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孟中印缅陆路通道建设中,存在一些需要注意和加以解决的问题。
(一)政策配套需及时跟进
互联互通的前提条件是通道连接,这是目前首先需要大力推进的工作。但仅此还不够,相应的政策也需配套跟进,才能在道路修通后顺利实现互联互通,否则会形成“联而不通”“通而不畅”的局面。
目前,相关各方缺少双边和多边运输合作协定,也未形成多国联运协定体系,四国在运输管理检验方面的设置也极不平衡,不能承担大通道的运输任务。
因此,需要在相关政策协定、管理体制、运行模式等诸多方面相互衔接,在推进孟中印缅陆路通道的同时,适时进行相关运输协定的商议和签署。从现有多国陆路联运的实际运行情况来看,此项工作宜尽早着手进行,其建设过程较为漫长,情况复杂,不能等通道建成通车后再开始讨论。
(二)安全合作机制需尽早形成
“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所涉及的地区,政治及民族关系复杂、毒品走私泛滥、恐怖袭击频发,安全问题严峻,直接影响“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的建设进程和正常运行。因此,安全因素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不可回避的问题,相关国家必须通力合作,才能确保“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的顺利推进。目前,相关各方的认识还有差异,多边安全合作机制尚未形成,且缺乏相关研究,因此迫切需要对孟中印缅安全合作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首先,孟、中、印、缅各国在经济走廊建设涉及区域所要应对的安全挑战与一般的安全问题是不一样的。大体来说,目前缅甸主要面临反政府民族地方武装力量、武装毒品走私、恐怖袭击等威胁,孟加拉国主要面对跨界非法移民、宗教极端势力、政治和民族冲突等威胁,印度东北部地区和西孟加拉邦则主要面临反政府武装势力、民族分离势力、跨境非法移民、宗教极端势力、毒品走私、恐怖袭击等威胁,中国西部则面临“三股恶势力”的暴恐活动和边境毒品走私等挑战。整体来看,相关各国所面对的安全挑战原因复杂,具有多样性和差异性的特征。
其次,相关国家之间已经开展双边合作以应对跨境安全挑战。例如,印度与缅甸合作,打击藏匿在缅境内的印度反政府武装。又例如,缅甸国内的教派和族群冲突导致缅境内的罗兴亚穆斯林越境进入孟加拉国,孟加拉国则表示将把在其境内的27万缅甸罗兴亚穆斯林遣返缅甸。[15]中国与缅甸也已经在打击跨境贩毒方面展开合作。因此,在“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中建立多边安全合作机制,是有基础的。
最后,安全合作需要构建恰当的运行机制和相应的管理协调机构,才能确实开展合作以应对各种安全挑战。各国应对安全挑战的策略和措施既有相同之处,也有差异之处,由此决定了孟、中、印、缅四国需要在建设经济走廊的同时进行安全合作,而各方的差异性则需在合作中及时协调,予以解决。了解和把握这些特定状况,是进行多边安全合作的前提和基础。应当从有关各方对开展多边安全合作的态度、立场和主要关切入手,分析开展多边安全合作的基础、有利条件和主要困难。在此基础上,商议并形成孟中印缅安全合作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
(三)孟中印缅陆路通道“腾冲线”和“瑞丽线”两条主通道的情况既相近也有不同,需具体分析
1.对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北线通道(“腾冲线”)的看法
从缅甸方面的情况看,该通道所涉缅北地区,从官方到民间都对建设中—缅—印通道持积极支持态度,此地目前不存在族群、教派冲突,地方治安正常,社会较为稳定。未来的潜在安全挑战主要是,如果在该地的民族地方武装(缅甸第一特区、第二特区、克钦独立军)与缅中央政府军发生大规模战事,可能会对该通道的建设过程或建成后的正常运营产生负面影响。
从保山及其腾冲方面的现实情况看,存在非法越境、走私贩毒等问题,随着人员往来的快速增多,安全防范任务也会相应加重。
2.对“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线通道(“瑞丽线”)的看法
从缅甸方面的情况看,瑞丽口岸出境后所对应的通道被缅政府军稳定控制,能够通达缅甸内地直至沿海地区。临近地区如盈江的口岸出境后所对应的通道存在克钦独立军与缅政府军的对峙,但目前未发生大规模武装冲突或战事,局面尚稳定。通道所经缅南部地区目前存在族群、教派冲突,虽然缅政府已经控制局面,但对地方治安和社会稳定仍有一定负面影响。未来的潜在安全挑战主要是,如果在该地的民族地方武装(缅北地区的克钦独立军)与缅中央政府发生大规模战事,或缅南部地区(主要是曼德勒以南至沿海地区)发生大规模教派、族群冲突,可能会对该通道的建设过程或建成后的正常运营产生负面影响。
从德宏及其瑞丽方面的现实情况看,存在非法越境、走私贩毒等问题,随着人员往来的快速增多,安全防范任务也会相应加重。
总体看,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挑战和开展相应安全合作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中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事关经济走廊建设能否顺利推进。鉴于孟、中、印、缅四国在经济走廊建设中所面对的安全挑战具有表现形式多样、事件性质差异、涉及因素复杂、双边与多边安全挑战并存的特征,有关各方的立场、诉求和应对,既有相同或相近之处,这是开展安全合作的基础和前提,也有一定甚至较大差异,这是形成安全合作机制、有效开展安全合作的难点所在。因此需要尽早纳入讨论,交流看法,求同存异,未雨绸缪,在推进“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的同时,就逐步形成双边和多边共存的双重安全合作机制,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挑战做准备,避免被动,并要防范产生较大负面影响及损失。中方可在参加“孟中印缅经济走廊”联合工作组会议时,以双边商议方式提出关于“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的安全合作议题,分别征求孟、印、缅各方对开展双边合作的相关看法(包括如何利用现有的双边安全合作机制),以便进一步完善我们的方案,形成可行的应对建议。如果各方意见较为相近,再视情况考虑在多边层面提出该议题,举行初步讨论,争取达成共识,为下一步形成多边安全合作机制做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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