的影响而告崩溃,卡特莱特就曾探讨外国入侵和战争对政治发展的影响,他认为外国入侵和战争可能破坏或干扰正常的发展序列。[35]
最后,政治发展序列观尤其是权威主义政治发展观大多认为发展中国家需经历一个权威主义阶段,先实现政治一体化,先发展经济,然后再进行政治民主化,事实上,权威主义在解决政治一体化问题上能力有限。为了维持社会的正常运转,缓解社会危机,避免革命的出现和社会秩序的崩溃,维护统治者自身的利益,掌权者往往把建立一个权威主义体制作为长久之计,通过军人、官僚和技术人员的结合,形成一个稳定的、强有力的政治系统,压制和排斥民众、控制大众参与、限制政治组织和利益集团的活动,以实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可能。[36]这种以权威主义体制压制大众参与换来经济发展的做法符合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实情,但仅东亚一些国家和地区取得了成功。在典型的实行权威主义的拉丁美洲,这些国家最后都陷入了经济危机与政治危机的交替循环之中。由于权威主义政权不可能完全压制大众参与,总是有一些利益集团试图通过各种途径改变游戏规则,谋求自身的合法地位和公开的政治参与活动。这就可能威胁到现存掌权者的地位及改变权威主义的权力结构,因而往往遭到更加严厉的镇压。1964年的巴西和1973年的智利,当局使用暴力镇压手段消除新兴的对政府构成威胁的利益集团,独立的政党、学生联合会、工会、农协等全部被取缔。[37]可见,权威主义政权并不必然像政治发展序列论者所称的那样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自动转向民主政治。相反,有可能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造成倒退。科尔曼在研究新兴非洲独立国家的政治一体化问题时指出,新兴非洲独立国家在政治一体化方面所面临的问题至少与以下三方面因素有关:一是政治组织的形式与规模,传统分裂的非洲政治文化单元被现代大规模的正式国家组织所取代;二是大部分新兴非洲独立国家不加批判地采用议会民主及单一集权的政治制度;三是政治权威的变化,传统的非洲本土精英及殖民时代的官僚被西方化的非洲精英和欧洲定居者所取代。这些政治组织、制度结构及权威的变化对政治一体化造成了重大冲击:新兴的多部落非洲国家中不同文化群体的分裂与冲突,新兴多部落国家中多种族之间的紧张,新兴政治精英之间的分裂及大众与精英的分裂。[38]从当今世界各发展中国家来看,发生种族大屠杀、种族清洗及内乱的国家大部分是专制集权国家。因为广大发展中国家中许多通过政变上台的专制集权国家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理性国家,而是某一个阶级、种族甚至部族、宗教派别的代表。这种将国家机器变为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控制工具的专制国家,不仅不会弥补社会本身存在的鸿沟,相反会造成更深的裂痕。可见,专制集权在解决政治一体化问题上也不是想象中那样有效,它可能只是通过强制手段暂时掩盖了早已存在的问题,随着专制集权的倒台,固有的民族、种族、宗教冲突等就会突现。
总之,政治发展是一个过程,它不可能一蹴而就。人为地设计一个序列来指导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可能事倍功半。更何况序列变量的选择本身就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发达国家政治发展的经验为后发国家提供了经验与教训,但后发国家无法重复发达国家已经走过的政治发展道路。后发国家可能无法同时实现政治发展所要达到的诸多目标,但政治发展过程所面临的危机却是同时出现的。因此,有必要另辟蹊径,换一个思路来思考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问题。
(三)重视政治发展进程中的政治平衡问题研究
如果说很难为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提供一个一致的发展序列模式,那么是否意味着我们在面临政治发展过程中的诸多矛盾与问题时就束手无策呢?大多数传统政治发展研究者在大量的比较政治研究中,往往将西方社会发展了数百年的民主的结果视为发展中国家开始向民主转型的前提条件,如全面的工业化、城市化、识字率、社会组织的成长、信任与合作等社会资本。阿尔蒙德等人对20世纪50、60年代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比较研究中就认为,这些发展中国家的政治体系正是缺少这些民主体制的必要条件。[39]然而,这些条件应成熟到什么样的程度才可能向民主转型呢?如同普沃斯基指出的:“如果政治转型确实完全是由那些客观条件所决定的,换言之,如果原则上充分列出那些条件就能解释政治转型的话,那么,正确的研究战略就是对历史共变模式进行比较统计研究,而惟一可能的政治战略就是等待那些客观条件的成熟。”[40]事实上,任何政治制度的成长都是一种自发秩序与人为努力相结合的产物。密尔认为:“政治制度(不管这个命题有时是怎样被忽视)是人的劳作;它们的根源和全部存在均有赖于人的意志。人们并不曾在一个夏天的清晨醒来发现它们已经长成了。它们也不像树木那样,一旦种下去就‘永远成长’,而人们却在‘睡大觉’。”[41]任何一个发展中国家都不可能在等待所有历史条件都具备的时候才开始着眼于政治发展。对于后发国家而言,它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去等待。在面临政治发展过程中的诸多矛盾与问题时,必须采取相应的策略与战略以缓解政治发展过程中的危机。
本书认为,政治发展序列观之所以难以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一套有效的序列模式,其关键就在于它忽视了政治发展进程的政治平衡问题。在面临政治发展的诸多问题与矛盾的时候,试图“单腿支撑”,这既不能持久,又总是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原地踏步”的状况。事实上,在政治发展研究中,早有众多学者注意到平衡发展的重要性。政治发展的研究著作汗牛充栋,亨廷顿和多明格斯认为,归纳起来主要有三个重要学派:(1)体系功能学派,体系理论要素与结构功能主义相结合,源于塔尔科特·帕森斯,以戴维·伊斯顿、阿尔蒙德为代表;(2)社会进程学派,试图通过对国家社会进行比较的定量分析,把政治行为和进程与诸如城市化、工业化和传播媒介的日益利用等社会进程联系起来,这其实就是现代化的研究模式,以伦纳、多伊奇为代表;(3)比较历史学派,代表了较为传统的方法与热切追求系统严密性的努力的结合,以艾森施塔德、利普赛特、小巴林顿·摩尔和亨廷顿为代表。[42]在这三种学派当中,都有学者关注过政治发展进程中的政治平衡问题,遗憾的是,都未对其作进一步的深入研究与探讨。在政治发展研究中,关于政治发展进程中的政治平衡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政治参与扩大化与政治制度化的平衡
尽管亨廷顿认为政治制度化应优先于政治参与扩大化,但他的最终目标仍然是实现二者的平衡。他在另一篇文章《导致变化的变化:现代化、发展和政治》中指出:“参政和政治制度化的相互平衡问题是在任何发展水平上的社会都要遇到的问题。”[43]“如果政治分析局限于分析力量的变化,那就永远无法掌握它们的前因后果。政治中反复出现的问题涉及力量和内容的平衡协调。”[44]因此,尽管他本人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避免使用“政治发展”这一概念,但其最终目标仍然是政治制度化与政治参与扩大化的平衡。在《发展的目标》一文中,亨廷顿又提出了增长、公平、民主、稳定及自主这五大目标,确认民主与稳定是政治发展的重要目标,并对围绕以上目标所形成的相容性假说、冲突理论和调和政策逐一分析,认为在发展目标的选择顺序、调和各项发展目标的制度结构以及推动同时实现各项发展目标的政府战略的各项政策上难以抉择。即使在目标的选择顺序上,也提出了自己的怀疑。即A目标的实现是否就一定会保证下一阶段B目标的实现?认为在民主与权威的关系问题上应避免民粹主义的超常政治参与及其对政治体系内聚力的破坏,进而导致参与的“内裂”;同时提防专家治国及其禁止政治参与而导致反政府的参与“外裂”;而应采用“支援性”的政治参与,在政治参与与政治稳定,政治民主与政府能力间形成良性互动。[45]20世纪90年代,他又将重点重新转向民主与民主化研究。认为民主与独裁之间的区别同秩序与无政府之间的区别同样重要。而且政治稳定与民主政治两个不同变项之间也不再是完全冲突而是相互关联的。[46]
2.冲突与一致的平衡
利普塞特认为,稳定的民主应该是冲突与一致的平衡。“稳定的民主确实需要有形之于外的冲突或争执,即允许争夺统治职位,对执政党挑战,更换执政党,但如缺乏一致——一种允许和平地‘行使’权力的政治制度,在野党服从在朝党所作决定,而且在朝党承认在野党的权力——即不可能有民主。”[47]只有保持冲突与一致的平衡,政治民主、政治发展才有可能。利普塞特一方面强调冲突,另一方面强调一致。为了走向民主,就必须寻求冲突与一致的平衡。利普塞特的这种冲突与一致的平衡,与亨廷顿所说的政治参与与制度化的平衡是内在一致的。政治参与是有竞争的参与,是内涵冲突的;而政治制度化则是为有竞争、冲突的政治参与提供一种制度保障,提供一种参与各方竞争、冲突的基本规则。
3.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平衡
罗纳德·J.奥克森在《互惠:一种颠倒的政治发展观点》一文中提出,政治发展根植于初级地方单位之间的互惠,没有初级地方单位的互惠,就难有更大单位的政治发展。要实现国家层次的政治发展,离不开社会层次的政治发展,而无论是国家层次还是社会层次,都离不开互惠性发展。“互惠在各种政治发展形式中的重要性在于,确保发展使有关的人和共同体都相互受益。没有互惠,政治就成了零和竞赛。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人就使用政府的手段来损人利己。长此以往,其结果就容易成为‘其和为负’,从而导致贫困、暴力和革命的逐步升级。”[48]
时和兴在《关系、限度、制度:政治发展过程中的国家与社会》一书中提出,关系、限度、制度在政治发展过程中体现出一种三位一体的互动机制。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有多种多样,各种关系模式的最终解决方案要靠制度,由制度化的规则去对其进行规范。因而,制度是关系的外壳。规范关系的制度的形成和变迁有着不同的方式:或单方强制,或双方协商,或多方均衡。这后两种方式意味着关系各方都有自己的限度,在相互关系中都离不开各种制约,都需要不同程度的妥协。即便是单方强制的方式也存在自己的限度,如强制力的限度、强制成本的限度和时间限度等。作者选择了以国家作为研究的中心,但却与回归国家理论有所不同,着重点在于分析国家自身的限度,并以此为出发点,来寻求政治发展进程中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发展、限度和制度变迁。[49]
时和兴从国家与社会关系入手研究政治发展,可谓抓住了政治发展的一个比较关键的问题。政治发展不是某一方面的发展,研究其互动机制尤其重要。他抛开市民社会的良性互动并不意味着不重视,而是侧重于从发展中国家的现实来看,发展中国家必须建立起一个强有力的国家,但国家的政治增长又必须具有一定的限度。无论是国家权力的限度,还是国家行动能力的限度及国家权威的限度,都必须集中到制度这一点上来。权力的限度需要宪政制度的完善,行动能力的限度需要提高国家行动的制度化,国家权威的限度需要将制度的合法性置于个人的合法性之上。正是基于此,他提出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迁及其发展方向是:制度化制衡、发展型互惠和双向式契约。
事实上,时和兴所论及的就是一个平衡性发展问题。无论发达国家所面临的危机,抑或是欠发达国家的危机,都反映着人类政治发展中所面临的共同问题和矛盾。这些问题和矛盾在不同时期的表现形式和表现程度各不相同,影响着国家发展的道路和方向,总地看来主要有以下表现:其一是权力与自由的矛盾(权力层面);其二是公平与效率的矛盾(行动层面);其三是权威与服从的矛盾(权威层面)。[50]在政治发展过程中,国家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都不可偏废,以上三种矛盾的解决不能仅仅是权力压倒自由,效率优先公平,权威高于服从。在政治发展过程中,既要承认国家对于社会的作用,又必须强调在社会力量作用下国家作用受到的限制。因此,从宏观上看,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平衡是一国政治发展的主要问题。
4.政治效能与政治民主的平衡
施雪华在《比较政治现代化》一书中提出,发展的政治稳定是转型社会现代化的钥匙。要实现发展中的政治稳定,必须在政治效能与政治民主之间求得平衡。政治发展的政治稳定依赖于政治体系积极适应外在环境系统(经济系统、文化系统、自然系统、国际系统)的变化,与环境系统保持动态平衡;同时,政治系统本身应当以自身结构——功能的动态平衡去适应外在环境系统的发展变化要求。在种种内外因素中,政治效能和政治民主是影响政治稳定的两大关键的价值因素。[51]要揭示政治效能与政治民主的动态平衡,可以从三个方面,即体系、过程与政策。从政治体系视角看,主要涉及政治体系的建构、维持和适应三个层面。从政治过程视角看,政治效能与政治民主的动态平衡意味着:第一,整个政治过程必须讲究政治效能。第二,整个政治过程又不能只顾政治效能而不讲究政治民主。从政策产品的角度看,政策产品的数量和质量都依靠这二者的动态平衡。[52]
另外,陈建兵提出,在人类政治发展过程中,存在着政治民主与政府能力的“悖论”,而要走出“悖论”,就要实现二者的平衡发展。政治民主与政府能力的平衡包括结构平衡、功能平衡和动态平衡。在此基础上认为,自由主义政治现代化理论和权威主义政治发展理论解释力的局限及政治发展新主题的凸显,要求确立政治民主与政府能力平衡研究视角,将政治发展过程看成是政治民主与政府能力平衡的过程。[53]
5.政治体系的系统性平衡
体系功能学派大都将政治系统看做是一个相对开放的有机体系。在这个系统中,首先要保持政治系统的输入与输出之间的平衡。戴维·伊斯顿认为,政治系统受到的压力,一方面,是要求的容量和内容之间相互关系的函数,另一方面,亦是对于满足和处理这种要求的系统作出的适当反应的函数。[54]输入与输出之间出现不平衡,就会给整个政治系统带来巨大压力,从而影响到政治系统的稳定。另外,政治系统的输入既包括“支持”也包括“要求”,而在“要求”与“支持”之间也应保持大体平衡。阿尔蒙德提醒人们:“输入流程的量的下降,支持输入和要求输入之间发生的不平衡,或是要求中发生的某种重大变化,这些也可能会导致消极或倒退的‘发展’。”[55]而且,政治系统的结构功能分化一向被誉为政治发展或政治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指标,在政治发展过程中,结构分化与功能分化也应保持大体平衡。政治发展在结构方面的表现就是分化。在分化中角色发生变化,变得更加专门化或自主化,出现了新型的专门角色,出现了或创造了新的专门化的结构和次体系。[56]然而,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过程中,角色分化与功能分化往往发展不平衡。角色分化了,但功能并不一定随之分化,这突出地表现为角色之间的功能混乱。功能的混乱必然影响政治体系效能的发挥,甚至导致政治衰败。
6.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
在政治发展(尤其是在民主化)问题上,人们一直关注国家机构的改造。要求约束国家和政府行为的一条思路就是实现国家与政府的退却(retreat)。当人们意识到同样适用于个人行为和政府行为的“利己主义”原则不可能使国家和政府在关键问题上自动让权让利的时候,又把注意力放在作为个体的公民身上,期望通过开发公民的权利意识(启蒙教育)来“击退”国家与政府的强权。[57]因而,在政治发展过程中,就有必要注意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平衡问题。确实,如奥尔森所言,社会繁荣来自于各种关系的均衡发展,尤其是来自政府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平衡。“没有政府就没有私有财产——个人可以占有物品,正如狗可以占有一块骨头,但只有在社会保卫并且防护对占有物的私人产权以防止其他私人团体以及政府的掠夺时,才会有私人财产。如果社会中有清晰而可靠的个人权利,从事生产、投资和互利性交易的强大动机才能出现,因而也才会有至少是某些经济进步。”[58]社会的繁荣与进步依赖于个人权利的保护,而没有政府的权力,就不可能存在私人财产权等个人权利保护问题。因此,在其政治发展过程中,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也是其重要内容之一。
7.民主与法治(或宪政)的平衡
佟德志认为,现代西方政治文明的演进模式,是沿着民主与法治的关系进行的。资产阶级革命前后,法国革命和美国革命分别形成了“民主优位”和“法治优位”两种模式;两种模式在19世纪到20世纪初的时间里逐渐走向融合,20世纪以来的西方政治文明发展并没有消解民主与法治之间的冲突,依然在民主与法治之间保持着均衡与张力。西方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民主与法治是现代西方政治文明的主体框架,民主与法治的冲突及其均衡不但划清了西方世界政治发展的轨迹,而且界定了政治思想的主题。民主国家实现法治这一问题在西方国家政治文明的发展过程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它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与不同民族的历史机缘、社会文化心理等诸多要素结合起来,从而决定了现代西方政治文明的基本样式。[59]在宪法学界,信春鹰也认为,“在过分强调民主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和过分强调宪政在治理国家中的作用都已经暴露出严重缺陷的现代社会,在民主和宪政之间保持平衡的宪政民主制度被认为是人类社会到目前为止所能设想的一个相对理想的选择”。[60]如果说过去发达国家可以选择“民主优位”或“法治优位”的模式,那么,当今的广大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则是民主与法治相融合的世界,在民主与法治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均衡。
由此可见,政治发展不仅是一个时序过程,而且还是一个不断寻求动态的平衡发展的过程,尽管不同的学者所分析的平衡内容并不一致。因此,研究政治发展,就不得不重视政治发展进程中的政治平衡问题。遗憾的是,上述观点都只是散见于政治发展著作当中,没有引起学术界足够的重视。当然,重视政治发展过程中的政治平衡问题的研究,并不否认政治发展是一个有时序的过程,而是我们必须认识到,任何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都由于其特殊的历史积淀及现实国情,不可能完全按照所设想的某种政治发展的序列按部就班地发展。相同的是,它们都将面临许多共同的发展悖论与矛盾,重视政治发展过程中的政治平衡问题研究,有助于弥补政治发展序列观的不足,更好地促进这些地区的政治发展。而且,绝对的政治平衡是不可能的,即使是发达的欧美诸国,其政治发展也仍在对政治平衡的寻求过程当中。这诚如威亚尔达在分析欧洲政治发展时所指出的:“公民不能放弃政治,而民主政府需要市民社会。欧洲的自由民主制度在它所经历的第三个世纪里仍将是一个寻求平衡的行动。”[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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