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丽
群众路线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为解决中国社会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而探索形成的根本工作路线,即“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正是依靠着群众路线,我们党才取得了一系列革命的伟大胜利,开创了社会主义中国的新纪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取得新一轮改革的胜利,也必须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科学的、开放的,它的内涵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丰富,新的历史时期赋予了它新的时代命题。
一、当前群众路线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
(一)群众主体多元化带来的群众路线工作的复杂化。坚持群众的主体地位是群众路线的核心。当前作为主体的“群众”构成发生了巨大变化,从原来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的结构演变为多阶层结构,中国社科院陆学艺教授将我国社会划分为“五个等级,十个阶层”。群众构成的多元化必然带来群众利益诉求的多元化,如何甄别和保护多元主体的合理诉求,就成为群众工作面临的一大难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如何看待新兴社会阶层。我国经济结构的变化带来社会结构的变动,出现了新兴社会阶层,如何看待这一阶层,如何将其纳入党的群众工作的范畴,就成为摆在我们党面前的重大考验。当前我国的新兴社会阶层可归纳为三类群体:一是个体户阶层,主要靠自身经营劳动获取报酬;二是私营企业主阶层,他们通过投资管理、使用雇佣劳动获取较高收入;三是专业技术及管理阶层,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中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国有垄断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及自由职业人员。如何界定这三类群体,其阶级性质如何,等等,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新兴社会阶层乃至整个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向。为了更好地巩固和发展群众路线,最大限度地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本世纪初我们党做出了个体户、私营企业主等新的社会阶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科学论断,并要求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其他方面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这就将新兴社会阶层划入了群众路线的范围,并为他们开通了进入党内的渠道,从而扩大了党的群众基础,提高了党的社会凝聚力和影响力。但在实践中,由于新兴社会阶层成员的流动性较强、组织化程度较低,而我们党已有的群众工作方式方法一时难以适应这些变化,导致新兴社会阶层的利益表达渠道还不通畅,利益诉求的实现和维护难度较大。
二是如何更好地代表弱势群体利益。弱势群体是指因某些障碍或者由于社会急剧转型和社会利益结构分化导致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依靠自身力量或能力难以维持个人及其家庭成员一般社会生活标准,需要国家和社会给予支持和帮助的社会群体。主要包括四类人群:下岗职工,进城农民工,“体制外”人和较早退休的“体制内”人。国企改制期间,仅1998年至2000年,中国国有企业就发生下岗职工2137万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6261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336万人,本地农民工9925万人。由此可见,中国弱势群体数量的庞大,而更值得关注的是,我们传统的执政基础即工农群众中的很多成员在社会转型过程中被甩到了边缘地带,沦为弱势群体。这一问题如不能妥善处理,将有可能使原来的执政基础变为执政危机所在,这从近年来频发的群体性事件中可见一斑。因此,如何代表好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不断巩固和加强群众基础,已经成为我们党必须面临的严峻挑战。
(二)官僚主义作风带来的群众路线工作的虚化。官僚主义是指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做官当老爷的领导作风。官僚主义作为一种长期存在的、复杂的政治现象,有其固有的本质特征,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地区会表现出不同的特点。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我们现在的官僚主义现象,除了同历史上的官僚主义有共同点以外,还有自己的特点,既不同于旧中国的官僚主义,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官僚主义。”当前我国的官僚主义具有五个方面的突出特征:一是存在领域的广泛性。存在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诸多领域和不同层级的权力拥有者身上,是一种“常见病”、“易发病”、“多发病”;二是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官僚主义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甚至不同的个体身上都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三是形成原因的复杂性。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既有个人的原因,也有体制的原因;四是危害后果的致命性。官僚主义从根本上损害执政基础,削弱执政能力,最终导致执政地位的彻底丧失;五是治理过程的长期性。官僚主义源自“官本位”的基础和意识,在权力体系和权力运行中根深蒂固,是一种“顽疾”,因此,对它的预防和治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我们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由此可见,当前我国的官僚主义作风无论从涉及范围还是严重程度等方面都到了亟需治理的地步,而以脱离群众为本质特征的官僚主义的盛行必然带来群众路线工作的偏离与虚化,尤其是作为官僚主义极端表现形式的腐败问题,更是将党与群众的关系推到了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边缘。因此,如何清除官僚主义之弊,脚踏实地地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其政治优势,夯实党的执政之基,就成为了新时期我们党必须面临的重大历史课题。
(三)社会阶层固化带来的群众路线工作的退化。从身份到契约是现代社会进步的标志。身份是建立在血缘、地缘不平等基础上的传统社会的主要特征;契约是建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基础上的现代社会的主要特征。而近年来我国社会阶层的固化现象,又使身份成为了个人发展的关键因素,甚至被网友称为“拼爹”时代。一项调查结果表明:西部某省会公务员队伍中,父母是“公务员”的比例最高,达到33.3%,父母是“普通职工”的占26%,而父母是“进城务工人员”的比例最小,仅占.8%。一些地方公务员招考不断爆出的“老子招儿子”、“量身定做”等新闻更突现就业的不公平,而这种“精英复制”、“权力世袭”的情况在县一级尤为突出,形成了错综复杂的裙带关系。中国社科院一份名为《当代中国社会流动》研究报告表明,父辈具有社会资本的那些人比一般人更易于成为干部。在受教育程度这个自变量固定的情况下,干部子女成为干部的机会,是非干部子女的两倍多。这种阶层固化意味着社会纵向流动机会的缺乏,意味着社会开放与活力的削减,意味着社会底层改变命运的渠道变窄,意味着社会公平受到了严重损害。正如老百姓所说,“苦累都不怕,最怕的是没机会。”这种阶层固化现象将社会人为地分为不同的阶层,且各阶级层之间纵向流动的机会很少,致使社会的融合度降低,党与群众的鱼水之情出现退化现象。
党的群众路线的虚化、退化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甚至出现了一些局部范围内的集体泄愤事件,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到中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为此,我们党提出了要加强党的群众路线工作,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二、群众路线工作中的错位问题
(一)人民当家做主思想的错位。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公务人员只是代理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而在实践中,受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影响,一些官员将人民当家做主错误地理解为替民做主,没有给予群众应有的自主权,导致好心办不成好事,甚至出现党群关系紧张的局面。很多群众也没有意识到自身的权利所在,片面地信访不信法,不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而是寄希望于“青天大老爷”来为自己做主。这一思想错位,在导致官员越权行政的同时,也使群众的主体性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二)群众工作方法的错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金钱万能”的工作方法。经济的迅速发展,使一些官员产生了“金钱万能”的思想,在处理群众问题时,往往忽视了思想政治教育、依法化解等手段,而是一味迷信金钱,甚至认为人民内部矛盾都可以用人民币解决,这种群众工作方法,会带来矛盾的一时化解,但从长远来看,它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甚至会导致矛盾的积聚与扩大。二是“权力高压”的工作方法。一些官员并没有意识到自身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这一普遍真理,而是将权力看作压制群众的手段。他们认为开展群众工作就是要“快刀斩乱麻”,用权力的高压来强制群众“服从”。政治学意义上的服从有两种:一种是自觉的服从;一种是被迫的服从。自觉的服从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服从,服从人会心悦诚服地认真执行,一般不会出现执行的偏差;而被迫的服从则会积淀内心的不满,加剧心理的受挫感,极易导致执行的偏差甚至反向行为。
(三)成效评价指标的错位。在对各级官员的评价指标体系中,招商引资等经济评价指标往往占据主导地位,而做好群众工作则被看作“小事”。这使一些官员把“真功夫”下在如何找项目、跑项目上,而对群众工作只是出出场、摆摆样的走走形式。这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党为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提供人文关怀的政治功能,弱化了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而近些年宗教的迅猛发展和乡村迷信的蔓延,进一步导致了党群关系的淡化。可见,群众工作“小事”不小,关系着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关系着党的生死存亡。
三、应对挑战,加强党的群众路线工作
(一)整合群众利益,代表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首要问题是掌握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所在,并在有效整合这些利益诉求的基础上,不断调整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现途径。首先,畅通党群沟通渠道。党群关系的亲疏远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群沟通的效果。正如迈克尔·罗斯金所指的“所有政治行为都是对沟通的这种或那种方式的反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多元化发展带来多元的群众利益诉求,要想及时地了解社情民意,就必须架构起顺畅的党群沟通桥梁。充分发挥党的各级组织、群众团体、行业协会等在联系群众方面的优势,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建立起上通下达、纵横呼应的党群沟通体系。其次,构建群众利益诉求整合机制。面对纷繁复杂的群众利益诉求,要善于辨别各种利益的差别所在,使混沌模糊的利益差别、利益关系变得明晰起来。这种利益诉求的整合,是协调和解决各种社会利益矛盾与冲突的首要环节。再次,建立群众利益保障制度。制度具有全局性、根本性和长期性。通过制度化的途径可以使群众的利益得到更切实有效的保障,包括调查研究制度、联系群众制度、信访工作制度、扶贫帮困制度等等,只有将群众的意愿诉求纳入制度甚至法律的架构中去阐发,才能真正代表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加强党的建设,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指马克思主义者及其政党对待人民群众的根本立场和态度的系统化观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群众观。要践行好这一思想,关键在于加强党的建设。首先,加强党的先进性教育。党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能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为了保持党的先进性,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党在全党范围内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次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这次活动是新时期党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再教育,对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观点,做好群众路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其次,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甚至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党的十八大报告在谈到腐败问题时就明确指出,“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党的作风问题归根到底是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当前,以腐败为其极端表现形式的党的作风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拉大了党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因此,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就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当前应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按照党中央“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开展一次党的作风问题的大检查、大洗礼,并将好的经验与做法形成制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此外,还应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标本兼治,以反腐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并保障群众路线的真正贯彻落实。再次,创新党的群众工作理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转型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矛盾,如贫富差距扩大、社会财富分配不合理、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等,这些矛盾直接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引起了部分群众的强烈不满,迫切需要我们党创新群众工作理论。
(三)全面深化改革,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价值取向,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党的执政宗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求我们党的一切执政活动,都要从人民的利益和意愿出发,把为人民谋取利益作为根本目的,把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衡量党的方针政策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一是要科学执政。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识和把握人类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努力使各项决策尤其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要民主执政,也就是运用民主的方法、通过民主的途径来处理执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国家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党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实现人民利益的工具。因此,应自觉遵从人民的意愿来执政,建立健全各项民主制度,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把人民的各项民主权利真正落到实处。三是要依法执政。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执政的基本方式。这就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全体党员都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以法治的理念、体制机制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有序地治理国家。
(作者单位:中共河北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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