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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队伍规模的基本功能

时间:2024-08-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党员队伍规模中的基本功能及其定位,一方面取决于政党整体功能的内在一致性;另一方面也取决于党员队伍所处的现实环境及其对政党提出的要求。我们认为,党员队伍规模的基本功能是中国共产党功能得以发挥的前提。党员队伍是中国共产党组织体系的基石,必须具备一般意义上的政党功能。1.党员“入口”方面的功能。

党员队伍规模的功能定位要解决的是党员、党员干部和党组织存在的价值和价值的实现形式问题,党员、党员干部和党组织的其他方面内容,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党组织工作内容、工作方式以及发挥作用的途径等都以功能定位为基础来确定。由于历史条件的不同,党员队伍规模在不同时期的功能表现出来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在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整个社会转型期,中国共产党必须根据环境的变化,适时地转换党员队伍规模的功能,对自己的功能进行合理定位。

党员队伍规模中的基本功能及其定位,一方面取决于政党整体功能的内在一致性;另一方面也取决于党员队伍所处的现实环境及其对政党提出的要求。

我们认为,党员队伍规模的基本功能是中国共产党功能得以发挥的前提。没有一定规模的政党,是无法发挥其功能的。政党的存在不仅仅是制度和规范的意义,它还应有一系列功能作用的发挥,功能是判断一个政党队伍规模的事物存在与功能发挥的前提,党员队伍的规模和数量是不断变化的。

一、居领导地位的执政党:党员队伍规模基本功能的逻辑起点

中国共产党不是一般意义的执政党,它在掌握国家行政权力的同时,还要对立法、司法、行政、军队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进行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执政能力概念的界定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所谓执政能力,“就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11]。从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功能必须是一个非常宏观的理解,它涵盖了国家、社会、军队等领域。有人会有疑问了,这个概念不是等同于中国共产党还是全面覆盖国家和社会,还是无法区别于过去的革命党角色?笔者认为,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讲,这个概念的界定是正确的,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我们可以基于两个视角得出认识:一是基于不同国家政治体制的比较视野;二是基于中国共产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执政党。

从概念上讲,所谓执政就是执掌政权;执政党,就是执掌国家行政权并组织政府的政党。相对应的,政党及其党员发挥作用一般仅限于执政党执掌国家政权的范围。但是,这只是最一般概念的理解。在不同政治体制的国家中,执政的具体含义是不相同的。比如,以美国为代表的总统制,执政党即为总统选举中获胜的政党,但总统所在的政党不一定同时是议会的多数党。因为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连带关系,总统与议会分别选举产生;以英、日国家为代表的议会制,执政是指一个政党或政党联盟通过选举在议会占有半数以上的席位,在此基础上组织内阁。同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之间负有连带责任。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讲,执政党的说法无疑是正确的,但更为全面的说法是:中国共产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执政党”。只有理解党在中国政治体系中的这种地位,才能理解中国共产党与西方国家执政党在执政方式上的诸多不同,也才能理解中国共产党的党员队伍规模的政治功能的涵义。譬如,从政治权力的横向关系看,中国共产党作为居于领导地位的执政党,其“执政”是指掌握了立法、行政、司法、军队等全部国家权力,并通过强有力的政治网络对各类各级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进行较全面地指导和监督,而西方国家的执政只是指掌握了国家的行政权或还掌握了一部分立法权。执政党对司法活动、军队的调动,对相当一部分立法活动的影响是通过政府的渠道来实现的,而很难通过执政党本身的渠道;从执掌国家权力方式看,居于领导地位的执政党有条件在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进行比较直接地领导,包括政治领导,也包括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而在西方国家的条件下,执政党对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的领导,主要是以各种间接方式进行的,比如通过在议会的多数地位影响立法,通过在政府中工作的党员等。

更为重要的是,与资产阶级政党相比,中国共产党进入和获取政权方式也是不同的。正如李景鹏所指出的,“资产阶级政党作为资产阶级民主制中的一个权力主体,是通过选举的形式进入角色,而无产阶级则是通过夺取政权时所形成的权威性而进入角色的”[12]。由于中国共产党获取价值权威性分配的政治角色的特殊性,它为权力高度集中的党提供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合法性资源。这表明党的执政党地位是通过长期艰巨的武装斗争而取得的,是中国人民的历史的选择。中国共产党认为,维护无产阶级政权的地位,是自己的历史使命。因此,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党都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包括坚持对国家的领导权,不允许资产阶级政党来分享政权。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功能涵盖国家、社会、军队等领域应是题中应有之义。

综上所述,中国共产党在获取政权之后,必然自觉地担负起推动社会发展的重任,也必然自觉地高度重视党员队伍及其政党的政治功能的定位和发挥问题。因此,中国共产党越是长期执政,越是需要重视党员队伍建设,越是需要发挥党员队伍的基本功能。

二、政党功能:党员队伍规模的普遍性功能

党员队伍是中国共产党组织体系的基石,必须具备一般意义上的政党功能。从现代政党的角度认识和界定党员队伍的基本功能及其功能定位,主要围绕整合党内资源、构建和谐的党内关系而展开,从入口、转化、出口三个环节的自我治理的功能入手。比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党员的教育管理、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等等。

1.党员“入口”方面的功能。这方面的功能主要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正式党员的吸收等。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西方政党入党程序宽松,平时疏于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只要宣布承认政党的纲领和章程即可。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在个体的能力、资格、条件等方面都具有诸多的要求与约束。比如,中国共产党党章就规定,要“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13]。同时,党章还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入党时间、程序等,比如,“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14]。加入中国共产党之后,中国共产党的党员还具有“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

2.党员“转化”方面的功能。这方面的功能主要包括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后备干部的提拔培养等。党员进入党组织之后,面临着熟悉党的章程纲领、党的历史知识、党的方针政策等一系列要求与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党以及各级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比如,党章规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15]。同时,中国共产党也具有后备干部的提拔培养功能。任何干部要成长起来,都必须经过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党组织推荐成为后备干部,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的产生也是基于下一级党员及其组织的选举产生。在这点上,其他政党与中国共产党一样,正如F.索劳夫说,政党的这个功能,是存在于世界民主政治中的各种政党所具有的共同功能。[16]

3.党员“出口”方面的功能。这方面的功能主要涉及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是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的必要措施,也是党员队伍建立正常的进出口机制,坚持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党员经过民主评议,最后根据党内和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照党员标准,由党支部作出对该党员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的评议结果。所谓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那些丧失了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起党员作用的人。其主要表现是:共产主义信念发生了动摇,不愿履行党员义务;组织观念淡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忘记了党的宗旨,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工作、生产不积极、不认真,疲沓拖拉,敷衍了事,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完不成本职任务;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敢开展斗争,甚至当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等。不合格党员在党内虽然只是少数,但留在党内会涣散党的组织,削弱党的战斗力,损害党的威信和事业。因此,对于不合格党员,必须认真、严肃地加以处置。这样就涉及党员队伍的“出口”问题。当然,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既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实事求是,切实对党员的政治生命负责。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完备”。

三、社会功能:党员队伍规模的特殊性功能

中国共产党作为居于领导地位的执政党,政党功能必须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只有执行了这种社会职能政党功能才能持续下去。同时,这也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角度对党员队伍的功能进行界定与认识。中国共产党的社会功能包括管理功能,管理要求基层党组织从注重权力掌控和运行,转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转向注重凝聚群众、巩固执政基础;主要包括决策、决策的施行、组织与协调、政务信息传递、监督等。中国共产党的服务功能强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本质属性,这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村党组织提出的新要求,主要包括服务生产、服务民生、服务社会。

1.党与国家政权关系:社会功能的核心问题。加强党员队伍的基本功能建设,首先遇到的就是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简称“党政关系”。毫无疑问,在当代中国的社会生活中,党政关系始终是最为核心的。中国的各种政治关系和较为重要的政治现象,都在一定程度上包含着“党政关系”的因素。同时,党政关系的特殊地位,在当代中国的执政形态中,也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譬如,行政机关与立法司法机关,政府与人民团体等之间的关系都不是党政关系,但在处理这些关系时,都离不开党员队伍功能发挥和党组织的统辖、协调作用。一旦这种统辖、协调作用得以实现,党政关系的问题就提出来了。

党政关系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也造成了党员队伍规模实践中的最大问题,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党政不分或者以党代政。譬如,重复决策,效率低下;政出多门,容易导致内耗;管理机构和干部队伍庞大等。问题的关键是我们要如何正确看待党政不分或以党代政的现象,任何事情都要辩证地看,不能一棒子就打死,简单的否定或者简单的肯定,这种思维和认识问题的逻辑都是肤浅的。因为这种思维和认识缺乏历史的观感。在某种意义上,“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等问题源于革命时期一元化领导及其路径依赖。历史地看,党的一元化领导在革命战争时期的特殊形势和环境下是完全必要的。它对于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协调党、政、军、民各方面的步调,夺取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胜利,进而建立新中国;对于巩固党的领导和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完成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实现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等,都起了积极的作用。这种思维和认识忽视党政关系的民主化进程。从现实角度看,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党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体制方面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等问题已经在相当大程度上得以改观,实践中许多问题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以党代政、党政不分”,许多问题的产生实际上是由于政策执行不力、党政双方沟通不畅等具体运行过程造成的。譬如,在城市改造与建设中,党委部门的领导成为拆迁小组的负责人。应该说,党委部门的领导成为拆迁小组的负责人有利于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行动,我们不能把这种现象以及在实践中造成的一些问题简单地归结为以党代政或者党政不分。某些问题或许是由于党员干部队伍中一些负责人的工作方式、方法不对,各方之间的沟通不畅而造成的。这是值得我们在认识和研究党政关系时加以注意和区别的。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既要看到党政关系在革命时期曾经起到的积极作用,也要看到它在建设时期带来的消极影响。长期以来,由于在理论上未能搞清楚党的领导的科学含义,我们在实践中未能明确划分党、政两个方面的职能,切实转变党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调整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构。同时,20世纪50年代后期,在“左”倾思潮的错误指导下,为适应阶级斗争和大规模群众运动的需要,在反复强调党的一元化领导的情况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造成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权力过分集中的严重弊端。实践证明,党政关系在某些方面不符合和平建设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党政关系的纠缠势必影响到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

2.党与社会关系:社会功能的最紧迫问题。党与社会关系之所以是最紧迫的问题,不仅涉及党如何通过国家政权对社会进行控制与管理,更为重要的是,社会自主性增强不断挑战和改变着党员队伍功能发挥和党管理中国社会的模式。因此,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看,都要求党员干部转变思维方式,党组织切实改变传统整合中国社会模式,提高党主导和推动中国社会发展的能力,使党回避在各种矛盾的最前端。

历史地看,中国革命取得胜利之后,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构建中国的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时,主要是基于革命党获取政权和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两个方面的逻辑。首先,从革命党获取政权的逻辑看,先夺取政权,然后用政权的力量建立全新的生产关系的社会主义革命逻辑,决定了革命后重新组织社会的首要力量。这一力量不是经济的力量,而是政治的力量,即通过政权对社会结构和组织进行变革来重新组织社会。在这种情况下,“由社会管理”就只能演变为社会通过无产阶级执政党及其政府来管理的“社会国家化”模式。实现这一模式的具体操作过程是,借助革命的权威和共产党的领导权威去扩大人民政府的权威。然后,将社会分工的各个部门、各类组织全部纳入党和政府活动的轨道,使它们成为政府的附属物和政府过程的一个环节。这一过程有着重要的内在逻辑在起作用,即当时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落后现状,要求较多地使用执政党和国家的力量,对社会资源进行最有效的配置,这种配置甚至是以强制方式进行的。非此方式很难有后来的经济发展和建设成就,这也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逻辑。但是,片面强调和无限扩大社会国家化的程度,以致超出社会发展的实际空间,不仅导致社会主体功能萎缩,而且妨碍了社会进步,排斥了社会组织的发展。国家与社会不能形成互动关系,国家挤占了社会的空间并且占用了社会资源,社会组织也就没有了生成的空间和生成的资源。社会的一切组织包括中介组织都淹没在国家之中,这也是我国目前党与社会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之后,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出现极大的变化,这种变化突出表现为公民社会的崛起使得社会的自主性增强。公民社会的崛起主要表现在各种旨在保护公民权利、表达利益诉求的社会组织和机构不断涌现。社会组织的制度化发展离不开党和国家的推动,但公民社会的崛起也挑战着党员干部功能的发挥以及党整合、协调社会的模式。

(1)以工会、共青团、妇联为代表的群众组织面临结构与功能上的重新定位。我们必须看到,社会组织的出现确实改变着党通过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整合、沟通社会的模式。就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来讲,由于国家对社会实行高度的控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自主性很差,这类组织往往是作为一种准政府组织的身份出现,还远远不具备一般社团应有的政治参与的影响力和功能。因此,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在社会阶层结构变迁中面临结构与功能上的重新定位。譬如,工会系统既面临在一些外资企业、两新组织中设立机构的困难与尴尬,也面临在劳资关系矛盾、工人利益多元化的情况下如何有效协调、稳定和发展不同群体之间的关系的困境。此外,当工、青、妇的不同社会群体的具体利益与党和政府的要求相矛盾的时候,工、青、妇组织是简单地作为党和政府的“传声筒”,还是基于各自联系群体的利益而据理力争,这也是一个严峻的事实。

(2)社会组织面临着从作为政治权力外生变量向作为社会权力内生变量的政治角色演化。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政治和社会管理等一系列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发展,传统党与社会关系出现松动,使得社会组织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不断扩大,社会组织占有与处理社会资源的自主权增加以及控制与协调社会的作用增强。因此,在党及其国家政权体系之外势必形成一个独立于国家又能向它施加压力的“社会活动空间”和社会关系网络。换言之,社会组织正面临着从作为政治权力外生变量向作为社会权力内生变量的政治角色演化。从这个角度看,党如何把公民社会的发展融入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使之处于与执政党系统良性互动状态,在互动中合作发展,进而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这是一个不得不重视的问题。

综上所述,伴随着党与社会的关系互动,公民社会的崛起包括群众组织在内的各类社会组织在我国将获得广阔的发展空间,其内容与形式也将发生着持续而深刻的变化,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也将日益突出。这就要求我们在看到这一可喜变化的同时,也要看到它们可能会给国家与社会、党和政府带来一些问题与矛盾。

【注释】

[1]周清:《两种生产协调发展》,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5~16页。

[2]李仕明:《现代企业经营战略管理》,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37页。

[3][美]彼得·德鲁克:《后资本主义社会》,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版,第52页。

[4][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第55~56页。

[5][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第83页。

[6][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第85页。

[7][美]西摩·马丁·李普塞特:《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56页。

[8][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第66页。

[9]柳昌清、张捷:《唯物辩证法:新的探索和构思》,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26页。

[10]汪耀进、荣长海、张永年:《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论纲》,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0年版,第222~223页。

[1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引自http://english.china.org.cn/chinese/2004/Sep/668376.htm。

[12]李景鹏:《权力政治学》,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60页。

[13]《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六大文件汇编》,党建读物出版社2007年版,第55页。

[14]《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六大文件汇编》,党建读物出版社2007年版,第57页。

[15]《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六大文件汇编》,党建读物出版社2007年版,第55页。

[16][日]冈泽宪芙:《政党》,经济日报出版社1991年版,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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