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非公有制企业的迅猛发展,农业人口快速转移,城市就业观念日渐更新,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队伍日趋庞大,并逐步成为一支集中而又强大的力量。虽然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已提出了鲜明的时代要求,但工人阶级的本质特征没有改变,且其时代特征更加鲜明;虽然各类非公有制企业的性质相对不同,但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的性质始终未变,依然需要以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在内的工人阶级作为执政基础;虽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了利益格局的多样化,但党代表最广泛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宗旨未变,依然需要通过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加强党同在非公有制企业劳动的广大职工的密切联系。因此,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程度,直接关系到巩固党在新形势下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一、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队伍的基本现状
非公有制企业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据国家工商部门统计,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已达900多万家,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在我国工人阶级队伍中已占多数。2010年底,全国非公有制企业中共有党员350多万名、党组织近30万个。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队伍建设是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
1.党规党纪的不断完善,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队伍和党的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企业党组织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职责写入了党章。2005年10月,全国人大修订了《公司法》,把公司要支持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等要求,完整地写入了法律条文,在我国的法律建设史上尚属首次。党的十七大报告更是明确指出,“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等。
2.各级党委高度重视,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队伍建设提供坚强的保证。通过多年的探索,全国各地都把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首要环节,努力形成党委主要领导亲自抓、组织部门牵头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党员领导干部人人抓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格局。例如,福建省委曾先后四次召开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省委主要领导同志要求把这项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项目持续推进,并深入20多家企业调研指导。各级党委普遍成立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加强领导力量。2007年以来,福建省有176名厅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1112名处级干部挂钩联系1424家未建立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努力使每家企业都有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每个联系点都办成党建工作示范点,大力推动这些企业党建工作的开展。江苏省委组织部坚持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出资人“三支队伍”一起抓,在规范管理中培养壮大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力量。具体做法:一是选优训强党组织书记。采取内选、外聘、委派、公推直选等方式,从企业内部、机关干部、复转军人、大学生村官中选拔党员人才担任党组织书记。二是多渠道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集中选派5000名年轻后备干部到非公有制企业挂职,明确一岗双职,加强考核考评。三是教育引导出资人。实施千名民营企业家后备人才培养计划。
3.非公有制企业主对党建工作的支持,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十六大以来,全国各地有针对性地做好非公有制企业主的思想教育工作,使他们认识到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不仅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内在要求,更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促使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和企业主交朋友,使他们打消顾虑,增进理解,增强信心,积极支持在企业中开展党的工作。同时,重点做好党员非公有制企业主的工作,通过他们的示范作用,带动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非公有制企业主,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创造一个良好局面。特别是在当前国有、个体、民营、外资等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经济发展面临这些新情况,越来越多的业主认识到需要党建工作来保驾护航。
4.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在实践中创造的成功经验,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队伍建设水平的提升奠定了良好基础。十六大以来,全国各地抓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起步早、措施实、抓出了成绩,涌现了一批好典型。尤其是近两年推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的工作过程中,各地同时积极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积累了不少新的经验。这些典型经验,反映了不同非公有制企业的不同特征和个性,也包含着一些普适性的和规律性的东西。例如,泉州市建立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列席董事会、经理会制度,引导企业党组织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突击队、党员技术攻坚小组等形式,组织开展党员带头示范、岗位奉献活动,以党员的表率作用影响和带动员工为企业发展作贡献。惠安县、永春县等地的一些企业根据党员岗位分布特点推行党员承诺制,把党员的先进性形象体现在具体工作中。这些实践经验既为整体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提供了有益启示,又为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水平开辟了大有作为的广阔舞台。
二、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队伍建设的重点、难点
十六大以来,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从深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的要求来看,还需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进一步认清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的重点、难点。
1.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数量偏少,规模以下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覆盖面仍然偏低。例如,在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中,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占90%,党员数量少、比重小、流动快,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仍然占多数,扩大党组织覆盖面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截至2007年年底,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中党员仅占从业人员总数的1.8%左右,全省87%左右的非公有制企业没有建立党组织。其中,在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中,80%企业没有党员,党员仅占从业人员总数的0.7%,96%左右企业没有建立党组织。同时,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素质不够高。有的党务工作者对党务工作不够熟悉,对新形势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多,创新不够,办法也不够多;一些党务工作者兼任行政职务过多,在党务工作方面投入精力较少。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2.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和党组织的管理体制。目前,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大多实行属地化管理,有的由企业注册地党组织管理,有的由企业所在地党组织管理。也有少数私企党组织仍挂靠在原主管部门党委,实行行业化管理。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合资、合作企业党组织,主要依据产权关系,隶属中方控股单位党组织管理;独资企业则有的挂靠在街道党委,有的挂靠在乡镇党委;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大部分分别隶属商会、民营企业党委、个体劳动者协会党委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由哪里审批,归属哪里管理,没有统一的做法和明确规定。多头管理、分散管理,造成一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组建党组织的工作程度不同地受到影响,新发展党员找不到批准单位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
3.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队伍建设问题。党建工作的队伍建设是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在单独组建的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中,党组织负责人由企业重要负责人兼任的占据多数。在非公有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兼任的党组织负责人中,由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兼任的居多数,这部分人或是企业主家族中的成员,或与企业“老板”多多少少有一些亲缘、师生、朋友关系,总体上往往依附于“老板”,缺少从事党务工作的独立性。而从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干部队伍总体素质来看,可以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来概括,可以说,在非公有制企业里,要寻找一位既能为企业业主所接受,又有文化、懂党务、年富力强的党务干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众多的中小企业大多实行家族化管理,以致有的企业党员全部是业主的亲戚,建立党组织就成为“家族党”“私家党”。在这样的企业里抓党建,有人称之为“围绕老板抓党建,抓好党建富老板”。家族化倾向和党的先进性之间的矛盾如何解决,“私”字当头的私营企业与“公”字当头的党的组织如何有机地结合起来,党组织如何起到应有的作用,如何保证党的活动正常健康开展,也是目前困扰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一大难题。
三、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队伍建设的制约因素
当前,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作用,必须抓住找准制约党组织作用发挥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当前,影响和制约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队伍和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因素主要是:
1.党组织的自主性受限。从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的活动空间看,由于产权的私有化和快捷高效的运行机制,党组织活动的自主性受限,发挥作用的实现形式亟待创新。
首先,从主观上看,党组织发挥作用的独立性受限。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作为党的最基层的一级组织,担负着党赋予的政治使命以及实现这一政治使命相应的工作职能,这就决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相对独立性,它不能成为企业的摆设和业主的附庸。但非公有制企业生产资料主要为业主所有,业主拥有生产经营的决策权和人事安排的自主权,实行的是“家长”式的管理,这就造成了业主的“家长”地位与党组织履行职责、实现党赋予的政治使命之间的矛盾,在这对矛盾中,业主的地位占了绝对优势,党组织在企业内部处于弱势地位,党组织的活动往往要与业主沟通、交涉,活动程度往往受制于业主的认可和支持程度,党组织在企业中的地位受限。例如,在业主、股东和职工的利益关系问题上,企业主与党组织负责人、党员之间是一种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受雇用于人必然受制于人,他们也怕得罪老板而被“炒鱿鱼”,要他们代表员工的利益讲话显得不够大胆。党组织如何代表职工利益,如何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成为一大难题。
其次,从客观上看,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时间、空间受限。非公有制企业的运作节奏快、效率高,正常的生产时间一般不允许员工从事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活动,党组织活动时间难以把握。如少数企业因党员难以集中以致预备党员转正等都不能正常进行;一些党组织因特殊的生产管理模式,所建立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基本流于形式,不能很好落实;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由于条件较简陋,既没有活动场所,又缺少活动经费,党组织活动的物质条件难以保障。为了寻求支持,个别党组织可能退让、迁就。因此,适应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找准发挥作用的实现形式,是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发挥作用亟待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
2.党员队伍政治淡化倾向。从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和党员的心理状态看,由于政治淡化倾向的影响,党员队伍和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基础比较薄弱。
从从业人员的心理状态来看,大多数不同程度地存在经济观念强、政治观念弱;雇佣意识浓,主人意识淡;短期行为多,长期行为少,政治热情不高等倾向。一些从业人员认为,入党不实际,追求政治进步是虚的,解决就业是实的。即使要解决政治信仰问题,也要建立在坚实的物质基础上,而自己年龄较小,学历较低,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不多,对党的认识不够。
从党员队伍的心理状态来看,有的认为临时打工,把组织关系转出来麻烦,不愿暴露自己党员身份;有的认为非公有制企业一切都是老板说了算,不愿冒犯老板损害自己的利益;有的认为入党时宣誓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现在却为非公有制企业主奋斗,成了“打工仔”,寄人篱下,心理失衡;有的感到自己为党工作了多年,到头来仍然要靠为人打工维持生活,党员牌子虽然响亮但不值钱,思想自甘滑坡;有的认为在非公有制企业即使自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也影响小,不如平平稳稳得过且过,做个实实在在的“打工仔”就行了。由于存在上述的心理,致使党员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发挥作用受到了制约。
3.党务干部自身素质影响。从党务干部队伍状况看,由于多种价值取向的客观存在,党务干部队伍不稳,整体素质不高,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效果受到影响。
首先,党务干部整体素质不高。从目前情况看,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干部来源主要有五类。一类是曾经担任过村干部,比较熟悉农村工作的人员;第二类是从企事业单位退休的老同志;第三类是机关下派挂职干部;第四类是部队转业、复退人员;第五类是国有企业转岗人员。总体上,这些党务干部的素质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需要还不相适应。有的个人综合素质不高,组织能力较弱,又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员工中没有威信,影响了党组织的号召力;有的党建业务不熟悉,缺乏工作经验,工作不到位;有的思想认识有差距,工作积极性不高,不愿意做党的工作;有的自我要求不高,只满足于当“中转站”和“传声筒”,工作比较被动,缺乏生机和活力。
其次,党务干部工作积极性未能充分调动。由于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干部大多数是兼职,党务工作是无偿的额外的工作,如果把精力过多地投入到党务工作,很难得到企业主的支持,甚至有被解雇的危险。另外,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党务干部在个人收入、医疗保险等方面待遇如何,取决于企业主对其信任和满意度,而党务干部在开展党的工作,特别是在处理企业内部劳资纠纷、协调国家与企业的利益关系等问题上,或多或少会与企业主存在分歧,这些矛盾如不能及时得到妥善解决,必然损害到党务干部的个人利益。由于缺少必要的激励保障机制,许多党务干部在开展工作时心存疑虑,积极性、创造性难以充分调动。
4.企业主认知程度参差不齐。从企业主的支持程度看,由于相当一部分企业主认识上存在误区,对党组织开展工作实际支持不够,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难以保障。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所需要的时间、场所、经费等要素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主。但从非公有制企业主的心理分析看,由于存在认识上的误区,相当部分企业主还存在不配合、不支持。有的担心成立了党组织,企业的经营活动会受到监视和制约,甚至企业的内部机密和经济信息也容易外泄;有的担心成立了党组织,企业员工会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党员的带领下与自己抗衡;有的担心企业开展党的活动,既要占用时间,又要活动经费,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有的担心成立党组织之后,企业的生产经营会受到外界的干扰;在台资企业中,有的业主怕政治涉嫌,对政治不关心,或还无法接受在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
另外,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打不开局面,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只当成一个花瓶摆设,应付上面检查而已,党务干部也仅挂个名,很少开展活动;有的虽然开展活动,但效果不好;由于缺少有效的教育管理,一些党员党性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或等同于一般的员工。党组织和党员在企业中无所作为的状况,加深了业主在认识上的误解,一些业主甚至认为开展党的活动会增加企业负担,提高企业成本,舍不得投入,从而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缺少必要的物质保障。
总而言之,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队伍建设要紧密结合企业自身需要的决定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在两者结合基础上充分发挥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非公有制企业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党在该企业的工作内容应当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与企业自身的需要两方面相结合的原则来确定。要切实根据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员独立性、自主性强的特点,充分尊重和理解党员的自主意识,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提供能满足多方面需求、自主便利、多项选择的党组织活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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