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最关键的,就是坚决贯彻落实好“新国五条”精神,努力巩固和扩大前一时期调控的成果,努力实现市场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和价格基本合理的目标。
3月1日“楼市新国五条”出台之后,北京、上海、南京、西安……扎堆过户的潮流横跨大江南北,几乎席卷了半个中国。
根据网签数据统计显示,“楼市新国五条”细则出台后的一周(3月2日~8日),北京二手住宅网签量达到了9 400套,环比上一周(2月23日~3月1日)大幅增加了140.5%,与上月同期(2月2日~8日)相比更是大幅增加了279.5%。
“楼市新国五条”实施细则出台以后,已有武汉、长沙等二级城市相继执行公积金政策调整,政策调整的总体方向是提高了公积金贷款的门槛、收紧了贷款的额度。而随着租房高峰季节的到来,北京等大城市的租房价格可能受到“楼市国五条”的影响波及,迎来新一轮涨价高峰。
其实,对二手房交易缴纳20%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已经存在将近20年,中间细节几经调整,很长一段时间实际上都按1%~3%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在长期的卖房市场交易中,应该由卖房者支付的个人所得税几乎都由买方承担。
业内人士分析称,目前二手房市场上的确出现了一些恐慌,但预计可能的各地政策落地细则比如会有保护自住的条款。如果是最近面临过户的,当然应该加紧过户。但还未达成意向交易的也无需恐慌。“楼市新国五条”细则出台前,二手房成交高峰仍将持续,但成交价格短期内或将受到抑制,呈稳步下探走势。
受这轮二手房“交易潮”的影响,后续出台的楼市新国五条执行细则有望“保护刚性需求”。有媒体透露,在遭遇到巨大的“舆论反弹”之后,财政部、住建部、国税总局已经着手制定包括“保护刚性需求”在内的国五条执行细则的落实方案,并上报了国务院。
由于“楼市新国五条”在全国“两会”前夕颁布,住建部长姜伟新成为“两会”上媒体的重点“围堵”对象。姜伟新说,无论新“楼市新国五条”什么时候出台,都会伤及一部分人的利益。这个政策不可能让13亿人都满意,只能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符合长远利益。他表示,对于普通购房者的利益保护,可以进一步研究,解决方式是在“十二五”期间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1) 货币“闸门”要收紧。由于前两年货币政策相对宽松,市场流动性充足,大量资金流向房地产市场,推动了房价高涨。2011年我国的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调整为“稳健”,截至7月上旬,央行已连续6次上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3次加息。应继续灵活利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强流动性管理,改善房价稳定的货币条件。
(2) 投机投资要“退烧”。随着人们财富的增加,投资需求日益旺盛,但投资渠道偏少,在房价持续走高的预期推动下,很多人加入“炒房大军”,成为房价上涨的重要“推手”。稳房价就必须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继续强化差别化信贷政策,严格执行二套住房首付比例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要求,提高二套房贷款门槛。调整税收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增加交易成本。还应从严执行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要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要采取必要的限购措施,压缩投机投资空间,合理引导住房需求。
(3) 有效供给要增加。供需矛盾突出是房价上涨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在对不合理需求做“减法”的同时,还应在供给上做“加法”。应努力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加快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投放,保证住房建设进度。完善土地出让方式,推广“限房价、竞地价”方式,改变单纯的“价高者得”,防止地价助推房价。
(4) 市场监管要强化。一些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散布虚假信息、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坑害购房者。应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稳定市场预期。2011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6月,国家发改委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12家企业进行了处罚。这对打击价格欺诈、坐地起价将起到积极作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