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涵
总起来说,有以下四点:这个民主政治,首先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民主;这个民主政治,同时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主制度;这个民主政治,还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民主政治,构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政治总格局。
第一,这个民主政治,首先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民主。民主的发展总是同一定的阶级利、经济基础和社会历史条件相联系的。当代中国的民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全体人民作为主人管理自己的国家,享受广泛的民主权利。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
第二,这个民主政治,同时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主制度。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做主的基础上,实行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制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这是十七大做出的新概括。这一概括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目标、过程和现实的统一。
第三,这个民主政治,毫无疑问,还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离开世界民主潮流的孤立一隅。它同样需要体现民主政治的共性原则:
——平等:一定范围内的所有成员参与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是完全平等的。这是民主的基石。没有平等也就不会有民主。
——选举:所有的领导机构、领导职务都必须由自上而下的选举产生。选举的实质是进行权力的委托,是赋予管理者进行管理的合法性。
——监督:领导机构、领导者无例外地要接受选举人(权利委托者)的监督,并且选举人可以按程序罢免不称职的领导者。所谓监督,就是当权力的拥有者不能直接行使权力而将权力委托给他人行使以后,控制、监察、保证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行使权力的行为过程。民主的监督与专制的监督不同的是,它的监督主体是人民而不是君主,路径主要是自下而上而不是自上而下。
——公开:重大事务特别是决策活动必须公开,重大情况必须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必须经人民讨论。知情是参与和监督的前提。列宁曾指出:民主“要包含两个必要的条件:第一,完全的公开性;第二,一切职务经过选举。没有公开性而来谈民主制是十分可笑的,并且这种公开性还要不只限于对本组织的成员公开。”有了公开,就可以形成普遍的监督。
——多数决定:重大问题必须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民主的价值,是追求多数人的意志。
——法治:必须使民主法律化、制度化、程序化、任何个人的意志都必须服从法律的权威。
上述诸点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支撑,或者说它们本来就是民主所表现的不同侧面。民主的原则、民主的精神大凡如是。
第四,这个民主政治,构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政治总格局。政治总格局是指一个国家的政党、政治团体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与作用所形成的各种政党、政治团体相互关系的体系。当代民主国家,是享有民主的那部分人对社会进行管理或统治。但享有民主的这部分人中间也是分阶级、阶层和利益群体的,这些阶级、阶层和利益群体为了实现各自的利益和要求,就要组成政党或政治团体来表现他们的利益和要求,进行政治参与。也就是说每一个政党或政治团体都是代表一定的阶级、阶层和利益集团的利益的。这样,各种政党、政治团体就会有一个相互联系的问题,这种关系的具体表现,就是各种政党、政治团体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和作用所形成的相互关系体系,即这个国家的政治总格局。
民主与党的领导的关系,在当代民主国家里主要是指执政党与其他政党和政治团体之间的关系。在我国就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各政治团体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实际上就是政党制度。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政党制度,不是由领导者的主观意志决定的,而是由其政治总格局决定的。也就是说政党制度反映的是一个国家的政治总格局。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其他阶级、阶层和利益团体的政党、政治团体处于被领导地位,起参政作用。它们之间的关系就决定了我国的政治总格局,这个政治总格局决定了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因此,党的领导与民主的关系问题就是如何发挥各民主党派、政治团体的作用,动员他们所联系的各方面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的问题。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建设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充分体现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所具有的最广泛的政治基础,是有中国特色的政党体制。这一制度对于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局面,发扬民主,加强法制,促进民主政治和现代化建设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报告高度概括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本点,主要包括作为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制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些制度本质上是优越的,但尚未完善。这些制度构成了我国的民主模式。国情的多样性、复杂性决定了民主模式的多样性、丰富性。一个国家民主模式的设计必须合乎本国的国情。决不能把某一种特定的民主模式作为判别是否民主或者民主成熟水平的标准,更不能把它当做必须完全效仿的样本。这与民主模式之间的相互借鉴是根本不同的。实践证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最符合中国的实际。这是因为,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和决策原则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充分体现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一致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策总效率高的优势,适应了中国经济和社会加快发展的需要;人民代表大会这种代议制,与现阶段广大群众的民主素质是相适应的,十分有利于保持中国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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