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以来,在中方提出建设“中巴经济走廊”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并得到巴方积极回应之后,建设“中巴能源走廊”和输油管道的设想再度被提及。
(一)中巴能源合作与建设“中巴能源走廊”
毫无疑问,“中巴经济走廊”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都涵盖了能源合作的内容。实际上,两国在能源领域已经开展了多年的合作,“中巴经济走廊”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将给中巴能源合作注入强大动力,使双边在该领域的合作达到新的高度。
中巴能源合作包含许多内容,涉及多个能源领域,如石油与天然气的开发与利用,以及电力(包括水电、热电、核电、风力发电)、太阳能、生物能源及其他新能源等的开发和利用。在这些领域,两国已经或正在开展广泛合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现在的问题在于,中巴能源合作是否就一定要修建输油管道以此形成能源通道?这是需要研究和讨论的问题。
显然,建设中巴输油管道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尤其是技术和成本—效益问题,和过去相比,并未发生多大变化。因此,当年否定这一构想的理由,现在也都还存在,可以用来支撑反对建设中巴输油管道的观点。
然而,与2006年巴方提出建设“巴中能源通道”的背景不同,此次“中巴经济走廊”建设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构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战略背景更为深远,视野也更广阔,远远超出了中巴双边合作的范围。因此,应当重新认识和考虑中巴输油管道建设问题。
“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在能源合作方面的一个重大项目,就是瓜达尔港的开发建设,这也是两国都高度重视的建设项目。可以说,瓜达尔港的开发建设已经成为“中巴经济走廊”建设的重要节点,即它将成为这一经济走廊的出海端点。
瓜达尔港的开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许多方面。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把瓜达尔港建设成为中国的一个能源转运站,即中国从中东、非洲进口的原油运到瓜达尔港后,卸船上岸,在瓜达尔港综合经济开发区的原油精炼厂加工完毕后,再通过输油管道或铁路经陆路运往中国新疆和国内其他地区。这里之所以要强调是经陆路输送至中国国内,是因为,如果还是通过海运的话,就没有必要在瓜达尔港卸船和精炼,直接运回中国沿海港口更为经济。之所以要在瓜达尔港卸船上岸,就是要避开马六甲海峡和实现中国进口原油运输途径的多元化,提高能源供应安全系数。这样,如何从瓜达尔港向中国新疆运输原油和天然气就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实际上,一旦确定要从瓜达尔港经陆路向中国新疆输送能源,可供选择的途径有两个:一个是铁路运输,另一个是管道运输,当然也可以铁路和管道同时输送。
如果采用铁路运输,就需要建设中巴铁路,这个问题在前面第五章已经进行了讨论,也是利弊均有,需要从战略和政治的角度来做决策,而不能只算短期的经济账。
如果采用管道输送,就需要建设中巴输油管道,于是,问题又回到了起点,人们又将重复2006年以来讨论这一问题的各种论据和观点。
(二)应对“中巴能源走廊”设想的思考
“中巴能源走廊”设想既是巴基斯坦经济发展新战略的组成部分,更是“中巴经济走廊”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所包含的重要内容。巴基斯坦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如能实现,将为经济起飞奠定坚实基础,也会为同我国的经济合作提供更好的条件,但这也是一个需要克服重重困难的长期过程。因此,我国宜采取积极响应、周密考察,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方针。
一是从中巴经济合作的战略高度,进行全面可行性研究。“中巴能源走廊”设想如能实现,对深化中巴关系特别是加强经济领域的合作具有战略性意义。
进入21世纪后,中巴两国各领域全面合作向规范化、法制化发展。在新的形势下,要把两国关系推向新高度,建立更紧密的经济合作关系至关重要。
目前,中巴经济关系较其他领域的合作相对滞后,双边贸易方面,巴方长期呈逆差状况。解决这一存在多年的难题的关键,在于巴基斯坦经济特别是工业水平要有较大改善,产品品种和质量要有较大提高。巴基斯坦政府致力于大规模建设基础设施和能源工业的发展战略,有利于经济长期、持续的发展。中国应从战略高度出发,积极参与巴基斯坦计划的实施,这将为两国经济合作探索出新思路和新途径。同时,鉴于巴基斯坦政府的这一发展战略面临资金、技术困难以及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干扰,中国宜根据巴基斯坦政府实施计划的进展情况,周密考虑各种因素,决定参与的程度。首先可应巴基斯坦政府的要求,参与对整个计划和具体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二是本着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作好规划。
中巴经济合作是全方位的,“中巴能源走廊”只是其中的一个项目。从有利于巴基斯坦经济发展和两国经济合作出发,首先要选择条件好、见效快的项目,比如在靠近伊朗的南部地区建炼油厂和石化企业,产品可返销伊朗(据报道,伊朗炼油能力不足,盛产石油但曾出现成品油油荒)。以企业的收益作为新项目的资金,采取这种滚动的方式,稳步向前推进。通向我国的石油管道和跨境铁路可先进行可行性研究,在资金、技术条件成熟时再上马。
三是建立合资投资公司,参与巴基斯坦的长期经济发展进程。
巴基斯坦的庞大建设计划需要巨额资金,单靠本身筹集是不可能的。中国同巴基斯坦建立合资投资公司,一方面可直接参与项目建设;另一方面可以此为基础,吸引国际金融机构和中东国家的资金参与,有利于缓解巴基斯坦投资不足问题。
四是加强人力培训方面的合作。
巴基斯坦发展经济和与中国开展全面经济合作,都需要大量技术和管理人才。中国可与巴基斯坦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多种专业人员,大幅度增设奖学金,吸收巴基斯坦青年学生到中国大学学习。
“中巴能源走廊”设想的提出,说明巴基斯坦政府热切希望同中国建立更加紧密的经济合作关系。“中巴经济走廊”建设的提出和推进,为建设中巴输油管道提供了新的视角,中国应抓住机遇,与巴基斯坦协商输油管道建设问题,共同将“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推向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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